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到家的乔仪清和宁采臣立刻上马,带着燕赤霞朝林家赶去。
路上,乔仪清出声问道:“那女鬼不是被黑狗血制服了吗?”
燕赤霞回道:“鬼魅无形,你们既然能看见枯骨,就证明它不是鬼,而是精怪。黑狗血泼下,枯骨消失,并不是你们把它消灭了,而是它遁走了。这精怪白天吃了大亏,那书生晚上必定要遭报复的。”
“竟然是这样!希望还来得及!”
……
林堂跟着林老爷回到了家里,当即发起了高烧。
经过郎中诊断,说是惊吓过度,给开了一副药。
天色已黑,林老爷让仆人服侍林堂休息,厨房去煎药。
林堂脑袋蒙蒙的,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睡梦中,林堂隐约间好像听见了秋蝶的声音:“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林郎,你好狠的心啊……”
林堂惊醒,从床上坐了起来,额头冷汗直冒。
“小陈!小陈!”
林堂呼喊着仆人的名字,但是却无人回应。
林堂慌张的下了床,发现小陈原来是趴在旁边的桌子上睡着了。
见到屋里有人,林堂这才缓了一口气。
这时,房间的窗户突然被风吹来,窗外站着一个窈窕的身影,赫然是秋蝶!
秋蝶的头发随风飘扬,声音甜美而悠扬:“林郎,你怎么如此狠心,联合外人来害我!”
林堂见到秋蝶,魂儿都快吓没了,惊叫一声往大门跑去。
猛一打开房门,外面阴风阵阵,几片树叶飘过打到了林堂的脸上。
林堂打掉脸上的树叶,就看到秋蝶站在门口,正含情脉脉的看着他:“林郎,你要去哪里呀?”
“啊!”林堂吓得双眼突出,面目狰狞,迅速将大门合上,落锁闩死。
但是屋内也没有地方躲藏,林堂慌不择路的钻到了床下面,捂住嘴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林堂就看到秋蝶的脚在床前来回走动了一会,不一会儿就离开了。
林堂心中缓了一口气,突然觉得脚踝冰凉。
转头一看,脚上竟然缠了一条大蛇!
这一下把林堂吓得大吼大叫,一边用另一只脚去踹蛇,一边从床底爬了出来。
等爬出来后,林堂却发现脚踝上哪里是什么大蛇,紧紧是一圈破绳子而已。
还没刚缓口气,就见到一头秀发搭到了自己眼前。
林堂颤抖的抬眼看去,秋蝶就站在他头前,低着头看着他。
“林郎,跟我回家吧……”
说罢,秋蝶就伸手抓向林堂的肩膀,林堂此刻已经浑身僵硬,不能动弹。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声大喝从窗外传入屋内。
“天地威神,诛鬼灭妖,风火雷电霝!”
燕赤霞的玉剑从窗外飞来,一剑插到秋蝶的身上。
秋蝶惨叫一身,滚落一旁,化作一具骷髅。
玉剑却是插在骷髅的肋骨上,似乎没有伤及要害。
燕赤霞翻窗而入,就看到骷髅爬起来一抖身子,玉剑从骨缝中滑落,同时带下来一根肋骨。
骷髅当即化作一阵青烟飘散。
“哼!算你走运!”
燕赤霞抬手收回玉剑:“天地威神,百剑攸归!”
剑匣打开,玉剑归位。
收完剑,燕赤霞立刻检查林堂的状况。
只见林堂此刻两眼发直,嘴巴微张,浑身僵硬一动也不动。
燕赤霞咬破中指,在林堂额头画符念咒。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林堂的眼睛这才慢慢恢复生气,浑身瘫软晕倒在地。
门外,乔仪清和宁采臣这才带着林老爷赶来。
进屋后,众人就看到燕赤霞正将昏倒的林堂扶着让其躺在地上。
乔仪清当即问道:“赤霞兄,林堂怎么样了?”
燕赤霞回道:“还好来得及时,晚一刻他的魂魄就要被吸走了!”
林老爷有些焦急地跑了过去,将林堂搀扶起来,问向众人:“那我儿现在怎么样,为何昏迷不醒?”
燕赤霞回答道:“令郎刚刚魂魄离体,精气损耗极大,需要好好休息。那女鬼是枯骨成精,虽然已经被我打伤,但是难保它再来行凶。”
林姥爷顿时大惊道:“那可如何是好?”
“不用害怕,这骷髅精道行不深,我等会给你们画几道符,你们将宅子门窗全部都贴上。夜晚不要出门,便不必担忧。不过此地还是不要久待,能搬就搬吧!”
林老爷连连道谢:“谢谢法师,谢谢法师!”
燕赤霞画好符咒交予林老爷,婉拒了林老爷的谢礼,等他们将符咒贴好后,燕赤霞等人才离开。
自燕赤霞走后,秋蝶果然再也没有出来作怪,林家的日子慢慢恢复了宁静,林堂的精神也越来越好。
却说等过了一个月后,离此次秋闱大考越来越近,众多考生都去夫子庙参拜,以求考个好成绩。
林堂也趁着白日,由仆人驾着马车,去庙里参拜,保佑自己考个好成绩。
岂料,参拜完后,林堂竟然与仆人走散了。
兜兜转转找了半天,也没找见。天色渐暗,林堂开始焦急起来。
林堂像没头苍蝇一样在庙里乱转,在路上突然撞到了一个女子。
这女子只有十八九岁,长的貌美如花,比秋蝶还要美上几分!
女子嗔怒的看了林堂一眼,快步走开。
林堂此刻也不想着去找仆人了,情不自禁的跟在女子身后,在经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女子一闪身躲进了小树林。
林堂急忙跟上,走进树林寻找。
在树林深处,林堂果然看到了那姑娘,他急忙跑了过去。
林堂刚要开口询问姑娘的姓名,那姑娘一回头,突然变成了秋蝶的模样!
林堂转身就要跑,却被秋蝶抓住了琵琶骨,快步走到了一个坟墓前。
那坟墓敞开,露出了棺材,
棺材缓缓打开,秋蝶抓着惊恐地林堂纵身跳了进去。
那棺材快速关闭,坟墓重新覆土,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尚书·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