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尔在凌天家住了一晚,并不知道战舰上的人们已经策划并执行了一场让这个星球实际的统治者多么头疼的行动,第二天,两人照样上学。坐在从高架桥上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的列车上,兰德尔跪椅子上,带着几分初来乍到的游客的新鲜感望着外面的一切,对凌天说道:“你还别说,偶尔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生活还真不错。”
“我就没觉得有什么好的,整天都是两点一线的生活,闷也快闷死了!”凌天嘟囔道。
“那你可以向你妈申请不去上学啊!反正这种学校里也教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切,你说得倒轻巧!”凌天连忙摆摆手,做个抹脖子的动作,“我要敢这么说,她非杀了我不可!”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啊!你要知道,你不是普通人,生活注定和普通人不同的。”兰德尔一笑。
“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不同啊!兰德尔,你说说,你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凌天对那未知的神秘生活充满了好奇。
“嗯……怎么说好呢?”兰德尔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太过笼统的问题,是该讲那些乘坐战舰穿梭于漆黑的宇宙、追寻危险敌人的日子?还是讲变换身份,在各个地方调查过的神秘事件?还是讲探索失落的古代文明,在密境中展开的冒险?还是……正在想着,车在叫做“古占星馆”的车站停下,他的目光从站台上扫过,停在了一个可疑的身影上。
“看那个人!”他把凌天叫过来,指着那个人,严肃地说道,“记住,我们的生活始终与其他人是不同的,我们一定要能看到隐藏在任何假象之下的真相。”
凌天顺着兰德尔所指的方向,只看到一个坐在候车长椅拉胡琴卖艺的瞎子。他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黑缎子大褂,带着用透明胶条粘过的老式圆片墨镜,端端正正坐着,慢悠悠拉着一副乌黑锃亮的胡琴。帽子朝上放在身前地上,形色匆匆的人们从他身边走过,几乎没人会去关注他,当然偶尔也有好心人投下零钞和硬币,为帽子里稀稀拉拉的收入增添上一丁点。凌天看了一阵,没发现任何特殊之处,对兰德尔说:“恕我眼拙……”
此时,列车再次开动,缓缓驶出站台,凌天突然发现,那个瞎子竟然在扭头,将视线随着列车移动,而且盯着的似乎就是凌天他们所在的位置。“耶?难道他不是瞎子?”正当凌天疑惑之际,那个瞎子竟然抓起帽子扣在头顶,站了起来,然后拎着胡琴沿着站台飞奔起来。几个工作人员以为他要跳站台,纷纷上前试图阻止他,但他以奇妙的步法,从人群中穿梭而过,只留下一串幻影,让那些人挤做一团。
兰德尔喝道:“小心!”然后拖着凌天离开座位。这时,那个瞎子已经追上了还没加速起来的列车,然后从胡琴中抽出一柄剑身极细的剑,跳了过来。几乎没有声音,列车车厢就被整整齐齐地割开,然后掉落下去,瞎子则跳到了车厢里,要不是兰德尔拉凌天躲开,瞎子手中的锤子一般的胡琴琴身就要砸到他们身上了。其他乘客全都颤抖着蜷缩到角落,或者逃到其他车厢,在高架桥上高速移动的车厢中变成三人对峙的局面。
“他……他是谁?”凌天惊恐地问道。
“我不知道……”兰德尔努力在记忆中搜索这个瞎子的形象,却对不上号。
“您应该记得我的,就像我记得您一样!”瞎子开口了,蛇一样嘶哑的声音中,充满恶毒的语气。他摘下墨镜丢到车外,露出丑陋狰狞的脸。
“天啊!”凌天不禁惊呼。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胆小的人看过一定会做恶梦:在眼睛的部位是一道横贯整张脸的粗而深的疤痕,伤处的肉全都向外翻卷着;两个失去眼球、没有眼皮的眼窝像是覆盖着一层薄膜,干瘪而空洞。
兰德尔眯着眼,还是想不起自己何时有了这么个敌人。
“您的记忆似乎随着年龄而衰退了呢,虽然您的外表还是这么年轻,雷大人。”
听到这话,兰德尔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不记得,原来自己根本就没见过他,这又是雷留下的恩怨。他有些气恼地嚷道:“要告诉你们这些蠢货多少遍,我不是雷!”
