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泰谷这座城市仍然气氛凝重,唯独只有芭提雅街区灯红酒绿,游人熙攘,丝毫不受连日骚乱的影响,这儿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一个纸醉金迷的世界。
芭提雅是泰谷夜生活的圣地,酒吧夜场林立,五光十色的绚烂霓虹灯下,衣着暴露的俊男靓女在动感的音乐中搔首弄姿,不断挑逗着过往的游人。
行走在这条并不算宽敞的街道上,秦阳等三人就好像只是满街普通游客中的一员。
“林总,我白天在阿瑞的帮助下,已经对莫曼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追风说道。
“哦,说说吧,那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秦阳问道。
“一个非常厉害的女人!”追风评价道:“她原本只是芭提雅一名普通的舞女,可是自从傍上白象会的副会长乍伦之后,就成了芭提雅街区名副其实的皇后,不管是地上地下的事情,整个芭提雅的夜场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而且她自己经营的夜场,是芭提雅街区最大的,也是生意最为兴隆的。”
“确实有手段,不过追风,你恐怕还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吧,能够被乍伦相中成为他情妇的女人,恐怕还有惊人的相貌吧?”秦阳微笑着说道。
“林总你说得不错!”苗阿瑞忍不住插嘴道:“我曾经有幸远远的看见过她一次,那确实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
追风继续说道:“虽然她是乍伦情妇这件事已经是全芭提雅公开的秘密,但是她却没有就此上岸当起阔奶奶,反而还会亲自陪酒招待客人,只不过是未必所有人都有这份荣幸。听说她为人爽快,深谙交际之道,每天都有不少慕名前来的客人,期待着能够和她喝上一杯。”
“就比如我们三个。”秦阳笑了笑,然后将手里用一块黑布简单包裹着的物件递给了苗阿瑞,接着整理了一下衣服,缓缓的说道:“已经到了。”
苗阿瑞一直好奇秦阳手里提着的是什么东西,只是没敢开口问。
现在手里拿着这沉甸甸的物件,即使隔着黑布,依旧感受了冰凉的触感。
他忍不住悄悄的扒开一道口子看了一眼,顿时一脸的震惊。
秦阳带领着身后的二人走进了面前的这家夜场中。
大厅里几乎座无虚席,正中的舞台上,数具白花花纠缠在一起的肉体,正在进行着限制级的表演,空气里弥散着香烟酒精的气味,发酵成了一股腐朽的气息。
服务生将三人领到了预定的桌位前,刚一落座,苗阿瑞贪婪的扫荡了四周的美女一眼,深深的咽了一口口水。
就在追风点单的时候,十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一副黑帮出场的做派,引得场上的客人纷纷侧目。
为首的那个光头男人四下扫视了一圈,在发现没有空桌之后,一把推开上前来的服务生,径直走到一张十几人的大桌前,抓起座上一名青年的领子,将他提起来。
那一桌十几名年轻人看起来只是普通的外国游客,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当即吓得不敢出声,尤其被光头抓着的那名青年,更是吓得头上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你们是正准备离开吧?”光头厉声威胁道。
“是!是!我们刚刚正准备离开……”青年吓得战战兢兢的回答。
然后转头着急的冲着服务生呼喊:“买单!买单!我们要买单!”
“这桌算我们少爷请了,马上给我滚!”光头粗暴的将青年推向卡座。
这桌的十几名年轻人立即慌张的收拾离开,隔壁相邻的两桌见了这个情形,也悻悻的起身离开。
光头一掌狠狠的拍在桌子上,怒喝道:“给我收拾干净!”
一旁站着的几名服务员闻言,才个个面带惧色的上前,桌子上的杂物清理下去。
光头转身,他身后一排壮汉才向两边散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人缓缓走了出来。
“少爷请。”光头脸上带着笑,卑躬鞠膝的说道。
西装男面无表情的坐下后,十几名壮汉才依次入座,他们一丝不苟的保持着正坐的姿势,脸上的表情十分严肃。
“这就是暹罗最顶级的夜总会?”西装男冷着脸,有些不悦道。
“少爷,请您将就将就,毕竟是个穷小的国家。”光头陪着笑道。
这边的秦阳三人,目睹了整个过程。
苗阿瑞不满的说道:“这几个外国佬,竟然敢跑到这儿来耍威风,我看他们是不知道这里是白象会的地盘!还敢说我们暹罗穷小,简直就是不知死活。”
追风微微的皱着眉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东瀛松原组的人。”
“松原组?你认识他们?”秦阳好奇的问道。
追风摇了摇头回答道:“我也没有和他们打过交道,只是听说过而已。刚刚那个光头的无意露出了他衬衣里的刺青,那是东瀛黑帮成员的标志,在背上胸口纹上一大片刺青,是东瀛黑帮的传统。”
“没错,没错!刚刚我也看见了,那个光头的胸口是纹着刺青,好像是两只鸟。”苗阿瑞附和道。
追风接着说道:“那并不是鸟,而是凤凰!一般的东瀛黑道成员都是纹着各种龙形刺青,但是只有松原组的成员是纹着凤凰,因为松原组的开创者是一个女人。”
“女人开创的黑帮,在倭国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倒也是一件稀奇的事情。”秦阳微笑道。
追风说道:“林总说得没错,所以松原组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可是他们却找到了一个大靠山!”
“谁?”
“日照社!”
听到这三个字,秦阳浑身一震,他脑海中马上浮现了那个拥有变态实力的女人柳生岑智子的脸。
苗阿瑞也猜测道:“林总,日照社也是想要获得泰王鼓的势力之一,你说他们出现在这儿,会不会也是和我们一眼的目的?”
秦阳沉思道:“我们先静观其变,看看这伙人究竟想干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