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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姑娘 有一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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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有这么有一个姑娘。

她不爱读书、不爱写字。她只喜欢过一个人,从头到尾都喜欢这一个人。她喜欢他小时候傻愣愣的样子,还喜欢他那一股子善良劲儿,喜欢他突然从天而降站在她的前面说着保护她的样子,还有什么她也不知道,反正她就是喜欢他。

她知道,这段感情也就这样了。他不喜欢她。他喜欢的人呐!是一个剑仙,是个眉如远山、剑气凌然的女子。

那个女子曾经说过,我宁姚喜欢的男人,一定要是全天下最厉害的大剑仙。全天下!最厉害!大剑仙!什么道祖佛陀,什么儒家至圣,在他一剑之前,也要低头,也要让路。

于是,他想练剑,那个女子说练一百万次拳,那他就练一百万字拳。

阿良对他说过,练拳到了极致也是在练剑。他安心努力练拳,可还是对剑蠢蠢欲动。他一边努力练拳,一边琢磨剑道。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大剑仙,成为了全天下最厉害的大剑仙。她曾经还去过剑气长城,她看见他和他心中的那个女子并肩而立于剑气长城之上。

啊呀,他们果然很般配呢。

可她还是喜欢他。她记得文圣老爷跟她说过,一定要珍惜他这个傻好人,不要因为他做得太好太对,就觉得他不近人情,反而与他愈行愈远,不然迟早有一天,会后悔的,他也会变成第二个齐先生,最后出事的时候,要么根本没人知道,要么知道了,都没胆子出手,那得多惨…

她当时就在心里想,只要是他说的他做的那都是对的,我怎么会跟他愈行愈远呢,她会支持他的每一个决定。

不管是当初的那个姑娘,还是如今的女圣人,她一直都觉得,只要是他说的,只要是他做的,就都是对的。

这个姑娘,叫李宝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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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有这么一个少年。

他心如明镜。他知道,有这样一个傻姑娘,整天眼睛滴溜溜的转来转去,就好像要去策划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一样。

他还记得,这个傻姑娘啊,她偷偷的去看那一口铁锁井,她还以为里面有一头老怪物呢,看见他了,跟一阵儿风似的跑了。他想喊一句,跑慢点,别摔了。这还没喊呢,就吧唧一下趴地上了。没等他上前,又立马爬起来跑了。他摸摸鼻子,他有那么可怕嘛?

他还知道,这姑娘跑去抓螃蟹,结果螃蟹没抓着,啊?对,也算抓着了吧,因为那个傻姑娘抓螃蟹反倒被螃蟹的大钳子给钳住了,她哇哇大哭又甩不开那只螃蟹,然后就这么被那只螃蟹给钳住,一路带回了家。你说这姑娘她似不似撒?

后来,一路远游,文圣先生这样跟我说过。他说,我们讲道理,不是为了让自己委屈,而是慢慢攒着,如果有哪天,突然觉得整个天下都不讲道理的时候,有那份底气,就去大声跟这个世界说,你们都是错的。

随后,文圣先生这样问了他一个问题。他说,你将来读书越多,觉得书上的道理越来越有道理,但是有一天,整个或者说半个浩然天下的读书人,都开始指责这个傻姑娘,骂她不知羞耻,

竟然喜欢自己的小师叔,该怎么办?

他当时就在心里想,如果有那么一天,那些人敢骂她的话,就得先问问他的拳头。就算他远在天边,他也会去护着她。

他跟她说,你好好读书,争取将道理赢过他们,如果这都不行,我今天就更加努力练拳练剑,到时候我御剑飞行,咻一下从万里之外来到你身边,厉害不厉害?帅气不帅气?

其实他还想说,他就是喜欢这个傻姑娘,怎么了?

这个少年,叫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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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终于成为了剑仙,手握一剑,剑随意动。

李宝瓶终于成了第一个女圣人,女夫子。

果然,就像文圣先生说的一样。李宝瓶终究是被半个浩然天下的人所斥责。李宝瓶也如陈平安所说一样,她真的在道理上面赢过了他们。

可是,还是有无数所谓文人,所谓读书人,聚集而起。

呵,她就是喜欢小师叔,怎么了?

那天的山崖书院,群情激愤,声势浩大。

李宝瓶想出手之际,一把剑划破长空,咻一下立于李宝瓶面前。

人未至,剑先到!

