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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重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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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西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多少泪,断脸复横颐,心事莫将和泪说,凤笙休向泪时吹,肠断更无凝。”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人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阑,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

秋香一遍又一遍地翻着这些还带着涂改痕迹的手稿,越读就觉得心头越堵,诗词里透露出来的浓浓哀切几乎要将她彻底淹没。

词这种东西,说什么都不会说的太过透彻。全凭阅读者自己的理解。虽然这些词是邹燃抄袭亡国之君李煜的,而李煜也是在感慨“故国”之不在。

但在秋香看来,这是邹燃在对死去的李珊,以及那些曾经岁月的感慨。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这是在说邹燃独自在布拉哈城总督府的岁月。

车如流水马如龙,这是说当初在西苑卫城与李珊相处的日子。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是邹燃对李珊的深切哀思。

流水落花春去也,更是道尽了邹燃内心的一片凄凉。

虽然邹燃的毛笔字一塌糊涂,这些手稿也是用鹅毛笔书写,但依旧有许多错别字(简体字),但却并不妨碍秋香去体会,去感动。

特别是最后一首,《寄相思》: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里海岸。

这首词一看便知是悼亡词,而且是悼念亡妻!

虽然秋香不知道邹燃何时与李珊有过“小轩窗,正梳妆”的时候,但却并不妨碍她体会这种浓的化不开的哀思。

莫名的,秋香竟然开始妒忌起李珊来。凭什么她就能得到邹燃的爱意,而且这种爱意竟是如此深沉,深沉到让秋香都忍不住死去,但她知道即使自己死去,邹燃也未必会对自己这样。

人的一种情绪到了一个极点,便会向另一个极点转化。秋香从极度的悲恸中醒转过来,反而鼓起了她内心那股不服输的性子来。

“李珊已死,邹燃是我的!一定是我的!”秋香对着铜镜里的自己,默默呢喃。

这面铜镜还是叶冰兰去向耿忠要的,而耿忠则通过刘全去布拉哈城购买,说起来还真是费了一番心血。秋香自然知道,所有袍泽都在担心着她,叶冰兰和菱悦天天陪着自己,固然有自我疗伤的因素,但更多的还是担心自己。

但是,自己真的这么脆弱,需要这么多人为自己*心吗?

不,不需要。邹燃会喜欢李珊,不正是喜欢她的倔强,她的不屈吗?我会成为她,并且超越她的!

秋香心里默默给自己鼓劲。

“将军……”外面传来叶冰兰的一声压抑的惊呼。

秋香心里猛地一跳,他来了。他来看我了!我,我准备好了吗?

刚才一番自我鼓励时她还是如此坚定铿锵,但真的要面对邹燃时,她却又失魂落魄起来。对着铜镜抓紧收拾了一下,然后立即起身,转过头来,却见一身丘山铠,英武不凡的邹燃已经含笑站在她身后。

他的剑眉更加浓密,脸上有了沧桑的痕迹,盔甲上的斑斑刀斧却更显男儿魅力---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孔泉县的流浪汉,而是大汉帝国的堂堂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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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燃一进来也是眼前一亮,秋香穿着紧身的软甲,没带头盔,乌黑的发丝披散下来,垂在腰际。软甲将她玲珑的曲线非常完美而不夸张地展现出来,脚上的直筒战靴紧紧贴住有力的小腿,十分诱惑。

更主要的是,她脸上再也没有自怨自艾,而是瞪着不服输的两只大眼睛,紧紧盯着邹燃。她右边脸颊上有一道还泛着红晕的疤痕,但一点不显恐怖,反而将她野性十足的气息给崭露出来。

这里没有胭脂水粉给她妆点,但纯天然的美丽却依旧让人不可*视。

如果说她在孔泉县时给邹燃的第一感觉是柔美中带着倔强,那么此刻,她给邹燃的感觉是英气中带着娇媚,娇媚中又有无尽的锐气!

这可是个真正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女军人!

堂堂正正、童叟无欺的制服诱惑……

“咳……”邹燃咳嗽一声,打破尴尬笑道:“秋香,你比以前更漂亮了!”

不是恭维,而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女人,都喜欢听见赞美。更何况这个赞美是来自自己心仪的人。

秋香的水眸里闪过一丝惊喜,但她却没有过多的表露出来,而是端正地在邹燃面前行了个军礼,硬声道:“将军,秋香申请参加这次行动!”

“行动?”邹燃失笑道,“你们这次还是跟菱校尉和叶都尉他们先留在……”

“不!”秋香踏前一步道,“我要去!”

她的双眼直视邹燃:“我一定要去!我要为李都尉报仇,更要像她一样,为你而战!”

邹燃错愕地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一丝慌乱,支吾道:“那个,她是为了帝国……”

“也是为你!”秋香抢先道,“不管别人怎么想,哪怕对着皇帝陛下,我也敢这么说!她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燃,求你,让我跟着你,好吗?”

秋香算是豁出去一切了。连语调里都带着一丝颤抖。

邹燃心里不争气的狂跳,一点也没注意到这种语气的波动,不自在的转过脸去。

在感情上,邹燃一向不是个主动的人。虽然为有女人喜欢自己而窃喜,但骨子里还是有种莫名的畏惧。他转过身,在即将走出营房的前一刻,忽有忍不住地道:“收拾好行装,我们酉时出发!”

在邹燃转身的那一刻,秋香原本强作坚强的眼眸里已经泛起了泪水,但听见最后一句话,却又破涕为笑:“是,将军!”

