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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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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是人的本性,故而贪腐历代难绝。

要想彻底的根除贪腐,除了教化,还要用刑法。

想到这里,司徒刑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他竟然感觉肩头一重,更仿佛有一种说不出的历史使命感。

撑着白纸伞,面色有几分病态蜡黄的吴起,用手帕捂住口鼻,轻轻的咳嗽了几声。胡不为也适时停住话语,有些谄媚的弯腰站在那里。

看起来,不像是一县之尊,也不像是一个有风骨的读书人,而是一条摇尾乞怜的野狗。

“大人是否偶感风寒,为何一直咳嗽?本县有名医张逢春,是医家的弟子,虽然不能活死人医白骨,但也是妙手回春,手到病除。”

“故而,在县中得了一个雅号叫“回春手”!”

“下官回城后,就请他为大人医治,定然让大人早日康复。”

看咳嗽有些严重的吴起,胡不为急忙讨好的说道。

“名医回春手张回春?”

吴起喃喃的咀嚼了几遍,有些考校的问道。

“胡大人可通《礼记》?”

“大人,下官虽然愚钝,但也是甲子年的两榜进士。”

胡不为眼睛一亮,有些骄傲的说道。

“不读礼,不以言。这是孔圣教诲,下官自然不敢忘。”

吴起看了一眼胡不为,轻轻的颔首,继续说道:

“《礼记》中曾有言,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不知这位名医张回春是否能“医不三世”。”

胡庭玉听到吴起的询问,眼睛流露出惊讶之色,有些不满的小声嘟囔道。

“神都来的贵人就是讲究,找个郎中都要三代传承的。咱们知北县是边陲之地,医家弟子本就稀少,世传的只有城西的王家,不过他家时代都是做狗皮膏药的。”

“总不能让贵人贴狗皮膏药吧?”

想到吴起全身贴满膏药的样子,胡庭玉扑哧一下就笑了起来,唯恐旁边的傅举人没有反应,他还乐不可支的用手指挫着。

“你这个匹夫。”

傅举人一边躲避着胡庭玉乱挫的手指,一边哭笑不得的看着胡庭玉。

“医不三世,哪里是三代传承的意思。”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的真正含义,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女脉诀》又云《夫子脉诀》。若不习此三世书者,不得服其药。”

“这才是吴大人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样啊。”

胡庭玉有些尴尬的用手挠着头,脸上挂着讪讪的笑容,小声嘟囔道。

“原来是这样啊。”

“我还以为神都的贵人身子金贵。。。。”

“还敢胡说!”

傅举人小心的看了一眼吴起方向,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

胡庭玉被傅举人训斥,有些讪讪的说道。

“这个。。。想来是可以吧?”

胡不为现在也有如坐针毡之感。只能含糊其辞的答道。

“别说知北县这等边陲之地,就算神都,能够通三世的医家也不是太多。”

吴起见胡不为脸上流露出讪讪之色,嗤笑一声,有些不屑的说道。

“还是大人博学,下官差点被这等欺世盗名之徒蒙骗。等回到县城,下官这就整治查处,让黎民少受庸医之苦。”

“大人,邻县还有一位大医司马头陀。他的医术要远远高于李春风这等欺世盗名之徒。明日下官就差衙役为大人请来。”

胡不为眼睛一转,有些讨好的低声说道。

“大医?这等边陲之地竟然有大医?”

吴起眼睛一亮,有些惊讶的问道。

医家是百家之一,传自上古人王黄帝,《黄帝内经》更是无上宝典,练成之后不仅能延寿几百载,更能驾驭五蕴六邪,伤人于无形。

更有传闻,此书的最高境界,能够肉身成圣,成为上古人王那般不老不灭,近乎不朽的存在。

黄帝之后,医家又有华佗,扁鹊,张仲景,孙思邈等神医出世,将医家的声望推倒最高。

医家不喜入朝做官,也不愿意治世。

但是医家在朝野中的影响力却非常大,大到甚至可以和儒家相提并论的地步。

朝野之中更有明言,不为良相,就为良医。

要知道,良相可是大多数儒家的追求。

良医的地位能够和他相提并论,这也说明了大家对医家的认可。

医家根据医术不同,分为良医,明医,大医,天医,神医等几个境界。

在医家能够达到神医者历代不过数人,如扁鹊,华佗,孙思邈,张仲景等,算是当代神医。

这样的人向来可遇不可求。

就算遇到,也未必有缘结识,在司徒刑看来,这种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天医是仅次于神医的存在,但是他们的行踪不会那么样的居无定所,仙踪渺渺。而是会固定在某个区域内行医。

