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首歌叫做《dog.song》,罗杰前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误以为是ac/dc乐队的作品。
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支叫做krokus的瑞士乐队唱的。
不过说krokus是ac/dc的小号,某种程度上也没有什么大毛病。
这支乐队成立于70年代中期,本来是玩前卫摇滚和迷幻摇滚的。
直到他们听了一场ac/dc的演唱会,于是立刻改变了风格。
在转去玩重金属摇滚之前,krokus乐队的成员首先做出了一个决定:换一个主唱,因为现任主唱软绵绵的嗓音实在是弱爆了。
乐队的原主唱由贝斯手克里斯-冯-鲁尔兼任,在1979年,新主唱马克-斯库拉斯加入之后,乐队的阵容才稳定下来。
不过这支乐队也没能在重金属摇滚的历史上留下太多的印记,1986年吉他手去世,1989年解散。
虽然后来又重组了起来,但却一直只能算是一支“地下乐队”,从来没有在流行乐坛中活跃过。
…………
某种程度上来说,在人声的部分,三首歌是非常类似的。
都需要极具爆发力的嗓音,不过这正是罗杰所擅长的。
因此录制起来也没有多少阻碍,更加没有感觉到困难。
仅仅只是两天,就录完了全部的三首歌。
而这个时候,时间也进入到六月。
《黑色》专辑距离完成还早。
虽然已经录完了全部十首歌的人声,但乐器演奏的部分才是这张专辑的难点所在。
即使是保守估计,至少也还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不过现在前半年才刚刚过去,乐队有的是时间,并不需要着急。
罗杰干脆请了几天假,安心完成胳膊上的纹身。
然后陪着艾琳过了一个二人世界的周末。
临近暑假,艾琳的学业和工作都很忙,罗杰也总是有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事情,两人聚少离多,甚至连每周见面一次都无法保证。
新的一周,罗杰来到公司的时候,西奥多已经在录音室门口等着了。
“要去你办公室谈吗?”
罗杰开口问道。
“事情不多,就在这谈好了。”
西奥多将“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到录音室门外,拉来椅子坐下,说道:“final公司的赞助谈崩了。”
这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
商业的广告代言,谈上几个月很正常。
但几个月没有任何消息传来,绝不属于正常现象。
哪怕罗杰不怎么喜欢搭理这些事,全权交给了西奥多去负责,但也不至于一点消息都没有。
通常来说,这意味着谈判破裂。
没谈成,算是意料之中。
不过一笔贝斯代言的收入,对罗杰来说也不怎么在乎。
“谈崩了就谈崩了吧。”
罗杰看向西奥多,奇怪地问道:“你找我就打算说这个?”
这种事根本没必要当面谈,打个电话,甚至电话都不用打,发个短信就够了。
哪怕是西奥多为了做出“很重视罗杰”的态度,这也做得太过了点。
“主要是另外的事。”
西奥多斟酌了片刻,继续说道:“经过我们的联系,目前有几家大品牌,对乐队的赞助广告表示出兴趣,其中意向比较强烈的有三家。”
“一个是阿迪达斯公司,希望你们代言他们的休闲服装,为此开出了十年五百万美元的价格。”
西奥多不等罗杰发问,就主动说道:“另外两家有冲突,分别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开出的价码都差不多,百事可乐十年七百万美元,可口可乐五年三百五十万美元,这个数字还有谈判的余地。”
“阿迪达斯的休闲服装?”
罗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问道:“阿迪达斯的董事会脑子被驴踢了吗?找摇滚乐队代言?这和他们的品牌形象不符合吧?”
运动品牌做休闲服装是很正常的,找乐坛、好莱坞的明星代言也很常见。
但是,找明星代言,也是需要考虑到理念和形象是否一致的问题。
阿迪达斯的理念,却和摇滚音乐所宣扬的个性、叛逆等等,没有任何的关系。
如果换成是耐克,或许罗杰还会理解。
毕竟这两家虽然都是世界最大的运动品牌之一,但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却完全不同。
阿迪达斯代表正统,而耐克则是叛逆的挑战者。
“我也觉得这个不太合适。”
明星接代言也是需要考虑企业或是产品的形象,和明星自身形象是否相符。
除非是那种只考虑钱,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不然绝对不会胡乱接下和自身定位不符的代言产品。
西奥多很快揭过了这个话题,问道:“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你倾向于哪家?”