心里又默默补充了一句:我的夫君!

她又重拾了信心,更重拾了希望。

叶冰兰进来时就看见秋香满脸兴奋的笑容。不知为何,她却产生了淡淡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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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哈城以北的山区里,是一片让人望之生畏的土石山。若按照邹燃的观点以及圣祖皇帝留下的世界全舆图来看,这里属于阿富汗北部山区地带。土石山区草木跟人类一样都是聚居的,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这片如龟裂一样的山谷地表上,林木多的地方跟原始丛林一样,而有些山谷却荒芜的如同进入戈壁荒漠。

就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中,一支大军穿行在其间。

若单从装束来看,他们不如汉军那般威武,甚至连月氏军也有所不如。他们都没有统一的服装,很多人身上甚至披着兽皮制作的衣服。

若从武器上看,他们更像罗马帝国许多穷困行省的流浪汉。没有固定的武器,有的人手上只有一根削尖的木棍,但有些人却腰上插着铁剑,背上背着弓箭,手上还提着巨斧。

若从成员组成上来看,他们则更像一支草原上的游牧部落。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过细看之下,年纪最长者不超过五十岁,最少者不会小于十五。

这,就是日耳曼雇佣军!

雇佣军,顾名思义,是一群为了钱而打仗的人。这些没有统一服装,武器也五花八门,更有老有少的队伍之所以冠名以日耳曼雇佣军并不是说这些人全都是日耳曼人。

事实上,这些人中,既有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西方人,也有皮肤黝黑、露口白牙的非洲黑人,更有黑发黑眼的东方人种。不过这些东方人可不是汉人,而是匈奴或者是从极西和极北之地迁移到西方的游牧百姓。

在这个时代,拥有被人承认的汉人身份可是一项荣耀。最起码生活会得到保障,就像如果得到罗马公民身份一样。

这支队伍之所以命名为日耳曼雇佣军是因为他们都是从日耳曼地区征集来的,是西方各个自由团体临时的组合。

西方民主自由之风已久,原来历史上的罗马帝国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这种风气给搞到崩溃的,虽然经过接受汉人文化稳固了罗马人的统治,但民间依然有许多游侠式的团体,他们到处接受雇佣,今天帮罗马人打日耳曼人,明天帮日耳曼人打高卢人,又或者帮维京人劫掠四方,总之他们就是最早的雇佣兵。

这次他们在日耳曼地区被罗马人雇佣来东方,收取了高额的费用,总共有一千多个团体接受这项任务,大的团体有上千人,少的才一两个人。

不过谁也不敢小瞧这样临时拼凑出来的雇佣军。他们的破坏力是无穷的。因为他们没有军纪的约束,更没有所谓的道德和良知,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完成任务,拿到赏金!再加上这些雇佣军都拥有极为良好的后勤保证,团员之间又有多年在一起的磨合训练,所以打起仗还是非常恐怖的。

若是西方世界有一个国家或者势力能够如罗马一样财大气粗,聘请所有雇佣军一起攻打罗马,怕是罗马也要焦头烂额,疲于抵抗了。

不过这些雇佣军纯粹就是烧钱的机器,即使和正规军比起来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使如罗马帝国这样的庞大帝国,一口气也只能聘请两万雇佣军,还不能全派到东方。而在西方,雇佣军的数量至少已经超过十万!

在这些众多雇佣军团体中,最庞大的应该是“狼群”。

“狼群”雇佣军团军团长叫约瑟夫,不列颠人,今年四十一岁,金发披肩,身体极其强壮,像一头非洲豹一样凶猛。据说他幼年就参加了罗马军团,是罗马雄鹰军团的一员,十八岁参加了罗马军团对爱尔兰人的征伐,二十一岁升任少校营长,二十五岁升上校团长。但在一次驻守爱尔兰屯堡时,因为雄鹰军团军团长的乱命,让他的弟兄陷入爱尔兰人的包围而不派兵援救,导致他全团将士死伤殆尽。他一怒之下就带着十几个袍泽离开罗马军团,组建了“狼群”。

狼群是西方世界最富盛名的雇佣军团体,拥有直接主战兵力是一千两百人,都是拥有多年战斗生涯的老兵。还有负责情报、收取报酬、负责后勤的各个群体,组织庞大的如同一个国家。

整个西方世界里,只有圣十字佣兵团能与它相提并论。不过这次东征,狼群包揽了罗马帝国的所有任务,圣十字掺和不进来。

除了狼群,这支日耳曼雇佣军中还有许多致命佣兵团,比如黑寡妇、上帝之剑、雷神之锥等等。但都没有狼群这么庞大和辉煌。

狼群最伟大的战绩就是帮助西班牙人抵挡了罗马最精锐的公民军团长达六个月的攻城。在这六个月中,狼群只死了四百多人,但却让公民军团付出了两倍的伤亡!

虽然战争不是伤亡比率的交换,公民军团当时还有许多原因才导致战事拖了这么长时间,而且西班牙行省的叛乱最终还是被公民军团平定了,但不管怎么说狼群还是成名了。甚至有人说狼群足以抵得上十支罗马B级军团。

不过约瑟夫知道,自己能有如今的成绩,跟两个人是分不开的。这两个人就是狼群的两位副军团长,昆斯塔和步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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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嘿嘿,步婵出现咯!大家还能想起她是谁吗?

不能的话去看看本卷第十七章吧,我当时都想把她设定为女主的,因为我发现我很喜欢这种充满野性魅力的女人---呃,好吧,我承认,我的确有制服情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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