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忘记说了,今天起更新时间改到晚上7点~9点之间。)
“这些拿去注册一下版权,然后交给【六英尺下】去排练。”
罗杰将一叠乐谱稿件交给西奥多,吩咐道:“跟公司那边打个招呼,这几支乐队先不要急着推广,先安排他们合练,培养出一定的默契再考虑出道的事。”
说着,罗杰想了一会,又说道:“【蝰蛇】可以早一点,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推出试水专辑,其它四支乐队至少先合练一年以上再说。”
“OK。”
西奥多点了点头,接过文件,问道:“用谁的名义注册?”
“用瑞克的吧,毕竟这些都是死亡金属。”
罗杰说这番话的时候,丝毫没有考虑到,之前交给【蝰蛇】乐队的那张专辑,也是用瑞克的名义去注册的版权。
不过用胖子和安妮的名义去注册版权,只是为了分散注意力罢了。
一个人几年拿出几百上千首歌,和三个人加起来拿出同样数字的作品,显然后者看起来要稍微“正常”一些。
至于谁写了哪些作品,反而没那么重要。
罗杰跟西奥多谈了几句,忽然看向安妮,问道:“我们是不是也该推出一些极端类型的作品了?”
“比如死亡金属?”
安妮歪着脑袋看向罗杰:“或者碾核?你觉得那真的适合我们嘛?”
安妮的意思是,过于极端的类型,并不适合乐队自己来演绎。
毕竟,乐队过去几年里,虽然尝试过各种各样不同的摇滚乐类型,但总体而言,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大众的。
整体来说,虽然不是像那些流行乐队一样彻底地倒向了流行,但流行元素的比重一直不低。
事实上,绝大多数有着广泛粉丝基础的摇滚乐队,无论在歌迷中的口碑如何,他们的作品和舞台演出,流行元素的比例绝对不会太低。
事实上,就连以“高冷”而著称的鲍勃-迪伦,他的许多作品,也有着相当明显的流行元素。
罗杰几人也一直遵循着这样的理念,在保证摇滚的“纯粹性”的同时,也尽量兼顾着市场的喜好。
这才是乐队能够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
如果转型去做极端类型的摇滚,比如死亡金属之类,就很难同时兼顾到市场。
毕竟这一类摇滚乐,在受众方面就存在着天然的限制。
“不不不,不要那么极端的。”
罗杰考虑了片刻,问道:“你觉得我们过去的作品里,最‘重’的是哪一首?”
“最‘重’的?”
安妮苦恼地撅起嘴巴,纠结道:“你这可难住我了。在我看来,《消失在黑暗中(Fade.To.Black)》和《你的天堂,我的地狱(Your.Heaven,.My.Hell)》,都算是吧?”
“这两首歌有什么共同点?”
罗杰不等安妮回答,就开口道:“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的‘激流金属’的成分,所以,我们为什么不干脆做一张纯粹的激流金属专辑呢?”
缔造者乐队的《你的天堂,我的地狱》,可以说是典型的德国系激流金属代表作之一。
而另一支金属之王乐队的《消失在黑暗中》,虽然也有一定的激流金属成分,但更多的还是一首重金属摇滚。
而且由于乐队自身在编曲方面做出了一些适应性的调整,进一步加重了“重金属”的比例。
毕竟,这是一张“重金属专辑”中的单曲。
当然,无论怎么说,如果强行要将这首歌归类到“激流金属”的分类之中,也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就是了。
金属之王Metallica,无论说是重金属、激流金属乐队,都可以算作是正确。
咳,又扯远了。
总之,在乐队过去的专辑中,即使偶尔有那么一两首“重型”歌曲,但专辑整体的风格,不说去和死金、黑金、碾核之类的重型音乐比,就是单纯在“重金属”这一个类别中,也是偏向于轻度的。
而受到【六英尺下】和【蝰蛇】两支乐队的……刺激?
