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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小乖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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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盛伦和盛景不同, 盛伦作为盛世华最得意的长子,饱含期待出生, 他从小就接受了最严格、最严厉的教育, 说话做事、行为举止都完美无缺,他是古老画卷里走出来得翩翩贵公子,是欧洲贵族的优雅绅士,还是无数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此刻的盛伦穿着黑色制服, 手上拿了一本书, 漆黑短发, 五官深邃, 清隽俊朗, 看起来斯文, 却又不苟言笑, 因此牵出一丝高冷和不可捉摸, 端着外人不可触碰的禁欲气息。

“表妹。”

就连声音也极好听,大男孩的清越和趋向成熟男人的低醇。

叶蓁从记忆里回过神来,她抬眸望去, 看见站于一旁的盛伦,她抿唇笑道:“表哥, 你回来啦!姨妈说你在学校呢,是忙完了么?”

盛伦嗯了声, 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院子里?

叶蓁说, 姨妈带着小惠午休了, 小景和朋友出去玩乐, 她睡不着,就来外面走走:“表哥这次回来会待多久?”

盛伦说他回来拿本书,等会儿就走。

叶蓁抿唇点点头,看着盛伦的眸光愈发欢喜,又很失落:“那表哥要下周末才回吗?”

宿主很喜欢盛伦表哥,在宿主眼里,盛伦太完美无缺,他才华出众,温和有礼,是世间少有的才子,宿主每次过来盛家,都喜欢跟着盛伦屁股后面跑,以前还小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的时候,就最喜欢缠着他。

后来年纪渐长,宿主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毫无顾忌的跟着盛伦去玩,可她对他的尊敬和喜欢一点没少,还言说要找像盛伦表哥这样的白马王子成亲。

后来盛家出事,盛世华被检举坐了牢,王明兰也不认那些莫须有的罪,她太刚烈,文人气势在她身上得到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被折磨得早早病死,盛家的三个孩子也被牵连,听说盛伦被人打得断了一条腿,一人带着盛景和盛惠生活,没有等到盛世华平反就因病去世,死时还不到三十岁。

叶家也不安宁,叶蓁的父亲叶宁国直接在动乱中死去,家里的值钱东西全部被抢走砸烂,兰明雪拼着一口气活了下来,却也背着辱骂被指指点点……她还要给受苦受难的姐姐姐夫邮寄衣物。

宿主的遗愿:一,保护家人不受迫害。

盛伦看看她,少女娇美,眼眸干净漂亮像是清可见底的小溪,穿着淡蓝色过膝旗袍,披着的长发别了蝴蝶发卡,白袜黑布鞋,时下的女学生都爱做这打扮,娇俏又可爱。

“你要是觉得一个人无聊,就让小景带你出去玩。”

“不去,表弟不是遛鸟就是遛马,我都不喜欢,他的朋友我也不太认识。”

年轻的少女不喜欢这些粗糙的事情,她更喜欢插花品茶逛街买漂亮的衣服首饰,或者去欣赏一出精彩的音乐会。

盛伦浅笑,安抚几句,先上楼拿书。

刚巧王明兰还哄着女儿睡下,听佣人来说大少爷回来了,她轻手轻脚的出了卧室门,去找盛伦,有些担心:“不是说这周末不回?是有什么事情?”

盛伦说无事,他就是回来取书的。

王明兰放了心,又说表妹叶蓁已经来了,看有时间,就带着她出去走走,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还忘了妹妹的嘱托:“蓁蓁学习一直不太好,你又在念大学了,时间不像之前那般紧张,你看看,周末有时间的话就给蓁蓁上上课?她就听你的。还说让你和她说英文,下次再见时,就喜欢蓁蓁能一口流利的英文。”

盛伦课业并不紧张,有时间也会和同学参加各种文会,想到姨妈为叶蓁的学业担心,便说好:“下周回来吧。”

王明兰高兴,又说了许多,让盛伦学习的时候也要注意身体,晚上不可晚归,不可废寝忘食,有事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里,还说家里都好,不必挂念,在外万事小心。

盛伦一一应下,拿上书本下楼,王明兰跟在他身后。

刚到楼下,就看见娇俏的女孩提着小篮子等在客厅,见到他们,她笑盈盈的走过去:“姨妈,表哥,我让婶子给你装了好多水果糕点,让表哥带去学校吃。”

王明兰一拍额头:“我怎么给忘了,果然还是女儿贴心。”

叶蓁抿唇笑,盛伦接了过来,温和说:“谢谢表妹。”

