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姨想到此处的时候。也來到了芍药的房间。芍药房间外面已经有两个丫鬟立在左右候着。见了红姨过來。便赶紧施了一礼。一人一边将芍药的房门大大地打开。红姨跨了一步走了进來。道:“将屋里的烛火都点起來。”那两个小丫鬟便赶紧也随在春雨和翠竹的后面进得屋里來。将芍药房内凡是可以用的大小十几盏灯都点了起來。一时间芍药的屋里连同那置放大木盆的里间都被烛火照了个雪亮。
红姨朝着翠竹和春雨道:“你们把他就放在这里吧。在沒有什么事了你们先到外面候着。闲杂人等一律不许叫他们靠近。”
“是。”两人点了头便退了出去。顺便将房门带了上。
红姨一面在屋里走动。一面对那两个方才守在门外的丫鬟道:“这屋里你们可有乱动过。”
其中一个机灵些的丫鬟回答道:“回红姨的话。这屋里的东西。沒有人动过。都是原來的样子。”
红姨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下去吧。顺便叫瑞云取我的回魂香草來。”
“是。”两个丫鬟应了便退身下去了。
此刻屋里只剩下红姨还有那依旧全身瘫软在地上的青黎。红姨先踱步到了里屋的木桶旁。在烛光之下。这大木桶的水依旧清澈见底。沒有一丝一毫的污浊。红姨再里屋又转了一圈。将那里屋的柜子都翻了一遍。也沒有寻到芍药穿着的衣服。红姨大略地安了心。看來一切果然如她自己所料。青黎并沒有将芍药丢进化血水里。要知道这化血水虽然可以将人的身体化为液体。但是血液却是化血水所不能溶解的。必然在化血水的表层会有几寸后的分层來。而且。除了血液之外。人的衣物也是化血水所不能消化的东西。如果真的是在“做掉客人”的时候出的问題。反而遭了这后生的手。那么芍药的衣物决然不会像这般无影无踪。
红姨从里屋走出來。又來到了那扇打开的后窗前。看着窗台上的足印。按照那尺寸來看只是那小年轻的。并沒有芍药的一点足迹。如果猜得不错……红姨一双玉手按在窗棂上。双腿轻轻一飘荡便像是一只花蝴蝶一般地落在了窗花外。红姨俯下身子仔细地瞧了一圈。这窗下的泥面上都依然是那小年轻的足迹。依旧沒有芍药的影子。
红姨站起身來。嘴角不由地勾起了一抹微笑。等红姨再跃回屋里來的时候。她已经晓得芍药一定沒有什么性命可担忧了。红姨在屋里转了一圈。看着桌面上打翻的杯子。还有倒在地上的凳子。红姨知道这是那**灯的作用。当初一定是芍药用**灯将那小年轻迷翻在地的。可是那小年轻怎么会又有力气从后窗逃出去呢。瞧那步法留下的印记。那时候小年轻一点都沒有昏眩的迹象。灵台如果不清明决然不会有那般自如的步法。红姨有些好奇地蹲下身來。浑身上下将青黎打量了一番。红姨瞧着这小年轻不由地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可是。当她的目光落在他后腰衣摆下显露出來的**灯上时。红姨心里徒然一颤。
这**灯是江湖上早已绝迹的东西。当今落在红姨的手里也是颇有一段传奇。狠狠地下了一番功夫。再加上红姨的巧妙改装才得有今天的这般形态。月朦胧里姑娘多有四十九个。而这**灯却只有‘老资格’的十几个拥有。这也算是月朦胧的一个秘密。倘若泄露出去。且不用说江湖上必然有所惊动。那些意图不纯的歹人必然要來有所企图。就是那些往來的客人知晓了。也必然会断了月朦胧的一条财路。而这**灯的机关既然被这小子看破了。就更不许他踏出月朦胧了。为了今后更保险些。就更不许他活在这个世上了。那么就真的是他自己找死。怨不得别人了。
红姨此刻所要顾虑的是整个月朦胧长远的稳定和发展。这一个秘密抖开了。那么其余的也就很难不被人知晓。自己的身世和以前的过往难免不会被人查出來。到时候。新仇旧恨。那这江湖上少不了有是一场浩劫。红姨虽然年纪尚轻。但是。早早在江湖上跑动也是迫不得已。当年发生的事情给她的童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她恨死了男人。也恨死了那些目高于顶、为所欲为的权贵。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这般无奈。从她出生那天就让她彻底明白什么叫做不公平。而渐渐的成长也让她晓得。人生的无奈还有很多很多。懂得隐忍的人才能积蓄自己的力量。而一个真正有力量的人。