“Well,I'Ve.Been.Running.Down.The.Road
我已行到路的尽头,
Tryin'.To.Loosen.My.Load.
努力想卸掉心头重负,
I'Ve.Got.Seven.Women.On.My.Mind
我的心里有七位女人,
Four.That.Wanna'.Hold.Me,
四位想把我留在她们身边,
Two.That.Wanna'.Stone.Me,
两位恨得要扔我石头,
And.One.Says.She's.A.Friend.Of.Mine.
还有一位说她是我的朋友……”
悠扬的吉他旋律,伴随着泰勒-斯威夫特清澈的嗓音,在兰杰斯体育场内飘荡着。
这座体育场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却一点都不显得老旧。
穹顶的双层玻璃纤维结构,看上去带有一种颇为动人的“科幻气息”。
唯一可惜的是,这座体育场稍微小了些,在用作正常的“体育赛事用途”时,能够容纳的观众数量仅仅只有六万人。
当然,布置成演唱会的现场之后,可以容纳的观众数量要多了不少。
尤其是,最中央的区域,设置成“自由站席”,单单只是这一块,就能容纳数以万计的歌迷了。
但舞台背后,大约呈四十五度左右的一大片看台,却必须是空置,同样会减少不少观众席位。
总体算下来,按照这场演出的布置和规划,今晚的兰杰斯体育场,可以容纳的观众总数只是七万出头。
这个数字,比起洛杉矶玫瑰碗体育场的那一场演出来,显然是要差了不少。
但若是以流行乐坛的“平均水准”来衡量,也足以称得上“豪华”。
事实上,到场观众人数能够达到六位数的演出,放眼全球范围内,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
能够达到七万人,已经算得上是“超大型”演出了。
按照【诞生】巡演的规划,若是不将其中与泰勒-斯威夫特合办的十九场演出计算在内的话,其余的场次,“平均观众人数”,就只有四万出头而已。
合办的十九场,规模要稍大一些,但也只有不到一半、总计八场演出,可容纳观众的人数在十万以上。
剩余的十一场,都在七万到十万人之间。
——在多伦多兰杰斯体育场的这一场演出,就是十九场“合办场次”当中,可容纳观众数量最少的一场。
虽然人少,但现场的气氛,却是一点都不差。
尽管是在寒冷的冬季,兰杰斯体育场内,却是给人一种燥热的感觉。
随着人群的跳动,不断有热浪升起。
音乐声虽然悠扬,但舞台下方,观众席中,却仿佛是群魔乱舞。
泰勒唱完了一段副歌之后,罗杰突然停下了弹奏,单手握着话筒,走到舞台最前方。
一个短暂地停顿,罗杰忽然微微附身,脖子上的青筋暴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发出一阵野兽一般的嘶吼。
“Take.It.Easy....
放轻松!
Take.It.Easy....
放轻松!
Dohe.Sound.Of.Your.Own.Wheels
不要让你心里回响的声音之轮!
Drive.You.Crazy.
使你疯狂!
Make.You.Crazy.
使你疯狂!”
胸腔中强烈的共鸣,使得罗杰发出的声音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狮、虎之类猛兽,发出的狂野咆哮。
在扩音设备的帮助下,死嗓的冲击力,在短短几句话的间隙里,便是传遍整座体育场。
这原本是一首颇为“小清新”的乡村摇滚,甚至于,与其说是“摇滚”,反而不如说更加偏向“乡村”多一些。
但在这带着恐怖冲击力的死嗓之下,这首《Take.It.Easy》,却是带上了一种极端金属乐的感觉。
甚至于,在罗杰嗓音的带动下,胖子敲鼓时的力道,都忍不住加重了几分。
体育场内顿时陷入了短暂地沉寂。
现场的歌迷们,仿佛都被罗杰这突然地爆发给吓呆了。
整个兰杰斯体育场内,只剩下罗杰低沉而充满震撼感的嘶吼声。
就连吉他、鼓点的声音,仿佛都被罗杰的嘶吼给压了下去。
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
在绝大多数的现场演出当中,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摇滚,主唱的声音,都是很难彻底将“乐声”给压下去的。
反而是反过来的例子要多得多。
事实上,能够和乐器的声音,尤其是鼓点和吉他,做到“平分秋色”的主唱,已经是颇为少见了。
当然,那种通过在扩音设备上调大人声、调低乐声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的,那是例外。
许多流行歌手喜欢这么做,以突出主唱的声音。
但在摇滚乐这个圈子里,这么做的人,通常都是要被圈内人所鄙视的。
怎么回事,小老弟?
