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凤听得咋舌,没想到宫廷中竟有这样的黑暗事。
“可这消息到底是谁传出来的?”
“知道的如此清楚,怕除了丽环,没有别人了,这个舒艳玲真是个疯子,她杀了主子,却把她最亲近的女侍待在身边......啊,或许丽环把消息传出去,舒艳玲也知晓。”
李莲心忽然想明白了这件事。
关凤却还不懂。
“既然她知晓,为什么还不杀了丽环?”
“我想或许她就是故意的!你觉得最害怕杀后事件传出去的是谁?”
“当然是凶手舒艳玲。”
“不!是帝君狡蛇!舒艳玲最多失去的只是性命,而因为这个事件,蛟蛇失去的很可能是权倾天下的地位!因此,舒艳玲放放任丽环把消息传了出去,之后的狡蛇一下就变得残暴了,他用血腥的手段连杀了许多人,当年说他们是图谋不轨的想要谋反,现在想想,那都是秦后的亲信啊,舒艳玲留着丽环的真正目的,就是要狡蛇有危机感,然后逼迫他除去她的后顾之忧!”
“娘,这个女人好歹毒心肠,又这样狡猾!”
“恩,要防着她点。”
关凤听得似乎有点兴奋,一副小女孩的模样,拉着李莲心的衣袖叫道:
“娘娘娘,后面那两个高大的中年男人是谁啊?”
杨牧微笑,关凤在自己身边其实也算压抑的,还不知她有这样一面。
李莲心道:“国师李元龙,侍卫长云顶岐山。后者看似莽撞,其实很有心计。前者除了聪明,也是学得一身的好武艺。这两人就是狡蛇身边的左膀右臂,也是有真才实学的人。”
“哇,娘,这些人怎么会都来了百花城,而且还如此狼狈呢?”
“这为娘就不知了。”
李莲心不知道,杨牧却眯起了眼睛,就在刚刚,忽然间他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抬起头看向北方,他已经知晓,是什么东西来了!
......
“活着的尸体!它们就是活着的尸体,明明已经没有灵魂,可是还能走动,并且喜食人肉,我百万人的大队,只是三日之内就土崩瓦解,传染速度太快了,元龙无能!都是元龙无能啊!”
国师李元龙给关东风宋子君讲述了发生的事情,之后又对着坐在首位的帝君跪地磕头。
这时狡蛇已经被迎接进入了城主府,这里原本是宋子君的房子,已经成为帝君行宫。
狡蛇他坐在临时找的龙椅上,用手捂着头,没什么力气的摆手。
“国师不用自责,跟你无关,是那些邪物!邪物!......此次南下,能够见到宋老将军和我的关王叔,真真大幸,诸位爱卿,赶快想想对策吧!那些活着的尸体从北向南追随而来,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若是无能为力,我东宁灭国大祸可就在眼前了啊!”
说到最后,狡蛇终于嘶吼出来,双眼猩红,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关东风和宋子君对望一眼,还是一脸的懵。
活着的尸体?
那是啥东西?
其实他们很不相信这些人说的话,于是宋子君开口,询问了一些过去的事。
那国师只是听了几句就明白了,哭笑不得的道:
“子君贤兄,你还怀疑我们是假扮的不成?我来跟你说......”
他一口气说出了从与宋子君之间的一些往事。
宋子君汗颜,急忙摆手道:
“国师好记性,竟然连第三次见面时我穿怎样颜色的衣服都还记得,佩服佩服。”
“贤兄啊,现在信了?”
“信了信了。”
“那就好,快出出注意吧!那些东西如影随形,打不死杀不死,说话间弄不好就到了城下,到时候越聚越多,这城墙未必就能挡得住他们,您乃是着百花城的城主,此处的事情你最了解!现在我就只等贤兄想出个对策了,这一路走来你可不知道我们经历了多少苦难,如帝君所言,若是没有个章法,国破家亡啊!”
“这......”
宋子君双眉紧锁。
他能有什么主意?他还根本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活着的尸体。
李元龙双眼微微眯起,这样就没人看得出他的眼珠是在转。
见无人说话,李元龙再次把眼睛睁开,叹气道:
“看样子,贤兄是没有办法?”
“是的元龙,我确实没有注意,如今似乎也只能占据此城坚守啊。”
“唉,守不住的,守不住的!那活尸围城,若是鸟人再来,我们必亡!”
“那到底如何是好啊?”
“贤兄,如今我确实有一办法,就是不知贤兄是否肯依计行事!”
“办法?爱卿!有什么办法!快说!你怎么早不说?”