随后一道放肆的声音响彻整个浩然天下的心湖,宝瓶做女夫子你们有意见?有的话那得先问过我的剑。

陈平安还未挥一剑,各路文人纷纷让路退后。唯有李宝瓶一人,高兴得就像当初那个小姑娘一般,兴高采烈的大喊小师叔真厉害,小师叔真帅气!

纵有陈皮安一剑在前,仍有人上前斥责李宝瓶居然喜欢自己的小师叔,简直不知羞耻。

陈平安冲他呵呵一笑,拔地而起。随后落在李宝瓶面前。

又是一道声音,我陈平安就是喜欢李宝瓶,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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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陈平安就喜欢这个小姑娘。

他知道,那日他与那位宁姑娘并肩立于剑气长城,其实只是商讨防守剑气长城一事。他知道这个傻姑娘来了,又悄悄走了。

他知道,当初远游那次,文圣先生说的多半会在很多年后一一实现。所以他更加努力练拳,为的是将来在那一天,他有那份底气去跟整个浩然天下的人说,李宝瓶,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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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终于到了,陈平安当着众多读书人的面,让整个浩然天下皆知,他拉着李宝瓶的手,李宝瓶,我喜欢你!红衣女圣人愣住片刻,随后笑颜如花,陈平安,我也喜欢你!

至于他们以后的故事,不管是浪迹天涯,还是退隐山中。你陪伴着我,我陪伴着你。

那就是最好的了,全天下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小剧场1:

多年以后,届时,陈平安与李宝瓶已游玩天下很多年。

他们一起回到了东宝瓶洲,回到了当初那个小镇上。小镇上大多数人他们都不认识了,二人一起去了陈

平安父母的坟前祭拜,经过多年添土,如果的坟头再也不是一个小山包的样子。

他们一起去看了阮秀家,那个姑娘如今已是杀了大江之神证道,一手天赋能力洞察因果。在秀秀的院子外,意外发现那个姑娘居然坐在那里吃着桃花糕。那姑娘上前,没有说话。陈平安一时有点尴尬,也不知道说什么,默默从方寸物中掏出外乡买来的桃花糕递给那个姑娘:“秀秀姑娘,这个是我在外面吃过的最好吃的桃花糕了。”

秀秀接下,依旧沉默不语。

有些喜欢,注定没有结果。

如今他陈平安已经是个大剑仙,当初的小宝瓶如今也是位了不得的女圣人,他还记得给我带一份桃花糕啊,这就足够了。

“嗯,桃花糕收下了,你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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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2: 阮秀

阮秀,火神之体,能洞察人的因果。那些小镇上的,不是小镇的,身上都夹杂的一身因果。

直到,有次她在躲起来偷偷吃东西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抓鱼的少年。少年身上很干净,看到少年抓到了一条大鱼,她忍不住偷偷的看,确实很美味的样子。大概是她浑身透漏着想要的气息,少年居然把这条鱼给她了。她觉得少年很特别,心思干净透彻。她喜欢这样的人。

后来,越和他相处,越觉得这个人呐,是真好。

只是她比谁知道,陈平安只会喜欢一个人。

她看得出来,少年对宁姚并不是那种喜欢,却没想到,他喜欢的是李宝瓶呐。

她可以洞察因果,看透人心,却好像看不透他的心。

她想,如果她比宁姚先一步认识他,先一步跟他说话,是不是陈平安就会喜欢自己了?是不是很多年后,他会只身一人来找一名叫阮秀的女子,给这个女子带上她最喜欢的桃花糕,告诉她,其实他喜欢她很久了。

如果真是这样,女子想着想着突然柔柔弱弱的笑了一下。突然想吃桃花糕了。

阮邛突然从里屋出来,觉得心里真的是气氛得很,没这么欺负自己闺女的!

他真想跑去找陈平安算账,捶一顿那个泥腿子,当了大剑仙怎么样,当了大剑仙也还是当初那个泥腿子,敢害我闺女不开心,管你是不是大剑仙,都要捶你。

阮秀看见阮邛出来,柔柔的喊了一句:“爹,你看,刚才陈平安给我他从外面带的的桃花糕。”

阮邛心里有些难受,这可是他的宝贝女儿。

他硬是扯出了一抹笑,“这小子,还记得给你带桃花糕。”

等了一会儿,见阮秀不说话,又小心翼翼的问:“秀啊,你,喜欢他?”

“喜欢啊。”

“是那种喜欢?”

“是,的吧。”

“那小子他…那你?”阮邛一脸别扭,话却说不出口。

“有些喜欢,深埋心底就好。“秀秀柔柔一笑,“哎呀,爹,你尝尝这块桃花糕,好吃吗?”

“好吃, 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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