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劳伦斯在洛杉矶停留的时间不长,让一名律师查看过罗杰当初和爱德华多教授签订的合约,确认转让“优先投资权”的计划可以操作之后,就留下了一名亲信处理后续的谈判和签约。
至于大卫-劳伦斯自己,则是在当天夜里就返回了纽约,那片劳伦斯兄妹和索尼集团的战场中心。
送走大卫-劳伦斯之后,罗杰也没有浪费时间的意思,一个电话将西奥多叫来洛杉矶,简单地说明了情况之后,就不再去管后续的谈判,一头扎进录音室里。
密集的鼓点,焦躁的吉他旋律,以及若有若无的低音线。
在几近完美的乐器伴奏声中,不断地改变着“唱”的方式,一次次尝试,试图找到自己想要的那种独特的感觉。
独一无二的音乐,布鲁斯摇滚的集大成之作。
《摇滚乐》。
仅仅只是这一个名字,就可以看出前世【齐柏林飞艇】乐队的野心。
以“摇滚”为名的单曲有很多,有很多作品的名字,都叫做《》或者《’.roll》。
单单只是随着罗杰一同来到这个世界,融入罗杰记忆的那块u盘之中,名叫《摇滚乐》的歌就有十几首之多。
但在罗杰看来,真正将这个名字阐述到极致的,也仅仅只有这一首。
《齐柏林飞艇iv》专辑的《摇滚乐》。
它的精妙之处在于,任何人,无论是否喜欢摇滚,是否了解摇滚。
只要听过这首歌,就会明白摇滚乐到底是什么。
正如某位同行所说的那样。
无论你的摇滚启蒙乐队是哪一支,之后又听过多少经典之作。
终究有一天,你会回到这里,补上这一课。
鲁迅……啊呸。
奥兹-奥斯朋。(黑色安息日乐队主唱)
…………
在“最后期限”到来之前,乐队众人已经齐聚,汉克-h-汉克斯也带着他的团队,来到了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中,为巡演做着最后的准备。
迭戈终于拿出了最后一版的《摇滚乐》,和之前被废弃掉的无数个版本一样,依然是经过了初步后期的半成品。
罗杰仅仅只听了一遍,就做出了决定。
“就是它了。迭戈,尽快完成,这首歌和《天堂的阶梯》一起做先发,间隔……两周左右。”
在这个最终完成的版本中,罗杰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
独一无二的作品,超越语言的音乐。
这源于安妮不经意之间的一句话。
“既然想要让听歌的人忽略歌词,为什么不干脆去掉歌词呢?”
去掉歌词?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无论是鼓点、吉他旋律、贝斯低音,亦或是人声,都是一首摇滚乐的一部分。
缺少哪一个,都会让整首歌变得不再完整。
但安妮的话却给了罗杰一个提示。
没有必要去照搬【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做法。
毕竟,自己的这支乐队,叫做【darkness】,而不是另一支【齐柏林飞艇】。
虽然从成员能力上来讲,两支乐队很相似,但却并非完全一样。
自然,也就不能完完全全地去模仿“前辈”们的做法。
于是,罗杰抛弃了罗伯特-普兰特那种独特的呐喊,转而用温柔却沙哑的低吟,来衬托乐器的“伴奏”声。
这种唱法不是罗杰的强项,但经过这些年大量的练习之后,勉强也算是可以做到。
在录音室里呆了足足一个星期,终于录出了一个令人感到满意的版本,每一个转音都完美无瑕,每一丝颤音都恰到好处。
在大多数的音乐作品,尤其是流行乐坛的作品中,乐器,都是为了衬托人声而存在。
即使是对乐器最为重视的摇滚乐,大多数时候,也是由主唱的人声作为主角。
但在这首《摇滚乐》中,却完完全全地反了过来。
读音模糊化,音量压低,让人不经意之间,就将歌声忽略掉,专注于狂风暴雨一般的旋律之中。
然而婉转悠长的低吟,却恰到好处地为狂躁的旋律带来了一丝温柔。
就和贝斯的低音一样,很难察觉,但却必不可少。
这首《摇滚乐》,已经和前世那首足以排进摇滚类歌曲前十的经典完全不同,但却同样精彩。
“真有你的。”
安妮依然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勒住罗杰的脖子,兴奋道:“还真被你搞出来了,我提议,为了这首完美的《摇滚乐》,开个派对来庆祝吧!”
“……”
胖子毫不犹豫地拆穿了安妮的想法:“我看你就是想找个借口开派对!”
“哎呀哎呀,被看穿了呢!”
