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他才喝过茶, 唇上便有了茶的清香甘甜,凉丝丝的贴合,又轻又柔的吮着她的唇瓣。
他的手指穿过她柔顺的发丝, 指腹揉在发根,麻麻的痒。
他骨节分明的手掌捧着她的脸颊,他掌心很烫, 烫得她热乎乎, 脸颊绯红。
他指缝夹着她柔软的耳垂, 鼻尖贴着鼻尖,呼吸便也是缠绵。
只是嘴唇与嘴唇的厮磨,蹭得彼此滚烫发红,他稍稍退开, 微微弓着腰, 与她额头贴着额头。
叶蓁睁开眼睛看他, 他眼底嘴角都是笑,清冷高雅的模样像是染上凡尘。
盛伦的声音有些干涩沙哑:“表妹。”
“……嗯?”
他蹭了蹭她额头, 抬手将她揽入怀中,下巴压在她发顶,性感好听的声音落在她耳畔:“嫁我可好?”
叶蓁被男子清冽的气息包裹,她抿抿滚烫的唇:“不好。”
“为何不好?”
“你准备怎么和家里说?”
“别担心, 我会处理好。”盛伦顺着女孩披在肩后柔软的发丝,“等你完成学业, 我便上门提亲。可好?”
叶蓁说:“……我要再想想。在此之前, 你不准逾矩, 也不可告诉旁人你我的关系。”
他垂首看她,略略挑着眉,手指捏着她秀气的下巴问:“表妹,你我是何关系?”
叶蓁故弄玄虚:“自然是……不可言说的关系。”
盛伦勾了下唇,颔首道:“好,都依你。”
他目光落像窗外,王娇没有看见他,已经失望离开。自从发现王娇的心思,他就不再出现在她面前,要杜绝一个女孩的心思很简单,她根本没有机会靠近他。
怀里的女子不同,这是唯一能牵动他心神的人,便是怎么都甘之如饴,守着护着也觉不够。
就算疑惑她为何那日那样巧合的出现在桃花庄,就算是特意去见他,还恰巧遇见了董雪作怪,她不愿说,他便不多问。何况那天夜里他就感觉到她对他没有恶意,帮了他便消失,也一直躲着他。能有今天,都是他自己纠缠而来。
既然做了决定,便不能多疑。
何况他是真心要娶她为妻的。
叶蓁突然推开他,他低头,无声问她怎么了?
叶蓁戳戳他心脏:“吵。”
盛伦:……
他握拳挡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哦。”
面上端得沉着冷静,一派高雅,心脏跳得都快突破人类极限了。
因为说了暂时不可把他和她之间的事情告诉给旁人知晓,所以在家里相处起来,叶蓁和盛伦之间并没有太大不同,她本就能装,他也是深藏不露的,不动声色的本事比她还大,所以当真还没人看出他和她之间有了小秘密。
当然在家休息够了,该上的学还是得上,她缺了好几天的课,好在有盛伦给她补回来,也就能应付老师了。
除了老师,还有她的爹娘,家里那边早就听说了她和盛伦被关进警局的事情,急得差点冲来,还是盛世华多方安抚让他们别太过担心,会没事的,这才暂且稳住心神,叶蓁回到家就和家里那边通过电话,没过几天,就收到家里来信。
叶父在赞扬她,他肯定她做的没有错,只是在做正确的事情的时候也请想想身后的家人,万万保护好自己,不可轻易言伤,纵使身处逆境,也不可轻易放弃。王明雪也写了好些女儿家该注意的地方,又道别国侵略无法无天,每日都能听到同胞在受尽苦楚磨难,这世道,能活着就是万幸,所以如果真发生了什么,也不可放弃生命云云。
叶父叶母对生命抱有期望,却也无法不做最坏的打算。他们希望她能坚强勇敢的面对一切。
她给回了信,说明情况让家里不必太过忧心,狱中生活很是清闲,表哥很照顾她,给她补课讲解文学,有吃的也第一个给她,夜里寒冷还脱了外套给她取暖,却让自己着凉发烧了,出狱的时候都清减许多,不过无碍,姨妈都给补了回来……说了自己,便又让家里照顾好自己,等暑假她便回家看望。
洋洋洒洒又是几页纸,来回看了几遍却定没有遗漏才装进信封邮寄出去,不过说真的,她日日练字,这字迹便果然比之前要好上许多,果然无论什么都不能荒废。
叶蓁没想到,她去学校的第一天还成被围观了。
年少的学子们认真的来到她面前,拱手作揖以示钦佩,有人她狱中如何,可有受伤?也有人问她盛先生可好,问她和他说过话么?还有人说他们在狱中是不是被威胁了云云……
围了好几圈,叶蓁一步都走不动,他们的热情丝毫不曾消减,反而越演越烈,最后还有握着拳头说要去一绝死战!绝不服输!
