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有个很俗的名字,如果在管理户籍的电脑上查查的话,同名同姓的人得以万为单位来计算。不过与别人不同,他并不介意重名为他带来的困扰,因为这样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就算记住也没法追查的名字,正是他所需要的。
张华有着一份看上去还算体面、却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各中辛苦的白领工作,过着蜜蜂一样单调而枯燥的生活,天天重复着家、单位、家的无限循环,像许许多多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一样平凡——至少几乎每个认识他的同事、邻居都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只有张华自己知道,这不是他的全部。
夜幕降临,在街边小吃店胡乱吃完东西,张华打着满意的饱嗝,一边欣赏街边的景色,一边悠闲地朝家走去。对他来说,无拘无束的单身汉生活就不错,同时、朋友几次撮合他相亲都被他拒绝。正当他吹起口哨,心情正好时,背后一阵急促的喇叭声把他的好心情完全搅乱。一辆半新不旧的小轿车疯狂地按着喇叭,在小区便道上横冲直撞。其实,要怪也得怪小区规划不合理,根本没留下足够的停车位,以至私家车把道路两旁都停满,只留下窄窄的、仅够一辆车通行的小道,还得人车混行。可这司机也实在心急,仗车欺人,在这小道上不礼让、不减速,一个劲狂按喇叭驱赶行人。两旁行人们虽面有愠色,但对坐在车里的人也无法发作,顶多是抱怨两句“缺乏教养”、“也没人管管”之类的。人嘛,没法付诸行动,嘴还不能痛快两下吗?
“嘀!嘀!嘀嘀滴!”车开到张华背后,张华却仍旧不紧不慢地走着,车也只好慢了下来。车主探出头来,大嚷道:“你他妈没长耳朵?!让开!”
换做别人,早就是张口回骂了,张华却没有恼怒,反而笑了笑。他回头看了看车主,然后快走两步,找个车缝钻了进去,让开路。车主竖起中指,朝张华做个猥琐的手势,加速冲了过去。
“有车就牛了?又不是官府的轿子,从前可没有这样的事……”张华哼了哼,他伸出手作手枪状,对着正拐向路口的车子一比划,嘴里还发出拟音:“砰!”
“吱……”“砰!”一声尖锐的急刹车后,就是沉闷的碰撞声,不远处传来嘈杂的喧哗声,其中还夹杂着女性的尖叫。
“出人命啦!”那辆车向前行驶中,不知道怎的,车头竟然一歪,一头撞在路边停放的一辆车上。由于车速很快,车体已经严重变形,车主生死未卜,不过从外面看得出满脸鲜血、不省人事。
“让我看着不顺眼的,就得消失。”望着议论纷纷的围观人群,张华冷笑着,收回作手枪姿势的手,装模作样地吹了吹,然后把手揣在兜里,哼起欢快的歌,继续向家的方向走去。无论何时都保持着一副笑眯眯的和善面孔的他,其实并不是不会生气,只是没有生气的必要——凡是他看不顺眼的,都会这样“意外”消失。
可是,春风得意的他没有注意到,他这些细微举动全都映在隐藏在路边黑暗角落里的一双眼中。
三天后,小区的住户在路上发现了一滩褐色的污迹,不过大多数人都没太在意,那痕迹也很快随着时间而消失。又过了一个星期,因为张华一直没来上班、又联络不上,单位才想起来找他。警察打开张华的住处,发现这个地方并没遭到盗窃和破坏,一切都保持在通常状态,仿佛主人只是出门上街溜达一趟。仔细一查,张华的存款、证件、贵重物品也都在,并不像要离开的样子。再一问周围邻居,他们这才恍然发觉,自己身边突然少了一个人。当然,也有人说从来就不认识张华。
钱都在,既不是谋财害命,也不是携款潜逃,这起“人间蒸发”案着实让警方头疼。“他有没有和谁发生过什么纠纷?”当被问及这个问题时,几乎人人都说张华太和善了,就算你骂他几句,他也不会还嘴,照样笑呵呵地看着你。“那他最近有没有感情纠葛?”可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独身主义者,一直都不愿相亲,三十出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最近情绪稳定吗?有没有提过‘自杀’、‘活着没意思’、‘离开世界’之类的字眼?”听了这问题,所有人都摇头,因为张华失踪前一天还挺高兴的。“他工作上有没有什么差错?”警方只好问单位,可单位特地派人仔细调查了一番,得出的结论是:张华既没和谁闹别扭,也没让单位蒙受损失。这下,张华的失踪原因就更加扑朔迷离。最后,由于张华父母双亡、没有别的亲人,他的失踪又没有为任何人带来什么大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只好不了了之。
“或许,在许多年后,在某个时候,这件案子也许会被无意破了。”老警官用许多不确定的词语对张华的领导和同事说。他还列举了很多可能,诸如被稀奇古怪的理由谋杀然后掩埋、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突然遇难,甚至被外星人绑架等等。
大约在两星期后,张华的失踪在掀起短暂风波后告一段落,消失于周围人群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也许只有报纸一角的寻人启事还能见证张华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活过、失踪过。反正,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们,绝大多数都不知道、更不会在意身边突然少了一个人。
*******
张华到底为何失踪?警察们列举了很多可能,包括决对“不可能”的可能,可其中就是没有真正的原因。
在张华失踪的那个晚上,也就是开场那一幕的两天后,张华吃完晚饭,照旧边溜达边朝家的方向走,当他来到所住小区的绿地时,周围气氛突然变得诡异起来。水池旁、石桌前、长椅上,到处冷冷清清,本来路上天天都有熙熙攘攘的行人,今天却连一个人影都见不到。四周静得出奇,路灯噼噼啪啪地闪烁着,简直让人怀疑这还是不是他天天经过的地方。
“装神弄鬼吓唬我吗?班门弄斧!”张华脸上的神情颇为不屑,“老子才是制造悲剧的行家。”不过虽然嘴上这么说,他心里却有些莫名其妙的烦躁不安。
“嗒、嗒……”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传到他耳朵里,那是金属鞋根敲击地面的声音。
“谁?”