临走的时候他揉揉她脑袋说:“好好念书,周末回来我要检查功课。”

她惊讶张唇,苦了脸:“表哥……”

王明兰捏捏女孩娇嫩的脸庞:“不准撒娇,你娘为了你可愁坏了,要是年底你的成绩还没进步,考不上好大学,我可没法和你娘交差的。以后都让你表哥看着你,不准耍赖。”

盛伦在盛家的威力比盛世华还要大,盛世华宠爱妻儿,王明兰是贤惠才女,盛景调皮,盛惠活泼,这俩就是盛家的小祖宗,盛世华轻易不发火王明兰也是以讲道理为主,只有盛伦,他不怒自威的模样能让调皮捣蛋的盛景和盛惠都老实下来,他们都很听盛伦的话,叶蓁喜欢盛伦也怕盛伦,很听他的话。

叶蓁认真:“表哥还要学习呢,我不好麻烦表哥。”

王明兰点了一下少女光洁的额头:“你啊你,让你念书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样,和小景一个样儿。难道因为同年出生连不爱学习这一点都彼此彼此?”

盛伦又说了一句好好念书,就提着小篮子走了,他到了学校,先把东西放到宿舍,然后才去了图书馆,晚上去赴约参加诗会。

他的作息时间安排得一丝不苟,从早起到睡觉,该何时上课何时看书何时吃饭都安排得清清楚楚,几乎从不会出现任何差错,除非是有临时事件,同寝的几个都知道盛伦,虽然刚开始因为盛伦表现的冷淡彼此有些距离,但时间久了,也知道盛伦只是不喜言词,人挺好。

所以同寝几人的关系还不错,晚上盛伦拿出小篮子,本就有些饿了的几个学子就围了过来:“我就知道盛兄家里又给带了好吃的,这次是什么?”

盛伦说:“表妹装的水果糕点。”

“表妹?盛兄还有表妹?”

“嗯,表妹过来念书,现住家里。”

一边说着,盛伦揭开小篮子,果然看见码得整整齐齐的水果,水果旁是铁盒子,里面装了漂亮的小点心。

盛伦想,果然是小女孩,点心都挑漂亮的,也确实长大不少,会体贴关心人了。

这边叶蓁也背上新的小书包,要去新学校上课。

她和盛景盛惠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的第一天,王明兰也跟着早起亲自送她到了教务处,领了书本装进小书包,她站在门口,看着叶蓁做了自我介绍坐到课桌前才悄悄离开,回去就给妹妹打电话说蓁蓁适应得很好,让她不用挂念,就是担心外文课她可能会跟不上,不过没关系,盛景和盛惠和她说话聊天多用英语,多说慢慢会好的。

王明雪也担心,到底狠了心说:“如果叶蓁有做错的,你们尽管教育,不用顾忌我。”

王明兰疼还来不及,叶蓁乖巧又听话,只是成绩差了些,还不至于教训人,只能说不是学习的料罢了。

“明雪,你别担心,叶蓁书念不好,只能说明她不适合念书,世上出路千千万,不要拘泥在念书这一点。”

王明雪说:“现在这世道对我们女人本就不公平,能出来念书已属不易,如果书都念不好书,我不知道她还能做什么。”

“你别着急,小伦说了,今后周末回来他都给蓁蓁补课,蓁蓁听小伦的话,这次肯定能好。”

“那就麻烦小伦了。”

“什么麻烦,一家人别说两家话。”

……

叶蓁的新学校适应得还不错,她所在的班级几乎全是女学生,同桌也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秀气的女孩子。这个时代对于女性虽然不再像之前那般约束,但是男女之间的交际也并没有那么坦然,像这样的男女同校已是少有,更多的还是女子学校。

到了课间,盛景带着他那帮兄弟过来,特别的耀武扬威,神奇威风:“叶蓁可是我在罩的,你们谁要是敢欺负她就是和我过不去,小心我的拳头哦。”

叶蓁:“……”

班里的同学看看盛景又看看叶蓁:“……”

叶蓁想翻白眼,正巧有人过来说老师来了,盛景又带着他的兄弟急慌慌的跑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没忘了挥挥小拳头,瞪着眼睛故作凶狠。

盛景和盛伦不同,他调皮捣蛋得很,还喜欢拉帮结派,是宛城中学一霸。当然他也不会随便欺负同学,大概就是喜欢做老大的快感?这个时候各种帮派都特别厉害,他听说了不少,就励志要做老大,当然也就说说私下里闹腾,真敢欺负同学,只怕也不能好好站在这儿了。