“您怎么变得连自己的身份也不敢承认了呢?我还像以前一样清清楚楚记得您的力量呢,就算您改变了声音和外貌,但那力量的性质却改变不了!哼,我这双眼睛变成这样就是在那魔眼宫一战中拜您所赐,今天,我要把这积累了太久的旧账向您讨还!”说着,他的眼眶里突然鼓出两只血红色的眼球,并绽放出夺目的凶光。
“妈呀!妖怪啊!”一名衣冠楚楚的白领乘客尖叫着,不顾一切朝车下跳去,但身子飞在半空,就在红光中爆成一团血雾。
已经有了眼睛的瞎子疯狂大笑起来,抖起细剑将血雾卷成一团,然后吸入口中。他满足地用舌尖舔舔嘴巴,然后颤抖起来,在痛苦的呻吟中,他的皮肤迅速变成血红色,并不时兴奋地痉挛着,整个人看上去仿佛一个红色的魔鬼。
“是血蚀咒和嗜血术!我看过古籍的记载,你是以杀人饮血为乐的魔剑客——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乐阿炳……”
“是乐阿七!”说着,乐阿七的剑尖已经刺到兰德尔咽喉前。
兰德尔在瞬间向后滑出约一米的距离,然后身子一转,拦腰抱起凌天,脚朝上踢破车厢顶飞出。在空中,他将凌天朝上一抛,然后腾出身子,凝聚力量向下打出一拳。
乐阿七本来也要从那破洞中飞出,但被凝成球体的黑暗能量命中,一下穿破车厢和桥体,向下栽了下去。列车呼啸着开走,车上的人终于甩掉了这个魔头。
兰德尔重新接住凌天,然后朝附近的一幢大楼的顶端飞去。
凌天全被这突如其来的战斗吓傻了,满头冷汗,心跳也异常加快。不过兰德尔一边向上飞,一边安慰他:“不要紧,只是小麻烦。你今后要熟悉更激烈的战斗。”
“这已经够刺……”话音未落,凌天就看到乐阿七已经重新跳上了桥,正在四处搜寻兰德尔。兰德尔把凌天放在楼顶,然后从身后抽出黑白双刀,可还没行动,却突然捂着胸口蹲了下去。
“你怎么了?!”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凌天上前关切地问。
兰德尔摆摆手,示意不用担心。随着一阵急促的喘息,他的头发开始褪色。
“你们原来在这里!逃不掉的!”乐阿七的脚已经踏上了楼顶的地面,而兰德尔也慢慢站了起来:“我们也用不着逃!”
看到兰德尔的变化,凌天不禁后退几步:“兰德尔,你的声音……还有你的……”
“我不是兰德尔,我的名字叫做雷。”那个有着天一样碧蓝的眼睛,还有雪一样银白的头发的少年冷笑着,用左手的白刀一指乐阿七:“卑微的魔族啊,想不到当年我听了艾切斯的哀求饶了你,你还是恶习不改。哼,既然艾切斯的善良感化不了你们这些恶人,就让我的双刀为你指点一条明路吧!”
“雷,雷!你终于出现了,我会让你后悔的!”乐阿七将细剑横到面前,用舌尖从上面舔过,“你曾经给我的痛苦,我会加倍偿还你的!”
