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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时候,他说

“我喜欢的女孩子黑长直,纤细又笔挺,穿长裙,手里捧一本《海边的卡夫卡》”

我真的努力去留了长发,减肥,去看各种晦涩文艺的书。

可我还是没有脱胎换骨变成女神。因为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他只不过是个审美庸俗的男人罢了。

他只配跟看《天使街二十三号》的我在一起。

二十岁的时候,他在qq上找我聊天,非要跟我聊王小波。我有点不耐烦。

他:你变了,变得俗气了

我:人都会变,比如我刚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120斤,现在奶比我大了吧……

他说:现在是在谈我的奶吗?是谈你在敷衍我这件事。

我:说实话,其实我一直在敷衍你,只是现在懒得掩饰而已。

比起你嘴里翻来覆去那几句《爱你就像爱生命》。我更愿意讨论你的奶

27岁,开始讨论结婚。

婚纱、酒店、蜜月。我反反复复的敲定些细节。

结果他在任何时候,都在不停的回复老板的信息。

我:请你认真点好吗?我们到底要不要去日本度蜜月?

他:你来定。

我:你老板问你问题你也这个态度吗?

他:不啊,有本事你就变成我老板那样我惹不起的人啊。

他:你看,你还是没本事。

37岁,生了病,要切除**。

我:我跟你过够了,离婚吧。

他:我娶得是你又不是你的奶。

我: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粗俗,我记得你年轻的时候还看王小波……

他:不管,你离开我我就去死。

我:你傻啊,我死了你都不能死,还有儿子呢!

他:我还管什么儿子,我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劲啊啊啊

他咧着嘴嚎啕大哭起来,露出肚皮上四个褶。我一边给他递纸巾一边自己哭。

我:恭喜你,终于有点像土版王小波了。

后来,我们都老了。

我喜欢早上晚上有事没事的骂他一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通常不跟我生气,唯一一次是我炖了他当宠物养的大鹅,它吃食太凶猛把脖子扭了这事能怪我微笑着流出口水吗?

那天孙子和他一起绝食,

孙子:爷爷,我们十天不吃饭,把奶奶给心疼死。

他:咳,我意思意思得了,你可别不吃。

孙子:爷爷,你为啥这么怕奶奶呢?我很不喜欢你不爱打老婆这个恶习。

他:她身体不好,我可不敢跟她生气……对了你这个小封建,再敢这么说话,我可以后天培养出打孙子这种好习惯。

我心想:跟你过了半辈子,我终于变成你惹不起的人了。

知足。

我是谁?

我是单纯爱着你的那个女孩子,那个忍受你装逼、肥胖、嘴贱、呼噜山响的那个女孩子。我一边看着电视上的帅哥花痴一边跟你过了大半辈子。

因为我是真的爱你,从一开始那个干净文艺的青葱少年,到最后拍着肚皮的油腻男子,从神秘的脸红心跳,到熟悉到互相放屁,从十六岁,到生命终止。

不是你就不行。

他是谁?

他是那个粗糙、幼稚、却心里只有你的男孩。他会对身材好的女生多看一眼,也做过才子佳人的美梦。但是他会在冬天把你冰凉的脚捂进怀里。永远对拥有你这件事,知足常乐。

愿你遇见我。

愿你成为他。

那是寻常的一个夜晚,大唐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正发生着再寻常不过的罪恶。

这种罪恶伴随着女子的哭喊,男子的怒骂,还有永远停歇不了的拳脚,和无处求援的困局。

打骂妻子很久之后,丈夫终于停下来,他喘着粗气还踹了妻子一脚,说滚起来,给我把衣服洗了。

妻子动也不动。

丈夫怒说,还没被打够是吧?

妻子还是动也不动。

这位丈夫是大唐的秀才,见识好歹也算不凡,这会儿终于发现事情不对。

他的妻子被他活活打死了。

秀才呸了口痰,说真尼玛晦气。

只是秀才丝毫不在怕的,还把妻子的尸体拖去报案,说自己失手打死了她。

朋友们面面相觑,说你不怕吃牢饭吗?

秀才说放屁,我打我自己媳妇吃什么牢饭,打那么多次屁事没有,她被打死也就是斗殴失手杀人,丈夫打死妻子,罪再减二等,交点罚金就得了。

秀才洋洋得意,说本人什么书没读过,大唐律说不准比县令还熟,凭什么定我的罪?