这个时候盛景和他的兄弟团伙就发挥作用了,把她护在最里面才没被一个个问题淹没,最后还是老师出动才解了她的围,平平安安的到了教室。
其实盛景也不是那么没用的。
叶蓁还记得她出狱那天晚上,放学回来的盛景抱着她腿哭,言辞凿凿的保证以后不会扔下她一个人,再也不带她去危险地方了:“表姐,以后你也不准再跟着我去危险的地方了,这几天我的头发都被我娘给揪秃了!”
叶蓁还没说话,王明兰就来揪他耳朵了:“臭小子,说什么糊话?又想挨揍了是不是?”
盛景哎哎哟哟一顿讨饶,逗得叶蓁直笑。
不过到了教室后,她发现连同学们看她的目光都分外火热……
叶蓁都能如此,在家休息了几日才回学校的盛伦只怕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本就因文采出众而出名,这次之后,收到的各类邀约更是不断,不过大部分都被他婉拒了,他和之前并没有太大不同,上课学习,和友人高谈阔论。
唯一不同的,是他心里有了记挂,平平无常的周五就变得不一般了起来。
这天的他回到家里,都会随同司机一起去接叶蓁和盛景、盛惠放学。
有时叶蓁出来得早,她就会坐到他旁边,甜甜喊一声表哥就把作业递给他:“多亏了表给给我补课,最近学起来没那么吃力了,英文课也能听懂了,希望期末考的时候不要太差。”
盛伦垂眸聆听,避开司机的目光将女孩的手握进掌心,她笑着与他十指相扣,在盛景和盛惠来时将手抽出,若无其事的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有时她放学来得晚,他和她之间就隔了一个盛惠,小丫头叽叽喳喳活泼又闹腾,一路都不消停的,像是隔了座大山。
他依然会在周末两天的下午给她补课,只是时间长了起来,课后就是练字,他会站在她身后,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的教她。
他很喜欢这种亲昵,稍稍俯身就能抱她入怀,她身姿娇小,刚好能和他的胸膛契合,低眉垂首间,是彼此轻淡的呼吸,缠在耳边,亲密不可分。
直到了期末来临,终于能检验出她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了。
盛伦倒是在临考前叮嘱了她几句,让她别紧张,像平日里学习那般放松的去考试,叶蓁在写题,便抬眸看他说:“表哥,如果我这样都还考得不好,是不是太辜负你和姨妈了?”
“表妹这段时间进步很大,只要正常发挥,就不会差。”
“我是说我考不好呢?”
“无事,这里就暑假了,我慢慢教到你考好为止,上午也补课,总会好的。”
“……”
……下午补了还上午补?
那还真是谢谢您了。
她撇撇嘴,低头继续写作业,盛伦虽然没谈过恋爱不太懂得女人心,但人还是聪明的,一下就知道叶蓁有小情绪了,“表妹?”
她盯着书本不看他,淡淡的:“嗯。”
盛伦顿了顿,起身走到叶蓁身侧,背靠在书桌,手臂一伸,单手捧起女孩的脸颊,她抬眸看他,些微不满:“干嘛呀?”
他拇指摩挲她脸颊,低声道:“考不好也没什么,学习是让你有知识,有眼界,看到更广阔的天地,但这不是限定一个人一生的框架,不要被学习成绩束缚。”
叶蓁抿唇笑着说:“但学习很重要,对么?”
