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五六深深的体验了当了一回名人的感觉,最近这几天,每一次,他的说书都能吸引无数的人,而掌声也是不断。
而他走在李家村的时候,不断的有人跟着自己打着招呼,他想,原来被人崇拜的滋味是这么的爽。
以前的时候,他还因为没有考取功名,而非常的遗憾,可是现在看到,在在一个乡间当中,能够说书,而且,能够受到这么多人的尊敬也是不错的。
他想起了李安曾经说的一句话,叫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他觉得这句话简直说的太对了,其实,最初听到李安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有一些不以为然,他就认为李安只不过是在安慰人,因为李安自己成功了,所以,他只不过用来安慰那些不成功的人罢了。
可是现在,孟五六终于体会到了成功的滋味,正如宋植所考虑的一样,孟五六本身就是一个情绪化特别严重的人。
他遇到高兴的事情就能活蹦乱跳的过上半天,而现在,在私下里,很多的流民,待自己如众星捧月般,围绕在他的身边,对他问这个问那个,并且询问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说书的事情。
孟五六非常自豪的说,他从小爱好说书,可是真正的说书只有三天的时间而已。
有人就开始不相信,孟五六就说:“你们不相信可以问宋植,我以前的时候一直和他在一起种地,我什么时候去偷偷的学过这东西呢?”
听到这话的人,有人这就问去宋植,宋植证明了这一点,于是人们又更加知道这个孟五六原来果然是一个天才,他在这方面有着天赋。
有人就感慨,如果孟五六,生活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家中,说不定已经考取了功名,而在朝中做官了。
小红和诸葛大就听了一次书,虽然故事很精彩,可是对于两个人而言,他们要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因为听书的地方人太多了,他们当面秀恩爱,总是会引起老年人的不满。
这几天,他们两个来到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在一片荒野当中,诸葛大牵着小红的手,不断的游玩。
最初的一段时间,小红非常抗拒诸葛大牵着自己的手,可是最近这段时间,她却愿意眷恋这股味道。
诸葛大拉着小红的手,小红的手被诸葛大的手拉着,他们两个彼此传递着对方的温度。
这段时间是小红生活的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因为前一段时间的时候,她根本就只是天天的在陈府当中,从来没有这么自由的时候。
虽然陈芳菲对自己特别的好,可是,她却很少到外面来呼吸这些田野当中清新的空气,而这天清晨,小红忽然决定,要带着诸葛大回去见一下自己的爹娘。
诸葛大就吃惊的说:“怎么这么快?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呢。”
小红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还想做什么准备?咱们都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我娘都已经知道了,可是你还从来没有去过呢。”
诸葛大点头说:“那好吧,不过。我特别的紧张,如果你的爹娘相不中我怎么办?”
小红拉着他的衣袖说:“你害怕什么呀?我的爹娘又不是老虎,再说了,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就算是他们不喜欢你,只要我决定的事情,他们也不会怎么样的。”
听了这话以后,诸葛大仿佛吃了一个定心丸,这才安静的开始点头。
既然已经决定回家而去,所以诸葛大必须买一些像样的礼物,他就询问,小红的爹娘喜欢吃什么。
小红就说道:“你随随便便买一些东西就行了,不要大把大手的花钱,我爹娘最讨厌这种人了,如果他知道你浪费了那么多的银子,说不定以为你是个败家子,他可能就真的不同意了。”
听到这话以后,诸葛大脸色非常的难看,因为他本来要花一些银子给小红的爹娘带去,他总认为,既然是认识父母,又是初次见面,必须表示足够的尊重,可是想不到小红说出了这样的话。
最后,他就淡淡的说:“既然这样,不如我就到李老板的店铺当中,买两套衣服吧,他们老人家应该喜欢吧。”
小红不断的点头,说句实在话,小红在这方面非常有愧,因为他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把李安店铺里的衣服买去给自己的爹娘呢。
诸葛大和小红来到了县城,他们来到了衣见钟情店铺,由于小红现在是陈芳菲的丫鬟,所以阿春等几个人自然都认识她。
而且他们也听说了,小红和诸葛大现在正在热恋当中。
诸葛大现在正在做着陶瓷的生意,可是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忙着和小红恋爱,那地方基本上就不去了,好在他原先的时候家底殷实,根本就不愁银子花。
小红热情洋溢的和阿春等几个人打着招呼,然后就上了二楼而去,他要让诸葛大去挑选几个衣服,诸葛大就问了小红,她的父母喜欢什么颜色的?又是尺寸多少的?
小红告诉了父母自己的身高,但是至于喜欢什么颜色,她说自己的爹娘就是一些农村里的人,平时的时候难得穿新衣服,只不过过年的时候偶尔穿一下新衣服,然后就压在床底下,到来年过年的时候再穿,所以他们穿衣服根本就没有什么讲究。
诸葛大最后就用自己的眼光挑选了,他挑选了两件衣服,非常的典雅,适合老年人穿,而且穿上去,特别的新颖。
询问好了价格以后,阿春就对小红说道:“既然是你买的,不如就给你打些折吧。”
小红笑着说:“那太好了,不过这件事情你不用请示一下李老板吗?你自己能做主吗?”
阿春低声的对她:“你放心吧,李老板都已经给了我这种特权,如果是非常熟的人,就可以给他稍微打一下折”。
小红和诸葛大对望一下,阿春接着就说:“不过这件事情,你们可不要和其他的顾客说,明白了没有?”
小红和诸葛大自然点头。
两个人出了门以后,阿春和阿夏就彼此窃窃私语。
阿夏说:“你看到了没有?小红现在可生活的很幸福呀。”
阿春说:“那当然了,人家诸葛大,也真是让人敬佩,放着好好的少爷不做,竟然要入赘到李府,要和一个丫鬟结合在一起,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敢相信”。
诸葛达和小红自然不会听到他们的议论,他们继续朝前走去。
诸葛大就问小红还需要买一些别的礼物吗?比如说吃的之类的。
小红说什么都不要买了,就拿着这两套衣服,回去见自己的爹娘就可以了。
于是诸葛大就雇了一辆马车,他和小红在马车上,他抱着两套衣服,准备往小红的家乡而去。
小红,前几天已经告诉诸葛大,他的爹娘,因为小的时候对陈家要报恩,所以把自己送去当丫鬟,并且也是为了养家糊口。
而她幸好到了陈府,感受到了陈芳菲一家对自己非常的好,如果把她弄到别的府中去做丫鬟,说不定日子过得不会这么滋润。
小红一个劲的说遇到陈芳菲,就是非常幸运的,而诸葛大就拉着小红的手,说道:“你遇到夫人很幸运,而我遇到了你,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小红听到这句话以后就感觉到满满的感动。
不过,诸葛大仍然有一股紧张的味道,这是他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小红就嗤笑他说:“你看看你,手还在发抖,就像怎么着了一样,人家说的好,丑媳妇害怕见公婆,你难道这是丑女婿害怕见岳父吗?”
“我主要是希望在他们两位老人家的面前留一个好的印象,否则的话,就算是他们表面上答应了下来,可是,如果心里不放心怎么办呢?”
小红想了想,他说的话也有道理,不过她还是安慰他说:“你一个大男人不用紧张,我爹娘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人,对待女婿也没有那么挑剔的眼光,你放心就行。”
诸葛大考虑了一下,也的确是这么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