才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当年來关西镇的时候。红姨才十一岁。她是冲着李固当时在江湖上如日中天的名声去的。可是。李固却沒有留她。她也渐渐发现李固沒有力量去帮助她做她想要完成的事。后來红姨又慕名去寻了好多人。可是却沒有人愿意去帮她。不是人们太冷漠。而是。她心里的事情实在太大。大到让人觉得放在这样一个姑娘的肩上。无疑是失心疯了。其实连红姨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红姨开始靠自己的力量來完成。为了每一步。红姨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那些在江湖上别人看來不可能的事情。沒有人愿意相信。但是。她都成功了。
这**灯便是其中的一部分。红姨一直将这些别人不肯相信的秘密藏在月朦胧里。就像隐藏月朦胧背后的实力和自己的背景一样。处处都做的很是小心。从來红姨就沒有失手过。也从來就沒有人能触及到月朦胧这么多的秘密。
但今天。青黎是第一个。
红姨对着小年轻的感觉为此也又深了薄薄的一层。但是。可惜他來的不是时候。也同时站错了阵营。又可悲的是不死不活地看到了这么多不该看的东西。如果说。这上面的三点都可以被原谅。那么这小年轻必死的原因却有一个逃不过。那就是他不该企图将**灯。更不该将芍药失踪。
红姨那张迷人的脸。嘴角渐渐地翘起一个微妙的弧度。露出了一丝邪气的笑容。她那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地扶着青黎的后背。像是将怀里的婴儿放在床榻上一般。轻柔而温和。
青黎在昏迷中,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抹电子风暴,非常诡异的是,就连红姨眼前也出现了同样的电子风暴,那风暴出现的瞬间,就把红姨与青黎的身体搅碎成了分子状态。
泯灭了两人的身体不够,电子风暴再次一阵噼啪乱向,组成了一块高大的电子虚拟屏幕。
红姨的灵魂就像甜点一样被瞬间吞噬,青黎的灵魂倒是坚韧,可也坚持了不了多久,最后也是被吞噬了。
可相比较红姨的丁点不剩,青黎的灵魂还有一层好似胎膜一样的东西粘附在了电子虚拟屏幕的外壳上。
电子虚拟屏幕用尽了手段,也不能把这层灵魂胎膜给去掉,无法之下,只能带着青黎的灵魂胎膜一起穿梭出去,离开了这个宇宙,来到了另一个崭新的宇宙。
到了另一个宇宙,青黎的灵魂胎膜被虚拟电子屏幕带到了人间,开始了新一轮的转世投胎。
青黎渐渐长大,安稳度过了孩童,小学,中学,高中,然后到达了大学,开始了让人羡慕的大学生活。
“看看!兄弟们都过来看看啊!咱今天新买的手机,怎么样?很不错吧。”
周六的傍晚,青黎息喘吁吁的撞开宿舍大门,晃着肥油一般的身体走进来,根本没来得及喘口气,便对屋内正在玩着游戏的几名室友高声显摆说道。
“新买的什么?”
“手机?真的假的?”
“赶紧给我……给我看看……”
“靠,是我先说的……给我……”
听到青黎说买了新手机,好奇心驱使着青黎的室友们纷纷放下手中的键盘鼠标,不再理会屏幕上还未结束的“战斗”,急忙向青黎这边聚集过来,想要一睹新手机的风采。
可是谁知当他们看到青黎从怀中缓缓拿出的新手机后,青黎的室友们纷纷摇头表示失望。
因为此时拿在青黎手中的不是风头正劲的iPhone,也不是那种价值近万的W999之类,而是一个颜色简单的灰黑色直板手机,简直都不如所谓的山寨机的外形和配置拉风。
“哎呀,我去了,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买个这破玩意,我还以为是什么高科技呢,弄了白天,原来是个黑白机,这玩意别说MP3了,连广播都没有吧。”
“你们看,你们看,诺基亚,还是黑白屏的诺基亚呢,你牛,玩复古呢,是吧?牛B,真TM牛B。”
“我看不是,青黎买这手机,分明就是防盗,想当年,诺基亚红极一时的时候,人人都当个宝贝似得,现在呢?小偷都不偷了,这玩意拿在手里才安全。”
而青黎这边,听到室友们如此评价自己刚买的手机,则是急忙回击说道。“凑。你们……你们这帮Yin,真是太龌蹉了,诺基亚有什么不好的,经典老牌子,耐用,着急了,这玩意比板砖还好使!”
