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开学时,消失了一整个暑假的程以华终于联系沈旭辰了。
“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外星人抓走了啊!本来以为我住到钱湖镇上后,暑假里能找你玩了。没想到你那么干净利落地消失了两个月。”沈旭辰开着玩笑。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话自动加工理解了一番,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挺想你的。我们明天约时间见个面吧。你定个地方。”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一点点失真感。
“我随便,还是你定地方吧。”沈旭辰说。
“那cfk?”程以华问。
钱湖镇因为小,镇上只有一家洋快餐店,cfk脱离了它形影不离的好基友,独自开在钱湖镇上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大城市里,cfk都是大人奖励孩子们考试获得好成绩的去处,更遑论是在钱湖镇上了。cfk完全是有钱人吃的玩意儿。当然,也是学生们过生日或小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沈旭辰不喜欢cfk,他的胃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八大菜系或清淡或麻辣,无论怎么极端,他吃着全然没问题。但一吃舶来的洋东西,什么洋快餐啊,什么牛排咖喱啊,哪怕是高雅如法国大餐,沈旭辰的胃都要抗议一番。
身为土包子的沈旭辰,人生中第一次吃cfk时是在初三。
当时的班主任说了,如果学生们考得好,他就去钱湖镇上买cfk给大家吃。结果大家都考得不错。班主任重诺,果然买了好多份薯条。只是,从钱湖镇到汾水镇路途不短,沈旭辰吃上薯条时,薯条已经彻底冷了潮了。
沈旭辰觉得很难吃。沈旭辰的同桌用一种“你不懂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劝着他说:“你应该沾着番茄酱吃。”
沈旭辰朝那粘稠的一点点挤出来的番茄酱看了一眼,更不想吃了。
再后来,沈旭辰第二次吃cfk时是在大学,他点了一个汉堡……第一次吃到沙拉和黄油的沈旭辰,差点就吐了。
两次体验都不怎么好,所以甭管cfk的受众有多么广,脑残粉有多么多,沈旭辰对它实在无感。
“我不喜欢cfk……”沈旭辰理直气壮地说。
“中心广场的奶茶店?”程以华又问。
“两个大男人去喝奶茶?你不觉得太娘了吗?”沈旭辰说。
“书店?”程以华又问。
“可是,在书店里没法聊天啊。你约我出去,难道就为了彼此沉默着看一下午的书?”沈旭辰继续反驳。
“……那你说地方吧。”程以华说。
“我随便啊。”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定沈旭辰没法隔着电话线揍自己,便试探着说,“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你这么麻烦,很像女孩子哎!”
“你tmd才像女孩子!”沈旭辰已经忘记了自己要以身作则正教育顾望舒不能随口说脏话了。
“你看,你这样发脾气撒娇的样子更像女孩子了!”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心情很愉悦。
你tmd才发脾气!你tmd才在撒娇!沈旭辰恨不得能把手里的电话隔着电话线糊到程以华脸上去。
两个毫无创意的大男人最后决定一起去压马路,压完马路逛超市。
第二天,沈旭辰早早到了见面地点。他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正等着程以华时,眼睛余光瞄到了一个高个子男生。那男生似乎一直在看着沈旭辰。正如有些女孩在被男人行注目礼时会忍不住摆出更优雅的姿态来,沈旭辰作为一个gay,被一个男生欣赏着,他也下意识地挺胸抬头——不能让自己的仰慕者失望啊。
过了几秒钟,沈旭辰才彻底反应过来,他猛得转身,用手指着那个高个子男生:“艹,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一个暑假没见,程以华黑了很多,一身小嫩肉都成古铜色的了。头发更是剃成了板寸。而且,程以华的眼神中还多了点什么,整个人凌厉了不少。如果说,以前的程以华是个标准书生,那么现在的程以华像是个……
“你当兵去了?”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忍不住提起嘴角,说:“你看出来了?我暑假去了妈妈那里,探亲。正赶上新兵训练,我就和他们一起练了。这头发还是我自己理的,用刮胡刀剃的,是不是挺有型的?”
“训练挺苦的吧?”
“是有点……”程以华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停顿飘忽了一下。
“嘿,那你跟着他们新兵训练,能摸枪不?”沈旭辰兴致勃勃地问。男人对于军械总是有种天生的热爱。
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