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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吴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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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大人,属下吴菊仁,得罪了。.org”光头大汉,脚踏实地,下盘稳健,看来马步扎的功底很厚实,马步是练习武术最基本的桩步,因此有“入门先站三年桩”、“要学打先扎马”的说法。马步桩双脚分开略宽于肩,采半蹲姿态,因姿势有如骑马一般,而且如桩柱般稳固,因而得名。马步蹲得好,可壮肾腰,强筋补气,调节精气神,而且下盘稳固,平衡能力好,不易被人打倒,还能提升身体的反应能力。马步是练武前的基本功之一,所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意指空学那些拳谱套路上的招式,而没有实际进行全身肌肉的重力与耐力训练,最终将会沦为花拳绣腿。

“菊花哥,加油。”安吉那尖细的萝莉音,再为吴菊仁加油。场上一冷,不由所有人都爆发出笑声,就算是陆风,也觉得这里的人,都是奇葩。

“给老子闭嘴,小心老子让你捡肥皂。”吴菊仁暴怒道,他最痛恨别人叫他这个外号,如果不是自己人,他早就宰了对方。进过这么一闹,原本虎视眈眈的两人,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了。

“我出招了。”陆风率先道。运气于足底,奔袭吴菊仁,快似清风。双手隐藏在后,丝毫不顾及这样会使自己的出招变慢。靠近吴菊仁,陆风并没有急于攻击,而是一闪而过,在吴菊仁的脑袋后面踢出一脚。

吴菊仁修炼的是外术,自然没有内气,有的只是力道和抗击打能力,反应速度和身体的自然反应。如果说陆风的速度是风,那么人体神经传递的速度就是光。吴菊仁经历大大小小的战斗无数,身体几乎对危险会产生自然反应,这就是内术所不具备的,内术,靠的是气,以气为主,以意为辅,所以外术靠的更多的是努力,而内术则是天赋和努力并重。

吴菊仁自然反应极快,陆风刚刚踢出一脚,就转过头来,举手挡住。

“开碑掌。”吴菊仁趁机抓住了陆风的脚,接着,另一只手毫不留情的击打过来。

虽然感觉不到任何内力的气息,但是陆风绝对不敢小觑这一肉掌,外术者年复一年的打磨,这双手,绝对可以和钢铁比较坚硬,这么一章打来,就是岩石都要粉碎。陆风当然不会让这一掌打到自己的身上。脚上的内劲充斥,一下子涨开了吴菊仁的手。吴菊仁一掌打空,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个手印。

接下来,就是吴菊仁抢攻了,一抓,一踢,说起来简单,但是每一招都呼呼生风,威力可以开碑裂石。但是陆风还是很轻易的避开,虽然外术者,可以让自己的速度比普通人快上两三倍,但是怎么也无法和内术者相比,因为外术的内在太弱小,根本无法负担这样的举动,而内术是由内而外的将全身涵养起来,这就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单单看吴菊仁那双手掌,长满了老茧,虽然使起来也很厉害,但是背后的代价却是失去了感觉,现在这个程度,吴菊仁的手,只余下那么点点的触觉,痛觉什么的,基本都没有了。

“难道,天王大人只会闪躲?”吴菊仁怎么也攻击不到闪躲挪移的陆风,不由语言激将道。

陆风当然知道吴菊仁的想法,不过要收服他,就要让他败了心服口服,让他知道,自己和他的差距。

“好,那我们就来硬的。”陆风道。

“好。”吴菊仁也是兴奋,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外术修炼了这么长时间,足够对付一切内术者,为外术扬眉吐气。不过他忘记了,他也许只能欺负那些内术不精的人,而陆风则是负有秦老先生一甲子功力的人。

硬碰硬。陆风运气于手掌,与吴菊仁的拳头撞去。

“龙皇裂山击。”

“开碑掌。”两人手掌相撞,发出了如同爆竹的声音。

两个人都被反作用力*的退后。陆风退了七步。然后稳稳站住。吴菊仁退后三步然后摇晃着站住。

“何必呢?”陆风轻声道。刚刚的撞击,陆风退步,化掉了力道,加上强健的内在,根本没有受伤。而吴菊仁,为了那么点外在的面子,强行压下了心头的淤血,已经伤了内在,已经输了。

“难道所谓的门径之争有那么重要?”陆风质问道。

“……”吴菊仁沉默了一会儿,说,“希望,天王大人,让我的心服口服。”

陆风闭上眼睛。

吴菊仁再次挥掌,冲来。

“蚩尤大哥。”

“恩。知道了。”

陆风睁开眼再次和吴菊仁的手掌相抵。

“pongpongpong。”吴菊仁身后爆发出一连串的爆炸,吴菊仁倒下了,只留下背后的一路沟壑、碎石。刚刚陆风拜托了蚩尤解开了自己身上的威压,发挥自己百分之百的实力,这是陆风对一个武者的尊重,用自己的全部实力。

“光头!”