朋友们还想提醒,似乎人死了就不会再减罪,但看秀才的嚣张模样,纷纷闭口不言。

日后还是与他划清界限吧。

初审很快就有了结果,果然像秀才判断的那样,定下了斗殴失手杀人的罪名。

只是不再减罪,坐牢还是有可能的。

秀才撇撇嘴,该吃吃该喝喝,浑不在意。

“了不起坐几年牢,出来还是人人抢着要的秀才。”

这样的事在很多年以后愈演愈烈,至金国时,丈夫即使殴死妻子,只要未用凶器,但凭拳脚,甚至可以无罪释放。

至于明清,丈夫殴妻成伤之后,妻子提出离异,只要丈夫不同意,照样不许。

那都是很多年后的事了,如今的大唐,还没有这么的过分。

京城,大理寺。

大理司直崔元式在处理公文的时候,发现了秀才失手殴杀妻子一案。

崔元式眉头皱起来,他想这也叫斗杀?为毛不给他判故意杀人?

崔元式往后翻,发现判文写着:准律,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今姚文秀有事而杀者,则非故杀。

崔元式觉得不对,非因斗争,名为故杀。那什么才叫斗争,单方面的殴打能叫斗争吗?

同僚见他看了许久,侧目过来,说这种案子啊,天天都有,显然是失手殴杀,你还想改判?

崔元式想了想,点点头。

同僚吓了一跳,说你不想升官了,你这么一改,要得罪多少之前判过此类案的人?

崔元式沉默半晌,叹了口气,说之前的我没见过,如今见到了,不能不还死者公道。

崔元式写下判文:准律,相争为斗,相击为殴,交斗致死,始名斗杀。今阿王(妻子)被打狼籍,以致于死,姚文秀(秀才)检验身上,一无损伤,则不得名为相击……既非斗争,又蓄怨怒,即是故杀者。

这案子有了另一种声音,就成了刑部和大理寺的疑案,影响业绩,也就影响升迁,来往的人都望向崔元式,神色不善得很。

崔元式在京城坐立难安,秀才姚文秀在江湖中逍遥快活。

京城大,居之不易啊。

好在京城也大,有本事居易的人也多。

比如白居易。

那会儿白居易还在朝,了解此案始末后,给朝廷上了一份折子。

白居易说,律法所言“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这里的“事”,只不过是代指争斗而已,不是指二人之前发生过什么事。否则天下间谁杀人没有原因,难道就有原因有故事就不算故意杀人了?

前面崔元式已经说了,二人间不叫争斗,所以姚文秀算得上无事而杀。

再论何谓失手,乃是素无前怨,偶然争斗,一殴一击之间过失杀人,原本并无杀心,而姚文秀显然不是。

此人积怨已久,屡次殴打皆不在意妻子死活,应属有杀心。而案发时殴打狼藉,出手之重令妻子当夜便死,绝非偶然错手一击致死。

白居易说:此非故杀,孰为故杀?

文末还提到大理寺刑部官员,引用此前类似案子作例,证明此案并非故意杀人。

白居易半点情面不留,直接说:此案情形与前案或有不同,即便情形相类,那也是你们之前误判,有什么脸还拿来作凭证?

如果都按这样判,死者从此蒙冤,故意杀人者就可以得计,日后先成婚,再杀人,万无一失了。

白居易洋洋洒洒一篇奏状上去,终于改判了此案。

还在畅想未来美好生活的姚文秀没有等来轻判,而是等来了死亡。

京城里还是一如既往,大雪飘落,不知掩盖了多少无人问津的罪恶。

崔元式望着窗外雪,屋内是刚刚登门的白居易,正围着红泥小火炉饮酒。

崔元式说,可惜死者再不能复生了。

白居易喝了口酒,说只希望很多很多年以后,像姚文秀这种人,在第一次动手殴打妻子的时候,就能受到严惩吧。

崔元式还是望着漫天的大雪,他长叹口气,说希望那一天能够来临。

大唐的冬天随千余年过去了,大雪还未停歇。

vb:房昊曰天

我有一个朋友恋爱以后就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

见面时我们小心翼翼的问她原因,结果被她的自卑惊讶到不行。她嫌自己太胖,五官过于平庸,性格也不够温柔,是个一塌糊涂的女人。

她的男朋友更是天天打击她,说像她这样的废物,全世界只有他肯和她在一起。

我当时听完都恨不得骂她是恋爱脑。她167的身高,两位数的体重,平时讲话声也是软软糯糯的,还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根本就没有她自己形容得那么不堪。

而她的男朋友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却天天奚落她这个不好,那个不对。约会没穿对衣服就吐槽她打扮得太丑。聊天时一句话不投机就说她见识短,学历低。

更夸张的是,她男朋友最近出轨了一个20岁女大学生,她发现后哭着问他为什么,对方居然回答说,你都快30了,能和你交往已经不错了。

当时她自卑得不行,还觉得男朋友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我们暴跳如雷地训了她一个小时,她才渐渐地醒悟过来,转头想去跟男的提分手。