按照司徒刑的了解,天医的很多案例堪称神奇,如果只论技法恐怕已经不在神医之下,所差别者是在医道上的境界。

大医,名医,良医的层次要比神医和天医差上不少,但也是十分难得。

特别是大医,是承前启后的重要分水岭。

能够成就大医的,无不是天才艳艳之辈,只要在经过一定的积累,最主要的是要有足够的机缘,定然能够突破天医。

成为近乎于神的医道大家。

“这位大医医术很高,更有仁心,带着弟子四处游医,免费为百姓诊治,很多人感念他们的恩德,都给他树立长生牌位,尊称他为大道公。”

胡不为显然对这位大医十分了解,见吴起眼中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滔滔不绝的说道。

吴起轻轻的颔首,眼神幽幽,医家因为其特殊性,最容易积累功德获得百姓的信仰,历代神医都是因为功德圆满而直接飞升。并且在民间留下一个个美丽的传说。

比如说太宗年间的孙思邈。

孙思邈因为擅长炼丹制药,故而被当世尊称为药王。他所著的《千金方》,据说每一个药方都是千金难换,因为活人无数,故而他在民间拥有很高的威望。

太宗听到药王传说,倍感新奇,故而派人去求延寿之药。

药王以医家医病,不医命为由拒绝了太宗的使臣。

太宗心中虽然不渝,但是并没有降罪,反而亲自到药王所住的黄鹤楼。希望可以用真诚打动药王。

但是没有想到这位药王正好功德圆满,白日飞升。

据说当地,有彩霞万道,赤气千里,更有一头神俊,好似成人大小的黄鹤从天而降,载着药王孙思邈白日飞升。

后人为了纪念这一段轶事,有些赞美又有些感慨的说道。

“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留黄鹤楼。”

此事也是太宗的一大幸事,也是一大憾事。

幸事是,能够见证神医功德圆满,白日飞升,这是千年难遇之的祥瑞。

憾事是,如果他能早早放下人王的架子亲自拜访药王孙思邈,也许能以真诚打动他,留下一两枚丹丸也说不定。

可惜无缘得见神医。。。。

吴起咳嗽一声,有些遗憾的想到,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态。

大乾立国三百载,苍生亿万,至今也只有孙思邈一人成就神医业位。

其难度可想而知。

立国三百载以来,见过孙思邈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这样一想,吴起也就不觉得遗憾了。

“大人,这位大道公,虽然医术比不得天医和神医,但也已经非常的精湛,如果不是他生性仁厚,不忍见百姓受苦,定然早被招到神都,职掌太医。”

胡不为见吴起眼睛里的兴趣不减,笑着说道。

“哦,这位大道公先生的医术竟然如此精湛?”

吴起注意力被吸引,咳嗽减轻不少,笑着问道。

太医,是朝廷给医家的荣誉,也是对医家医术的一种最高褒奖。

只有医术最精湛的,才会被人王敕封为太医,在太医院内就职,为神都内的皇室成员,还有朝廷大臣服务。

吴起没有想到,在这偏僻蛮荒之地,竟然巧遇一位太医高手。

故而眼睛里流露出兴趣盎然的神色。

“是的,这位大道公师承名门,最善丹方。不论多么复杂的病症,三帖药下去,少有不好的。”

胡不为见吴起感兴趣,极力吹捧道。

医家根据医疗手法不同,有汤药,针灸,火齐等诸多手段。

《扁鹊见蔡桓公》中有了一个详细论断,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每位医者根据传承不同,所擅长者又各有不同。

吴起听完胡不为的介绍,眼神闪烁,过了许久才幽幽的问道。

“不知道他和医家大弟子李春风谁的医术最高?”

“这!”

胡不为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好在吴起也没打算让他回答:

“在神都之时,本官因为意气和医家当代大弟子李春风发生冲突!”

“他挨了我一记碎骨指,本官也硬受了他一掌。”

“他的掌力中蕴含着五劳七伤的力量,本官五脏六腑都受到损伤,如果不是修为深厚,恐怕早就因为五劳七伤病发而死。”

“不过,那李春风也不好受,我的碎骨指阴寒无比,能够冻结他的血液,没有纯阳之物,他每日必定要忍受寒冰之苦。。”

吴起眼睛微眯,邪魅的一笑,眼睛冰冷有些得意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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