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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三千铁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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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危险。

似这样的事情,别人听到了,知道了,一定会想尽办法,躲著,避著,让著。

但是,刘毅夫和铁中英这两个人,却是不服不顺,不信这个邪,一门心思,想要去看看,见识一下,凑个热闹。这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初生牛犊不怕虎。

这两个人,刘毅夫,经历过危险,开过眼界,虽不敢说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也是眼皮子深,有见识,不会大惊小怪,轻易动容,再是年青,冲动,又好动,想要看看降术战争,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而铁中英呢?

这位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

自高,自傲,自大,那是惯了的,还是从小就习惯杀人的,杀人也就算了,他还吃人。

整个人是无法无天的那种类型。天老大,地老二,他,就是老三了。

所以,他也想见识一下,所谓的战争。

这便是,少年志气高,雄心万里长,杀人不怕血,喜欢搞战争。

越是残忍的事,越是热闹的事,越是可怕的事,越是刺激的事,他们这样的,就越是要凑上前,去看看,去瞧瞧。不是说一定要证明自己,而是要满足自己,享受自由,欢快,乐趣。如此等等。

两个少年,就这样,骑著泥龙,当然,渐渐的,就是一前一后,铁中英在前,刘毅夫在后。因为刘毅夫不知道方向位置,而铁中英知道。有了铁中英在前头领路,他们一路的,向苗区而去。

苗区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或者也可以说是重要。

苗区,在楚国南部,往西,是西南这个方位。再往东点呢?那就是盘蛮地区,是盘蛮大山。在苗区以西,是陈国,再往南,就是沼泽地。铁中英他们,就是顺著北,往苗区而去。在苗区那里,有一个重要的地方,叫龙口,是说,这里的地理位置,十分像一条龙,张开了口。没错,那是一个海湾。

在此地,就有苗区最重要的一个城,五寨堡。

苗王原本不是住这里的,他是住在龙王峒。

不过,那里,百年前,发生了一件事,说是百年前,苗王真的,供养了一头龙。一头真正的龙。不过龙的胃口是很大的,不仅要吃人,还要娶漂亮姑娘,他要的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后来的苗王都无以承受,最后,这位苗王的亲人们都被这头龙吃光了。苗王当然是大怒,就张榜求贤。

终于,他请来了一位,来苗区的行商,那人虽是行商,却有一身过人傲人的武功。

在那个人的帮助下,苗王终于把那头恶龙斩杀了。

但杀了那个恶人之后,龙王峒就不好再住人了,据说龙血恶臭,流得到处都是。

此后,苗王就改住龙口湾了。

一直到,五大世家前来投奔,苗王许其立足,并别有用心的,把龙口湾,改名成了五寨堡,还大修特修,看上去,和中土的一些中小城市一样了。

苗区技术力量差,建立一座小城,花费是巨大的,因为他们不懂开山取石之术,也不懂烧窑造砖之技,他们铸城,是一种笨方法,摔泥为土,化土为砖,用糯米鸡蛋等物,淋于砖土上,使其不亚于石制或烧出来的砖石。这样得出来的土砖,看上去土,说到硬度,与坚韧,甚至犹有胜之大石烧砖。只不过,这个花费……想想都让人咬后槽牙。

也就是现在,中土内乱,不停的打仗,国家无力,没法子让苗王进贡献赋等等。

这才给了苗王机会,苗王抓住这个机会,把空余下来的钱财,全部投入于此。

如此,才换来,苗区这唯一的雄城。

这五寨堡,看上去是小城,但实则,麻雀虽小,五内俱全,里面各种各样的城防,建筑,建设,应有尽有,层出不穷,各种箭塔,女墙,也都在那里。此城虽小,五千人足可守矣,但内里却可以藏两三万兵。在兵力充足的情况下,就是十万大军,除非日夜围困,不然,也是难以陷城的。

“这可真是运气呀……”刘毅夫和铁中英两个少年如是说。真的,是运气。

两人到了的时候,恰巧的看到,在岸边,一队队的黑潮降师,排兵布阵,开始扎营。

他们登陆了,他们上岸了。苗区的人,似乎没有意识到,海防的重要性。或是他们根本没想过,在海岸边迎战。所以,黑潮大军,轻松而上。

但,这就可以了吗?不是的。因为,五寨堡,距离海岸边,其实是很近的。

黑潮的大军扎营,几乎就是在苗区五寨堡的眼皮子下扎营。

这太打脸了。

那么,苗区为什么不动呢?

因为,他们的反应慢,他们需要时间,调动兵马。苗王虽强,但苗区却大,苗区大,地形却不是太好,地理环境,使得苗人来往十分的困难,都是走山间小路的,行不得大军,大规模部队的调动,就很头疼了。必须需要足够的时间,苗王,如果想要对付黑潮的大军,从发出召集的命令,到士兵,部队到达,至少,需要三五天,这么的,才可以有第一波的人到达。这么慢,可想而知,在第一时间里,他们抽调不出兵力来。如果现在就匆匆出战,兵力不足,万一失败,那城防就会空虚了,被黑潮部队一鼓而下,那可就乐子大了,这么一来,哪怕日后,苗王取胜,他也无面目,要求把苗区列为第七圣地。

“小心……”铁中英说。

他抓起一条麻袋,把自己,和刘毅夫,两个人,都装了进去。看上去,就像一条,被人遗弃了的,不要的,麻袋。在这种地方,看到一条如此的麻袋,真是太正常了,太不起眼了。就像是,一些居民,人家,随后,随便,丢弃出来的。