总之,因为这两支乐队,让罗杰忍不住生出了一种“不如我们也做点重型摇滚乐来玩玩”的念头。
当然了,以乐队大部分粉丝的喜好和口味,太过于重型的摇滚肯定是不行的。
最多,也就是激流金属、“偏重型的”速度金属这一类。
而就罗杰的个人喜好方面来讲,相对来讲更喜欢前者。
而且选择激流金属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在【狂暴之路】的演出过后,胖子的实力已经被大多数人所认可。
但因为没有太多“表现出色”的录音室作品的缘故,人们依旧不认为胖子有资格去竞争“摇滚乐最佳鼓手”的头衔。
而别名为“敲击乐”的的激流金属,就是一个给胖子秀实力的舞台。
“激流金属?”
安妮回忆了片刻,想了想,开口问道:“类似于《永不后悔(Repentless)》那样的?”
安妮所说的是乐队的第一张“金属乐”风格的专辑,《黑色》中的一首单曲。
这首歌来自前世北美激流四巨头之一的Slayer。
在前世,激流金属最著名的几支乐队,北美四巨头和德国BIG3,七支乐队里边,在绝大多数歌迷和乐评人的观点中,Slayer的排名一直不高,很少能够进入前三。
但这支乐队,却是罗杰最为喜欢的激流金属乐队。
听到安妮提起《永不后悔》这首歌,罗杰想了一会,开口道:“要不然就把这首歌拓展成一张专辑?”
又想了想,罗杰还是摇了摇头,改口说道:“算了,我们还是重新准备一张专辑吧。”
“新的《摇滚圣经》?”安妮没有去问罗杰打算怎么做,只是疑惑地看向罗杰,问道:“今年?还是明年的计划?”
“下半年开始筹备,至于发行的时间,让麦可和迭戈他们去安排好了。”
罗杰耸了耸肩,开口道:“到下半年的时候,你这边也差不多结束了,我们有的是时间去完成一张录音室专辑。”
“激流金属啊,我发挥的空间不是太多呢。”
安妮忽然拽住了罗杰的衣领,眼巴巴地看向罗杰:“人家要玩吉他solo嘛!大段的那种!”
和大多数喜欢表现自己的吉他手一样,安妮同样喜欢在一首歌里出现大段花哨而华丽的吉他solo。
比如《天堂的阶梯》,比如《One》等等。
事实上,稍微自认有些实力的吉他手,都喜欢这么做。
炫技只是一部分,另外,有了足够多展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也可以获得更多歌迷的关注和崇拜。
激流金属中,吉他riff的普遍特点是支离破碎,被拆解成了一个个碎片,没有大段的、连贯的solo旋律。
当然,非要加上一大段吉他solo进去,也不是不可以,比如金属之王Metallica就经常这么做。
如果安妮没有提出这个要求的话,通常而言,罗杰是不会刻意往一首歌里添加上一大段吉他solo的。
因为没有那个必要。
在乐队过去的作品中,安妮表现的机会足够多,也不差这一次两次的。
而且,若是刻意去增加上一段吉他solo,做得好一些也就罢了,若是不小心搞砸了,反而会将一首原本还不错的歌拉低上一个档次。
——这也是很多新乐队经常犯的错误。
不过,既然安妮已经提出了这个要求,罗杰也不会反对。
“这样吧,吉他solo的部分我空出来。”
罗杰想了想,开口道:“到时候你自己设计一段旋律补充进去,只要不破坏歌和专辑的整体性,随便你怎么折腾都行。”
“随便我怎么折腾?”
安妮眼睛一亮,连忙追问道:“就算我在一首歌里加进去五分钟以上的吉他solo也可以吗?”
“不要太过分了,亲爱的!”
罗杰伸出手指,轻轻在安妮脑门上弹了一下:“这是一张激流金属专辑!”
“疼!”
安妮捂着脑门,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你打我~!呜呜呜,你不爱我了~!”
“别闹了,我根本没有用力!”
