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草原,一座宽敞的营帐之中,匈奴单于头曼正居于主位之上,而其左侧则坐着一名金发碧眼的壮硕中年男子。
克里昂正站在那恭敬的站在那男子的身后,看向头曼道:“单于,这位便是我们马其顿王国的军队统帅,萨塔斯大人。”
头曼看向了眼前的金发男子,眼神之中透漏出了一丝凝重,他能够感觉到,眼前这个人非常欠打,其身上散发着一种恐怖的气息,比起最凶残的野兽都要危险千百倍。
随后笑道:“阁下能够来到这里我非常高兴,本单于代表草原各部敬你一杯!”
萨塔斯闻言端起了酒杯,开口道:“我奉国王之名前来,希望这一次与单于的合作可以顺利。”
说着话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头曼也喝了一杯酒,随后问道:“不知阁下在贵国之中担任着何种职务?”
这时,克里昂开口道:“萨塔斯大人乃是王国军队的总指挥,同时也是马其顿的最强者!”
说着话,他的眼神之中浮现出激动与崇拜之色。
萨塔斯的地位极高,威望甚至不下于国王,尤其是其一身实力更是强大无比。
马其顿之中的所有勇士基本上都是他的崇拜者。
听到这话,前者眼前一亮,单是这两重身份便可知晓其定然是一个十分厉害的家伙。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毕竟双方现在是盟友,对方越强也就意味着胜算越大。
聊了几句之后,又接着问道:“不知这一次贵国派遣了多少士兵前来?战斗力又如何?”
闻言,萨塔斯回道:“此次与我一同来此的都是马其顿真正的勇士,可以熟练的掌握阵型变换。”
“至于人数,大概可以组成四个完整的联合方阵。”
对于马其顿方阵的具体配置,头曼有些不太了解,随即问道:“四个联合方阵是多少人?”
克里昂回道:“一个联合方阵由四个普通方阵组成,而一个普通方阵之中又包含了四个不同的兵种。”
“其中包括四千零九十六人组成一个重甲步兵方阵、两千零四十八人的轻装盾兵、一千零二十四人的辅助兵以及一千零二十四人的骑兵,四个不同兵种共计八千一百九十二人。”
“一个联合方阵中有四个方阵,也就是说总人数为三万两千人。”
“而此次国王一共派遣来了四个联合方阵,加在一起则是十二万八千名马其顿勇士!”
听到这番话,头曼也是微微点头。
马其顿方阵的威力他是见过的,而且以前看到的只是残缺版的,现在更加完整的方阵想必威力也更强。
“有了这四大联合方阵,再加上我的草原勇士,此战定可大获全胜!”
经过这几年的修养,匈奴的元气稍微恢复了一些,把所有的家当都算上,勉强能够集合十万人的队伍。
这也是如今草原最后的家底子了,如果这一战也败了,那么就将倾家荡产,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才能够复原。
就在这时,克里昂却开口道:“单于,在我看来,这一战最大的保证并不是那十几万的马其顿士兵,以及你的草原勇士,而是萨塔斯大人本人!”
头曼有些惊讶,说道:“此言怕是有些夸张了吧,即便萨塔斯阁下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以一己之力影响如此规模的大战吧?”
在他看来,能给以一敌千就已经是最厉害的高手了,但在数十万大军之中,个人的武力值却实在是微不足道。
听到这话,克里昂接着道:“萨塔斯大人曾经独身潜入拥有着三万军队的敌营,并灭杀了一万多名敌军!”
头曼闻言心中一惊,不过他还是有些不太相信,他觉得人类绝对无法做到这种程度。
克里昂自然也看出了前者的心中所想,说道:“我说的是真是假,等到了战场之上自然会有分晓。”
经过一番思量之后,对于这看似狂妄的话语,头曼已经有些相信了,毕竟对方没必须说一个如此拙劣的谎言来欺骗自己。
“既如此,那本单于就等着看萨塔斯阁下大展身手了!”
“来,喝酒!”
又喝了几杯之后,头曼说道:“不知阁下打算何时动手?”
萨塔斯道:“我手下的勇士从万里之外赶来,一路上很是疲惫,需要先行修整一下,不然会影响他们的作战能力。”
“先休息一段时间,等到半个月之后再去攻打秦国,如何?”
头曼点头道:“如此也好,既然阁下都已经做好了规划,那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为表诚意,贵国军队这些日子所需要消耗的粮草,就由草原部落承担了。”
闻言,萨塔斯笑了笑:“单于果然大气,相信我们之间的合作一定会很愉快的。”
“那是自然……”
几人聊天喝酒,半个时辰之后萨塔斯与克里昂离开,只剩下头曼一人还在帐篷之中。
他端起酒杯,自顾自的饮酒,不过脸上却没有多少笑容。
按理说这一次双方联合,击败秦国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到时候不仅可以一雪前耻,还能够得到大量的土地与钱财,让草原部落得到前所未有的开拓与发展。
但说来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着一种不太好的预感,具体也说不清,但就是觉得此事未必如自己所愿。
就在这时,一道苍老且有些嘶哑的声音响起:“单于。”
头曼抬起头,却见一个老妪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帐篷中。
这名老妪佝偻这身子,拄着一根狼头拐杖,身上挂着一些奇怪的配饰。
其头发花白,穿着陈旧的衣服,脸上与手上皆是褶皱,看上去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
不过就是这么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却是让头曼这个草原领主直接站起了身子。
脸上浮现出惊讶的神色,开口道:“大法师,您怎么来了?”
被称作大法师的老妪上前一步,看向头曼道:“老身有一件事要告知单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