“对。”
“表哥,我会考好的。”
盛伦一直都知道叶蓁成绩不太好,因为王明雪每次来都会念叨叶蓁书念得有多差,做出来的文章也匠气十足毫无灵动之意。
为了这事儿,王明雪没少急,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成才,能做个有学问的女子,这个世道虽然乱,但读书人的地位真不低,王明雪没怎么念过书,但她看到的世界很宽阔,深刻的明白女人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否则便是嫁人后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运气好的夫贤子孝,运气不好的,便一辈子的痛苦。
只有女子自己立起来,便是什么都不好,她也是好的。
就像叶蓁,她虽然念书吃力,可她也足够努力,他教授她许久,从未听她抱怨什么,坐下之后就是认认真真的,也不会像盛景和盛惠那样坐不住,总想着去玩。
只是学习或许真的看天赋,而她刚好缺了那么一些。
不过这并没有成为她放弃的理由。
他看着她温和清丽的眉眼,看她言笑晏晏的模样,亮亮的眼界像是在发光。
盛伦低头,在她额头亲了一下:“嗯,我信你。”
这还是上次亲吻之后,他第一次亲近她,依然是甜甜的味道。
他亲了一下就退开了,叶蓁却抬手勾住他脖子,仰着小脸送上自己的唇,他些微惊讶,眼底漾出笑意,捧着她脸颊,回吻。她仰着脖子难受的哼,他提着她站起来,叶蓁便站到他两腿之中,趴在他胸膛,他手臂环着她腰,再次吻了下来。
这次的吻和之前不同,他依然温柔,却又十足的热烈,她脸颊越来越红,呼吸滚烫,把他工整的衬衣捏得皱皱的,她鼻间的轻哼终于将他惊醒,他停下吻,手指摩挲她红润的嘴唇,却依然将她扣在怀里。
他呼吸微重,不似以往清冷,连平静无波的眼底也染上沉迷之色。与她亲吻就像回到了那夜,她很天真,天真的大胆,胡乱的与他缠,唇齿相依时完全敞开了自己,一点点都是诱惑。
叶蓁抿抿唇瞪他一眼,舌尖残留着被吮过的感觉,盛伦低声说:“发乎情,止乎礼。表妹,我非圣人。”
叶蓁轻笑一声,下巴枕在他胸膛,故意问他:“那你是什么人?”
他扣紧她的腰,嘴唇再次欺去,叼住她唇,重重的吮,低沉的声音消失在唇畔:“你说呢?”
……
叶蓁的期末成绩在十天后出来,一大早她就和盛景、盛惠俩兄妹起床出门去学校,已经放假几天了,盛景的兴奋劲儿还未过去,走路抬脚感觉都是抬了两尺高,他还拍着叶蓁肩膀说:“表姐别担心,我相信你这次肯定考得很好,考得不好也别气馁,只能说你不是学习的料,该放弃的还是要学会放弃。“
叶蓁拍开盛景的手:“我觉得我这次考得挺好的,或许比你还好呢。”
盛景哈哈大笑:“表姐,我祝你如愿以偿哦。”
叶蓁也笑:“如果我真的比你好怎么办?”
“那我给你跑腿两个月!”盛景想也不想的就说,“怎么样,可以吧?”
叶蓁点头说:“好,就这么说定了。”
盛景:“那如果你考得没我好怎么办?”
叶蓁:“怎么办?只能麻烦表哥更努力的教我念书了。”
盛景:“……”
他无语:“你耍赖!”
“不然怎么办啊?”叶蓁耸耸肩,转头便走了。刚好扎了两条麻花辫的盛惠走出俩,俩女生手拉手的一起走了。盛景摸了摸头发,反正叶蓁肯定输的,别的不做他想,
不过这一次他真的算漏了,叶蓁不仅考得不差,还比他高出了十五个名次,他成绩在中等,因为心思都没全放在学业上,所以只能算过得去,但是因为家里学校都管得严,他也不能太坏了,就一直保持在不好不坏的位置,能交差就行。
没想到一直是吊车尾的叶蓁这次真的起来了,还超越了他!!!
盛景惊讶极了,简直不敢置信,“……你这成绩未免也飞的太快了吧?”
叶蓁谦虚的说:“都是表哥教得好。”
盛惠道:“表姐好厉害!”
盛景:“……”
因为叶蓁成绩不错,盛公馆好好热闹了一下,王明兰立刻给王明雪打去电话,言说叶蓁这次没白来,成绩真的有所好转,这次你和妹夫可以放心了。
这对王明雪来说是意外之喜,她本以为有过上次的灾难女儿成绩反而会下滑,这次看来,她还是低估了叶蓁,她或许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脆弱。当下就连说了几个好字,写了王明兰又谢盛伦,说叶蓁这几月在盛家添麻烦了,待挂了电话,转头就和丈夫商量,买了些谢礼邮寄到宛城。
相较于叶蓁喜气洋洋的,盛景的脸都垮了,本来他成绩不好不坏没什么,何况还有个表妹垫底就更显得他很好了,现在表妹冲起来,垫底的成了他,被笑的也成了他……
盛惠还来说风凉话:“看吧,让你不认真总以为自己是天才,这被表姐后来居上了吧,活该哦!”