恕我直言,爱情是让人开心和积极向上的,如果没有,那就不是爱情。

我发现有些姑娘在恋爱的时候,往往是没有安全感的,她们普遍都认为原因出在自己身上。哪怕有时明明是另一半的错,却非要把过错都往自己身上揽。

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想,要知道当一个男人真正爱你的时候,你的缺点也会透过层层滤镜变成优点。他根本就不会在乎你胖不胖,素颜丑不丑,性格作不作。因为在他决定和你交往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默默地接受了你的一切。

他会鼓励你,让你振作,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而不是上来就打击你,数落你,让你觉得处处都配不上他。

想起我有一个身材微胖的朋友,之前谈恋爱的时候一直都很自卑,觉得自己太胖了,会被对方嫌弃。

原本我们以为她会找一个比她更胖的男朋友,结果她现在的男朋友却是高高瘦瘦的,不但没逼着她减肥,还和我们说,我女朋友胖一点才可爱,还天天让她吃这个,吃那个的。

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朋友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走路的时候不再是自卑的低着头,而是会很自信地和我们打招呼。

看吧,一段健康的恋爱是会让人变得浑身正能量,神采奕奕的。

真正喜欢你爱护你的那个人,会觉得你是全世界最好的。就算别人都打击你,就算你对自己有一万个不自信,他仍然会鼓励你,当你最强硬的后盾。因为在他的眼里,心里,你仍然是他余生中最想要的那个人。

相反,那些总爱挑你刺,还天天打击奚落你的男人,甭管有多爱,都别上心。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爱,因为不爱,所以连基本的尊重都不愿给你。你要相信自己,相信幸福,你不是不值得被爱,而是还没遇到对的人。

当一个女生在感情里变得更加优秀,自信的时候,她无疑是幸福的,因为她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宠她,尊重她,给她勇气和正能量的男人。

所以,谈恋爱一定要找个满眼都觉得你好的人在一起。

小可喜欢上了一个书生。

他们在梦里相遇。

小可最近总梦到一个山洞,洞前总有同一个书生,一直在那捉妖。

这段梦每天连着,和电视剧一样,已经演了几个月。

每天晚上,小可睡下,意识就会来到这个山洞前面。

书生跟她说,山洞里有一个妖怪,靠人们的梦为食,所以会把不同时代的人拽进同一个梦里。

书生是几百年前的人了,小可今年才十九岁。

“如果不把这妖怪弄死,我们恐怕都要死在这。”书生这么跟小可说。

但小可没听进去。

对她来说,每天睡觉已经成了最开心的事。

因为梦里有这个书生,一直在折腾着捉妖。

书生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还会给她讲家乡的传说。

而小可就给他讲现代的生活,经常聊到书生不懂的东西。

小可每次都说:“你如果跟我同时代该多好,我就带你去玩。”

书生在这种时候会笑一下。

小可喜欢这个笑容。

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关于书生的一切。

但她不知道怎么表达。

小可只知道问:“你觉得我怎么样。”

每次书生遇到这个问题,总是低头不说话。

火光会把他的脸映红。

像一大片开着的花。

小可决定在自己生日当天和他告白。

那天她特意等到接近十二点才睡觉。

这样等进入梦境的时候,就正好到了自己生日。

但这天书生很不寻常,他没有忙于捉妖的事。

他只是在凝望着眼前的山。

小可和他说:“嗨,你在干什么,怎么不捉妖了?”

小可说:“正好我有事跟你说。”

书生就说:“刚刚做完了。”

书生说:“妖怪被封印了起来,只要后人少做点梦,应该就到此为止了。”

小可问:“什么到此为止?”

“整件事情。”书生说:“以后你不会来这里了,这个梦终于可以结束了。”

“结束?”

小可大脑一片空白。

她从来没想到这件事会结束。

书生站在那里,看着山洞,有种如释重负的笑,他用了几个月收服妖怪,也算成功了。

小可却没有笑。

她其实没想妖怪的事。

她想的是书生。

小可问:“那我以后来不到这里了?”

书生点头。

小可说:“那我怎么找你?”

书生低头,沉默了一会,又说:“找不到了。”

小可就急了。

什么叫找不到了。

怎么能找不到呢?

书生把手轻轻放在小可的头上说:“忘了我吧,这只是个噩梦,我们毕竟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小可急忙拉住他的袖子:“不行,我还有事要和你说,我……”

但这句话没来得及说完。

书生推了她额头一下。

小可就醒了。

她躺在自己卧室里,看着天花板,和上面吊着的灯。

手心里还一块从书生袖子里带出来的手帕。

上面用墨水写着:“舍不得她,但妖怪害人,此事不得不做。”

可惜最后的那句喜欢,还是没能说出口。

除了后悔,小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或许唯一能做的是,不让书生的努力白费。

毕竟那个妖怪还活着,只是被封印了,如果它吸收太多人们的梦,还是可能复苏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和你说我去睡了,你还能在游戏里碰到我。”

女孩在队友聊天里,跟男朋友解释:“为了人类的安全,我必须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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