“菊花哥!”

不少人都冲了过来。

“他只是受了点伤,我刚刚已经手下留情了。”陆风道。虽然刚刚是发生了一连串的爆炸,但是那刚好就是陆风将内力传入吴菊仁体内,引导陆风刚刚打入他体内的真气导入地面的结果,如果陆风想杀了吴菊仁,那么炸开来的,就不是地面了。

所以刚刚这一掌,吴菊仁不但没有受伤,反而心头的淤血消除,只要谁上一觉,就会痊愈。

“属下,多谢天王手下留情。”在场所有人都向陆风单膝跪地道。

“都起来,你们把吴菊仁抬回去,有什么事,明天再说。”陆风吩咐道。

这样一众人才离开。当然,唐刀留了下来,他是陆风的手下,和这群人没有关系,就算以后有关系,也是因为陆风的原因。

两人在门口升起了火堆。

“你去向里面要点锅子、水、调料什么的,我去打点野味儿。”陆风道。

“好的。”唐刀闻言,便起身,两个人在大山里面钻了两三天,没有吃过一口热饭,也是时候改改口味儿了。

陆风稍微的摆弄了一下火堆,便也出去打猎了。

在群山耸立的G西。若是没有野味儿,那么就太说不过去了。不一会儿,陆风就扛着一头野猪,拎着两只山鸡还有一只野兔,回来了。

“额,”不得不说,陆风被眼前的场景吓到了。这办事效率,陆风不想多少,这哪是借,分明是搬家。火堆旁边,现在不是一个火堆了,而是足足六个火堆,水有五六缸,还有刀具,厨具,什么都有。

“嘿嘿。”唐刀不好意思道,“他们也没吃晚饭。”

“败给你们了。”陆风无奈的叹了口气,“都出来吧。”

“嘿嘿,我就说天王大人很好说话的。”入口山石的门打开,出来吴菊仁,其他都在,一众人足足二十,陆风都不知道一头野猪够不够吃的了。

一刀剁了野猪之后,将野猪头给了土地爷,陆风将内脏去除,虽然说内脏也能做菜,但是陆风个人还是不太愿意料理这些东西,太麻烦了。两猪血放干净后,陆风将褪毛的任务,交给他们,自己开始动手料理山鸡和野兔。

不得不说陆风手艺,陆风在组织里面就学做如何伪装厨师,做菜自然也不在话下,手中的刮骨尖刀连连动,猪骨,便被干净的剔除了,不带上一丝血肉,用大剁刀,斩碎猪骨,开始熬汤。

然后用斩切刀,将猪身上的肉分成了六份,开始了熬煮。一直熬到血块都溶出来。然后放入其他锅子,烹入酱油、料酒煸炒几下,加入情盐、葱、姜和适量清水。焖烧至肉熟烂,加入蘑菇烧段时间,加入味精、胡椒粉。或者将锅中放入适量油,烧热后加入野猪肉、葱、姜、盐煸炒,注入清水适量,加入党参、当归共煮,煮至肉熟烂。慢慢的猪肉的浓香,就透了出来。

这些人口水大流,仿佛多少年没见过吃食的恶鬼,迫不及待,锅子不等冷下来,就开始分食。

“这群家伙。”陆风不由笑骂道。和这群家伙打成一片。

“这种情况,怎么能不喝酒?”其中一个家伙提议道。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不一会儿,那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好几坛的酒。拍开封盖。

“你这家伙,居然舍得拿出这墨米酒了。”不少人调侃道。

“哈哈,大家高兴,这时候不拿出来,什么时候拿出来?”那人大笑,给众人倒酒。

“天王大人,你可不知道,这家伙爱酒如命,这墨米酒,可是他亲手酿的,堪称一绝,今天我们可以拖您的福气。”安吉打趣道。

男人和男人之间,酒桌上最能交流感情,这话不错,虽然墨米酒的度数不高,但是一众人喝的兴致高,一遍吃可口的野猪肉,一遍喝酒,陆风渐渐融入了这个集体中。

一直到大半夜。众人才酒足饭饱的一一回到基地。只留下唐刀和陆风。

虽然刚刚吃着喝着,但是其实陆风和唐刀都没吃饱,修炼武术,本来就是极为耗费的事情,穷文富武,一般有钱人才练武,因为练武,消耗大,吃得多,这才拿到那儿呀。

“拿着。”陆风从还在燃烧着火星的火堆中,刨出了三个土球。滚过去一个给唐刀。自己一掌打碎土块。里面马上飘出了喷香的鸡肉味。

叫花鸡。原来陆风还留了一手,还有那只如法炮制的叫花兔,两个人总算也是填饱了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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