王明兰说:“小景,你不是说你一定考得比蓁蓁好吗?现在是怎么回事?你身为男儿,怎可说大话?”
盛世华说:“说大话还不做到,枉为男人。”
盛伦:“嗯。”
盛景:“………………”
他翻了个大白眼,看着一旁被宠得笑盈盈的叶蓁就好气啊!
到底谁才是亲生的???
……
叶蓁考了个好成绩,盛家人都很开心,但是叶蓁离家小半年,这里暑假两月,她要回邺城了。
叶蓁要回邺城,王明兰有些不舍,转而想着等开学了叶蓁就会回来,她便也收起了不舍,给她收拾好行李箱,什么什么都放在那儿,在车上的吃食也备好,又和她说不可轻易相信旁人,到家后给她消息。
叶蓁一一应下,“姨妈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叶蓁把东西都收拾好,拍拍手去找盛伦,他在书房,书桌上摊开一本书,她走到他身边一瞅,又是金瓶梅:“表哥,这书你借我拿回家看看呗。”
盛伦牵过她手,拉着她坐到他腿上,侧坐着,两条腿无聊的晃啊晃。
他扣着她腰,“你拿回家的话姨父只怕会气我,你要看书的话,我另外再找两本给你。”
叶蓁随意翻了几页,嘟囔说:“其实我没那么想看,可你们都不让我看,我就更想看了。”
盛伦拍拍她脑袋,淡淡的声音却又透着温柔:“好,等你回来就看。”
这个男人温柔起来让人毫无抵抗之力。
叶蓁:“哦……”
她声音突然底下,垂头看着书页,盛伦以为她是在生气不给她看书,侧眸一看,才发现她耳朵和脸颊晕着红,似是羞涩,清丽的模样看起来便潋滟生辉。
他很少见她害羞,明明还敢主动吻他,还敢和他那样。
“……表妹?”
叶蓁咬唇看他:“表哥,你别什么都顺着我。”
他意外,挑眉之后便是莞尔失笑,揉着她脑袋按进怀里:“傻丫头。”
叶蓁戳他心口,他握住,拉到唇边亲吻。
叶蓁这次回家,送她的是盛伦,她原是打算一人回去,王明兰也说找个熟悉的老实人送她,盛伦说他刚好无事,找外人也不放心,便由他去,何况也很久没去拜访姨妈家,去去也好的。
所以这次便是叶蓁与盛伦同行。
两天两夜的火车,买了卧铺的票,火车轰隆隆的时候,叶蓁就喜欢缩到盛伦身边和他一起看书,他偶尔也会与她讲解,他博学多才,在他擅长的领域,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她也喜欢靠在他肩头睡觉,男子身上干净清冽的气息很好闻,没有烟酒的气息,反而带着沉郁墨香,就和他给她的吻一样,干干净净的诱惑。
他也很喜欢和她亲昵,他喜欢握着她的手,摩挲手背与指节,与她十指相扣。
两天两夜的时间,在第三天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邺城。
叶蓁松开盛伦的手:“在我家你可要规矩些,不能被看出来了真的么?”
他笑了一下:“知道了。”
叶蓁狐疑看他一眼,盛伦道:“我知道轻重,表妹,如果姨妈知道我和你两情相悦,只怕就不会再让你来宛城念书。这样一来,我和你就很长时间才难得见上一面,以前我觉得两情长久不再朝夕,可当我深陷情爱才知,朝夕都觉不够。”
叶蓁戳他心口:“原来我清风霁月的表哥也是有私心的!”
盛伦:“表妹想的肯定与我一样。”
她微怔:“表哥又自作多情。”
盛伦抚了抚她鬓角碎发:“时机到了,我就向姨妈姨父提亲。”
……
叶蓁的父亲叶志凯是报刊主编,王明雪也在报刊做校对,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大西胡同最深处,是一栋三层的独楼,老一辈留下来的,街里街坊也都是几十年的老友。
叶志凯和王明雪带着叶蓁和盛伦一起回来,还引来了误会说:“这是你女婿?”
盛伦心思一动看向叶蓁,她表现的可淡定,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盛伦就想起之前,论装糊涂的功夫,谁都比不上她。
王明雪笑着说:“我要有这样的女婿可就好了,这是我侄子盛伦啊,你们又不是没见过,这才过了一年多而已,就忘啦?”
