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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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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朝的徭役,推荐大家看《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近年来明史大热,关于明朝灭亡也有很多讨论,真真假假众说纷纭。阅读这本书,你可以从中了解 16 世纪中国明代存在的现实问题,政府组织形式,田赋、徭役、盐、杂色各个分税种的详细史实材料,从而理解明代整个帝国的财政运作情况,各项制度的产生、变化与衰败,进而分析各种事件背后的财政背景以及发生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财政史是一个民族整体历史中最为基本的部分……财政史使人们能够洞悉社会变化的规律,洞悉国家命运发展的推进力量,同时也能洞悉实在的条件(特别是组织的形式)发展和消失的方式」,如果想要深入了解古代中国政府与社会的整体运作,那么这本书无疑是最好的作品。

黄仁宇先生是享誉海内外的明史大家了,师从费正清教授,参与过《中国科学技术史》的编写。《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这本书也是费正清教授和他所在的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资助的。其实相较于黄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与《中国大历史》这些广为流传的作品,这本书的内容才是黄先生真正研究的领域。他通过大量史实资料,对十六世纪明代中国的财政与税收进行了详细分析,进行了全面的历史性透视,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这本书被公认为是近代以来中国财税史最著名也是最重要的书籍,没有之一。

上面介绍完了这本书的基本情况和作者,接下来,我就为你详细讲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这本书罗列了大量史实和细节性材料,我从中归纳整理出了以下三个视角,希望可以对你理解整本书提供一些帮助:

第一、从田赋的征收看明朝的税收结构和税收管理;

第二、从明朝的徭役制度看邮递员李自成被下岗;

第三、从「一条鞭法」看张居正改革。

我先来给你讲第一个要点,从田赋的征收看明朝的税收结构和税收管理。 所有的税收体系都很复杂,但是明朝的田赋体系,让我觉得其复杂程度不亚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或者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在明朝,田赋是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明朝的田赋征收沿袭前代的「两税法」,征税对象一般为实物。夏季所征称「夏税」,以小麦为主,征收不超过阴历八月;秋季所征称「秋粮」,以大米为主,征收不超过第二年二月。一年两熟的土地要负担两次的税收。前朝「夏税」中包括的棉花、丝绢、茶等税目,明朝也大都继承了下来。

一般来说,税额的计算方法是用税基乘以税率(税额=税基*税率),但是明朝的税收由于是粮本位,所以还要加上粮食的计量单位。下面我就为你逐一讲解这三个要素。

首先,税粮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是「石」,它其实是个体积单位,约等于 107.4 升装粮食,一般认为是 120 斤,一个成年男子能用扁担挑着长途跋涉的最大重量。一石麦子被认为与一石米等值,尽管前者的实际价值要低很多,但是这种等值是为了统计上的方便,因此没有纳税人能够从这种价格差中得利。尽管后期随着新大陆的发现,美洲开采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有的地方 90% 的田赋都是白银了,但税收统计上还是以多少石粮食来进行统计。

这里有个专业名词叫折纳,就是拿多少棉布、丝绸或者白银可以折合一石粮食。在早期,一石米首先被折成一匹棉布,然后 16 世纪时,棉布再被折成 0.3 两白银。同时折纳的比率也不是固定的,有些是按照一个比例几十甚至上百年都在与市场价格比对进行调整,有些则被有意降低折率当作税收优惠使用。这就导致了当时的「粮食一石」的实际负担很不一致,取决于税收是否以银、粮食或者任何其他物品来缴纳,也取决于运费以及「粮食一石」的折纳比率。纳税户负担最重的「石」要比负担最低的「石」高 7 倍。

其次我们来看看税基,农业地区田土计量单位是亩,5 尺为 1 步,240 平方步为 1 亩。一个标准亩,大约有 666.66 平方米,相当于两个网球场那么大。标准亩更多的是一个概念而不能算是一个实际的财政单位。在中国南方,通常情况下,一亩农田估计每年能够产米 2 石。当时的资料显示,在土质最肥沃的长江三角洲,一亩田能够产 3 石米,也有亩产 4 石米的记载,而在干旱的西北部地区,亩产只有半石。很明显,统一以「标准亩」为标准来征收税粮是不公平的,因此明朝选用了「税亩」来代替它。一般看来,产量正常或较好的土地,每 1 标准亩为 1 税亩。产量较低的土地则以 1 亩半、2 亩、3 亩,甚至 8 亩作为 1 税亩,这种折算没有统一标准,全部由当地自行规定。

