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药堂,毓秀依旧是三寸金莲步履翩跹,没半点改色。宋荷雨的面上不太好看,阴沉着脸只顾前行,什么逛街的性子都没了。这世上,人力有不逮,宋荷雨生来顺遂,还未体会。
此刻,宋荷雨神情恹恹,迁怒毓秀不知抵抗,可毓秀心中委屈难言,缠足一事向来是趁着年纪小,她五岁便开始遭这罪,当时话还未说利落,怎能未卜先知今日之窘境?
小红见自家小姐面色不好,上来打圆场问晚饭吃些什么。客栈里虽有晚饭,但如今已经出了门,自然要挑个馆子吃的。宋荷雨没精神挑,随手指了个看得过眼的馆子,一马当先进去点吃食。
热乎乎的饭菜填了肚子,宋荷雨这才回过味来,她是太过分了些。饭桌上,她悄悄望向毓秀,一时不知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恰巧毓秀也是频频看她,两人的视线冷不丁相对,却是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心里那点芥蒂虽未完全消散,但两人同时默契地递了台阶,这事就算翻篇。
“这菜不错。”毓秀与宋荷雨解了误会,现在只觉天清海阔,心口的郁气烟消云散,终于味觉回笼,她品尝着一道清蒸鱼,赞叹道。
“可不是,这是南口最好吃的菜馆了,只不过深藏在巷子里,过往的行人可不会耗费精神来找,这里只有本地人知道。”旁边一桌的一位健谈的客人听见毓秀的赞叹说道。
“这老板的手艺真好,怎么不再寻个临街的店面?”宋荷雨好奇问道。
“唉,这临街的店哪那么好寻呢?”这客人满脸不忿之色,他摇摇头,又道:“这乱世中,钱权最重要。”
宋荷雨等人明白了,这是这家店空有手艺,没有人说得上话,被打压了。她们虽有所感,但到底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也就不在多谈,埋头吃饭,尽早回客栈去了。
回了客栈,毓秀与宋荷雨同住一屋,虽然两人和解,但现下还存着一丝尴尬,赌气看谁先开口。
毓秀先撑不住了,两人晚上还要同睡一床,况且一路都是宋荷雨在安排吃住,她是寄人篱下,还需仰仗对方。因此,她默默一坐,对着换衣服的宋荷雨说起了话。
她选择的是说说自己缠足的经过,想得到她的一丝怜悯。毓秀十分擅长此道,无论男女,面对弱者总要宽容些。她缓缓地叙述自己缠足的经过,语气漠然,时间过得太久,原来那丝怨恨早就烟消云淡。她是四五岁上母亲给她缠的足,大户人家讲究多些,也早些,那时她的脚还被瓷片一下一下地切开,让它尽快烂掉。慢慢缠成三寸金莲的样子后,她就习惯了这样颤颤巍巍走路,不觉得十分疼,遇到急事还可以跑呢。前一段时间在家装疯,也解过裹脚布,但滋味还不如缠着。于是这又缠上了。
宋荷雨感叹道:“你母亲就这么狠啊。”
魏夫人也是无法,毓秀还记得缠脚时她母亲抱着她掉眼泪,但弱质女子哪能抵抗整个社会?只能逆来顺受了。
宋荷雨洗漱完毕,躺在一边,她的脚裸露在外,白皙优美,毓秀艳羡道:“真羡慕你,我每次洗脚就跟上刑似的。”
缠过足的,睡觉时着睡鞋,不能被人看去,想必第一个发明缠足的也知其丑陋。毓秀每次也只能背着人清洗,每每揭下那层带着血肉的裹脚布,都会疼出一身冷汗。
“你受了多大罪啊,幸亏现在出来了,以后只有好日子。”宋荷雨说罢,催促道:“你快跟着小红去洗漱,回来了尽早歇下,补足精神,明天一早咱们就要走。”
毓秀应下,跟着小红出去找盥洗室。等她回来,宋荷雨已是半梦半醒,迷迷糊糊翻个身,背冲着毓秀。毓秀也爬上*床,贴着床沿躺下。小红关了灯,锁好门,去自己的四人间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