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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凌晨就要上架了……好吧,我承认自己有点废柴。呵呵,不过喜欢本书的朋友,如果您还没有收藏,请您收藏一下吧,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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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坐下来的时候,曾向刘阚微微一笑,点头致意。
不过除了刘阚之外,其他人都被这中年人的言语所震惊,并没有发现他这个悄然的举动。
他认识我吗?
刘阚盯着那中年人,心中疑惑不解。
很陌生!刘阚可以肯定,他没有见过这张面孔。但是心中,又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认识他,我绝对认识他!
徐公阴着脸,三角眼泛着一抹寒意,“你是谁?”
中年却闭上了眼睛,当他的手放在筑弦的一刹那时,整个人都仿佛发生了变化。那是一种高雅,一种贵气,一种……一种用言语无法形容出来的气度。雍容?亦或者华贵?
总之,所有人的心里,为之一振。
乐娘先前还很不服气。可是在这时候,眸光闪烁,眼中秋波荡漾。恭恭敬敬的走上前,双手奉上了竹尺。而后退了一步,跪于中年人的身侧。那竟然是,以师礼侍之的举动。
“乐,由心生。若心中无气概,任你技巧精湛,终奏不出其中三昧。”
高渐离,是高渐离!
刘阚的手,在食案下一把抓住了灌婴的胳膊。灌婴没有认出中年人的身份,却能从刘阚的手上,感受到他身体在颤动。不由得奇怪,扭头看向刘阚,却见他脸上,一派平静。
你怎么回来了?
我不是要你走吗……可你为何要回来,而且是如此明目张胆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眼下的这副形容,怕才是你的真面目吧。
你为了什么?为什么要走出来?难道,只是为了演奏一曲?让世人重新记起你的名字?
徐公的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
就在他将要发作的一刹那,中年人手持竹尺,轻轻的敲在了筑弦之上。那动作,让人感觉到赏心悦目,行云流水一般,浑然天成。乐声起时,这大堂上,是一派寂静无声。
手指拂过,竹尺轻击。
动作是那么的轻柔舒展,可是却发出了苍凉悲壮的黄钟大吕之音。还是易水送别,但是和先前那乐娘所奏,完全是天壤之别。如果是,乐娘的易水送别,只是令人心潮澎湃。
那么中年人的易水送别,却如同是一把火,一把在身体中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焰。
那火,足以把人的血烧干,烧净……你静静的聆听,灵魂仿佛置于在一片萧索悲歌中。
刘阚倒吸一口凉气。
壮士的悲歌,已唱遍了天下;壮士的血,却已经被漫漫的黄沙所覆盖……
人们,总是喜欢遗忘,遗忘过往那些悲壮的事,悲壮的人。可如果真的这样子,就算易水送别为天下人所知,又能如何。那故事,那人,都已经忘记了,乐曲,只是空壳。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
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那苍凉的放歌声,似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魔力。中年人一边击筑,一边放歌,再无早先那淡定雍容之气。唱到了最后时,已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而这声音,更感染的所有人,心怀壮烈。有那青年人如灌婴,握紧了拳头,身子颤抖,咬牙切齿的战栗着。
这,才是真正的易水送别。
即便是徐公,也不禁为之动容。
只是那眸子中的光芒,更加阴寒,如毒蛇一般,紧盯中年人。
荆轲啊,你莫要着急,我来了!中年人的眼中满含泪水,若癫狂一般,奏响音律。
我虽然来迟了,但我终还是来了。若你英魂尚在,请等我一等,我们在一起把酒放歌吧!
“够了!”
徐公终于承受不住乐音中蕴含的压力,双手掀翻了食案,呼的站起身来,仍控制不住的战栗着。
乐音,止息。
“你,你,你……你是谁?你究竟是谁?”
中年人深吸一口气,松开了筑弦,把竹尺递交给了乐娘。声音仍带着些许颤抖,“曲若无魂,图之奈何?”
“小女子,受教了!”
