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大文学移动版

m.dwxdwx.com

第二十六章 猪血汤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李成拿着一个火炬,上面绑了一些嫩枝叶,呛鼻的烟味连周围的人也不自觉的涕泪交零,这完全是被熏的,李成尽管蒙着了一块布,但是依然难以阻挡浓烟的侵入,特别是眼睛,几乎睁不开了,下来了一个仅能容纳一个成年人爬进去身形的洞穴,李成把火炬对着里面熏,野猪的后路已经被爱斯基摩人封住了,所以如果里面有野猪的话,那么一定会无法忍受不了,从而被逼出来,没有洞穴庇护的野猪就成了瓮中捉鳖。

当然作为主力狩猎者,李成要面对的是野猪的冲击!不管怎么说李CD是见过大世面的,与灰熊搏斗都不落下成,对付野猪不是手到擒来?尽管上次击杀灰熊是有许多的客观因素,比如说探照灯的突然袭击,使得灰熊暂时产生了目眩的情况,还有就是主场内的李成,优势明显,大马士革军刀的锋利等等原因,使得李成一刀能够立功。

龙威LV1在对付野兽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至少可以让李成拥有不凡的勇气,做出一些普通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浓烟熏了片刻野猪洞穴,站在坑下的李成突然听到了动静,似乎是猪的哼哼声,由远及近,愈加的清晰。

李成大叫一声:“野猪准备出来了,诺亚,你让他们准备套住野猪!”

“没问题!”诺亚安排了几名身强力壮的爱斯基摩人手里面拿着套索,随时准备支援李成,并且还有几名在坑上方的爱斯基摩人也搬来了一块大石头,估计是打算等野猪跑出来后,封住其洞穴的入口,让它上天不得,下地不能……

一切都按照事先策划的一样进行着,爱斯基摩人狩猎野猪的经验丰富,而且有这么多人在身边护航确保李成的安全,诺亚可不想他新加冕的灰熊勇士就这么失败,那么对诺亚在部落的声望也会受到影响,更何况诺亚已经觉得够有愧于李成了。

李成一把扔掉了火炬,接过上方递给来的绳子,一会儿的工夫,野猪冲了出来。

只见它是一头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长耳小并直立,吻部突出似圆锥体,其顶端为裸露的软骨垫(也就是拱鼻);每脚有4趾,且硬蹄,仅中间趾着地;尾巴细短;犬齿发达,上犬齿外露,并向上翻转,呈獠牙状;野猪耳披有刚硬而稀疏针毛,背脊鬃毛较长而硬;整个体色棕褐色。

“好险……”李成被拉上了坑外,周围的猎人把洞口封住,野猪被困在五六米左右高的坑内,四下乱撞,气势惊人,灰尘漫天飞舞。

上来之后的李成对诺亚说道:“是不是要等野猪累了再套?”

“是啊,这头野猪个头太大了,贸然去套,很可能被它挣脱,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野猪,好在我们预留了比较大的空间和深度。”诺亚一脸高兴的样子,这头野猪足够今天大家吃了,响尾蛇部落一共有四个村落,三个在周围护卫主村落,每个村落居住的人数大概在00多左右,主部落则有400多,也就是目前李成等人所在的村落。

李成大致估算了下这头野猪的体重,说道:“起码有400磅吧,今次算是有口福了……”野猪肉鲜嫩香醇,野味浓郁,且瘦肉率高,还具备药用价值,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啊,而且是这么大一头,400磅差不多是6斤,家猪要养这么大都不易,何况是大山深处的野猪呢?

也难怪生活在这么久的诺亚也很少见到这么大的野猪,一般来说野猪也就百来斤左右,这头野猪的攻击性极强,如果不是束缚了它活动的区域,估计这十多人来拿下它,也是比较困难的。

众人等了一会,发掘野猪还挺聪明的,知道被困住了,所以冲撞了一阵无果之后,立马改变了战略,使用拱鼻和獠牙作为铲子挖掘一条通道,企图逃离人类的围捕。

还别说野猪打洞的本事不逊色于老鼠啊!挖掘通道的能力并不慢,如果李成等人再不行动,也许这头大号体重的野猪就会以“土遁术”逃跑。

“诺亚,行动吧,再等就没机会了。”李成建议道,语气中有些着急,毕竟这事关晚上是不是有野猪肉吃啊!在国内可没这种机会经常吃野味啊,野猪国内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啊!寻常老百姓哪里敢吃,当然某些人除外。

诺亚也明白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不然一天的辛苦全都白费了,立刻发布命令让爱斯基摩人族人马上攻击!

