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怨我, 一句话都不想和我说。”
谢长征将媳妇拉到走道的尽头,站在窗户边, 看着徐春秀粗糙开裂的手掌沉声说道。
因为常年接触热武器和操练的缘故,谢长征的手掌处有很多厚厚的茧子, 手部的皮肤远比同龄人粗糙,徐春秀还比他年轻了三岁, 生活在相对和平的乡下,可手部的皮肤状态却比他还不如, 粗糙的如同六旬老妇一般。
上一世, 在徐春秀疯癫以后,谢长征怕媳妇也像女儿一样离开他,即便是事业最忙碌的时候,也不放心让别人照顾妻子, 徐春秀的衣食住行, 全都是他一手包办的。
那个时候徐春秀傻的厉害, 连基本的洗漱都不会, 在照顾妻子的过程中, 谢长征早已看遍了她身体上上下下每一寸肌肤,熟悉了她身上每一道伤疤和皱纹, 自然也从这些纹路里察觉到了那十多年她和女儿的艰难生活。
谢长征的胸口有些闷, 嗓子有些发紧, 明明这些都是上辈子的他早就知道的事,可重新回到这个时候,那种几乎可以将人折磨疯的愧疚还是如影随形, 甚至有愈趋愈烈的架势。
“我也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你不相信我,可是秀秀,这是老天爷给咱俩的机会,阿芜还好好的,我们能够回到这个时候,是老天爷希望我们能够补偿阿芜,希望我能够补偿你,虽然这句话有些无耻,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给阿芜一个完整的家庭。”
谢长征知道妻子心里一定是怨他的,可老天爷给了他们重生的机遇,谢长征实在不希望他们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这些争执猜忌之中。
徐春秀确实是怨着谢长征的,但是上辈子疯癫的徐春秀对于自己发疯之后的生活并不是没有记忆的,她的神智一半疯狂流于表象,一半清醒,却如同旁观者一样躲在意识深处,看得到周遭发生的一切,却没办法对那些事作出任何反应。
她看着漫长的三四十年里,谢长征对她始终如一,每天早上替她穿上最舒适的衣裳,替她洗漱,一日三餐总不假于他人之手,即便有时候她突然发狂将滚烫的汤水打翻在他身上,他也不曾动怒,反而还会在第一时间查看她的身体是否被汤水烫伤,他会替她修剪指甲,在她因为思念女儿自残的时候紧紧抱着她,任由她将他的胳膊咬的血肉模糊……
她看着这个男人彻底对那些所谓的家人冷了心,看着他一步步将谢秀珠捧到高处,再让她狠狠摔下来,受尽所有人的嘲讽和羞辱,看着谢家其他人一步步走向绝路,碍于生养之恩,苗凤妹这个亲娘算是下场最好的,谢长征从来没有饿着她,身上有什么病痛,也总会在第一时间提供救治,可老太太虽然衣食无忧,晚年却受尽煎熬,因为她最疼爱的女儿和孙子一个个都没有好下场,直到去世的时候,苗凤妹的眼睛都瞪的大大的,看着病房门口的方向,不知道是不是后悔曾经的所作所为。
徐春秀偶尔很恨他,可扪心自问,比起之后疯癫逃避的自己,丈夫比她更有担当。
所以徐春秀对谢长征的感情是很复杂的,她也不觉得,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他们还能回到从前,可要让徐春秀再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徐春秀自认做不到,她的心已经老了,三十多岁的身体里装着一颗六十多岁的心,所谓的喜欢,所谓的爱情,再也不能让这心脏激烈的跳动了。
“我给你考虑的时间,可是当着阿芜的面,至少在这段时间,我们都要好好的。”
谢长征也明白,有些事逼不得,所以在说完这句话后,他退后了两步,再少了他浑身上下凌厉的压迫感后,徐春秀稍稍松了一口气。
“你知道的,将来我会挣很多钱,有了这一次的机遇,我会比上一世更有钱,更有权,如果你还是我媳妇,我的钱都是你的,你可以给阿芜买许许多多漂亮的珠宝首饰,在全国各地都给阿芜买一套漂亮的大房子,让她过上人人艳羡的小公主一般的生活,如果怨我,那就千万别放过我,让我这辈子就为你们娘俩当牛做马吧。”
谢长征机灵地偷换了一个概念,单纯的徐春秀半只脚踏进了谢长征设下的陷阱里。
是啊,上辈子即便浑浑噩噩,徐春秀也知道这个男人有多厉害,这辈子这个男人和她一样重生了,熟知之后几十年世界的变化,想来会比上一世更加出色。
更何况……
徐春秀忍不住用余光打量了谢长征的小腿,上辈子,谢长征瘸了一条腿,这辈子谢长征重生了,又提早了回乡的时间,是不是意味着他脚上的伤根本就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重生的他其实已经躲开了瘸腿的危机。
没有短板的谢长征更加没有顾虑了,这一世,他或许会站到一个她难以想象的高度。
