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大文学移动版

m.dwxdwx.com

宋代户数探研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宋代户数问题是解开宋代人口数量之谜的关键环节。关于宋代户数,传世有大量的统计数据,我们所要考证研究的是,这些数据是否客观或比较客观地反映着真实情况?哪些数据是不全面、不可靠的?澄清这一问题的意义之重大,是不言而喻的。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做了有价值的研究,并取得了新成果,以葛剑雄教授《宋代人口新证》(载《历史研究》199年第6期)及何忠礼教授《宋代户部人口统计考察》(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为代表。本文再做探讨,以为新证,并有重要问题揭示。

一、户数在宋代社会中的作用

一个政府存在的基础和规模,决定于人口,人口生存和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家庭数量还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母奶---赋役的征调,因为赋役主要是以户为单位征调的。宋朝各级政府对户数的掌握十分重视,对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而言,户数的多少更与切身利益密切关联。

1.定诸县等级。

自唐代以来,为便于管理,将各州县制定了等级。县一级大体为7等,依次为:赤、畿、望、紧、上、中、下。其中赤、畿两等,通常是京师、大都会及附近的县,属特殊的政治地位,其余5等,均按户数确定。宋太祖刚登基的建隆元年冬,为适应新形势和户口变化,即诏天下除赤、畿外,重新制定诸县等级:4000户以上为望县,000户以上为紧县,000户以上为上县,1000户以上为中县,1000户以下为中下县。并自此每年升降一次。[1](卷1建隆元年十月壬申);[](《职官》11之58)以此可知县的大小及地位,不在于疆域,而在于户数。林駉指出:“建隆之元年也,版籍来上,严定升降;至明年也,户口增耗,申严殿最。夫开基立极,岂无急政?一则曰定版籍之升降,二则曰严户口之殿最者,深知本固邦宁之意欤!”[](卷10《户口》)由此急迫性可知各县户数多少及变化,对于稳定局势、加强统治的重要性。

.定州县官编制。

地方官员的编制,各地并不统一,而是根据户数确定的。如州一级的通判,只设于万户以上的州郡。宋真宗景德三年,“复置解州通判一员。旧制:州不及万户者省其通判,此时(解)州户盈万数”[1](卷*景德三年十月庚寅)。解州原来曾有通判,由于户数减少丧失了资格,至此又按制度重设。可见这一制度是切实执行的。400户以下的小县则不设县令,由主簿兼知县事。宋神宗时,令0000户以上的县增设县丞一员,宋徽宗崇宁时各县均设,但至大观三年,除万户以上县或虽不足万户但有山泽、坑冶之利的县之外,其余皆罢去。主簿之设遵循同样原则,开宝三年规定千户以下、400户以上县不设主簿。[4](卷167)当然,地方官品位的高低,也与所出任的地方户数相适应。如宋真宗天禧元年规定,江南诸县5000户以上者,派京朝官担任长官。[1](卷90天禧元年十一月乙未)

.定州县官俸禄。

宋代州县官的俸禄,主要由朝廷格式司“用《十道图》较郡县上下紧望,以定俸给”[1](卷81大中祥符六年十月丁亥)。例如:5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参军0千(即贯),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8千,1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5千,5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千,不满5000户的州录事10千。又如:10000户以上的县令0千,主簿、县尉1千;7000户以上的县令18千,主簿、县尉10千;5000户以上的县令15千,主簿、县尉8千;000户以上的县令1千,主簿、县尉7千;不满000户的县令10千,主簿、县尉6千。[4](卷171)俸钱之外的职田也是如此。如县令职田:10000户以上者6顷,5000户以上者5顷,不满5000户者4顷。主簿、县尉的职田是:10000户以上者顷,5000户以上者.5顷,不满5000户者顷。[4](卷17)户数的多少,与地方官的收入多少直接挂钩。