乐娘泪流满面。
“我叫高渐离!”中年人转过身,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又恢复了早先的淡定和从容。
他朝着徐公一拱手:“我忍了八年,藏了八年……呵呵,现在已不想再忍,再藏。”
徐公面颊抽搐,突然厉声喝道:“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不用费事儿,我今日既然来了,就未曾想过要逃走。”
徐黑带着人冲进了堂上,高渐离却毫不慌张。那份雍容华贵的气度,震慑的徐黑,不敢妄动。
“好,好,好!”徐公阴冷笑道:“既然你要寻死,那我就不客气了。且看看你有怎生的骨头。”
“高某恭候徐公的手段!”
徐公大吼,“徐黑,先给我斩了这高渐离的双手,带回衙门,我要好好的审问他。”
“慢着!”
刘阚突然站了起来。
徐公阴冷的看着刘阚,“怎么,刘生要为这贼子求情?”
刘阚一笑,走到徐公身边,压低声音道:“徐公,非是我要求情。这高渐离,乃陛下亲自下令通缉的人。当务之急,您应该立刻呈报咸阳……若是擅自私刑,您可知道陛下心中是怎么想?以小子愚见,还是先把他看押起来,等咸阳方面有回复,再做决断。”
“这个……”
徐公沉吟片刻,轻轻点头,“若非刘生你的提醒,我险些铸成了大错……来人啊,把高渐离打入大牢。未得我的手令,任何人不得私自见他。徐黑,你立刻持我印绶,赶赴咸阳,求见廷尉李大人。”
“诺!”
高渐离被押走了。
在从刘阚身边过去的一刹那,刘阚看到了他眼中的那一抹笑意,是畅快的笑意。
他想要死!
在瞬间,刘阚明白了高渐离的心思。
酒宴上出了这一档子事,已经无法在继续下去了。
刘阚和灌婴,带着蒯彻告辞离去。三人在街头走着,可是刘阚的脑海中,却一直闪现着那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
“高渐离,他想要做什么?”
灌婴忍不住打破了沉闷,轻声的询问。
刘阚没有回答。
蒯彻见四周无人,压低声音道:“以小人之见,他想要刺秦!”
“啊?”
灌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忍不住向刘阚看去。刘阚没有半点吃惊的样子,似乎早已经预料到。
“阿阚兄弟,你……”
“莫问我,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天下一统,是大势所趋,不是杀一个人就能阻止,至少现在,不可能。秦军精锐,身经百战。外有王贲屠睢蒙恬这等名将,内有王绾冯劫冯去疾蒙毅这样的人物。上有太子扶苏,下有数百万三秦百姓……其实,陛下如果真的走了,于秦而言,于天下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刘阚说的是真心话,他现在很迷茫。
若非是灌婴和蒯彻值得信任,他是说不出这样的言语来。
可是这话说的却又太过于含糊,以至于聪明机智如蒯彻,也无法听明白他真实的含义。
至于灌婴,已经完全懵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当年荆轲就是唱着这首歌,去了咸阳。
但他失败了!
八年后,高渐离也唱着同样的歌重新出现。是国仇家恨?还是因那一份浓的无法化解的兄弟情义?都不再重要了。对于高渐离而言,重要的是,当他出现在大堂的时候,他的整个人,得到了一种解脱。成与败,很重要吗?只要那一份情义在,就已经够了!
明知道,高渐离不可能成功。
但是在这一刻,刘阚不知为什么,却期盼着高渐离能够成功。
“阿阚兄弟,我们现在……”灌婴推了一下刘阚。
深吸一口气,刘阚长叹了一声。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义之所当,千金散尽不后悔;情之所钟,世俗礼法如粪土;兴之所致,与君痛饮三百杯。男儿大丈夫,正当如此……走,我们回家喝酒去!”
这是前世刘阚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
道之所在,出自于《孟子》,不过后面三句,就不知出于何处。
蒯彻表情复杂,灌婴茫茫然不知所措。三人沿着大街走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们的住处,就在那易水楼中。乱了,全都乱了……刘阚挠挠头,转身要往回走。可就在这时候,从街角的小巷中,走出来了一个人。没等刘阚反应过来,他已经拦住了去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