雷一点也不恼怒,只是哼了一声:“毫无意义的恐吓,先生。你应该知道,你从不具有那样的能力——原来没有,现在也一样。”他手中的双刀开始变长,身上也开始流动起银色的光芒。
“谁知道呢!”乐阿七的双眼红光一闪,跷起一腿,金鸡独立于楼顶护栏边缘,听凭身体在高空劲风中摇曳。他将细剑插回胡琴,然后从腰间摘下琴弓,缓慢拉动起来。琴声极为生涩,仿佛在用生锈的锯条吃力地锯树一般,又如丑妇用长指甲在石板上上抓挠,曲调哀婉,让人不禁联想到出殡发丧。凌天受不了这恼人噪音的骚扰,忍不住捂上耳朵,但那声音却仿佛虫子一半,跨越遥远的距离,硬生生钻进人的思想,响彻在脑海中。
雷微微皱眉,抬头望了望天空。不远处的云层中,透射出异样的红光,和着琴声,传来催人心魄的鼓点,一只巨大的手掌拨开云层,探出半个丑陋的脑袋来。那是比鬼怪还要可怖的妖魔,头的轮廓还依稀是人的样子,双目似铜铃,青面獠牙,也还不算稀奇,奇就奇在头顶不是头发,而是又生出一个有手有头、背生双翼的半身人来,以额头的隆起为鼓,振臂击打,样子诡异到了极点。
乐阿七面露得意之色,继续拉琴,曲调之中杀之音大盛,身体周围也开始有血雾蒸腾。天上的巨人闷吼一声,撕开云层,将青铜骷髅铠甲包裹的身子拔出,然后拎起一柄巨大的鬼面战锤,朝地上奋力砸来。按他的体积,就算以这楼顶为中心,一锤下去,起码也能夷平两条街道,波及方圆几平方公里。
可是,雷只是轻轻哼了一声,身子在瞬间消失,然后再度出现于乐阿七后方。他将双刀舞个剑花,重新缩短,插回腰后。
天上的巨人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将战锤举过头顶,呆呆地伫立在那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身体逐渐变淡,越来越透明,最后完全融入背景的云层中,蓝天也恢复了原有的色彩。
“没可能!没可能的!我的《血光召讨曲》!!!”乐阿七无比惊恐地大叫起来。
“难道那次的伤还没给你足够的教训吗?”雷转过头,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冷冷地说道,“杀手,始终和剑客是不同的。”
话音刚落,乐阿七持弓的右臂齐肩飞了出去,鲜血如不可遏止的喷泉一般狂喷。乐阿七一声惨叫,跌落栏杆,倒在楼顶上。
见到形势在瞬间逆转,凌天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他完全被雷的冷酷和无情震慑住了,大气也不敢出,手心里全是冷汗。是的,这就是杀手与剑客的不同之处,杀手的一招一式并不追求奢华,但却最有效率,而且极具威慑力,能让周围的人看得手脚发软、心里发慌、移不开步伐。想当年,号称第一杀手的雷孤身杀入魔族皇家晚宴,一招将魔族炎岚太子轰成血肉之雨,然后格毙包括有着“魔族第一勇士”之号的洛迪马地狱咆哮将军和皇家禁卫军副统领戈菲修战歌在内的三百七十二名兵士,全身而退,吓得魔族权贵魂飞魄散、皇帝躲在宫中不敢外出,就是将这种特色发挥到了极致。
“可恶!可恶!只差一点点,你就会尝到……”乐阿七奋力哀号着,一片血红的眼前逐渐浮现出那试图忘却、却总在噩梦中重现的情景……
天空像血一样红,仿佛与悬浮在血池之上、被骨林所环绕的魔眼宫殿一样,在炽热地燃烧。惊雷一个接一个落下,在遍地尸体中炸开花。那些全都是六眼心魔的忠实信徒,他们一死,寄生在他们身上的魔眼也脱离下来,依靠柔弱的触须,像卑贱的爬虫一样满地乱走。就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前,它们还是高高在上的主子,从信徒身上汲取营养和魔力,给他们发号施令,奴役周围村镇更多抗拒魔眼教、或是不值得寄生的人。而魔眼宫,也被认为没有数十万大军和近一半的牺牲便无法攻克的要塞。
然而,要塞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崩溃了,一切破坏,都是一个少年所为。
没有出卖情报的内应,没有巧妙绝伦的奇袭,他只是从正门杀入,然后直捣六眼心魔所居的心眼厅。一路上,愚蠢的信徒前仆后继,却根本不能阻挡少年坚定沉稳的步伐。
乐阿七,作为一个人类与魔族的混血儿,却有着超越父母的天赋——用意念操纵武器,同时还对血液的力量有着特殊感应。因此,虽然血统不纯、出身低贱,但他很快就用自己的拼搏和努力在乱世中换来了魔界中的地位。凭借七柄随心所欲的嗜血魔剑,他击败过无数有着“大侠”、“英雄”、“勇士”称号的好手,让人类闻风丧胆,后来因抵抗人类联军、护卫魔眼教堂有功,被六眼心魔重金礼聘为保镖。作为名动天下的魔剑客,他完全陶醉在自我的辉煌中,拍胸脯向主顾六眼心魔保证:“有我在,谁来都无妨!管叫他们有来无回!”