4.定州县赋役。

赋役来自人户,主要是按户等高下为标准征调的,其前提当然是官府对户数的掌握,勿需多言。在此主要介绍州县的差役数量。直接为地方官府服务的州县吏人、弓手等,朝廷并不允许地方随意抽调、招募,而是有定额限制,定额的标准仍是户数。如州郡吏人,开宝六年确定为0000户以上州80人;散从官,咸平年间确定为0000户以上州100人。诸县吏人数额规定的更详细。如诸县曹司吏人,0000户以上县0人,10000户以上县5人,7000户以上县0人,5000户以上县17人,000户以上县15人,1000户以上县1人,不满1000户县10人。[5](卷1)建隆年间用法令形式规定的还有弓手数额:10000户以上县50人,7000户以上县40人,5000户以上县0人,000户以上县5人,000户以上县0人,1000户以上县15人,不满1000户县10人。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又依次递增0至10人。[6](卷1《州县役人》)显然,户数决定着统治的力度和工作量。

此外,地方常平、广惠等仓的设置规模,也因户数多少而不同。如宋仁宗嘉右二年在全国设广惠仓,规定10000户以下州留田租1000石,10000户以上州000石,0000户以上州000石,0000户以上州4000石,40000户以上州5000石,50000户以上州6000石,70000户以上州8000石。100000户以上州10000石。[4](卷176)

5.考核地方官。

宋政府把户数的增减列为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主要指标。地方官在任期内若户数增加,会受到提前升迁、加俸等奖励,反之则会受到延缓升迁等责罚。宋代初年“初著令:州县户口准见户十分增一,刺史、县令进考;若耗一分,降一等。”建隆三年又规定:“凡千户以下(县)能增百户,(主要官员)减一选。减及三选以上,令赐章服,主簿升秩进阶。”[4](卷160)宋仁宗皇祐元年,三司制定了考课转运使、副的5项指标,第l项即“户口之登耗”,规定考核等级为6等,考入上上第1等者,“与转官升陟差遣”,考入下下最低等者,“与展磨勘及降差遣”[1](卷166皇祐元年二月戊辰)。在整个两宋时代,屡屡有专以户数或户口增减为唯一考核指标的规定,灾荒及战乱年代尤为重视。

以上事实表明,户数对于各级政府、各地方官是极为重要的。口数固然也至关紧要,但口一般不是赋役征收单位,而且“口尤难计”[7](卷上《户口》),所以相比而言,宋代的户数统计更规范认真。宋太宗至道元年重造版籍时颁于天下的格式,主要即“凡一县管几户夏秋二税”[1](卷8至道元年六月己卯),而不计口数。宋孝宗时衢州司户赵希言曾“合郡民以计,表其里,标其户数,为图以献于守,守才之”[4](卷47《赵希言传》)。所计也是户数。因此我们认为,研究宋代的人口数量,最宜于从户数而不是从口数统计资料入手

二、宋代户数统计评估

众所周知,宋代户数统计也存在许多问题。以下几个方面,就是其突出的表现。

其一,官方问题。一些地方官吏不能按时清查统计,或统计时敷衍塞责,还有的地方官吏为升迁加俸,虚报户数,导致户数不准确和不能反映增减变化。再者即多系统户口统计,目的不一,导致同一地方、同一时期的户数差异较大。一些数据不做考证辩别难以适从。

其二,诡名户问题。形势户尤其是官户,为逃避赋役,用种种手段弄虚作假,使宋代出现严重的诡名户现象。影响户数的主要是诡名子户,即一户分作数户、十余户乃至数十户,以分散财产、降低户等,达到减免赋役的目的。这一现象导致户数虚假增多。