这两家也是一直针锋相对的企业。
在广告、明星代言等花费上,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直都处于世界前列。
能和这两大快乐水品牌比广告投入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几家来。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各种各样破纪录的天价代言合同,几乎都是出自这两家的手笔。
当然,天价只会出现在各个领域的顶级巨星身上。
darkness乐队这样的二线明星,顶多也就拿到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合同。
“哪家给的钱多就跟哪家签,让他们互相竞争去吧。”
罗杰几乎没怎么思考,就给出了答复。
别说罗杰不怎么喜欢喝快乐水,就算是喜欢这两个品牌中的一个,这点个人喜好问题在利益面前也不值一提。
胖子倒是很喜欢喝百事可乐,不过就算代言了可口可乐,也不影响他私下里喝百事,别在媒体前这么干就是了。
想了想,罗杰又补充了一句:“尽量签短约,乐队还处于上升期,签长约对我们不利。”
“那我就跟他们先谈着。”
西奥多点点头,然后问道:“广告片方面,乐队的要求呢?”
广告片肯定是要拍的,否则合同百分之百会谈崩。
据罗杰所知,快乐水的代言人从来没有只拍平面广告的。
这个年代的电视广告,以及几年后的互联网视频广告,才是快乐水最主要的广告投放方式。
而不是海报、杂志和报纸。
快乐水的厂商都很有钱,财大气粗,条件自然不可能和小家子气的乐器商人相比。
话说回来,如果final肯出到每年百万美元以上的代言费,罗杰也愿意给他们拍广告片。
只是这家卖琴的厂商出不起,或者说不肯出这个价。
“广告片可以拍,但是要尽量少,最好只拍一部。”
罗杰想了想,补充了一条:“如果乐队要参与商业活动,得额外加钱,而且不能影响乐队的其它工作。”
广告代言的收入只是外快,罗杰很清楚乐队的根本在哪里。
…………
“可乐?”
中午吃饭的时候,安妮听到罗杰谈起这事,用胳膊肘捅了捅理查森,说道:“胖子,你不是特别喜欢喝可乐吗?可以让他们给你免费供应一辈子的可乐。”
理查森举起手中的啤酒晃了晃,说道:“自从认识罗杰以后,我最喜欢喝的东西已经从可乐变成啤酒了。”
酒鬼的传染力是非常惊人的。
仅次于王境泽、鸽子、柠檬以及复读机。
“说起来,可口可乐好像有个很励志的故事来着。”
安妮咬着叉子回忆了半天,不确定地说道:“可口可乐第一年只卖出去了20多瓶还是30多瓶来着,然后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做成市值全球第一的超级集团。”
这个励志故事罗杰也曾经听过。
“然后第二年,创始人就把配方专利卖掉了。”
罗杰忍不住补完了这碗毒鸡汤,说道:“靠着大财团的资金支持,才有了可口可乐这个全球最畅销的饮料品牌。”
这才是励志鸡汤背后真正的故事。
“代言合同,我们能拿到平均每年一百万美元的价格吗?”
理查森不关心鸡汤,只关心收入。
“差不多吧,初步报价就接近这个数字了,最后就算谈不到这个价,也差不了多少。”
罗杰想了想,继续说道:“我觉得我们没必要接太多广告,一到两个口碑不错的大品牌代言就够了,主要精力还是放在音乐上。”
一年一百万美元的收入确实可观。
不过和乐队在音乐上的收入比起来,差距十分明显。
“我也是这么想的。”
理查森点点头,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公司谈下张专辑的事?”
“歌你们练了吗?”
罗杰看向其他人。
新专辑的歌,罗杰早就准备好了,版权早就转到了乐队公司的名下。
在《青春》专辑刚刚完成的时候,罗杰就将曲谱发到了众人的邮箱里。
依然是二十首歌,两张专辑的数量。
“哪有那么快练完。”
安妮将餐盘往前一推,说道:“玩的时间都不够,哪顾得上练歌啊,我连曲谱都没看完。”
“……”
这个答案很符合安妮的风格。
贪玩什么的,一点都不出人意料。
“抽空练练吧,还是十首朋克,十首金属。最好先练朋克,要出也是先出这张。”
罗杰回忆了一下《黑色》专辑的进度,算了算时间,开口道:“这两天我会找个时间,跟公司的高层谈谈这件事。”
正好和专辑发行的事情放到一块谈。
只要操作得当,原本是处于“需求方”的乐队,反而可以将这件事当成筹码,加重乐队在发行谈判上的话语权。
“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不要强求。”
理查森考虑了一会,继续说道:“合同早一年晚一年结束,区别不是很大。空闲的时间,我们又不是完全没事做。”
胖子指的是《摇滚圣经》系列。
这个漫长的系列,不是一两年可以完成的。
如果太过着急,反而可能会起到负面效果。
“放心,我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