直到那个白发蓝眸的冷酷少年出现在通往心眼厅的唯一大门前时,乐阿七才会知道,什么是妄自尊大。
七柄魔剑刚一飞出,他就感到眼前白光一闪,继而就是火烧般钻心的剧痛。在痛苦和慌乱中,他听到大厅内的激烈打斗,显然,六眼心魔这样魔力高强、战斗力近乎变态的恶魔根本不需要他这样的保镖,或许,他只是想养几条对付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的狗罢了。但就算是这样,六眼心魔还是很快毙命于少年刀下,失去双目的乐阿七根本想象不出那战斗会是什么样子。
下雨了,大雨浇灭了正在吞噬阴森魔宫的火焰,也冲刷着腥臭的浊血。乐阿七在化为废墟的心眼厅中摸索,终于找到了六眼心魔的头颅,他抠出最有魔力的六只眼睛,放在口中慢慢咀嚼,体内开始像着火一样燃烧起来,但他默默忍受着、忍受着,直到空洞的眼眶中有一双血魔眼再生出来。
魔宫崩塌了,他侥幸在最后时刻逃了出来,没有和地牢中关押的低等魔物一起,承受毁灭的厄运。
后来,他听说了魔界关于此事的传说——雷,神界与魔界公认的第一杀手,独自完成了消灭计划——他知道那并不是传说。从此,他彻底脱离了魔界,也放弃了用熟的魔剑,开始潜心研究更有威力的战斗方法。神界战争走入尾声,魔界残党遭到围剿,他也只能不停逃窜,直到那个人收留了他……
他本以为将心中积攒那么多年的怨愤化作一曲威力无穷、敌我全灭的召唤就能一雪前耻,但没想到杀手根本不会像剑客一样等对方使完招数。他们的头脑是最冷静的,从不过分痴迷于战斗,只以执行任务为目的,根本不会去关心对手的攻击多么华丽。在对方出手前战胜对方,他们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光彩,事实上,不惜以任何手段有效降低对方杀伤力,是一个杀手的基本理念。
“不行!我的苦苦等待不能白费!我要让你见识到我的决心……”乐阿七摇摇晃晃勉强站了起来,他用仅存的手臂从胡琴中抽出细剑,然后踉踉跄跄朝雷走去,脸上满是憎恨。
雷昂首挺立,不躲也不闪,带着几分傲气直视着他。
乐阿七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举起了细剑,朝雷的咽喉刺去。魔眼中的视线开始模糊,但他心中牢牢锁定着目标。
“小心!”凌天发出一声惊呼,但雷的嘴角挂着些许嘲讽的笑容。
细剑在距离雷咽喉几毫米处停了下来,再也递不出半分。
乐阿七已经断气了。
他的魔眼永远失去了光彩,**也迅速干瘪、风化,没过一分钟,就崩塌成一堆粉末。
“他或许早就被**的火焰燃尽了,是复仇的怨念还在苦苦支撑,不过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雷摇摇头,叹道。
凌天突然意识到,或许某天自己也会面对这样稀里糊涂凭空冒出来的“复仇者”,那样可真是挺惨呢!
像是看出他的烦恼一样,雷意味深长地说道:“在畏惧吗?可是无法逃避啊!因为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他特意把“我们”着重。说完,他的头发重新笼罩上黑色,瞳孔也变回黑色。愣了一下,恢复意识的兰德尔一面四处张望,一面喊道:“那个假瞎子在哪里?”
凌天差点晕倒,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答道:“已经被你打倒了……看,那些随风飘走的粉末就是……”
“是吗?看来我又错过了一场关键的部分……”兰德尔无可奈何地叹道。他已经有点习惯这种失忆了:“雷,反正是你这家伙自己惹来的麻烦,自己出面解决了最好。”
凌天觉得似乎忘了点什么,一看手表,大叫起来:“哎呀!我们要迟到了!”
“上学不用那么认真啦!你以后得习惯我们的生活。”兰德尔抓住他的肩膀,笑道,“再说,这是楼顶,你打算直接跳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