其三,脱漏户问题。所谓脱漏户,即不在官方户籍的人家。这一现象同样严重,情况也更复杂。其中有的是自有田产本应在主户籍内而隐瞒不报,仍为客户,所影响的是户口类别比例而不是户数,暂且不论。另一种确属“黑户”,即谎称逃亡、绝户而隐瞒起来的“逃绝户”。宋神宗元丰三年,三司户部判官李琮受命专门调查清理江东、两浙二路的逃绝户,结果骇人听闻:仅清查出的逃绝户就多达401户;同年改任淮南路转运副使的李琮又在当地清查,“凡得逃绝、诡名挟田(佃)、簿籍不载并阙丁”475965户、丁,[1](卷00元丰二年九月癸酉注文)其中脱漏的户数当是个不小的数字。这一现象导致户数虚假偏低。

统计不实,户数虚假地偏高或偏低,在当时就是一大无法解决的难题,更使现在的研究陷入困境。如何走出困境呢?对于官方统计公布的户数,我们应有三点基本认识:一是必须利用已有的户数资料为研究的出发点,否则宋代人口数量之谜根本无法破解。二是具体的数字肯定不精确,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三是传世的宋代百余个总户数,由于种种原因不可全信,其中有的不是总户数,有的明显错误,但经过鉴别的大部分数字,宏观上基本可靠。

具体再谈户数虚假的偏高偏低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宋代户数偏高,多以诡名子户为证据。但如果同时充分认识到还有大量的脱漏户数,那么偏多的估计就难以成立。二者相较,当然难说互相抵消,但由于无法量化,不能确证,所以应另辟蹊径,转换视角来认识这一问题。例如,从宏观的历史角度考察,将宋代户数与唐代、元代户数作一比较,就会发现宋代户数的发展是正常的、合乎规律的。

唐玄宗开宝十三载(754年),户数峰值为9069154户。[8](卷17);[9](卷84)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总户数为905579户。宋朝版图不及盛唐,但所辖地区全是人口稠密之地,所缺边远地区人口稀少,不影响大局。这时的户数之所以历经60年尚未达到盛唐峰值,主要是唐中后期及五代多年战乱,人口损失惨重,宋初几十年尚处于恢复时期。此后经过80多年的自然增长,至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宋代户数达到08858户。如果从唐玄宗末年算起,成倍增加的户数其实是00多年以来的结果,或者说是弥补了宋以前00多年战乱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为奇。

再与后世的元代相比较。《元史·地理志序》载: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90年),“南北之户总书于册者”为119606户。但这一数字并不能与宋代比较。一是其数根本不是“总书于册者”。10行省中,缺云南、岭北二行省的户数,其余8行省仅河南、江浙、江西、湖广4行省数字相对完整,另外4行省户数多有残缺遗漏。而就相对完整的河南而言,也缺汝宁府、归德府、襄阳路、高邮府的户数。二是当时刚经过大战乱,户口损失严重,户籍制尚未完善,地广人稀现象普遍存在。如汴梁路领8县,仅有0018户,每县平均不足790户;南阳府路领1县,仅有69户,每县平均5户。由此一斑,可窥至元二十七年的户数既不是当时的总户数,更不能代表元代户数峰值,也就不能与北宋末年总户数相比。实际上,据估计元代中后期全国约有7650000户,[10](P141、150)与宋代相对应的领土上户数峰值相比,应无多大差距。

举两个具体地区户数变化的例子,均按与宋代相应地区对比。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宋代两浙的户数高于唐代,低于元代,河北的户数也低于其后的金代。均与其所处的历史阶段相适应。

看一下北宋及其他朝代户数的年递增率,更证明这一点。

从东汉光武帝中元二年(57年)的47964户,到东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年)的9487户,[11](《郡国志五》,应邵注)中经90年,年递增率为8.7‰。

从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9年)的041871户,到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的9069154户,[1](《地理志》);[9](卷84)中经115年,年递增率为9.5‰。

从宋太宗时的《太平寰宇记》(成书年代约为980--989年,暂取其中间年代984年)所载的6499145户,到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的0885户,[](《食货》69之71)中经约15年,年递增率约为9.‰。

综上所述,宋代的总户数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基本可信。

三、北宋历年户数表分析

北宋一朝,全国总户数传世有50多个年代的具体数据,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比较丰富的资料。但其中有虚有实,有对有错,不能随便引用。因此,有必要将其排列为表,以便比较鉴别(附后)。[1]

