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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撩,撩,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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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读书人的可怕之处。

李承泽心神受损,信念被夺。整个人看起来好似行尸走肉,如何能够去参加科举?

就算勉强去了,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名声被污的人,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儿啊,你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不让你随意树敌。更不要得罪读书人,你为什么总是不听?”

“现在知道读书人的厉害了吧?”

“他们口诛笔伐,杀人不见血。”

“早年你父亲曾经吃过文人的亏,故而每次都是耳提面命。”

“诛人诛心!”

“孔夫子当年诛少正卯的故事给你讲过多遍。”

“你为什么总是不听?”

主簿夫人语音低沉,看着没有一丝朝气的李承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说道。

李承泽面色有些惨淡,扯了扯自己的嘴巴,艰难的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哪里能想到读书人会如此的厉害。”

“少爷,不好了,少爷,不好了。”

就在李承泽和主簿夫人互诉衷肠之时,一个家丁有些莽莽撞撞的跑了进来。

“究竟是什么事,让你如此慌张?”

主簿夫人眼睛一凝,面色有阴沉的问道。

“还有没有规矩了?”

“夫人!”

那个小厮有些畏惧的站在那里,脸色有些发白,喏喏的说道。

“是什么事情让你如此慌张?”

李承泽抬起头,有些木然的问道。

“公子,现在人们都在疯传,司徒刑摔碎的玉石,被他以百两黄金的高价卖给了玉痴窦家!”

那小厮得到同意后,有些震惊的说道。

“这怎么可能?”

李承泽的眼睛不由的一凝,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这一定是司徒刑放出的假消息,那块玉已经被摔碎,怎么可能卖出如此高的天价。”

“城北的窦家已经确认。”

“司徒刑的买下的玉石是难得的血玉,虽然有残损,但是经过高手修补,价值并没有损伤太多。”

“绝对值一百两黄金!”

“现在整个知北县都在疯传这件事。”

小厮见李承泽有些不相信,急忙将自己听到的消息全都讲了出来。

“这怎么可能?”

李承泽的心头如同被锤子重击一般,身体不由的倒退几步,脸色越发的苍白,看起来好似被抽干了精气神,说不出的萎靡。

“这怎么可能。。。”

“难道,司徒刑至始至终都是在演戏?”

“我竟然至始至终都被他玩弄在鼓掌之间!”

突然,他仿佛好像想到了什么,抓住小厮的两条胳膊,急急问道。

“外面的人如何评价吾?”

小厮被李承泽抓住胳膊,神情不由的一滞,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脸上带着几分喜色的说道:

“乡人对公子评价颇高,称公子是知北县的周瑜,周大都督!”

“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吟周都督的诗。”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李承泽小声喃喃的念着苏老泉的赤壁怀古,本来面上还有几分喜色。但是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凝重,眼色也越发的古怪。到最后更是被气的喷出一口炽热的鲜血。

“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人们这是讽刺我有眼无珠,同室操戈,损了名声,又错把宝玉当石头。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既生瑜,何生亮?”

“知北县既然有了我李承泽,为何一定要有司徒刑?”

噗!

李承泽再次吐出一口炽热的鲜血。身体精神陡然变得委顿起来。

郎中!

郎中!

快喊郎中,少爷被气的吐血了!

。。。

高空万里之上,一个巨大的气囊吊着一艘巨大的飞艇,在热气和符咒的双重作用下,刺穿云海,劈开罡风,看似缓慢,实则迅捷的前进。

司徒刑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痒的鼻子,下意识看了一眼云雾缭绕的下方。

究竟是谁,在背后念叨自己?

“司徒先生不是第一次坐飞艇?”

身穿薄纱,全身挂满金饰,肤白貌美的贵女举着一杯异域美酒,来到司徒刑近前,有些好奇的问道。

“知北县只是一个偏僻小城,余也是第一次乘坐飞艇。”

司徒刑看着宽大的甲板,宽大的云帆,还有好似船长一般,正在操控舵盘的李如意,有些惊讶的说道。

“但是我看先生,并没有太多震惊之色。”

“想来是玛雅多虑了。”

全身戴满金饰,富贵气冲天的玛雅,展颜一笑,有些自嘲的笑了笑。

司徒刑托着酒杯,扶着栏杆,远眺远处的云海,一片片云朵结成高山,被风一吹,云朵好似沙漠上的砂砾一样滚动。

“真美!”

“这样的美景,让我想到了故乡的沙丘。”

因为喝酒的缘故,玛雅的脸色有些酡红,看起来异常的妖艳,看着变幻无常的云海,她眼神幽幽,有些思念的说道。

司徒刑喝了一口美酒,知北县身处大乾边塞,和外域贸易频繁。

自然喝过这种颜色鲜红,好似人血的葡萄美酒。

但是玛雅端来的却更加的甘醇,想来定然是难得的美酒。

“可惜。。。”

看着手中的青铜酒樽,司徒刑的脸上不由流露出失落可惜之色。

“司徒先生,这个酒樽可有不妥之处?”

玛雅出身王室,自然长了一颗玲珑剔透之心,见司徒刑流露出迟疑可惜之色,急急追问道。

“这酒是美酒,可惜却没有用对酒具。”

司徒刑再次抿了一口好似人血的酒水,一脸可惜的说道。

“凭空失色不少。”

“愿闻其详。”

身穿粉红色纱衣,身上挂着金饰的玛雅也不生气,有些好奇的问道。

司徒刑举起手中的酒樽,看着其中好似人血一般的酒水,胸有成竹,气势恢宏,神色自傲的说道:

“要说这天下最会喝酒的,还是大乾。

白酒,少了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汾酒,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饮外域的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

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司徒刑说到兴处,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说不出的洒脱和豪迈。其他人被他的气势所摄,心中不由暗暗叫好。

“喝酒竟然有如此多的讲究?”

玛雅表情有些木然,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看着精气饱满,气势惊人的司徒刑也是感到几分目眩,对他所说的酒水酒具更是好奇。

白酒!

汾酒!

葡萄酒!

高粱美酒!

米酒!

百草酒!

玉露酒!

外域哪里有如此多的酒水?

她心中对大乾的富庶,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不愧是天朝上国,大陆的中心。

“这艘船上,士子不下数十人,贵女为何对学生另眼相看?”

司徒刑也饮了一些酒水,眼睛直勾勾的盯住玛雅的脸颊,有些大胆挑逗的说道。

“如果我说,是因为你长的足够英俊,你相信么?”

玛雅没有立即回答司徒刑的问题,反而用柔嫩的手掌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司徒刑健壮的胸脯,有些挑逗的说道。

司徒刑的身体不由的一僵,瞬间起了一身鸡皮。就连呼吸也不由的变粗了几分。

“贵女开玩笑了。”

“真想要知道?”

玛雅见司徒刑脸色有些紧张,心中不知为何,竟然升起一丝恶趣味,眼睛一转,咬着自己鲜红的嘴唇,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一脸的诱惑撩拨的说道。

“想!”

司徒刑看着虽然蒙着白纱,看不清五官,但是曲线动人,只感觉自己的心不由来的一颤。好似小鹿撞撞一般。肾上腺更是有一种叫做雄性激素的元素在不停的分泌。

不论司徒刑还是玛雅都感觉到了一种暧昧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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