没有回答,一个身着灰色金属铠甲的人却已经站到了他对面。在一瞬间,像泼上墨一样,他灰色的身体突然有了色彩,以黄色为主的色泽在铠甲上迅速展开。当那颜色填满身体的每个罅隙时,金色的双眼发出了充满邪气的光芒。
“是……是黄龙吗?”张华额头突然冒出一层冷汗。他曾听说过,这城市里不仅活跃着各种狙击魔物的猎人,还潜伏着更为可怕的守护者——被称为“骑士”的家伙,他们将战士与术士的优点集于一身,可是比降妖捉怪的和尚道士厉害了不知多少倍的角色。
“没见识呀!”那家伙一摆酷似龙头的头盔,晃晃上面标志性的肉角。说着,他从腰后摘下一对短棒。那短棒似乎是由金属制成,金亮亮甚为耀眼,棒的前端铸成莲花骨朵的形状,不知道有何含义。
“是鼓槌吗?”张华后退一步,一面用眼角余光搜寻有没有逃跑路线,一面上下打量这位突然冒出来、80%以上是敌人的家伙。那家伙的头明明就是龙型,铠甲上密密麻麻布满鱼鳞式样的鳞片,手腕、脚腕处翻出马蹄形的护具。“如果这不是黄龙,那就只可能是……”
可还没等他想清楚,那家伙已经冲了过来,挥舞起手上的短棒砸向张华,张华连忙伸出双臂来挡。他这么做,倒不是自认为手臂能承受短棒的攻击,而是他根本就不会让短棒碰到自己!张华并非人类,而是修炼多年的狸精,别的技能也许不擅长,但最得意的就是念力。前天他轻轻一比划,就让汽车失去控制,偏离方向撞上停在路边的车,那还只是牛刀小试而已;他如果认真倾注意念,在自己身体周围形成念力屏障,完全可以承受原子弹的攻击。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有把握空手接棒。而且他也没太小觑敌人,没挺胸背着手来接着招,而是将屏蔽缩到身体外围5厘米处,以手来挡。要知道,如同磁力的性质,这屏蔽可是离身体越近,威力越强。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那短棒前端的莲花突然盛开,里面迸发出黄光,形成两只巨球。现在再看,这对短棒就变成了一对大锤!
“什么?!”张华一愣神,接着只听清脆的“咔嚓”声,他的双臂就软软耷拉下来。钻心的疼痛,马上沿着神经传导过来,那生生撕裂的感觉一直遍及骨髓。俗话说“锤棍之将,不可力敌”,想当年隋唐时期,李元霸就凭一对擂鼓瓮金锤把拥有“天下第一”金牌的宇文成都砸吐血,一举成名。张华绝对没料到对手的武器会突生变化,一招便被砸断双臂,可他再一回想,就算预先知道了,他又怎么能承受得住这招呢?他的防护能力已经用到九成了,就算再加一成,也无非是在断臂后再呕血而已。
想到这里,再望着对手,张华心中剩下的只有畏惧。
颤抖了一阵,他才猛地想起来逃跑,可惜逃跑的时机已经错过——或许从来就没有过,那对大锤第二番朝他砸来。
这次的目标,是他的天灵盖。
爆裂,如同木棒敲在西瓜上一样,只是后者是令人愉悦的游戏,前者是改变生死的一击。
西瓜绿衣绽裂,红瓤翻飞;而这里破碎的是骨肉、四溅的是血。
“任务……完成。”那个人将变回原型的短棒在手中旋转,然后挂回腰后。“任何抵抗都是没有用的,因为我是超越‘四’而存在的第五个,也是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