站在坑上的爱斯基摩猎人娴熟的用套索绑住了野猪的身子,还在拱土的野猪,被限制了行动,不由得暴怒不已,与坑上的几名爱斯基摩人角力。

一声清脆的“啪”的声音传来,李成定眼一看,原来是麻绳断了,五六根拇指大小的麻绳也限制不住这头400磅的大肥猪,其力量之大可想而知,况且还是与这么多身强力壮的爱斯基摩人对抗。

“不行,活捉不大可能了,还是我亲自动手吧,老大,借你的军刀用用。”诺亚脱掉上衣,露出钢一样的肌肉,李成一脸的羡慕,想着自己的鸡排身材,如果不是龙威这个金手指在手,别说灰熊了,见到狗熊都要绕着走……

当然灰熊和狗熊(黑熊)一样厉害,没什么区别,要说区别,只是叫法的不一样罢了。

李成拿出响尾蛇大马士革军刀交给了诺亚,只见他用土著语招呼了一声,坑上的爱斯基摩人一副了然,换了更加粗的麻绳,再次套上了野猪,可能是力气用得太多了,野猪有些瘫软了,诺亚看准时机,一跃而下,手持大马士革军刀,一刀捅进了野猪的喉咙处。

一阵凄厉的杀猪叫声,差不多方圆百里的人都能够听到,站在附近的李成,耳膜差点就要被震破,产生暂时性耳聋的症状,李成也不犹豫,抄起一个盆,跳了上去,接着野猪的鲜血。

猪血可是一个好东西,这些不能糟蹋了……

一般在老家杀猪的时候,为了增加猪血的口感和缩短凝固时间会添加盐水,此时李成没有想这么多,直接冲了下来,让诺亚有些奇怪。

野猪的血已经完全流干了,装了满满得一盆,野猪也完全停止了挣扎,把猪血递了上去,诺亚一身尘土,擦拭干净了大马士革军刀,再次还给了李成,随即部落的勇士们绑上了这头大肥猪,扛着运回了部落。

走在前方的李成和诺亚满载而归,爱斯基摩人唱起了凯旋之歌!李成反正也听不懂,大概听诺亚翻译类似于国内山区少数民族的歌谣吧。

这个时候,体力恢复了不少的诺亚询问道:“老大,猪血你干嘛去接啊?难道你是吸血鬼?”

如今的爱斯基摩人已经不流行食用生肉了,在上万年前,爱斯基摩人穿越了白令海峡,来到美洲之后,处在的年代是冰河时期,不得不食用生肉,所以有了这个“爱斯基摩人”的叫法,翻译过来无非就是吃生肉的人啊。

单纯喝血的话,那是野人才会做的事情吧?他们狩猎的时候,没有特意收集鲜血的做法。

李成解释道:“猪血可是好东西啊,诺亚,你不知道,在华国,有些人专门杀猪,就是为了要吃猪血,肉的话,都吃腻了,猪血可不是经常有的,要趁早到菜市里面抢!”

猪血养颜的话题,经过某些电视节目的宣传已经是家喻户晓了,铁离子含量高的猪血对于女性来说极其重要,常吃猪血能面如桃花,体态轻盈。

深受广大女性的喜爱,不过爱好这口的男性也蛮多的,毕竟这类食材能适用于多个菜肴之中,比如说韭菜炒猪血、小炒血豆腐、猪血烫米粉等等。

“哦,这样啊,那我可要尝一尝了。”诺亚对李成的厨艺佩服不已,上次李成开了一个小灶,给他炒了一个剁椒鱼头,此刻回忆起来,诺亚舌头上就冒火……

限于当地食材的缺少,李成选择用猪血制作一个简单的家常猪血汤,也就是用凝固好的猪血切块,然后用开水汆一下,然后辅以葱、姜、蒜压味,加以烹煮片刻,一锅美味的猪血汤就做好了。

回到了部落领地已经是晚上了,老皮克休息了片刻,身体好了不少,披了一件上衣走了过来,看到这架势,顿时傻眼了,那头400磅的大野猪格外的吸引人的眼球,部落的男女老少都欢呼雀跃,为狩猎的勇士们庆祝,趁着部落的妇女们在处理野猪的时候,李成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摆弄他的猪血汤了。

老皮克过来帮忙,也不知道李成在搞什么,问道:“嗨,老大,你怎么不去处理打野猪啊,我还等着你的中华料理呢,这盆猪血用来干什么?你不会想喝血吧?”

“老皮克,我这就是做正宗的中餐料理啊,猪血汤!你喝了的话,年轻十岁!”李成开着玩笑地道,用大马士革军刀把盆内凝固的猪血划成了方格,然后装盘,用灶内滚烫的开水汆了一下,然后一切紧锣密鼓的进行,老皮克这名平时无所不能的牛仔,也只能干瞪眼了。

一会儿的功夫,李成用一大盆的猪血做了一锅的猪血汤,叫来了诺亚,说道:“你让部落的老人、孩子过来尝尝我做的猪血汤吧,先垫垫底,我看他们也饿了,猪肉的话还要处理蛮久的。”

“是啊,那头肥猪够大的,一帮人处理都要花很久……”诺亚闻着猪血散发出来的香味,食指大动,作为首领,他当仁不让的喝了一碗,竖起大拇指,大赞道:“太棒了!这是我喝过的最美味的鲜血……不对,是猪血汤!”

诺亚一时激动,说错了话,不明白的人还以为诺亚经常喝血呢。(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我只有两千五百岁反叛的大魔王绝对一番终末忍界玄尘道途信息全知者盖世双谐奸夫是皇帝五胡之血时代你老婆掉了
相邻小说
第一序列蒸汽师赤兔记大牧场主文明牧场云巅牧场璀璨牧场大千牧场萌猫牧场天山牧场无敌牧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