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酒会到了最后无非就剩下套关系了,很多人来参加酒会都是为了结识一些高干,所以待老太太回房理疗之后,大厅里便是闹哄哄的,实在是无聊。
杨天倒也不觉得,因为他和杨兰聊得很开心,大概是由于他们俩都是学生,所以总有话题可以聊。
他所料不差,杨兰对生活的态度很消极,从上幼儿园开始,到即将大学毕业,她的每一步都伴着杨国庆和邓红玉的足迹,因此杨兰常常会觉得生活很没意思,她就像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漂亮、受人宠爱,可她永远无法知道外面的花花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听说王府井大街很好玩,是不是真的?”见杨兰的脸色总是冷冷的,杨天双眉上挑,有了主意。
“不常去!”杨兰摇了摇头,尽管她在中国政法读书,可是每天都必须回家报道,否则杨国庆就会打电话对她进行“教育”。
“要不咱们现在去领略一下那的小吃?”杨天坏笑建议。
“啊?!”大概是觉得杨天的想法很大胆,所以杨兰睁大了眼睛,总是戴着一副小眼镜的她睁大眼睛的模样也挺可爱。
“怎么,不敢?”杨天挑逗笑到,大户人家的孩子与寻常百姓的孩子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不懂得去寻找自己的生活,认为做一些父母不知道的事情便是叛逆。
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大概是因为父母忙于生计,因此没人管的原因,所以他们向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活得很自由,也养成了属于自己的个性,成长中的八零后便是最好的说明,个性一族。
“为什么不敢?走!”杨兰顿了顿,当即来了精神,跟在杨天身边便出了大厅。
两个白衣保镖顿时惊慌,一人忙冲过去阻拦,想问问杨天和杨兰要去哪里,要不要派车送,要不要派人保护之类的,另外一人则是赶紧去通知杨国庆。
在杨老太太不在场的情况下,杨家向来都是杨国庆说了算的。
杨天没理会那个保镖,他知道那人定是杨国庆的心腹,所以白了他一眼之后,直接拉着杨天冲出了别墅。
虽然杨天来历不明,但他或多或少已是杨门太子,这些保镖自然不敢强行阻拦,那不是砸自己饭碗吗?
王府井似乎永远都那么繁华,匾额高悬、店铺森然,人头攒动如流水一般,据说王府井大街每天的客流量高达百万人次之多,快赶上一个县级市的人口总数了。
从北京百货大楼到五芳斋,杨天和杨兰便是一路吃着京城美味,杨天初来北京,对这些吃的比较感兴趣,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杨兰比他劲头还大,足见她平时根本没有出来海吃的机会。
“我穿成这样回去,会不会被爸妈骂啊?”杨天在蓝天服装店给杨兰买了一套带有蕾丝花边的紫色绸缎连衣裙,外加紫色丝袜,配上她的白玉凉鞋,让她显得更加清纯如水,刚穿上的时候她欢快得像一只喜鹊,可是出来之后又不禁担心起来。
“这样也会被骂?那你干脆直接穿尼姑袍吧!”杨天摆摆手笑到,凡是大户人家的闺女,多是性格开放,穿着更开放的,而杨兰则是恰恰相反,弄得跟乡下姑娘一样保守。
“去你的!对了,杨天,我知道有个地方的烤鸭既便宜又好吃!咱们去那个地方吃肯定能省很多钱!”少许,杨兰坏坏笑到。
“你行不行啊,杨大小姐,谁都知道全聚德的烤鸭是最正宗的,正宗的烤鸭就在眼前,你非要去吃那些路边摊?你家那些钱留着给谁花啊?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大家闺秀!再说了,是我请你,你那么省干嘛!”和杨兰在一起呆了一段时间,两人渐渐就熟悉了,说起话来也随意了很多。
“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大姐!”杨兰白了杨天一眼,不过心中却是泛起一丝涟漪,大概是第一次感觉到畅所欲言的快乐,第一次有了与人斗嘴的乐趣。
吃完烤鸭之后,杨兰建议去游园,杨天当然不会反对了,香山、中山公园和十三陵都是他很早就想去的地方,他也很想看看北京的中山公园和滨海的中山公园有什么区别。
可是杨兰这丫头比较怪,她说中山公园人太多,太吵,于是她选择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园,那就是位于三环边上的公主坟公园。
坐地铁来到公主坟,恰如杨兰所说,这里人很少,但景色却是不错,马路和地铁站将偌大的公园分成了两半,南门较小,而且景色单调,但北边却是不然,北边有很多日本柿子树,此时正值夏初,柿子开花,淡淡清香也不禁是沁人心脾。
