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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八十年代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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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英雄卡其布”的价格是三块六一米,另外还要加上一尺的布票,“的确良”的价格就高很多了,六块五一米,还要加上二尺的布票,几乎是“人民英雄”的两倍。

六块五一米那是高价,但依旧阻止不了阜城人民的热情,“的确良”刚刚在百货商店里“现身”就引起了全城的轰动,人们奔走相告,然后就涌入到了商店里开始抢购。

“文秀,快点走,我大姑姐是三百货的售货员,我告诉她给我留了三米的的确良,要是去晚了就卖光了。”

周日的早上天刚刚亮,刘琅母亲的一位同事就到了门口大喊。

刘琅的母亲刚刚做完早饭,连雪花膏都没擦就跑了出去,和这位同事一起骑上骑上自行车就奔向了三百货。

到了中午时分母亲才赶了回来,手里拿着一匹黄色的的确良,走进胡同后立刻被邻居发现,一个个跑到近前用手摸着,发出了赞叹声。

“儿子,这布妈妈给你做件衣服。”

母亲走进屋中对着刘琅说道。

“妈,我也不出门,用不上,还是你和爸爸用吧。”

刘琅可看不起这种“的确良”。

“没事,你的衣服用不了多少料子,给你做完一身后还能给你爸做件上衣………就这么定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刘琅的母亲就用缝纫机小心翼翼的给刘琅做了一身衣服,不过刘琅穿上后走在外面的时候就引起了邻里们的议论。

“这老刘家,用的确良给孩子做衣服,真是有钱呀!”

“你懂什么?人家老刘家跟省里的大领导都是朋友,人家现在有钱了,我听说买了五米的确良,一人一身都有余富!”

“我看刘家现在都快成万元户了………!”

总之刘琅穿上了的确良让很多邻居眼馋不已,他们也想买,但是买不到,因为上市仅仅三天的时间就全部卖光了,刘琅的母亲之所以能买到那是因为她朋友的亲戚在百货商店里上班,对方为了讨好才给她留了一些,要不早就卖光了。

不过那些偷偷不上班溜到百货商店去买布的人很多也被工厂扣了奖金,理由是迟到早退,但这也值了。

风靡全国的“的确良”来到阜城了,让阜城人民狂欢了一把,第一批货在三天之内就被抢光,但是半个月后,第二批货又出现在了百货商店了,再次卖光后还有第三批第四批,直到一九八二年的春节,“的确良”带来的热度已经消减了下去,因为街上的行人三成以上都穿上了这种布料制成的衣服,这已经不是什么稀缺的产品了。

一九八二年的春节刚刚过完,市面上就出现了一种名叫“喇叭裤”的衣服,顾名思义,这种裤子裤腿形状似喇叭,虽然很多人还没有看到“喇叭裤”的真身,但私下里已经流传出种种传说。

“媳妇,我听李二说他有个市里领导家的亲戚就有一件喇叭裤,穿在身上可舒服了,你周末去百货商店看看,要是有买的也买一条。”

刘东来对着自己的媳妇说道。

“我单位的王姐都去了,根本没有,她还跟我说,让我去跟省里领导说说,看看能不能弄一条裤子来。”

刘琅的母亲摇着头说道。

“这点事可不能去找肖老。”

刘琅的父亲赶忙回答。

“我傻呀!买条裤子去找那么大的领导。”

对方白了一眼。

“喇叭裤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听他们说这种裤子现在在南方可流行了,穿在身上老多人羡慕了。”

对于这种裤子,刘琅的父母只是听说而已。

“喇叭裤算个屁!”

坐在炕上正看着俄语书的刘琅心中暗道。

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种喇叭裤还真是时尚,要是有个人穿着走在大街上,引起的轰动绝对不亚于裸奔。

“喇叭裤蛤蟆镜,羊剪帽子大拉毛!”

这是八十年代初时尚的代名词,喇叭裤和蛤蟆镜是夏天时尚的装扮,羊剪绒的帽子和大拉毛围巾则是冬天潮流的先锋,要是哪个人有这四种服饰,恐怕会被人当成偶像一样崇拜。

而再过一两年,健美裤和皮夹克也会流行起来,穿在身上走在街上,那绝对堪比刘琅前世米兰服装周上的模特。

很显然,阜城出现了喇叭裤,代表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降临到了北方这种偏僻的小城,不过刘琅相信,这种服饰进入阜城绝对不是当地政府所为,恐怕又是那帮南方人,十几年后的书上统称这些人为“倒爷”,也就是说,“倒爷”来阜城了。

几天后自己的二叔穿着一件喇叭裤得意洋洋的走进家门。

“大哥大嫂,看看我这喇叭裤怎么样?”