盛伦低调,来了叶家也不怎么出门走动,就是在家看书,待上一两天就离开,所以认识他的人真不多,不过他的名字却是人尽皆知。
尤其是月前人民广场的事件,叶志凯作为报刊主编,当然没有忘记大肆报道,所以邺城知道的人也不少。
一听是盛伦,立刻就热闹起来,还纷纷赞扬他是英雄豪杰,说说文弱书生贱不能收不能提,他们笔诛墨伐,可厉害的很!
如果不是因为天色暗了,盛伦还真脱不开身,邻居们太热情,围着他问这问那,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知道。
而叶蓁早就跑进家门,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一身衣服,整个人才算是舒服了。她披着半湿的头发下楼的时候,盛伦正坐在客厅和叶志凯聊天,王明雪端着饭菜上卓,饭菜的香气弥漫开来:“快来吃饭了。”
叶蓁笑盈盈的,无意间扭头就看见盛伦深邃的目光落在她身上,见她看见他,他眉目就柔和下来,眼底带出一丝丝的笑和暖。
叶蓁心便也跟着柔和,变得暖暖的。
……
盛伦只住了两天,他在第三天动身回宛城。
叶蓁送他上的火车,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变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来,世道太乱,今日一别,或许就成永别了。
盛伦看着她:“表妹,开学前我来接你。”
她点点头:“好,我等你。”
叶志凯和王明雪在旁叮嘱他路上小心,安全为上。
有人看着他连拥抱都不能给,他只能揉了揉她额头:“乖。”
叶蓁笑了声:“嗯。”
她看着他上车离去,听王明雪感慨说:“这次再见,感觉小伦身上总算是多了些人气。蓁蓁,你们关系可还好,没有给小伦添麻烦吧?”
叶蓁想说他们关系那不是还好,是可好了!麻烦肯定添了不少:“表哥有时间就给我补课,我和他相处时间最多,关系肯定亲近啦。”
叶志凯道:“以后可要好好报答你表哥,他那么忙还来接送你,对你这么好,可要记得。”
叶蓁说:“爹娘,你们这么喜欢表哥啊?”
叶志凯理所当然的道:“小伦如此出众,才华横溢,为人谦和有礼,谁会不喜欢?”
叶蓁点点头,看来表哥的阻力少了一大半呀。
叶蓁在家待了一月余,她和盛伦分开的时日,不能常常见面,电话联络也不方便,就只能写信了,她一周给他写一封信,说她近况如何,也问他是否安好。他回信一般很快,写的信也和他人一样,她絮絮叨叨念些小事,他写来的便是小诗一首,还极为有文采,她看一遍就知他在表达思念,回信的时候就说:表哥写的小诗看起来好美啊,我也学着写写。
下次他在写信来,便在最后写上两字:念你。
也是相当含蓄了。
还有一个让叶蓁的高兴的消息,是盛世华在对陈家有了怀疑之后,对他不再像之前那样放心,也让人查了账本,果然发现不少问题。盛伦来信说,陈家人做的事情被发现,现在已经被开除了。
叶蓁松了口气,如此变好,没了陈家作梗,盛家的危机就少了大半。
时间一天天过去,想念远方恋人的感觉又酸又甜。
直到终于要开学时,她收起她的十六封信装进行囊,等待盛伦来接她。
可惜前方却传来一个不幸的消息:敌方空军投掷炸\弹,毁了铁路。
不仅是铁路,就连邺城旁的郓城也被波及,不少人家毁人亡,听说医院已经人满为患,医生和药物都极为紧缺。
叶蓁来了这里半年多,虽然直到这个时代战火纷飞,也听说不少地方沦\陷,可战争就发生在她隔壁,还离得如此近,如今这邺城也来了不少难民,邺城的医生都带着药物前去帮忙……
她放下包裹,去找叶志凯:“爹,我想去郓城。”
叶志凯惊讶:“去郓城?蓁蓁,郓城现在乱得很,你去的话很危险,你去那里做什么?”
叶蓁说:“我虽然没学过医,但是简单的包扎和护理我是会的,我要去帮忙。”
叶志凯看着他年少的女儿,出去半年,她果然是成长了,也成熟了,不过这胆子好小也大了:“蓁蓁,我知道你的心是好的,可你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没见过被炮火炸得支离破碎的人,他们……你适应不了的。”
“爹,我还没去,你便觉得我不行么?”