1.同一年代不同户数分析。

我们在表中首先发现的问题是,同一年代的户数并不相同,共有0处,有的差距相当大。主要有个原因造成这种现象。

其一,传抄刊刻之误。古籍文字在千百年的传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讹误衍漏,其中数字笔划少又枯燥,更是如此,而且不易理校。典型如《宋会要·食货》一一和六九两部分有内容基本重复的《户口》,二者个别地方互有详略,更有不一致的数字。如天圣七年、嘉祐八年、治平三年、大观三年的数字即各不相同。不同书籍中同一年代的户数不同,也有同样的原因。建隆元年4个数字,开宝九年个数字,“太祖朝”个数字,至道二年个数字,景德三年个数字,“真宗朝”4个数字,天圣七年个数字,宝元元年4个数字,嘉祐八年个数字,治平三年个数字,熙宁八年个数字,元丰元年前个数字,元祐三年个数字,元符二年个数字,大观三年个数字,均属此类错误。类似不同,大多差异在千位数左右,其中嘉祐八年的个数字仅是个位之别,影响不大,可存而不论。极个别差异在百万位左右者,经前后年代的数字参照比较,则可以检验出讹误者。共例:1.《宋会要·食货》一一之二八所载元符二年数17915555户,与前一年的1945570户和后一年的1996081户参照,显系错误,是第位和第位数字颠倒造成的,应以《长编》等书所载的19715555户为准。.《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九所载大观初数为9010000户,前后年代数字比较,也是同样错误,应以《通考》所载的0910000户为准。

其二,同一书中单列的总户数与各地或分类具体数字之和不同。共例:1.建隆元年。《长编》卷l载:朝廷根据各地提供的户数升降天下县望,“凡望县五十,户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十;紧县六十七,户二十二万八千六百九十三;上县八十九,户二十一万八千二百八十;中县一百一十五,户一十七万九千三十;中下县一百一十,户五万九千七百七十。总九十六万七千三百五十三户。注:按总数不符,应作九十六万七千四百四十三户。”分类数之和多出90户。《玉海》所载分类数与《长编》同,但总数作96755户,反而少110户。另有《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所载总数与《长编》同,但其分类数中紧县户数作7169户,差别更大。唯有《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两类一致,都是9675户,与《长编》、《玉海》的分类数对照,可知这两书的望县户数应为“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中县户数应为“一十七万九千三”,原末尾均衍出“十”字。此数应以《宋会要·方域》所载为准。.元丰二年。《文献通考》所引毕仲衍的《经进中书备对》内,全国总户数为1485684,但下载各路户数之和却为145464,相差0940户。主要原因之一,是各路户数不完整,缺开封府、梓州路、夔州路地的客户数。而《元丰九域志》所载这地的客户总数为48047户,若借此补加,则为150691户,又比总数多出171007户,仍不一致。故而此数存疑。是年应以《元丰九域志》户数为准。.崇宁元年。《宋史·地理志序》载崇宁元年总数为06407户,但下载各州户数之和则为1701008户,相差9699户。主要原因是,《宋史·地理志》中,广东、广西、夔州路的户数并非崇宁元年的户数,而是元丰年间的户数;福建的福州、泉州、南剑州、漳州、汀州、邵武军6地,虽标明为崇宁数,实际上也是完全抄自《元丰九域志》,[1]以上各地年户数变化情况没有得到如实反映;更应指出的是,另有8州军(不含南宋所置者)根本没有户数记载。因此崇宁元年总户数应以《宋史·地理志序》所载的为准。