嗓子不够劲,就作弊?
别在摇滚圈混了,去唱流行吧伙计。
比如说酷玩乐队,就因为喜欢在“调音量”上面“作弊”,而被许多摇滚圈的人所鄙视,不承认他们是一支“摇滚乐队”。
(注:咨询过一个十八线乐队的摇滚主唱这方面的问题,他的答复大概就这么个意思。是真是假也没法考证,看个乐子吧。)
罗杰的死嗓嘶吼冲击力十足,仿佛一头饥饿的雄狮,在朝着猎物发出死亡的威胁。
这种突如其来的冲击感,让整个兰杰斯体育场内瞬间陷入了安静,也营造出一种“人声压下乐声”的错觉。
但,错觉终究只是错觉。
片刻之后,随着短促而沉重的鼓声“重新响起”,杰兰斯体育场内,瞬间爆发出一阵杂乱的尖叫声。
之所以说是杂乱,那是因为,大多数兴奋地喊出声的歌迷,都是乐队的粉丝。
而冲着泰勒-斯威夫特来到这座体育场的歌迷,大多数则是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如果说乡村流行和乡村摇滚之间,受众上还有很大的重叠度的话。
那么定位为“青春偶像”的泰勒,她的粉丝当中,能够欣赏“死嗓”这种极端唱腔的人,却是寥寥无几。
但是,摇滚乐现场最大的特点,就是当现场的气氛足够热烈的时候,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人,无论是否喜欢摇滚乐,是否为此而着迷,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融入到这场狂欢派对当中,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在乐队粉丝的带动下,很快,泰勒的粉丝们,也忍不住融入进来。
兰杰斯体育场内,数万名歌迷,开始随着胖子的鼓点声,玩起了人浪。
无数高高举起的双手,中指和无名指弯曲,被大拇指扣住,食指和小拇指则是笔直伸出,做出一个类似“山羊角”的造型,对着舞台上比划出金属礼的手势。
泰勒清澈而柔和的嗓音,和罗杰充满冲击力的死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给歌迷们带来极强反差感的同时,也将现场的气氛烘托到了顶点。
终于。
一首歌唱完,罗杰忍不住轻轻揉了揉胸口和脖子,朝泰勒打了个眼色。
后者顿时会意,走到舞台前,和前排的歌迷进行着互动。
罗杰则躲在后边,缓解着刚才那极端唱法所带来的轻微不适。
虽然说,死嗓主要是依靠胸腔来发生,和声带、嗓子的关系不大。
但气流在胸腔中的共鸣,给人体带来的负担是非常大的。
哪怕声带所承受的只是一点“余波”,也会有不小的压力。
罗杰的嗓子原本就受到过极大的破坏,在这种负担之下,一首歌下来,罗杰已经是感觉到,自己的嗓子颇为的难受,必须要进行片刻的休息。
“MD,那些死核主唱是怎么做到这么唱上好几个小时不休息的?”
罗杰的脑海中冒出这样一个疑惑。
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下来,一首歌,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负担。
虽然还远远没有到唱不下去的程度,但要是让罗杰这么连着唱完一整场的演唱会。
不,哪怕是规模更小的Livehouse,罗杰也是没法坚持满一整场的时间。
恍然直接,罗杰似乎有些理解,为什么那些以嗓音劲爆而闻名的死亡金属、黑金属、死核、碾核等等极端领域的主唱们,在演出的后半程,总是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声”。
当然,或许有个别“天赋异禀”的家伙,可以这么连续唱上两三个小时而没什么压力。
但却绝对不适用于“大部分人”。
“反正我是做不到。”
罗杰嘴里嘀咕着,悄悄朝后台的方向走去。
后台,早就有助理注意到了罗杰的异常,连忙上前递上一瓶水。
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下去,罗杰才觉得稍微好受了些。
添加了蜂蜜和柚子汁的矿泉水,对于缓解喉咙的疼痛,效果是非常出色的。
才喝了几口,罗杰就感到自己的喉咙传来一阵清凉,那种又疼又痒的感觉,顿时全部消散。
演出才刚刚开始,罗杰也没敢多喝,稍微灌了小半瓶就停下了动作。
——没办法,演出还有两三个小时才结束。若是喝得太多,中间憋不住了怎么办?