在这条麻袋的伪装下,一个个飞起来的降术师,黑潮的降术师们,没有在附近找到人烟,他们并不停留,又向远处飞了去。这是黑潮军队里的斥侯兵。斥侯兵,在哪里都有,只要是一支军队,正规规模的军队,拥有斥侯,难道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吗?这也是一个准备。黑潮已经发出了警告,如果这个时候,再在附近出现,那就是居心不良的人,就可以击而杀之。

只是,他们也太大意了一点。

他们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两个大胆的家伙,在这里观战。

当然,观战的,肯定不止他们两个,一定还有实力强大的,只是来看看的降术师。

但如这两个,实力低微的,就少见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小子,运气不错,没给发现,又或者是,这些斥侯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没有散发出杀气,敌意的,就当作看不见,这也是一种很正统的做事方式。毕竟,人家只是来观战,只是看看,看一下,如果不是一定保密的东西,给人看,也没啥大不了的嘛。反正,给谁看不是看啊,一些实力强大的,想要看你这场战争,还能不让看不成?如果手段太过激烈,反而是会得罪人,会给外人一种,太过于嚣张霸道的印象,万一日后,落了单,给这些人寻机报复,那可就不好了。

所以说,一个团体,有的时候,真是不太自由的。

刘毅夫和铁中英两人从麻袋缝里往外瞧,只看,这军营里,开始出现号声。

那是军号。

一个个小头目出来了,他们叫唤,命令,发布一声声的指令,很快的,从那扎好的营中,一个个降师,就走出来,然后依列军队的样子,排成了军阵。

“放!”一个大头领说话了。

只看这些降师们,一个个,拿出了小瓶子,黑色的小瓶子,那是,丝罗瓶里的铁瓶。

好大手笔啊。也不愧是黑潮的正规军部队,错非如此,一般的势力团体,才没有这么大方呢,这里,是三千人,三千人,就是三千个铁瓶,意味著有三千个人修炼丝罗瓶失败,而遗下的瓶子,落到他们,黑潮的手里,仅这手笔,就大得惊人。不是说不可以,但想必,花费的财力,一定是个天文数字,一般人是绝对凑不出来的,不,是一般的团体,都办不到。但在黑潮这里,却十分的普通,每个士兵,都有一个。

可这还不算大手笔呢。

你以为这些铁瓶子就是大手笔了吗?

错。

真正的大手笔,是瓶子里放出来的东西。

是尸。

铁尸。

没错,是僵尸里的铁尸啊啊啊啊,有没有搞错,居然是这个!

刘毅夫,铁中英,两个人,面面相觑,都不敢相信,会有这样,如此之大的手笔。

但如果他们见识多点,经历多点,听到的事迹多点,就不会奇怪了。没错,铁尸,这种僵尸,是黑潮降师部队,最正规的装备。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在军籍的黑潮士兵,都会有一个,这么样的,僵尸,铁尸级数的僵尸。

或许你会说,不就是个小小的铁尸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真是没见识才会说出的话,降师,很多强大的降师,都是玩尸道的高手。

虽然,在正常情况下,很多降术师,都以培养出第二命的尸,为真正的助手,也是走这条路,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僵尸,很难成功,就算是成功了,进晋又太慢,从实用,性比来说,最好,还是拥有第二命的尸仆。

当然,尸仆,也仅仅只是尸仆,是无法和正品僵尸相比的。

以实质的工具来说,僵尸,实力是绝对强大,也的确是最好的工具。但,奈何,时间太长了,而降师不是那些修真者,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慢慢来,所以,魔道,甚至是玄门修真的,都可以玩僵尸,偏偏精于玩尸的降术师们,不大养僵尸。原因就是花费不起那个时间。

那么,养尸需要多长的时间呢?

尸,分煞尸,行尸,然后才是僵尸,僵尸里,分成了铁尸,铜尸,银尸,和,金尸。

注意,金尸其实就是指旱魃,是僵尸大成者。一成旱魃,那就是真祖级别的强大僵尸了。

此外,还可以分成出……腐尸,阴尸,尸魔,和,飞天不化骨。

飞天不化骨也是旱魃,不过和金尸进化出来的旱魃比,有些微的不同,在身体上,差点。

没那么结实。

因为,这两条路线分别进化出来的尸,走的是两条路线,一是肉身搏击的类型,精于近战,一者是走法术魔法的路线,精于术法。

那么,一具尸,从埋入地下,进行祭炼,要多久,才可以变成铁尸呢?

答案是……一百年,整整一百年,少一年,都不成。一百年……降术师有多少年?一个降术师,活四十岁,是正常,该死的时候了,相当于普通人五六十岁,可以知天命了。如果活到六七十岁,这是绝对的长寿,相当于普通人,八,九十多岁的时候,是人瑞。也就是说,一个真正的降术师,他二十岁,开始祭炼一条僵尸,可能,到他的孙子辈,才可以用这条僵尸,而降术师又是自私的人物,谁会做这么不利己又花费精力的事情?故此,拿出三千条铁尸,这绝对是让人想都想不到的绝大手笔。

连六大圣地,怕也没有如此手段,可以有如此手段的,天下间,除了那些魔道人物,南疆,就只有黑潮,才有这样的底气,这样的实力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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