至于全国土地面积,广为流传的是明朝进行过两次土地测量,第一次在洪武时代,另一次是张居正主政时期进行了全国性的土地清丈,并编类为册。由于所绘制的土地册的地界边线状若鱼鳞,因而命名为鱼鳞图册,与之对应的人口统计叫做黄册。但是有大量证据表明,这种统计只是在极少地区进行,而且由于是临时发动徭役测量,没有专业人士参与,很多人连本地的土地税亩折算都不了解,这种统计并没有实际意义。所以最终也没有人知道明朝到底拥有多少农田。

最后就是税率,明朝一直信奉低税率,每税亩的基本税率(正额)是 0.03 石米,占农作物收成的 1/60,不过还会有有大量的加耗,也就是在正税定额以外借口弥补损耗而加收的份额,以及各种专项附加税。但即使有如此多的加耗,黄仁宇先生通过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十个例子来举证,最后获得结论:直到 16 世纪之初,按照地方正常的粮食价格估算,税收不超过产量的 10%。 由于明朝的制度很僵硬,这种固定的额度指定后就不会轻易修改,特别是明朝初期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或为整顿吏治或为加强集权而处理的四大案件中,「空印案」和「郭桓案」都是户部收税出的问题,数万人头落地的后果是整个明朝都没有从国家层面对税收进行过重大改革,各地的税赋也都是因循旧制,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动。

此外,由于税赋收取的是粮食,所以就有一个很麻烦的运输问题,而明朝僵化的制度规定了每个县要有多少粮食分别运入某几个仓库,互相之间无法抵消。例如,即使到了主要收入为白银的 16 世纪晚期,万历二十年也就是 1592 年的北京的宛平知县报告说,他被要求将税粮送到中央政府指定的 27 个不同的仓库和部门,但所涉及的总额不到 2000 两白银。

中国古代宋以前按人头为主征税,并服兵役徭役,

这就要求交税人经济比较良好,承担得起义务征召的成本,

同时居住恒定,方便直接管理。

这很明显只有自耕农才能承担。

不然你能从经济较差的佃户和一贫如洗的流民身上得到什么。

你直接征到佃户头上,大不了他们直接变成流民,到其他地方租种土地。

“有恒产才有恒心”不是说说而已。

更别提豪强地主把持基层,与当地官府沆瀣一气,严重隐匿户口。

一部古代封建国家的税役制度史就是中央王朝与地方封建地主博弈的历史。

战国时虽然中国典型封建国家刚刚开始形成,但因为传统贵族家国意识还很强,国家规模适当,残酷频繁国战的刺激,中央政府的征税和征用人力能力还是很强的。

西汉初,由于秦末至西汉立国战争的严重破坏,几乎荡涤了地方贵族势力,还有几位皇帝有意识打压地方豪强加强地方基层控制,帝国中央能力空前强大。但地方豪强还是不可阻挡的挤入中央,把持地方与儒家结合开始形成门阀。

王莽新朝的剧亡和东汉的建立,可以说是关东豪强对关中中央大规模反攻倒算,并取得胜利。东汉中央朝廷本身中期开始的长时间混乱使得地方门阀化被豪强把持更加不可阻挡,更加迅速。

东汉末年开始的中央政府崩溃与大规模割据混战,很大程度是地方士族门阀与阉党外戚皇权剧烈争夺中央权力的拉锯推动的。汉末至三国人口真的是断崖式的从五千万死到八百万吗?我是不信的,根本还是豪强大量隐匿了人口而已。

曹人妻虽然一度试图重振中央权力,但是螳臂当车而已,九品中正制使得从地方到整个中央开始彻底被门阀把持。

直接出于豪强士族的司马氏晋朝建立,为了政权实际上更加放纵士族。明面上颁布的占田制的内容看,它是一种既保证政府收入,又保护士族特权的一种土地制度。占田制并不是官府授田,更不是将地主的田地授与农民,而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占垦荒地,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规定,其主要精神不在于对官僚士族的特权加以限制,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

但司马炎不甘心,脑残玩分封制意图压制地方士族,一开始就玩砸了。

南北朝特别是北朝是税役制度转变的开始。一方面北魏开始汉化封建化重新恢复传统中国的税收徭役制度,就是“租调庸”制度,连同之后的西魏周隋并借由大规模长时间乱世洗牌的机会,重新加强皇权,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一方面作为将领私属的牙兵制度转变为了一部分户口专门服役的有限义务兵役制度,也就是“府兵制”。

