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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魔戒的主角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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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纪元3001年,秋。

浓绿消退,金黄渐渐爬上宁静祥和的夏尔。

夕阳映红了西天,山姆为新栽种的桃金娘培好土,直起身就见皮聘与梅里两个孩子急匆匆从篱笆墙外跑过,一边跑,还一边兴奋大叫“精灵歌手”之类的话。

“哪来的精灵歌手?”山姆忍不住问。

夏尔的日子实在单调,他活了三十多年,连人类歌手都没见过几回,更何况精灵歌手。

皮聘放慢了脚步,却还拉着梅里往前跑,边跑边快速说道:“绿龙酒馆来了两位吟游诗人,他们的装扮虽然很奇怪,但真的很博学,什么样的歌都能唱,什么样的故事都会讲,还唱的特别好听。

我觉得他们是天下第一的歌手。

当那位兜帽女人唱《露西安之歌》时,玛丽与萝丝都哭了,我明明听不懂,也忍不住流下泪来。”

“我不信你会哭。”梅里怀疑道。

“真的,他们要一枚金币才唱一首歌呢,去晚了就听不到了。如果不是机会太难得,我才不会离开酒馆来找你......”

皮聘的身影与声音都渐渐远去,山姆抹去额头上的汗水,赶忙提着农具进入袋底洞。

“比尔博老爷,桃金娘已经种下,我回去啦。”

里屋的比尔博随口应了句,旁边卧室的房门打开,弗罗多探出头来,好奇道:“我听到皮聘说绿龙酒馆来了两位吟游诗人?”

“嗯,弗罗多老爷要不要去看看?还从没有精灵歌手来夏尔呢。”

山姆恭敬地行了一礼。

霍比特人性情恬淡,却不代表他们没有阶级与穷富之分。

弗罗多来了兴趣,“比尔博叔叔,绿龙酒馆来了一位精灵歌手,我还没见过精灵,晚饭你先吃,别等我。”

“精灵歌手的故事不一定比我的精彩呢......”老比尔博神色怔怔盯着一张老旧的北方地图,嘴里低声嘀咕,而弗罗多与山姆已经跑出外院。

......

“远古精灵的故事虽然精彩,但离我们太远了,我想听‘寒冰狂斧’的故事。”

山姆刚推开酒馆大门,就听见红胡子汉克在叫嚷。

酒馆里挤满了霍比特人,还都看向西南角的位置。

两名吟游诗人在一众霍比特人中非常显眼,一名兜帽遮面,完全看不清面貌与身形的神秘人,一名头发花白、脸上写满沧桑与悲伤的高大老精灵。

“寒冰狂斧?难道是莫瑞亚矮人王提利昂?”弗罗多兴奋道。

山姆不确定道:“也许吧。”

夏尔的霍比特人很少关注外界之事,但矮人王太过赫赫威名,是这两百年来最有名、最传奇、也最伟大的矮人英雄......呃,虽然他是一名半人。

尤其他是半人,让霍比特人更有代入感,夏尔有很多他的偶像,比如弗罗多老爷。

说实话,山姆小时候也在英雄扮演的游戏中,举着木头斧子,粗着嗓门低吼:“阿佐格,你的头颅只配做我的夜壶!”

或者,“都灵的克星,我向漫天诸神发誓,终有一天,我会成为你的克星!”

或者,“哈哈哈哈哈,都灵的克星,笼罩在你身上的昂哥立安之眼的血光,就是我胜利的旌旗!”

或者,“史矛革,我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

或者......

“矮人王提利昂的故事有很多,你想听哪个?”兜帽人悦耳的声音把山姆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我想听矮人王大战都灵克星的故事。”

“矮人王真的把阿佐格的脑袋当夜壶了?会不会漏尿呀?”

“我要听屠龙之战!”

旅馆里立即一片喧闹,一个个身高不足90厘米的胖墩拍桌子、敲酒杯、跺脚,争得脸颊涨红。

“谁出钱,我就讲什么故事。”兜帽女人笑道。

“一个金币太贵了。”胖墩们哀嚎。

弗罗多老爷有钱,远远抛出一枚金币,叫道:“都灵的克星到底死了没?提利昂有没有实现自己的誓言?我听过很多版本的故事,结局都不一样。”

山姆完全没看到兜帽人做什么,金币就不见了。

“刚铎的白城不是一天建成的,都灵的克星也不是一次就能消灭的。

从暗溪谷大捷斩杀阿佐格开始,之后一百五十年里,提利昂一共征讨都灵克星15次!”

“啊,15次——”霍比特人齐齐捂嘴惊呼。

“莫瑞亚东大门外,就是暗溪谷,一片丰饶的大地,提利昂定都谷内,并在附近寻小山脉,作为矮人的采矿区。

励精图治十年,他带着全副武装的矮人进入莫瑞亚深处,惊动了地底的恶魔——嘭!”