“对对,这玩意比板砖好,杀人于无形,就算警察来了,也找不到凶器,不愧为十八般武器之首!人家三防手机是防尘防震防水,青黎这手机也是三防手机,那可是防盗防身防资料泄密啊,绝对不能像陈老师那样,人家的手机没摄像头嘛。高级。牛B,真牛B。”在青黎刚刚一说完,青黎的一名室友竟然点头表示赞同。
而他的这番话语,也得到了在场的其他两名室友的肯定,当然,这种肯定绝对不是在赞扬青黎的新手机。
“什么,什么啊,什么凶器,什么三防手机啊,别说兄弟我不告诉你们,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这手机一分钱没花,卖手机的老板里外里还倒贴我十块钱呢。”看到自己的室友们皆是嘲笑自己的这个新买的电话,青黎撇了撇嘴,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
别说,青黎这句话一说完,在场的三个人竟然同一时间闭口不言,皆是目不转睛的看向青黎,等待着青黎给他们解释什么叫没花钱,还倒贴十块钱。
看到现场已经到了了自己想要的效果,青黎也不急,先是整了整衣袖,后又清了清嗓子,这才不急不忙的缓缓说道。
“这手机是商家三周年做活动,只需要交一百九十块钱,不仅能得到一个这样的手机,之后还会返还两百块钱的电话费,这里外里算一算,不就是他们倒贴了我十块钱?而且这还不算,这白送的手机,到时候再卖掉的话,怎么也能卖个三四十块钱吧,这里外里,不就是白白赚了五六十块钱呢。怎么样?不错吧,你们如果想要的话,一人给我买一瓶冰红茶,我就带你们去买……人家说了,这次活动特别火,没剩几个名额了,只有认识的老顾客才有机会,你们可要快点啊……而且……”
此时,正当青黎自信满满的在这里宣传自己电话的时候,原本还在洗耳恭听青黎讲话的三名室友,竟然皆是一愣,随后不禁面面相觑,似乎彼此在用眼神交流着什么。
“唉,我说……你们在那干嘛呢?听没听到我说话啊,兄弟我多够意思啊,这种好事情,别人问我,我都不告诉,也就看你们的面子才说的。”青黎并没有在意自己室友此时表现出的这种异样,继续显摆说道。
“看着像……”
“应该就是这个,现在这种电话,可不多见了。”
“就是啊,哪来的那么巧?一定没错了。就是它……”
随着在场的几人窃窃私语完毕,目光慢慢转到青黎身上之时,青黎这才注意到他们几人眼神的变化,还以为是他们嫉恨自己没有及时转告他们,随即说道。“喂,喂,你们这是什么眼神,我都告诉你们了,至于嘛。”
“等等,等等……你是说,这电话,你花了一百九十块钱?然后说是给你返还两百块的电话费?是不是就在咱学校后门拐角的那个商店?叫什么X日通讯的?”听到青黎的话,同为舍友,并且身为青黎死党的谭永林,当即紧盯着青黎低声问道。
“嗯?歌神……你怎么知道的?是谁告诉你们的?不应该啊,那个老板说这活动只有熟人才知道的,你们这帮宅男足不出户的,怎么可能知道呢。”看到谭永林准确的说出了自己买电话的具体店铺后,青黎无比惊讶的说道。
谭永林,外号歌神,是青黎的绝对死党,之所以大家叫歌神,仅仅是因为与谭校长谭咏麟的名字同音而已,并不是因为他唱歌多好听。恰恰相反,这个谭永林的唱歌技术绝对不敢恭维,说他五音不全都是在夸奖他,这个谭永林,简直就是失歌症的典型患者,再加上他五大三粗的外表,怎么看也不是一个拿着吉他唱情歌的文艺青年。
而且据说谭永林从小习武,三五人根本无法近身,可是在所有人的印象中,谭永林除了跑步比一般人快些之外,其他的还真没什么优点,甚至于他跟青黎掰手腕都会一败涂地,所以谭永林习武的事情,大家也就当作谭永林在吹牛,听听笑话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