唐代在社会军事大趋势下逐渐向职业兵制度转型,但是失控了,开始了越来越严重的藩镇势力割据。安史之乱后中央唐廷意图振作,开启“两税制”主要包括:取消主籍客籍之分,从法律上承认客户的地位;按照资产多少决定纳税额,取消原来按人头固定征收;“秋夏两征之”。开启了中国传统社会赋税制度的下半段。

不过之后传统国家向财产税转变走的很曲折。

经过唐末五代的折腾积累,到宋代,才基本完成了职业兵制度转型。与之相应的就是放弃抑制兼并,税收改为主要依靠财产税和商业税,放弃普遍的徭役制度,允许花钱免役。这使得宋代在基层控制很差情况下,依旧保证大量的财政收入,维持王朝勉强运行下去。

明代在我看来是朱老八乱做,一方面恢复了传统的实物税和普遍徭役制度,使得明王朝是财物人力征收利用的最差的朝代,一方面延续元代的世兵制度,也就是搞卫所。

明朝给我一种活僵尸的感觉,在历史大势面前火烧眉毛反而还是无动于衷,该变的坚决不挪动一部,该抓的一根手指头都不动,想法都没有。

中后期一直努力向货币税制度转型,但是整个王朝政府无论是财税还是政府执行控制力都完全瘫痪了,陷入做事却无钱,要钱却手脚不遂的死局中,只能等着别人刀砍上来。

到了鞑清,因为能压下汉族士绅,一系列火耗归公、摊丁入亩大力推行开来,直接大手大脚割绅商的肉,直接搞以银钱为中心的财税和物力人力组织制度,就是一切官府不直接搞了,直接大把撒钱买,雇人,招兵。总算有了现代国家的样子。

还是延续了明代的世兵制,入关后八旗废了依靠明军世兵来的绿营,天国降临直接大搞地方团练,甲午后搞新军,大势来临还知道要变,只不过由不得你了,该滚蛋的,还是麻利点吧。

《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司空律(节选):

“有罪以貲贖及有責(債)於公,以其令日問之,其弗能入及賞(償),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錢;公食者,日居六錢。”

译文:

“有罪应赀赎以及欠官府债务的,应依判决规定的日期加以讯问,如无力缴纳赔偿,即自规定日起使之以劳役抵偿债务,每劳作一天抵偿八钱;由官府给予饭食的,每天抵偿六钱。”

我相信大家看懂了。也就是说,在秦朝(国)你犯罪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结果你没钱,就要给国家干活,以劳动抵扣应交的罚金;你跟政府贷款,还不起的,也这样处理(多好,古人就可以跟政府借钱了)。

但是,给政府出劳力,干多少算债务还清?于是,国家规定,一天的工作相当于你还了8钱,如果你太穷,饭都吃不起,在这干活还得政府管饭,那一天就算你还债6钱。

所以,这里要弄清楚的是,这不是发工资,是以劳抵债。另外,从性质上来定义,这不属于徭役。

先说黄册制度:

详细登记了各户的籍贯、丁口、名、岁、事产情况,而且还规定了每隔十年必须重新核实编造,将本十年内各户人口的生死增减,财产的买卖和产权的转移等等,一一登录在册,并分别列出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等四柱细账。并且制定了一套严密控制基础社会的里甲制度。

黄册的编制体例是以户为主的。虽然登陆了每户的田亩数,但土地的四至界址等却没有反应。所以后来又编制了鱼鳞图册。

所谓鱼鳞图册,即土地登记册,分总图和分图两种,分图以里甲为单位,再以若干里的分图汇总为乡为单位的总图。

于洪武二十六年编成(1393A.D)。据当时的统计,“天下土田共计8507622顷。”

图册是以土田为主,以人户为次的册籍,与黄册相辅相成。

两册对赋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图册重在田赋而黄册重在徭役。

基本上沿用了唐宋以来的两税法。丁有役,田有组。分夏秋两季缴纳,夏不过八月,秋不过次年二月。基本上是夏征麦,秋征米,后来也征丝麻等,可以用钱代输。税率方面,明初规定:官田每亩税五升三合,民田三升三合,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实际操作中也有差别,如江南地区田赋一般较重。名义上是明太祖对江南地区没有好感,实际上也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很大关系。田赋总额,以洪武元年为例:夏税:米麦4717000余石,钱钞39000余锭,绢288000余匹。秋粮:米24729000余石,钱钞5000余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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