兜帽人一挥手,一团五颜六色的烟雾炸开,弥漫酒馆大厅,一副画面出现在众胖墩眼前。

“吼!”炎魔喷火怒啸。

“啊啊!!!”霍比特人惊声尖叫,面如土色。

“快跑,恶魔来了!”胖山姆一把拉住弗罗多老爷,就要往门外跑。

可他转向,炎魔也跟着转向——始终在他对面,向他狰狞咆哮。

“啊啊啊——”胖山姆一屁-股墩坐在地上。

他妹妹玛丽拉住了他,低声安慰:“别跑,这就是第一诗人的诗歌。”

“什么?”山姆茫然。

“你看弗罗多老爷.......你也静下心来仔细倾听。”玛丽道。

山姆瞥向边上的弗罗多,他双眼茫然,脸上却挂着震撼至极的表情。

渐渐的,心平气和之后,山姆也再次听到兜帽诗人的声音。

他从未听过如此悠扬婉转、富含情感的歌声,似乎还丝竹管弦等众多乐器夹杂其中,耳朵听见乐声,脑海里不自觉浮现一幕幕画卷,如临其境。

他第一次见到都灵克星的真容,恐怖如斯。

他第一次见到寒冰狂斧的战斗,如斯恐怖。

一名身高一米二的半人,与八米高的火焰恶魔在一线天狭道上纵横来去,两边就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山姆腿肚子发软。

败了!

矮人王的铠甲被火焰长鞭抽碎,冰斧斧刃破裂,浑身焦黑、口吐白烟,被只剩残兵败将的矮人战士抬出莫瑞亚。

“我发誓,我还会再回来的!”矮人王决绝的眼神让山姆动容。

歌声变得明快昂扬,画面跟着加快,山姆看到矮人王在那十年里如何苦修技艺。

第二次征讨开始......

第三次、第四次......

与其它故事中英雄的一帆风顺不同,矮人王屡败屡战,从不气馁,从未放弃,再重的伤也不能动摇他的斗志。

当第十五次,矮人王与兄弟合力砍下炎魔的脑袋,山姆热泪盈眶,感到全所未有的满足与畅快。

“这才是有血有泪的真英雄啊!”山姆听到弗罗多老爷在哽咽。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皮聘得意道。

“的确是天下第一吟游诗人,反正我没见过比她更强的了。”梅里激动道。

“就是有点贵,我还想听......”他摸着口袋里几枚铜板,满是渴望地看向弗罗多老爷。

弗罗多不愧是大爷,立即又抛出一枚金币,“我要听孤山屠龙的故事!”

山姆瞪大眼睛,还是没能看出金币如何被收走的。

很快,乐声响起,他不自觉随歌声陷入故事之中。

“啊,比尔博老爷!”在冰泉流水般清冽的乐声中,山姆见到自己的雇主。

虽然没有更年轻,但脸上的表情与眼神明显更稚嫩。

他想起来了。

老比尔博六十年前经历过一场意外却奇幻的旅程。

“原来是随矮人去孤山屠龙了,好勇敢!”山姆惊叹道。

......

莫瑞亚是提利昂的王城,索林的王国在孤山,他无时无刻不想回到自己的家乡......虽然莫瑞亚才是都灵矮人真正的祖地。

可二弟的话也有道理:如果连都灵的克星都打不过,咱们怎么可能是魔龙史矛革的对手?

其实,魔龙与炎魔谁更强,不打过一场,很不好判断。

但对矮人来说,史矛革会飞,他们若打了败仗,逃都没法逃。

面对炎魔,提利昂打了十四次败仗,可每次都能全身而退,还不会折损太多兵力。因为炎魔不敢追出山洞,甚至不会离开深坑太远,矮人可以从容布置陷阱与狭窄的逃生通道。

等提利昂·冷斧·都灵砍掉炎魔脑袋,都灵王族才正式开启“孤山攻略”。

提利昂最初的想法是,先用血巫术抽取炎魔残尸的力量,修炼火属性的妖术秘籍。

修炼烈火神功的同时,选矮人神匠,打造一批屠龙器械——比如上古矮人对付格劳龙的铁面具。

接着,再派遣使者去长河镇,与那里的人类结盟,并提供资金武装人类。

最后,矮人秋天出兵,抵达长湖镇后,一边与人类合练“屠龙阵列”,一边等待冬天大雪的日子。

在最冷的天气突袭史矛革。

天时、地利、人和,不仅索林、瑟莱茵等都灵矮人心服口服,连到访的白道会干事——灰袍甘道夫,也对半人王的智慧赞不绝口。

嗯,提利昂刚“抢下”甘道夫的“怪”(ps),他便找了过来,还邀请矮人王再次担任白道会临时议员。

也不怪甘道夫势利眼,白道会属于公益性组织,只有付出没回报,之前矮人自顾不暇,的确无力拿出更多的资源来守护世界和平。

“不知你准备修炼什么功法?”甘道夫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王座上的半人。

见到那张与其他半人一样丑陋的脸上,并没露出修炼妖术常见的暴戾与烦躁,巫师稍微放下心来。

距离索伦在登丹人中大范围散播妖术功法,已过去三千年,妖术修行已成人类中的常态,甘道夫早见怪不怪了。

“所有妖术秘籍没高低级之分,因为最终之力几乎不分高下。所以,我打算修炼烂大街的《烈火掌》。”提利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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