公主坟公园没有专门的雅座,唯有高架桥下摆着数张长凳,木质,坐在上面很舒服。
日进黄昏,公园里的游客行人渐少,高架桥下面的长凳上只是东倒西歪着十几个衣着褴褛的乞丐。
大约是平时很少走路,所以杨兰有些累了,拉着杨天的胳膊,且不断擦着玉脸上的香汗。
于是两人便找了一张长凳坐了下来,本来杨天是提议回去了,毕竟天色已晚,刚刚杨国涛还给他打电话了,问了他位置,并且告诉他杨家是有规矩的,让他玩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回去。
但杨兰不愿意,她说反正回去都会被杨国庆骂了,那还不如一次玩尽兴,因此尽管她已经很累了,可她还是不想回去,大概是觉得回去了就很难再出来了。
既然是姐弟,两人坐在一起的时候就难免显得很亲昵,杨兰很累,不自觉地就靠到了杨天的身上,杨天也没什么感觉,只觉这丫头也挺可怜的,生于豪门,衣食无忧,可她失去了很多同龄人拥有而她没有的快乐。
少许,冷风过道,杨天猛地觉得有一点不对劲,那就是那些个乞丐,太阳都下山了,现在正是北京市灯火阑珊、灯红酒绿的时候,也应该正是他们乞讨觅食的时候啊,为什么他们还在睡觉?
而且最让杨天起疑心的是,高架桥下面睡着十来个乞丐,从他和杨兰进入公园之前就一直睡在这里,到现在也没动弹过,一个也没起来,再者,这帮乞丐身上穿着的破烂衣服都是一个调调。
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杨天急忙拉起杨兰的手快步向地铁站走。
“怎么,现在就回去了嘛?要不我再带你去看看北京的夜景好不好?”杨兰不明情况,有些不舍地说到。
“算了吧!你带我看夜景,貌似从头到尾都是我拿着地图在带你玩吧?”杨天乐呵呵笑到,他知道这件事杨兰应该是毫不知情,说是杨兰他爸杨国庆的杰作,那倒是有可能。
果然,不等杨天走出高架桥,那十几个乞丐纷纷起身,直接将杨天和杨兰围了起来。
“啊,你们是什么人,你们想干什么?”杨兰顿时被吓得大叫,她本想扑到杨天怀里,但仔细一想,她怎么说也是杨天的堂姐啊,这个时候应该挺身而出保护他才对!于是横到了杨天身前,张开双臂将他护在后面。
那些乞丐都不答话,其中一人快速从身后的包裹里取出一把长枪,对准了杨天。
这把长枪很独特,子弹不是放在里面的,而是位于枪口,那亮晶晶的子弹看上去不像是常规子弹。
其实杨天所料不差,那颗子弹是黑市里畅销的美国货,快速麻醉弹,这些人是杨兰的父亲杨国庆派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取点杨天的血回去,看看能不能和杨国涛的血溶合。
DNA认定技术早已成熟,但杨家还是比较相信老一套,那就是滴血认亲。
“杨天,你快走,我没事,我爸爸是发改委副主任,我妈妈是海关总署的,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杨兰推着杨天,尽管她爸妈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堂弟没什么好感,但经过一天的相处,她倒是觉得和他很投缘,最起码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有很多话题。
所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即便是身边的这个小伙子和她不是很熟,但他先前给她带来过快乐,善良的她因此会不遗余力地保护他,尽管她自知自己的力量是很弱小的。
见杨天还要一个女孩子来保护,那些个“乞丐”纷纷发出冷笑声,不过他们都是训练有素,长枪竖起,对着杨天便是一枪,没有丝毫犹豫。
嘭!
亮晶晶子弹破空,发出刺耳的声音,与此同时响起的是杨兰的惊叫声。
就在那些个乞丐收枪准备回去领功的时候,他们猛地发现一个异常现象,那就是不远处的杨天并没有随着枪声倒下去,他仍是冷冷地立在那里。
这时就连杨兰也觉得奇怪了,他紧闭的双眼微微睁开,透过眼角的泪光她能清晰地看见杨天的脸庞,仍是如湖水般平静,不由一喜,脸上绽放出容光。
“你… …”手持长枪的乞丐微微一愣,因为杨天居然硬生生地抓住了那颗子弹,此刻那颗子弹正被他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
也难怪,由于子弹是安装在枪口的,外加这是高级麻醉弹,弹头是针管,弹身是小药瓶,致使子弹整体较大,较之普通子弹,飞行速度自然慢了很多。
可是,能空手抓住子弹,这小子也太神了吧?(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