其三,不同书籍的差异。同一年代的户数在不同书籍中不同,是一个最为复杂而且难以判别的问题。除了上述传抄刊刻之误等原因外,另一主要原因就是户数统计来源不同,因而差异较大。天圣七年个数字相差40万,前后相比,应以《通考》等书所载为准。庆历二年前个数字相差1余万,因为差异小,前后数比较难以判断孰是孰非,暂可存疑。庆历八年个数字相差4万余,经前后年代户数参照,应以《长编》等书所载为准。元丰元年后个数字相差164万余,当以《宋会要》所载为准。元丰三年后个数字相差65万余,应以《元丰九域志》所载为准。崇宁元年前个数字相差4万余,经与前后年代户数年递增率测算比较,《宋史·地理志序》等书所载数较为适宜,应以为准。

.宋初两朝户数揭秘。

表中显示的宋初两朝户数,呈现出一大特点,即起伏很大。以《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为高峰,前后都很低。此前户数低,原因之一是因为宋太祖朝还有个割据政权没有收复,但建隆元年的总户数过低,则是令人生疑的。此后户数又大幅度下降,宋太宗至道年间突然减少0余万,更是不合常理,需要认真研究。

宋太祖朝户数的剧增,主要是统一战争胜利的结果。乾德元年(96年)平荆南,得1400户;平湖南,得9788户。乾德三年(965年)平后蜀,得5409户。开宝四年(971年)平南汉,得1706户。开宝八年(975年)平南唐,得655065户。所收复的5国,共得1599045户。马端临将此数与宋初户数相加,为56698户,指出这是引自《长编》但与引自《宋会要》的开宝九年总户数090504不合,以为“当考”。[14](卷11《户口二》)其实这并非二书数据来源不同的误差,户数不能如此机械相加。开宝九年多出的54106户,当是宋政府原有户数及较早收复的诸国户数自然增长的结果。表中所列“太祖朝”的508965户,则可能是建隆元年户数与收复的诸国户数相加所得,由于上述5国户数在许多书中不相同,故有数万差别,也在情理之中。

宋太宗时又收复国。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献出漳、泉二州,得151978户。同年钱叔以吴越归宋,得550680户。次年平北汉,得50户。共得77878户。加上宋太祖末年的户数,约为80余万户,再加上至太平兴国末年的自然增长户数,约为400万户左右。然而,《太平寰宇记》的统计却是6499145户,七八年间竟然猛增00多万户,增长率为6%,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定有异常。

在宋代史籍中,《太平寰宇记》是各种户数统计最详细的,表中所列户数,是当时宋朝版图之内州郡的户数,相当可靠。那么,这就意味着宋太祖朝的户数有问题。事实上果然有问题。

上文说到建隆元年的户数过低,并非主观臆断,而是与后周户数相比得出的疑问。赵匡胤陈桥兵变,继承的是后周的江山。后周显德五年十月,“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下诸州检定民租。周显德六年春,诸道使臣回,总计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15](卷146《食货志》)则显德六年的总户数为0981户。显德六年(959年)距建隆元年(960年)仅1年,但宋初的户数为何仅仅96万余呢?