二叔进屋就大声叫道,而他后面则跟着三叔和老叔,还有两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一个个眼睛里都快冒出了嫉妒的火焰。

“东学,这就是喇叭裤?”

刘琅的父亲一边询问一边用手摸了上去。

“别摸埋汰了!”

刘琅的二叔一扭身子躲过了大哥的手,然后用手小心的掸了掸,好像真有灰尘粘在了上面。

“哪还有假!这一条裤子我可是花了十块钱买的,还没用布票,好看吧!”

刘琅的二叔得意洋洋地说道。

“老二,你从哪里买的?百货商店里可没有卖的呀!”

刘琅的母亲赶紧问道。

“我告诉你………去去,你几个小子跟着干什么?都走都走!”

刘琅的二叔对着身后的两个小青年一声大喝,对方吓了一跳,但还是没走。

“二哥,我们也想买,您就告诉我们吧,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告诉别人!”

一个人求饶般说道。

“嗯,也好,那你们可别告诉别人呀!”

对方的态度让刘琅的二叔很得意。

“我是从马家堡那边买的,那边有几个南方人偷偷在买,一条十块钱,不光有裤子,他们那里还有一种叫做磁带的玩意,说是放到收音机里能唱歌,我又花了五块钱买了一盘磁带,不过咱家没有那种收音机。”

刘琅的二叔从裤兜里套出了一盘磁带,这磁带一出,立刻就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只见封面上是一个女人的相片,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看得在场的男人们口水都快留下来了,不光是男人,就是刘琅的母亲眼睛都直了。

“这是………邓丽钧?”

好吧,刘琅也知道这个邓丽钧,当然,整个国家又有几个人不知道这个女歌星呢?

这位来自湾湾的女歌星一首歌唱出能让人的血糖升高,所以又被后人称为甜歌天后,绝对是刘琅父母一辈的偶像。

别说听她一首歌了,你看,就是看到对方的相片都把这几个人的魂给收走了。

“磁带,东学,你把磁带先留哥这,等过几天我去买一个能放她的收音机,到时候让你过来听。”

刘琅的爸爸马上说道。

“那可不行!”

刘琅的二叔一听就有些急了。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了刘琅爷爷的吼声。

“老二,你这个小兔崽子,花了十多块钱买条破裤子,看我不削死你!”

话音未落,刘琅的爷爷手拿一根火钩子就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就要招呼到对方身上。

“爸,这是喇叭裤,喇叭裤呀!”

刘琅的二叔四处乱窜大声叫道,一边躲还一边护住自己的裤子,打我可以,把我的裤子弄脏了就不行了。

“给我吧!”

刘琅的父亲一下子就把对方手里的磁带抢了下来,然后迅速放入衣服兜里。

“爸,爸,别打了,别打了!”

刘琅的母亲赶忙把愤怒的父亲拦了下来,而刘琅的二叔趁机跑了出去,剩下的人也一哄而散。

“这个小兔崽子,真是管不了了,十多块钱呀!全他妈的给我花了,不打死他干什么?”

刘琅的二叔还没有结婚,每个月的收入要全部给自己的父亲,而且他现在也不过是一个一级工,每个月工资也就二十块钱,花半个月的工资买条裤子,对于刘琅的爷爷来说那是典型的败家子行为,当然要教训了。

“爸,老二也长大了,再说,这种喇叭裤不是时尚吗?反正也买了,总不能退了去吧!”

刘琅的父亲替弟弟解围道。

“十多块钱呀,就给我买条破裤子,太败家了!”

反正钱已经花了,刘琅的爷爷也没有办法,被大儿子劝说了一阵也就回去了,不过刘琅的二叔肯定是要被臭骂一顿了。

二叔从马家堡买到了喇叭裤,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短短半个月后刘琅就在家门前的马路上看到有人穿着裤子蹬着车子飞驰而过,周围的行人果然是纷纷驻足对他行“注目礼”,这个人挺胸抬头,下巴都翘上了天,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牛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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