叶蓁的学校生活适应得很好,就是对她来说很是熟练的英语要暂且装作生疏又不会,宿主的成绩和语言能力有多差没人不知道,她如果一下就会了,不说别的,王明雪都能惊讶得赶来宛城看她女儿是不是被掉包了。

到了周五放学,叶蓁提着小书包走出校门,一边挥手和同学老师道别,找到盛家的别克轿车,她开门上车,意外看见坐在车里的盛伦。

俊逸的大男孩穿了件格子衬衣羊毛衫黑长裤,清隽高冷的模样带出一丝温和气息,他膝上放了本书,听到声音侧眸看来,淡淡的说:“上车。”

叶蓁爬上车,惊喜的喊:“表哥,你特意来接我们放学吗?”

盛伦:“我来提前检查你的课业。”

叶蓁:“…………”

他说到做到,手里砖头大的英文原著合上放到一边,亲自看着叶蓁打开小书包拿出作业本,他看着本子上娟秀的字迹,“表妹的字好看。”

王明雪对宿主的培养很用心,宿主书虽然念得不好,但她写得一手好字,无论是毛笔字还是钢笔字,一手小楷写得十分漂亮而且很有神\韵,更别提宿主琴棋书画都通一些,在邺城,也是小有名气的才女。

不过也就如此而已,王明雪和她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在这里了不起,殊不知去了外面还不能让人多看一眼,不要沾沾自喜,自以为是,那是蠢人才做的事。”

然后宿主就来了宛城。

盛伦在看作业,叶蓁绞着手指坐在一旁,不时偷看一眼,却也没有影响他分毫。很快的盛景从学校出来,他身后还跟了几个男孩子,几人在校门口挥手道别,他单肩背着书包吊儿郎当的走过来,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跳上车,喜气的模样在看见盛伦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喊了声:“大哥。”

盛伦抬眸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嗯了声。

盛景这才注意到他大哥手里还捧着一个小本子,本子下面压了几张试卷,他惊讶的疑了声,在看一旁乖巧坐着的表姐,瞬间幸灾乐祸的笑了出来,好啊好啊,表姐来得可真好,最好能吸引他大哥的所有炮火,那他就轻松了。~\(≧▽≦)/~

叶蓁一眼就看出盛景在想什么,她拉了拉盛伦的衣袖:“表哥,我们这周考试了,试卷好难的,你给表弟也看看吧。”

盛景气呼呼,呵呵笑着说:“表姐,我成绩可比你好,大哥帮你就好了,我就不浪费这个时间了。”

盛伦瞥了眼身旁娇俏的少女,她编了两条麻花辫,蓝衣黑裙,青春靓丽,此刻在和盛景大眼瞪小眼,他轻咳了声,俩小孩立刻怯怯的看向他,“表哥,我很努力了,考不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盛景说:“嗯,智商在那儿没办法了。”

叶蓁:“……”

盛伦道:“无碍,我先看看,回去你再把你不懂的告诉我,我一一和你说。”

“谢谢表哥。”

“嗯。”

正说着,盛惠也爬上车,她坐的后座,叶蓁往中间挪了挪,挨着盛伦,盛惠人小鬼大,上了车就靠在叶蓁身上唉声叹气:“真好,这糟糕的一天可算要结束了。”

然后才有气无力的喊了大哥表姐,二哥被她习惯性忽视了。

……

一行四人回到盛公馆,王明兰和盛世华不在家,盛伦道:“爹娘有个酒会,不在家吃晚饭。”

盛景哦了声,没太在意,扔了书包就跑出去找小伙伴玩了,盛惠也回了房间做作业,叶蓁看向盛伦,盛伦:“走吧,去我的书房。”

叶蓁耷拉着脑袋过去。

在宿主的记忆里,盛伦确实给她辅导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课业,有些成效,英语也会说了,不过后来盛伦过于忙碌,补课只能放下,宿主很是高兴,盛伦平时的时候很好,可当他认真起来,就忍不住叫人害怕。

叶蓁想着,这补课也补不了多久,过段时间就好。她也不是不会,又不能真的会,所以盛伦给她补课的话,她决定他讲两遍就一定要会,这样省事又省力。

不过盛伦果然是不一般的,给她讲起课来条理分明有条不紊,他的学识和能力都非常厉害,如果不是后来出了事,他绝对会成为十分厉害的学者,会有着灿烂又辉煌的人生旅途。

只可惜,英年早逝。

盛伦看了眼身旁脑袋都快埋在桌子上的少女,她侧脸白皙清秀,垂着眼帘,小扇子似的睫毛眨啊眨,“表妹?”

