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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16 . 悟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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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想明白了一件事,如果人们没有想法上的统一,那么在这个贪婪、血猩、自私、混乱、崩坏被无限放大的世界,像黑塔帮这样的残暴势力,会层出不穷,生生不息。

作为一个前文明时代的人,巨大的落差让诺瓦心里感到难受。

她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能看清事实本质,那些帮派势力不断冲突,但就算一方打赢了又能怎样?混乱的杀戮并不能消除,一个帮派总会被另一个取代,总会有更硬的拳头毁灭胜者,生生不息。于是一切改变都化为了乌有,一切退回到原点。

这些打赢的暴徒帮派聚在一起,又能怎样呢?

如同旧时代的军阀割据一般,恶徒帮派的存在只是保护了小部分人的利益。一强皆弱,阻碍了生产发展,解决不了生存的压力。

帮派不会保护普通人的利益,更不会创造新的世界,而是越打越糟,继续不停杀戮。哪怕再强大,再无敌的帮派,终究也是表面兄弟,骨子里仍是一帮乌合之众。

如何活下去,是切切实实摆在所有人面前的难题。

被暴力搅乱的世界秩序,使得人们无法恢复过去时代的荣光。那么,自己是沦为暴力统治者的受害者,跟在这些人辟谷后面,还是引领他们开辟新局面?

人类文明会从此断绝吗?

肯定不会!

再过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人类一定会从混乱的废墟上站起来,重拾秩序与辉煌。

那么,为什么不让这个改变加速呢?

只需要一位有力量的人,统合其他人,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诺瓦的野心颇大,她隐约感觉,这个人就是自己。

诺瓦内心悲哀,在夜色中很快离开了那片地区,准备去别处看看。

说不定在其它地方,可以找到与自己有同样想法,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创造属于她想象中的世界。

几天后,诺瓦穿越了西部的荒野,一路向东,进入了另一块更大的区域。

她在整个大陆上游历了许多年,到过很多地方,荒漠、山区、深林、草原、海洋。从一个废墟到另一个废墟,一个聚落到另一个聚落,它们有的大有的小,人数规模最多几百。但她绝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因为所见所闻都差不多。

混乱、肮脏、歧视和绝望,各种势力层出不穷,杀人如麻的暴徒比比皆是,人与人的区别甚至大于人与狗。

她亲眼看到,这个畸形的世界,正把人们逼迫走上残暴的道路,让正直、善良的人,沦为无恶不作的恶棍。活着的人也像行尸走肉和牲畜一样,被关在看不见的围栏里。

食物的匮乏造成了一场场灾难,疾病和疫情快乐地扩散。

许多疾病与长期饥饿一起,侵蚀着人类的身体,更扭曲了他们的精神,不算刷新人类的道德下限,触目惊心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比如:

人们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突然倒地而亡,没有人有自信,一定会看到明天的太阳。

昏了头的饿汉会把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充饥,不管那是不是他们的亲朋好友;人们从绞刑架上抢夺犯人和俘虏的尸体,就地烹煮;饥饿的父母也会杀死、吃掉子女,不然的话,他们很快会被别人吃掉;

诺瓦亲身体验过,在没有别人唆使的情况下,她帮助过的流民会在背后狠狠捅她一刀;

丧尽良心的工坊老板,会伙同帮派恶徒,将付不起钱的人随意抓住,逼迫他们没日没夜工作赎身;

商队被野蛮流民袭击,被村镇的恶徒索要过路费,如果不给,他们就设置路障,放火杀人,哄抢货物;

就连街头的车夫和苦力都变得残暴狡诈,背地里谈论如何杀掉自己的仇人。仿佛所有人都在烂泥里挣扎求生,互相杀伐,行为比残忍的野兽更残暴。

这正常吗?

诺瓦感到有些麻木了,通过数不清日子的流浪,令她深刻认识到一点,如今这个世界也是有规则的,规矩就是——混乱和杀戮。

她感到越来越绝望,脑袋昏沉沉的,想不出解决之道。

曾有帮派敬畏她的强大,邀请她加入自己,与别的帮派开战,一起抢夺地盘,但被诺瓦一口回绝了。因为她觉得,帮派在不做人的方面向来是不做人的,暴徒们的理念和手段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她深谙长此以往,自己会变得跟那些人一样,同流合污,活成自己最厌恶的样子。

就好比医生对重症患者说,治疗他们病症的药方就是健康。这话有喜剧效果,甚至可以说有审美价值,但肯定没有科学价值。

十年……

二十年过去了。

诺瓦走遍了大地上的许多地方,一心想寻找能够她开创未来的人,寻找一个普世真理,但却屡屡失望。她的装扮变得跟流民一样,头裹染血的麻布,遮住头发,身穿粗糙的毛皮,背上破烂的披风,游走于一个个人类聚集地。

见识到人类能够如何自甘堕落后,她根深蒂固的想法有所松动了。

某天,中央大陆。

一个上万人口的大城镇里,诺瓦看到一队奴隶赤着双脚,脸上涂满了灰,拴着铁链从街上走来。

奴隶们面目悲哀,披头散发,涕泪纵横。而他们背后,是一些身披皮质铠甲,挥舞皮鞭和大棒的恶徒,不时抽打着,仿佛驱赶牲口一般。两旁人声鼎沸,人人兴奋高呼,许多人自觉地跟随着队伍,穿街而过。

询问后诺瓦才知道,这些奴隶都是俘虏,因为其中一个帮派打赢了,所以俘虏了对方的人。

在聚落中这种事情司空见惯,并不稀奇,但诺瓦在意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混乱中,人们似乎有着某种约定成俗的默契,像是中世纪的教众们在游行。

触景生情,诺瓦闪电般顿悟了:她眼中的皮鞭,变成了法铃和圣物,恶徒们变成了传教士,而跟随奴隶队伍的人们,变成了虔诚的教徒。

这不就是一种古老秩序吗?

为什么那些普通人愿意跟随队伍?

为什么暴徒们能成为畜生禽兽,而她再怎么丧尽天良,也当不成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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