难道要学德国战车乐队,在演出的现场,来上一幕“超限制级”的画面?
那种事,罗杰可干不出来。
重新回到舞台上,时间并没有过去太久。
看到吉姆投来关注的目光,罗杰比划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站在舞台中央,泰勒-斯威夫特的身后,轻轻拨动了几下贝斯的琴弦。
在没有做过特殊调整的情况下,贝斯的声音是很难被现场歌迷所注意到的。
尤其是在这种极端嘈杂的情况下,哪怕是耳朵最尖的观众,在没有刻意去注意的情况下,也很难听到这细微的响动。
但在带着监听耳机的泰勒耳中,这声音却是非常明显的“信号”,意味着罗杰已经重新做好了准备。
泰勒很自然地结束掉,和歌迷们的互动,抱着吉他,回到舞台上,站在话筒前,微笑着说道:“接下来这首歌,是向一位乐坛前辈致敬。”
泰勒卖了个关子,并没有说出这首歌的名字。
但当她的手指开始在吉他琴弦上扫过,仅仅只是几个小节的旋律,现场中绝大多数的歌迷,都忍不住跟着这段经典的旋律,在原地跳起舞来。
罗杰站在舞台前,手指轻轻拨动着琴弦,对着话筒,轻声唱道:“It.Was.a.Teenage.Wedding,.And.The.Old.Folks.Wished.Them.Well
这是年轻人的婚礼.老人们给他们祝福
You.Could.See.That.Pierre.Did.Truly.Love.The.Mademoiselle
你可以看出Pierre真的爱这个女孩
And.Now.The.Young.Monsieur.And.Madame.Have.Rung.The.Chapel.Bell,
现在年轻的先生和女士敲响了教堂的钟声
“C.Est.La.Vie“,Say.The.Old.Folks,It.Go.To.Show.You.ell
这就是生活.老人们说.你永远无法预测……”
和之前那极端的死嗓不同,在这一首歌上,罗杰并没有在唱法上做什么“魔改”。
嗓音轻柔而沙哑,仿佛砂纸摩擦的声音,略显刺耳,但却带着一种别样的魅力。
几个聘请来的“伴舞”,在贾森和吉姆的带领下,在舞台上跳起了一种滑稽的舞步。
查克-贝里的经典代表作,被九十年代的经典影片《低俗小说》带动起了一波潮流。
从那之后,每当这首歌的旋律响起,总会有许多人,开始跳起在北美颇为流行的“扭扭舞”。
文森和米娅那显得颇为“滑稽”的舞步,反而成了这片土地上的一种“时尚”。
在轻快的旋律下,“扭扭舞”那滑稽的动作,仿佛传染一般,迅速传遍了整个兰杰斯体育场。
在所有人都开始扭动起身体的时候,那些因为害羞而不愿加入的少数观众,反而成了异类。
为了不被人用异样的眼光去注视,他们也纷纷加入其中,小幅度地挥动着拳头,扭动着大腿和腰肢。
很多时候,人在害羞的时候,感觉颇为的难为情。
但一旦放开了自己,马上就会感到“真香”。
这些一开始还显得颇为害羞的歌迷们就是如此。
在放开了自己,加入到全场“齐舞”之后,却是渐渐地兴奋了起来,脸上都隐隐透出潮红色,双眼冒光。
无论是哪一种音乐类型,全场歌迷一起大合唱的场面,那是很常见的。
哪怕十几万,甚至数十万人的大合唱,也不是没有过。
但全场歌迷一起跳着同样的舞蹈,却是极为的罕见。
不,已经不能用“罕见”来形容了。
简直是“史无前例”。
现场的导播显然不可能错过这一幕,除了几台摄像机依然对着舞台之外,绝大多数的摄像机,都用来捕捉兰杰斯体育场内的盛况。
无论是在现场直播当中,还是在后期制作纪录片时。
这种数万人同时起舞的场面,都是非常珍贵的“素材”。
看着舞台下方的歌迷们,随着自己的音乐,如此忘情地狂欢起来,罗杰的心里,也是忍不住涌现出一阵自豪和喜悦。
就仿佛一位国王,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