她抬头看来,雾蒙蒙的眼睛茫然的看着他,他抬了抬眼镜,无奈道:“休息一会儿,我让人给你送些点心来。”

她果然笑起来,松了口气:“不用啦,我自己去拿。”

一溜烟的跑出了书房,没一会儿又回来,趴在门檐伸出一只小脑袋:“表哥想喝什么吗?”

盛伦道:“我不用。”

叶蓁想了想:“那我给表哥拿杯白开水吧,讲了这么久,肯定渴了。”

盛伦这才说好。

叶蓁下楼,盛景也回来了,躺在沙发手里拿着最新款的游戏机玩叠方块,这游戏机是盛世华的弟弟盛世龙从国外寄来,一到家盛景就抱着不撒手,是他的最爱。

此刻盛景玩着他的最爱还有心思和叶蓁打招呼:“表姐,念书好玩么?”

叶蓁理都没理她,去厨房断了糕点和白水就上楼了,盛景还在后面说:“唉,谁叫我太聪明,享受不了大哥补课的乐趣。”

叶蓁想说,都等着,等她期末考肯定惊倒一大片!

到时就有人替她享受大哥补课的乐趣了。:)

至于她为什么能考好,那肯定是大哥教得好呀。

……

次日一早,叶蓁起床下楼,盛世华和王明兰昨夜很晚才回,此刻正在房间补觉,盛景和盛惠也没起,就盛伦坐在餐桌前,干干净净的衬衣西裤,清雅冷淡,吩咐说:“去叫盛景盛惠起床。”

叶蓁坐过去,说:“表哥早。”

他嗯了声,说:“今天可能没办法帮你补课,今天要去给陈昱父亲祝寿,你可以好好玩耍一天。”

叶蓁喝了口牛奶,笑着嗯了声。

心思微动,陈昱,叶蓁知道他,在宿主的记忆里是个占据不少位置的男人。

之前就说过,王明兰王明雪俩姐妹关系很好,虽然不同城,但一年也会聚一次,所以俩家的小孩关系也不错,王明兰也经常接宿主过来玩,所以宿主在宛城这边并不能说是完全的一片空白。

她见过不少人,也认识不少人,只是因为相处的时间很短暂,并没有什么知心的小姐妹。

这个陈昱,应该算是宿主的初恋情人。

就是在去给陈家祝寿的这天,温文尔雅举止风流的陈昱一下就跳进了宿主的心,她喜欢上了他。

十五岁的少女情窦初开,以为喜欢就是一辈子。

陈昱长她四岁,和盛伦一样是大学生,俩人还是同学,同校不同系。

宿主到底年少脸皮薄,喜欢也只能暗暗藏在心里,但只要一有机会,就总是会出现在陈昱面前,就为了多看一眼。陈昱又是什么人?他经历过不少女人,也喜欢约着人去歌厅玩耍,宿主以为藏得很深的喜欢全被他看在眼里,他不明确点破,也不避嫌,反而若有似无的接近,有时还说一些让人想入翩翩的话,让宿主越陷越深,以为他也喜欢她。

他大概是喜欢的,当然更多的还是趋向于利益。

陈昱的父亲和盛世华同在一家银行,还在盛世华手下做事,这次大寿,他邀请了银行的所有同事,当然平时他本就和盛世华处得不错,算是上下级,也是多年老友——至少在盛世华看来,他们是朋友。

叶蓁在盛家,几乎可以算是盛家的半个女儿了。

他们希望这层关系能更紧密一些,宿主主动送上门去,那边能放手?

何况盛惠当真还太小了些。

……

盛伦已经换上一身黑色西装,内搭白衬衣,衣扣系得一丝不苟,紧贴喉结,手腕是快银色腕表,叠着双腿坐在汽车后座,单手托腮,凝神望着窗外。

叶蓁跟着坐上车,他侧头看来,目光在少女粉色的洋裙上扫过,收腰大摆,少女的曲线稚嫩可爱。

她头上还戴了一顶遮阳帽,捏着珍珠小包,看起来就像是油画里走出来的美丽少女。

笑起来的模样很开心,声音却略有疑惑和担心:“表哥,我还没有去过陈家呢,我不请自来会不会不好啊?”