叶蓁去意坚决,叶志凯说服不了她:“那你去问你娘答不答应。”
“我娘答应爹就不反对是不是?”
“你先去问,到时再谈。”
叶蓁便去找了王明雪,王明雪比叶志凯还要震惊:“蓁蓁,你还有学业没有完成,你又没学过医,去了又能做的了什么?”
叶蓁说:“尽我力所能及之事。”
王明雪还是有些反对,叶蓁道:“娘,你让我读书就是让我选择啊,现在就是我的选择。”
这一次,王明雪再如何说,也无法阻止叶蓁,她只能和丈夫商量,说:“不是我不想蓁蓁去,但是那里多危险,我当娘的哪里舍得?”
叶志凯说:“我们报刊正好要派记者过去,不如就让蓁蓁和他们一起,把蓁蓁送去医院,应该不会有事。”
“志凯?”
“我其实很高兴、很欣慰,我们的女儿不是金丝雀,她心胸宽阔,有家有国,她长大了。”
王明雪听得眼红起来,咬了咬唇亲自去给叶蓁买了上路需要的东西,衣服当然是男式的,衣服里还缝了不少钱,防身用的小刀也不能少,又准备些干粮肉脯,临别前抱着女儿说:“要平安回家。”
叶蓁眼便是一热,“嗯,爹娘保重。”
她从衣服里拿出一封信:“娘,这是我写给表哥的,你帮我寄出去吧,如果表哥再来信,你帮我收起来我回来看。”
王明雪接过信,叶志凯在交代同事好好照顾女儿,到临头了,他反而有些后悔起来,不过都已经走到这里,后悔也无用。
夫妻俩看着女儿走远,叶蓁挥着手对着他们灿烂的笑,他们也想笑,转头就哭了,互相拍着背:“走了,等女儿回家。”
……
一路摇摇晃晃四天,叶蓁终于到了郓城,郓城里有不少楼房都被炸得支离破碎,一些碎石下还能看见凝固的血液残肢,街上还能看见匆忙的行人,经历战火,剩下的人还得继续生活
和她同来的两名记者,一个叫王国强,一个叫陈晓才,他们将她送去医院,,王国强说:“我经常跑这新闻,认识这里的医生,如今也有大学生来做志愿者,我去帮你说说,到时候你就跟他们一起。”
叶蓁道了谢:“麻烦你们了。”
王国强:“不麻烦,妹子你巾帼不让须眉,我们佩服还来不及,哪里是麻烦。”
陈晓才也说:“我们俩暂时就住旁边的饭店,你有事可以找来我们。”
叶蓁一一应下。
王国强办事速度很快,叶蓁进了医院,果然和几个志愿者一起照顾伤患,做一些简单的处理,这里也确实像叶志凯所说,是人间炼狱,几乎每天都有人被抬着进来,也没天有人被抬着出去。
王国强和李晓才见了不少战火,看见躺了一屋子的病人,忍了又忍,还是转身出去吐了。和叶蓁一起的几个也吐了,吐了还回来接着干。
带着叶蓁几个的护长就见叶蓁最淡定,问她:“学过医?”
叶蓁点头:“略懂皮毛。”
“可我看你年纪不大?”
“敌人不会因为我们年纪不大就手下留情。”
她微惊,拍拍她肩膀。
叶蓁留了下来,直到开学也未曾离开,她开始只做简单的处理,可她到底是学过医的,医术还不低,多看几次之后,她就自己处理,旁人似乎是惊讶她为什么会,甚至快赶上主治医生了,叶蓁眼也不眨的说:“我看了的才会,没看过的也不会。”
……有这样的天才?
不过这个时候他们那里能想到这么多?每天那么忙,衣服上的血就未曾干过,有了休息时间也是到头就睡。
这样的忙碌约莫持续了十来天,叶蓁突然被调走,她上了车才知道,听说这附近有人在运送粮草药物时被发现了,发生了大规模抢斗,受伤的人被送到附近的据点,需要医生过去救治。
叶蓁因为表现出色,被安排过来帮忙。
……
盛伦是在之后才知道叶蓁去了郓城,他看见她写来的信。
她说,因为我们的梦里有家有国,我们有一个同目标,可能无意间回头,我们就能再见了。
盛伦立刻打电话联系叶志凯,叶志凯也愁眉苦脸:“听说蓁蓁有临时任务,现在人在哪里,我们也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