罗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嘴上这么说着,却是将安妮搂进了怀里,轻声安慰了起来。
……
“咳。”
过了不知道多久,一声咳嗽打断两人的虐狗行为。
依耶塔-哈森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了房间,面无表情道:“虽然很不想打扰你们,但是你吩咐过,和Spotify有关的消息必须第一时间送到你手上。”
“那边的谈判有结果了?”
罗杰从依耶塔-哈森手中接过文件,翻了几页,就露出兴奋的表情:“卢卡这次干得漂亮!”
依耶塔-哈森带来的,是【量子音乐】投资Spotify的合同复印件,已经做出了重点条款的标注。
虽然合同足足有几十页之多,但罗杰只需要关注那些标注出来的重点,看起来倒也很快。
没花多久,罗杰就翻完了合同。
总体上而言,重要的条款并不算多,其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投资资金以及持股比例。
在多轮谈判之后,【量子音乐】和Spotify达成了一致,注资2.5亿美元,换取Spotify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以及上市之前每一轮融资的“等比例优先投资权”。
也就是说,只要【量子音乐】肯参与到Spotify未来的每一轮融资当中,一直到Spotify上市,【量子音乐】都可以保有这家平台百分之三十的股权。
这个数字,也让【量子音乐】超越了Spotify的两位创始人,成为最大的股东。
——当然,两位创始人手中的股份相加,还是要比【量子音乐】更多的。
而且根据协议中的条款,在两位创始人没有重大过错的前提下,【量子音乐】需要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尽可能地支持丹尼尔-艾克和马丁-洛伦森。
——这项条款的约束力度不大,毕竟“重大过错”这个前提条件,有很多文章可做。
依照这百分之三十的股权比例,量子音乐同时得到了四个董事会的席位,这也让Spotify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一举突破两位数,达到了12人。
至于这四个席位,罗杰早就有计划,自己、安妮、胖子,以及卢西恩-格兰奇,一人一个。
至于贾森,反正他也不喜欢参与这些商业活动。
按照价值来计算,【量子音乐】付出的筹码显然不值2.5亿美元。
因此,在这份协议当中,还加入了一个额外的条款:【量子音乐】旗下,超过125万首的歌曲版权,必须要加入到Spotify平台,并且除了仍旧以付费下载为主要盈利点的Tunes以外,不允许在其它数字音乐平台上架。
也就是说,这差不多是一个排他性的协议。
音乐版权的排他性,也是流媒体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个歌手或者一个厂牌名下的版权,在A平台上架,就绝对不会再去B平台。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企鹅音乐和云村之间的版权竞争。
旗下的版权加入Spotify平台,本就是【量子音乐】的计划之一,对于这一点,卢西恩-格兰奇只是象征性地争执了一番,就松口了。
在这个条款上和Spotify进行争论,也只是为了提出另一个条件:抬高竞争对手在数字音乐产业的准入门槛。
本来,【量子音乐】提出的条件是,直接从合约层面限制环球、索尼-BMG,以及华纳唱片成为Spotify股东的可能性,但Spotify的高层并不是白痴,没有同意这样的条款。
在一番争执会后,卢西恩-格兰奇为【量子音乐】争取到了一项条款:任何和环球音乐集团、索尼-贝斯塔曼集团,以及华纳唱片有关的资金想要进入Spotify,无论投资多少,持股上限不得超过百分之五,这一限制同样适用于三大巨头的股东和其子公司。
【量子音乐】不可能完全垄断流媒体音乐平台,为竞争对手设置足够高的准入门槛,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完全杜绝了三大进入Spotify的可能,无论Spotify发展得多好,三大完全有能力重新找一个合作方,或者干脆自己建立一个。
事实上,在罗杰的前世,Spotify的股东名单中,不但有三大巨头,几乎所有大一些的唱片厂牌,都或多或少地持有部分Spotify的股权。
正是因为这一点,Spotify才能得到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正版数字音乐的授权。
单凭一家【量子音乐】的版权库,足以让Spotify有一个不小的发展,但要发展到后世近乎于垄断的地位,却是绝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