盛伦道:“有我们在,不用担心。”

叶蓁点头说:“嗯,那我就不担心啦。”

当真孩子心性。

到了陈家门口,叶蓁下车,盛伦走到她身边,弯曲手臂,叶蓁自然而然的挽上他。

那边盛世华和王明兰带着盛景盛惠也到了,黑色别克停在他们脚边,张牙舞爪的盛景第一个从车上跳下来,然后是盛惠,盛世华也下车,亲自给王明兰拉开车门。

陈昱随着父亲陈学义一起迎出来,态度和蔼又热情,亲自把他们请进门。

叶蓁嘴角含笑,挽着盛伦手臂走在他身侧,她敏感的擦觉到陈昱的眼神若有似无的落在她身上,不过他很懂进退,也知礼,没有明目张胆,十分隐晦。

叶蓁捏了捏盛伦手臂,盛伦低头,看见少女抿着嘴唇疑惑问他:“表哥,那个人是谁?”

盛伦抬眸看了一眼,道:“陈昱。怎么了?”

叶蓁说:“他长得好看。”

盛伦:“……”他第一次知道,他的表妹居然也爱好颜色。

叶蓁又问他:“表哥,陈昱是个什么样的人?”

盛伦和陈昱年纪相仿,也变过几次,但也仅仅是点头之交,彼此并不熟悉,他和他的交友圈子也不在一起,所以交集也不多。

“我对陈昱并不了解,不过他学识渊博很有才华,也听爹说起过陈学义叔叔,陈叔为人踏实能力也不差,想来陈昱应该不会太差。不过要真正了解一个人的话,还需要真正接触之后才看得出来。”

所以说陈昱是很聪明的人,陈家的算盘打得也精,都没让人看出他们一家都居心叵测,最后趁着时局动荡偷偷写了检举信举报盛世华,陈学义作为盛世华信任的得力属下,俩家还沾了姻亲,举报信一写出几乎就成功了百分之五十,那个时候可不管你是不是冤枉,直接抓进牢里看起来算好的,严重的当场打死的都有。何况陈学义有备而来,私下里的龌龊勾结可不少,计划了那么久当真万无一失。

是的,陈昱还是宿主曾经的丈夫。

盛家出了事,陈学义升了职,成了新一任银行行长,陈昱不用再委屈自己,没几天就闹着离了婚,小三孩子登堂入室,宿主原本还求着陈家救人,此刻看到这一副嘴脸还有什么不明白?

宿主被扫地出门,她不敢去见盛伦等人,在回乡途中中流弹而亡。

临死的时候,她好像什么都看透了,也终于明白陈昱从一开始就对她没有真心,他心思不纯,存的不过时利用心思,利用完了,最后也就扔了。可恨她什么都不知道,最后还害得盛家跟着她遭罪……

宿主遗愿:二,报仇。

让仇人复出该有的代价。

……

陈学义大寿,来的人里除了盛家,还有不少商人和文人雅士,他交际很广,要数商人最多,毕竟他手里也掌握着不少钱财和权利。

叶蓁跟在盛伦身边一会儿,便和盛惠一起了,不过盛惠也来了小伙伴,很久就和小伙伴手拉手的跑去玩了,叶蓁端了两块小蛋糕找个了位置坐下,吃了没一会儿,风度翩翩的陈昱端了一碟水果沙拉过来,放在她面前。

他笑起来的模样很是温和俊朗:“叶蓁妹妹是吧,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是不是才来宛城不熟悉?有时间的话,我定带你去看看宛城风光。”

叶蓁微笑着抬头说:“嗯,我也想去的,不过念书好忙,都没时间。”

陈昱道:“周末应该有空吧?”

叶蓁戳了戳蛋糕,苦恼的说:“周末要在家补课,我成绩不好。”

陈昱温柔的笑:“你哪一科不好?国文还是数学?我可以帮你啊。”

叶蓁看看他,“真的么?你书念得很好么?”

陈昱自信的说:“还行的。”

“比我表哥呢?”

陈昱一愣,回头看向另一侧与人谈笑风生气质斐然的盛伦,他当然比不上他,盛伦的光芒一直将他压得死死的,提起宛城才子,所有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盛伦,每次杂志一旦连载上他的文字,那必定销售一空的。

在盛伦面前,他被比得暗淡无光。

“盛师兄才名远播,我当然比之不及。”

叶蓁恍然大悟的哦了声,笑得天真无邪看着他说:“嗯,那我不必买椟还珠了,谢谢你,我还是觉得表哥好。”

陈昱笑容一僵,看着叶蓁娇俏的脸庞难得露出一丝厌恶。

他隐藏得很好,轻易很难看得出来。

叶蓁却突然惊叫一声打翻了糕点盘子,白瓷的小碟子跌落在地,唰得脆响,精致的蛋糕落在地上,变得肮脏又丑陋。

一时间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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