上一世,即便她和谢长征还未离婚,可得知谢长征女儿早亡,媳妇是个疯婆娘的女人还是一个个疯狂的往他身上扑,妄图替谢长征生一个儿子,将来继承他的所有产业和人脉。
这辈子,如果她和谢长征离婚了,那些女人岂不是要把谢长征生吞活剥了。
归根结底,还是徐春秀对谢长征没有足够的信心,她觉得上辈子是女儿的死亡使得谢长征对她们母女充满愧疚,这辈子女儿还活着,谢长征的愧疚又能持续多久呢,她不能保证,在离婚后,谢长征不会开始新的婚姻,拥有其他孩子。
徐春秀是有私心的,她觉得她俩的一切都应该留给阿芜这一个孩子,她希望谢长征就像现在承诺的这样,这辈子,宠着爱着阿芜,将那一份父爱毫无保留的只给阿芜一人。
这么想着,徐春秀想要离婚的信念又不那么坚定了。
不过不管如何,她认同谢长征的其中几句话,那就是这段时间里,她和谢长征都要好好的,因为在民风保守的当下,拥有一对离过婚的父母,对于阿芜的名声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回去吧,时间一长,阿芜该担心了。”
谢长征一直仔细观察着徐春秀的表情,看到她的态度不再那么反抗,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他刚刚那番话还是起到效果了。
徐春秀点了点头,扭头往病房走去,只是步伐有些飘,显然并没有她表现的那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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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红糖水。”
看到徐春秀进来,阿芜的脸上顿时洋溢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只不过动作太大,下一秒就因为扯到了伤口,龇牙咧嘴地痛呼了一声。
小姑娘虽然小,却很懂的和相依为命的母亲分享美味,搪瓷杯里的红糖水依旧停留在刚刚的高度,天知道刚刚阿芜盯着这小半杯红糖水默默咽了多少口水,可她还是执拗地想将这些红糖水省下来,让娘也尝尝这种甜滋滋的味道。
谢长征跟在徐春秀身后走进病房,看到他出现,阿芜脸上的笑容一收,然后躲到她娘的身后,探出半张脸,怯生生地看着这个有些陌生的爸爸。
“爹给阿芜买了好多红糖,你瞧,这些红糖够阿芜和你娘喝很久的红糖水了。”
谢长征扯着嘴角,他已经有近四十年没有笑过了,不用看也知道,这会儿自己的笑容一定很别扭,可别吓坏了他的宝贝娇娇。
阿芜又往娘身后躲了躲,看到那满满一大袋的红糖,舔了舔嘴唇,可很快就恢复了怯生生的表情,眼睛再也没有往那一大袋红糖上瞅过。
记忆中,每次她爹回来,总会带着大包小包,里面装满了她没见过的稀罕东西。
很小的时候,阿芜还曾期待过,扭扭捏捏地走到她爹面前,问自己能不能尝尝他带来的糖果,这个爹会将她一把抱起,把她举的高高的,然后往她的小兜兜里塞满糖果和点心。
阿芜一度觉得,爹爹回家的日子,是她最开心的日子。
可这样的日子太过短暂了,在她爹离开的第二天,奶奶就会带着大伯母二伯母她们冲进自己的房间,抢走她爹带给她的新衣服和新鞋子,然后狠狠给她几个嘴巴子,骂她嘴贱贪吃,是饿死鬼投胎。
农家的女人手劲大,有一次,阿芜松动的大牙直接被打掉,嘴角被打得裂开,又因为害怕,只敢在奶奶和娘说是她顽皮磕到嘴巴的时候点头,偷偷摸摸躲在被子里哭。
接连两次,阿芜就怕了,曾经最期待的爸爸回家的日子,变成了她最害怕的日子,因为她明白,两三天的欢愉之后,等待她的,可能是长达一两个月甚至更久的艰苦生活。
她也不敢和那个爸爸说,因为她不知道,在自己告诉爸爸这件事后,对方能够为她做什么,在她的心里,这个爸爸和别的爸爸不一样,每隔两三年,她才能见她两三天,她害怕爸爸在替她出头后就走了,将她和妈妈丢给暴怒的奶奶,然后受尽折磨。
阿芜真的很喜欢爸爸,每次看奶奶接到爸爸即将回家探亲的电报后,她都会偷偷跑去村子外割猪草,只为了能够第一时间见到爸爸。她怀念小的时候,骑在爸爸的脖子上,迎接村里其他孩子艳羡目光的生活。
可她又有些怕爸爸,所以每次在爸爸回家用殷切疼爱的目光看着她时,切切地躲得远远的,不敢表达亲近,不敢从他手里接过任何东西。
这会儿爸爸说给她和娘买了红糖,阿芜心里想的却是奶奶是不是又要打她耳光了,想到老太太凶狠的模样,阿芜又往娘亲怀里躲了躲,嘴巴里残留的红糖水甘甜的滋味都变得有些苦涩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真的不知今夕何夕,日夜颠倒,连带着更新时间也不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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