安妮丢给胖子一个白眼,整个人都挂到了罗杰的身上,趴在罗杰耳边,轻声道:“亲爱的,胖子欺负我!”
耳边传来的温润气息让罗杰感到有些“不适”。
但安妮这个性格跳脱的家伙……
罗杰考虑了五秒,决定无视安妮的挑逗,或者说调戏。
“提议驳回。讨论正事呢,别闹!”
罗杰按住安妮的肩膀,将女孩从自己身上推开,轻咳一声:“迭戈,后期制作方面尽快搞定。和公司那边保持沟通,让公司的宣传部门配合你们的进度。我只有一个要求,圣诞节之前,这张专辑必须进入发行阶段。”
现在是九月下旬,距离圣诞节还有足足三个月,时间非常的宽松。
后期制作不存在“卡进度”这种问题,速度快慢与否,都是和设备、人员数量等硬件方面相关。
在这一点上,迭戈和他的团队自然不会出什么差错。
即使还要再加上前期宣传、大规模刻录、运输,以及铺货等等所需要的时间,有三个月的期限,时间方面也是非常宽裕的。
“我们这边不会有问题。”
迭戈点了点头,说道:“那么,专辑的封面、署名,以及专辑名字方面,都按照之前的计划进行吗?”
署名自然是【齐柏林飞艇(led.zeppelin)】,这一点毋庸置疑。
虽然说粉丝和公众已经知道了《摇滚圣经》真正的作者是【darkness】乐队,但罗杰仍然打算将“开马甲”这个传统保持到底。
让前世那些顶尖大牌在这个世界也留下自己的名字,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罗杰的一个执念。
至于专辑的封面,也是出自罗杰之手,选择的是前世《齐柏林飞艇iv》第一版的封面,也就是斑驳的墙壁上,挂着一张背着拆捆的骡子的照片。
至于为什么不用第二版封面的“四种符号”……
关键是那些符号太难画了!
罗杰重生所带来的技能是“贝斯精通”,而不是“绘画精通”!
描述一下大致的形象,剩下的让专业的设计师搞定,这种程度的工作罗杰还可以完成。
但自己画一堆奇形怪状的符号出来?
其它三个符号还好说,比如说代表鼓手约翰-伯纳姆的第三个符号,就是三个圆圈互相交叠,第二和第四个符号也不算复杂。
但是,排在第一位,代表吉米-佩吉的那个奇葩符号,谁tm知道那是怎么画出来的啊?!
咳……
总之,署名和封面的问题就这么定了下来。
不过在专辑的名字上……
原本的计划,是用《天堂的阶梯》这个名字,也是这张专辑中最受欢迎的单曲的名字。
至少在专辑发行之前,为了这首歌而购买专辑的粉丝绝对会占大多数。
也算是一种“蹭热度”的行为。
只不过是自己蹭自己的热度。
“《天堂的阶梯》这个名字会不会不太好?”
安妮插话道:“我觉得《摇滚乐》这首歌才是这张专辑里最好的。”
单纯比较两首单曲的话,《天堂的阶梯》属于那种全类别通杀的类型,无论是否喜欢摇滚,大多数人都不会讨厌这首歌。
而《摇滚乐》则是最纯粹、最本质的摇滚,单纯从布鲁斯摇滚的角度来讲,它确实比《天堂的阶梯》更出色一些。
尽管在不喜欢摇滚的人听来,这首《摇滚乐》和噪音没什么两样。
这张专辑毕竟是一张摇滚专辑,考虑到这一点,它的潜在消费者应该几乎都是摇滚歌迷。
这么看来的话,《天堂的阶梯》就不是那么适合作为专辑的名字了。
理查森考虑的角度则比较现实:“但是从商业角度考量的话,《天堂的阶梯》这个名字至少能够提升百万级别的销量。”
两人的意见各有利弊,罗杰考虑了片刻,干脆写出几个名字,将所有人叫到一起,开口道:“投票吧,这三个名字里边选一个。”
“这个……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安妮指着罗杰在纸上写出的一个名字,疑惑地问道。
“啊,那个啊。”
罗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淡然道:“算是有吧,纪念一些东西。”
“那我就选它好了。”
安妮表示用脚投票,然后凑到罗杰身边,叽叽喳喳地八卦起来:“快告诉我,纪念什么,纪念什么!”
“有时间再说,工作的时候别闹。”
罗杰随手推开安妮,问过乐队众人,以及制作团队的意见之后,最终确定了这张专辑的名字。
《无名专辑(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