一个重大问题就这样被揭露出来了。建隆元年公布的户数,如前文所说,目的是“有司请据诸道所具版籍之数,升降天下县望”,故而先制定的是“以四千户以上为望……”,再公布各等县的数量和户数,最后公布的是总户数。[1](卷1建隆元年十月壬申)问题的关键在于,县望等级的确定,依据的并不是总户数,而仅是主户。《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与上文内容相同,但讲的更具体明确:“今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吏部格式》引建隆元年敕云:“应天下县据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6](卷10《户口》);《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也载:“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取四千户已上为望……”;宋真宗景德四年又重申:“诏诸路所供升降户口,自今招到及创居户,委的开落得帐上荒税合该升降,即拨入主户供申。内分烟析生,不增税赋及新收不纳税浮居客户,并不得虚计在内,方得结罪保明,申奏升降。[](《食货》11之、69之78)特意强调必须是纳税的主户才算数,并要地方官结罪担保,违者即受法律制裁,以示严肃性。宋神宗熙宁七年,梓夔路察访司向朝廷提交申请报告说:“遂州青石县、合州赤水县主户各及三千已上,昨并废为镇,人不以为便,乞仍旧为县。”遂获批准。[1](卷5熙宁七年四月甲午)主户000以上,已符合中下县的标准,因而重又恢复县制。表明以主户数量升降县等是切实长期执行的。以上情况证实,建隆元年的户数只是主户数,根本不包括广大客户,而后周显德六年的户数才是总户数,也可视为建隆元年的宋朝总户数。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建隆元年的主户也不是全部州县的户数。我们已知,宋初统计的户数是从重新升降天下县望而来的,而当时明确诏令“天下县除赤、畿、次赤畿外,重升降地望。”所升降并统计主户数的是其余5等县,凡望县50,紧县67,上县89,中县115,中下县110,共41县。但当时实有68县,[](《方域》7之5,《食货》69之77,《职官》11之75、58);[4](卷85《地理志序》)也即还有07个为赤、畿、次赤、次畿县的户数没有统计,因为不需重新升降,尤其是不必因户数而确定等级。一般而言,这些地望高的县多属大县,都是京都或大州府所在地和属县,至少可以说,还有%的户数不在总数之内。因此宋初的户数非但不是总户数,也不是主户的总数,与应有户数存在很大差距,因而意义不大。[]

接下来的户数比较复杂。我们发现,平定诸国的户数与《太平寰宇记》相应州郡的户数相比,差距很大。请看下表(收复时户数据《宋史·地理志序》)。

表中显示两种情况。其一,《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少于收复时的户数,荆南、南汉、漳泉、吴越4地即是。这种现象,与灭国后户口逃亡、迁移有一定关系,各国当时所报户数也可能有虚夸,或者可能有误。如据《隆平集》卷一二载,漳泉户数为11001,吴越户数为49,与《宋史·地理志序》等书所载户数差距很大,但与《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倒是前后相适应。暂此存疑,更俟详考。其二,《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大大高于收复时的户数,湖南、后蜀、南唐、北汉即是。其中与湖南、后蜀的户数相距0余年,与南唐的户数相距10余年,与北汉的户数相距不足10年,自然增长的户数不可能差距太大乃至成倍增加。但《太平寰宇记》所载的主户数,则接近而且都高于收复时的户数。也即这4国收复时的户数,极可能是主户数。

《太平寰宇记》中,指明是主户的有6566户。另有主客不分户90510户,按当时主户占总户数的58%计,其中约有6495户应属主户。则当时约有主户851861户。此数与宋太祖末年的总户数接近,也与宋太宗至道年间的400余万户较适应。下列两条史料,证实了我们的判断。

《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序》:“天下主客户:自至道末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天禧五年主户六百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一,客户不预焉……”

《玉海》卷二0《嘉祐户口》:“开宝末天下户三百九万五百四,至

道末户四百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天禧末户六百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一,客户不预。”

史料表明,除了《太平寰宇记》的户数是主客各类人户的总户数外,宋初两朝的户数尽管有的标明是“主客户”但实际上都是主户或主要是主户数。这样,表中天禧五年的8677677户是总户数,除去上述主户,另有6846户为客户。表中显示的另一个奇怪现象也得以解开:宋太宗至道三年户为41576,至宋真宗咸平六年却为6864160,6年间猛增71584,增长率为66%,年均增长45540户,显然是不可能的,说明后者是总户数而前者并非总户数。而从《太平寰宇记》的6499145户到宋真宗咸平六年(100年)的6864160户,约19年间增长65015户,增长率约为5.6%,平均每年增长约1911户,便是正常态势了。(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信息全知者盖世双谐绝对一番反叛的大魔王我只有两千五百岁你老婆掉了奸夫是皇帝终末忍界五胡之血时代玄尘道途
相邻小说
放肆[娱乐圈]逍遥小渔民我的蛮荒部落极品戒指我被校花逆推后呆呆小神捕大唐神捕武侠之最强神捕通天神捕神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