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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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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早上,菲娜和艾莉西娅发现奥利佛不见了,非常笑道:昨天夜晚,他有事一个人先离开了,本来想和你们说一声的,但因为你们还在睡觉,所以就没有打扰你们。

奇怪的人,为什么会在深夜一个人先离开了艾莉西娅眨着双眼疑惑地说道。菲娜笑道:战斗吟游诗人就是这种性格了,他们在历练期间通常都是独来独往的,只有在他们能成为独挡一面的高级战斗吟游诗人之后,才会加入佣兵团,和其它的佣兵们一起战斗和冒险。

好浪漫啊,一个人孤独地战斗,所有的伤痛都由自己背负,这就应该是所谓的男人的浪漫吧艾莉西娅憧憬地说道。菲娜摇头笑道:那你就让你的男人到处流浪吧,这样他也会成为一个浪漫的男人

艾莉西娅立刻否定说道:不行,我才不会让浩去做什么吟游诗人呢菲娜打趣笑道:你们才刚亲热没几天,当然不舍得他离开你了艾莉西娅笑着反驳道:菲娜姐姐,感觉你最近好像是在羡慕我的样子,所以说啊,你也快去找一个情人吧

最近艾莉西娅似乎比原来自信了些,不会再动不动脸红害羞了。张浩在心里想着,这可是好事,毕竟一个自信大方的妻子要比一个动不动就害羞的妻子更好一些。

旅馆的早点做得并不是很好吃,比起佣兵工会差上许多,三人草草吃完早餐,坐上马车继续出发了。在花费了一个早上的时间后,马车终于驶上了大道路上,这时候已经距离王城很近。宽阔的柏石道路上行驶着众多豪华的马车,每辆马周围都有几匹战马,上面坐着全身覆盔,威风凛凛的骑士。

不愧是王城,还没有进城。就可以见到这么多的达官贵人艾莉西娅在马车上探出头来,看着道路上来往地行人叹道。

艾莉西娅的声音虽然很小,但依然引得附近的骑士一齐侧目,头盔下的双眼先是轻蔑,接着则是惊艳了。菲娜把艾莉西娅拉回座位上,说道:因为王城里有权,有钱的人太多了,大部分本地居民都很自傲。我们在这里说话要注意些,否则很容易被人轻视

不是吧,我听说王城里地人都非常绅士和淑女啊艾莉西娅吃惊地说道。菲娜摇头苦笑,叹道:那只是对他们本地的居民而言,像我这们种无权无势,没有实力的人他们是不怎么欢迎的。当然。你的男人例外,他不但实力强劲,气质也很好,只是随便往那一站。就给人一种轻松自然的感觉,比所谓的绅士气质还要高出几分

张浩有些不解地扭着眉头,他并不觉得自己有所谓的气质,如果说自己懒散,他倒还是比较认同地。他向来认为。气质这东西,与他无缘。

看,就连他皱眉毛为难的神情都显得这么自然。如果让其它的贵族看到了,多半会妒嫉的要命。绅士气质是后天培养形成的,你男人的气质感觉是与生俱来地,别人想学还学不到呢说到这,菲娜话锋一转,说道:相对的,你也要小心些了,你男人这么出色,而王城里待嫁的贵族千金多不胜数,到达王城以后,他多半会被众多疯狂的贵族千金纠缠,王城里贵族千金地追求意中人的热情和她们的淑女名声一样出名。

艾莉西娅有些紧张地看了张浩一眼,小声说道:没有关系的,我相信浩,他不是随便就会被漂亮女子吸引的男人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呢菲娜有些好奇地问道。

艾莉西娅突然平静下来,坚定地笑道:因为浩即使见到菲娜姐姐,还有长公主殿下,依然是目不斜视,不为所动地样子我想,王城里没有几个千金小姐的容貌和气质能比得过姐姐和长公主殿下吧

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么回事菲娜下意识用小指把脸庞上的散发带着肩后笑道:你地男人的确相当绅士,见到美女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害得我以为自己没有魅力了。

听到两个女孩子如此抬举他,张浩实在觉得无奈,苦笑道:我好像没有你们说的这般好吧,痞子的气质我倒有几分。还有,我也不是什么绅士,见到美女,我也会多看几眼,只是你们没有发现而已。

菲娜摇了摇头说道:我和艾莉西娅毕竟都是在佣兵工会的酒侍和接待人员,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要分清一个人的眼神是否纯净,对我们来说,是很

事情。比较好的眼神有三种,一是赞叹,二是欣赏,于衷,你则是最后一种。再配上你这种自然,随意的气质,很容易迷倒女人,艾西就是被你这样迷倒的吧

其实张浩说得对,他本身并没有什么气质,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太极功法造成的效果,毕竟要修炼道家的功夫,即不能像佛家那般绝情断缘,也不能过于放纵自我,要做到不偏不倚,即阴阳守恒,道法自然。否则究其终身,也无法练到大成境界。

因为这种关系,张浩给人一种非常自然且平静的感觉,所以菲娜才会说张浩气质极好。绅士气质的刻意对上张浩的随意的自然,当然会落于下乘了。而且现在张浩太极内力已经到四层,给人的印象更加深刻了。

是这样吗张浩饶有兴趣地笑问道。

艾莉西娅带着许些甜蜜的笑容说道:有一部分是,另一半原因是

是什么菲娜兴奋地问道:我很好奇他是什么方法追求到你的。

此时,马车已经来到了王城的城墙下,城门大开,行人进进出出,整个城里人声沸腾,在城外都能听得到,好不热闹。

快说,快说菲娜催促着红脸发呆的艾莉西娅。

静一下,有人似乎冲我们来了。张浩突然出声说道,皱着眉头看着从城里冲出来的一支三十多人的骑兵小队。为首是一个约十六岁,金发碧眼的少年,他身着一套红色的王子服,右肩上金色王子肩纹章的垂穂一直垂到右腰上。腰间是一把贵族专用的白色细剑。在他身后的三十多个骑兵,全身金色盔甲,连马都被厚厚的金甲包裹。他们所过之处,路人的行人提前自动走到路边,给他们让道。

王子直隶的黄金骑士团据说实力远高于长公主,拉奇斐尔的创建的白银骑士团。白银骑士团是拉奇斐尔十五岁时自己组建的,但二公主艾琳,小公主索菲娅都没自己的骑士团,一方面是她们没有拉奇斐尔那种组织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们的号召力不够。虽然他们也能找到一定的数量骑士来,但良秀不齐,与拉奇斐尔的白银骑士团相差甚远,还不如不组建比较好。

但小王子却做到了,他凭自己一人之力,硬是组建了一支实力还强于白银骑士团的黄金骑士团。虽然他在魔法或者武技方面的才华平平,但在人格魅力上,似乎比拉奇斐尔强上许多,毕竟这么多炽日战神可不是那么容易找的,另外,据说在黄金骑士团中,还有一个斗神。

骑士团包成两队,一左一右夹着张浩的马车。老车夫惊得有些呆了,他驾车在外到处走,,那会没听说过黄金骑士团的威名,张浩从对方的的服装上看得出来,他应该是托里斯的小王子,只是不知道他突然带着这么多人有什么来意图,于是暗暗提出功力,只要发现不对头,立刻冲过去把王子擒住。

英俊的少年王子跳下马,把手握拳放在胸前,向张浩行了个礼,露出阳光般的微笑,说道:托里斯中立国王子巴尔凯,带骑士团前来迎接火蜘蛛,阿历克斯阁下。见说完,看见张浩脸上带着一丝戒备,赶忙说道:请放心,我们没有任何敌意,请不要对我们出手,我相信,即使再带多三十黄金骑士来,也挡不住阁下,我可不想成为死在火蜘蛛手中的第一个王子。

两队骑士,三十把镶有各色魔兽晶核的长剑从剑鞘中拨出,齐刷刷地举向天空。这是皇家最高规格的接待礼仪,通常只有在接待国家元首时才会出现。路边的行人远远看着这一幕,都在暗暗猜测,这马车里究竟坐的是那一国的国王或者王子。

三十名黄金骑士同时举剑,每人身上的斗气大涨,气势惊人,压迫力十足,周围的行人被这气势压得再退十几米。虽然张浩没有任何感觉,但艾莉西娅和菲娜则被吓得缩里马车里躲着,不敢再打量这队黄金骑士。

那请王子带路吧张浩弯腰向了佣兵礼,说道。

王子翻身上马,佩服地看着张浩,说道:我们已经为阁下准备了最好的食宿,希望阁下会满意,父亲很快就会来见你。在三十个黄金骑士斗气威压下,居然没有受到一丝影响,真不愧是顶级刺客。王子在心里暗暗想道,怪不得两个姐姐一回来就不停地念叨他的名字,实力强,人也长得不赖。当然,论容貌还是我比较英俊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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