不等宋子君说话,那帝君狡蛇差点从椅子上跳出去。
李元龙为难的道:
“这计策只有子君贤兄一人可以办成,所以这一路微臣才没有告知帝君。”
宋子君一听眉头皱紧,什么办法是只有自己一人才能办到的?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李元龙的身上,包括杨牧的小黄人。
李元龙长叹一声,而后才道:
“敢为子君贤兄,这城为何叫做百花城?”
“啊......”
这一句话,让六十岁的李元龙胡须颤抖,脸色苍白。
关于百花城的故事,在东宁帝国,其实还是一隐秘。
四十年前,宋子君不过二十岁,李元龙年纪更小,只有十六,两人被掉到这里,宋子君是一小军卫,李元龙则是宋子君跟班,刚刚参军不久,因家中没钱没势,连个军卫的小官都没混上,幸好与宋子君是邻居,因此才得以照顾。
百花城本来不叫百花城,而是名为樊城。
樊城并不是边关,距离边关还远。
只不过在那个时候鸟人已经进攻东宁一年多,与今日一样,江南大部分地区都沦陷,百花城眼看着即将成为战场。
所以这座名为樊城的小卫城,在那时开始修建,将会成为南江东南部分的最后一镇关卡要塞。
宋子君还年轻,并不因鸟人的事有太多哀伤。
白天忙活一天,到了晚上还是该吃吃该喝喝。
一夜,他路过城西,忽闻香气,就寻找,后跳入一户院中,竟看得百花盛开,芬芳斗艳。
当时真是看傻了眼,后来她慢慢走过去,伸手探了一朵花摘下来。
就在这时,听身后有一娇滴滴的声音喊出:
“大胆贼子,竟敢偷摘我的花!”
宋子君吓一跳,急忙回头看去。
这一看不要紧,宋子君魂都丢了,一眼就爱上了那娇滴滴的姑娘。
而如同这种桥段在这个世界其实非常罕见,但事总有不同,那姑娘竟
也一眼看上了宋子君,可惜他们不够学问,要不然一见钟情这个词就此产生了。
这一开始花前月下就维持了半年多。
两个人谈的是精神恋爱,拉手的行为都没有过。
宋子君是粗人,却偏偏喜欢给她写诗。
那女子其实内心热情,却偏偏装作小鸟依人,以为宋子君喜欢这样。
经历半年后,鸟人大军到,宋子君已经从普通的军卫长升为更高的官职。
说来也是奇怪,原本鸟人最有利的就是能够飞,本来可以跨越这座城或者有更多军事行动,偏偏没有,而是在城外驻扎,打起了阵地战。
这一下打的就一点也不激烈了。
别的将军出去基本都送死,只有宋子君出去一次往往就能将鸟人击拜。
这样诡异的战斗持续了一年之后,樊城内其他的将军死的死,亡的亡,只有宋子君安然的活着,并且因为屡立奇功,已经成为樊城一把手。
此后,他甚至把鸟人给打退,这可是让朝野震动,立刻给了宋子君更大的权利,让他成为江南大将军,带领几十万人马收复失地。
宋子君名利场上得意,情场也就估计不上了,渐渐冷落了那女子。
那女子很不满,两人有了矛盾。
有一日吵得太凶,宋子君摔了一个坛子,吼叫道:
“我乃是堂堂大将军,哪有时间与你有这些私情?”
这话可把女子得罪,她冷笑连连,道:
“宋子君啊宋子君,你真太过分了,你以为你为什么能够将鸟族驱除?”
“当然是因为几十万军士随我日夜奋战!”
“哼,那我告诉你真实身份吧,我乃花鸳,鸟族王者,是我想要成就你,才让你每每总能获胜,才让你能够驱敌八百里而畅通无阻,为了你,我宁愿不让我的族人出东海,只因为我喜欢你,而你?而你却因为我对你的爱而忘却了我?宋子君,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宋子君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相信啊,当时就傻了眼。
而生气的花鸳身后翅膀撑破了衣服,腾空飞走了。
宋子君这才醒悟,又悔又恨,可却再也找不到花鸳的踪迹,鸟族大军也撤走了。
三个月后,帝君就册封了宋子君,李元龙也得到重用了。
宋子君想念花鸳,把樊城改名百花城,作为纪念。
在城头挂匾之时,没想到花鸳回返,看到百花城三个字心有戚戚,想起了两人的过往。
于是她在深夜前去贪探望宋子君,偏偏又听到宋子君与他的爹的对话。
“鸟人?她竟然是鸟人?哼!我们人族与鸟族世代仇恨,如今他们强大了,就想灭了我们人族!她是鸟王又如何,我还不知道如今的新鸟王竟然是一雏,子君,若是她再来,就让她滚!”
“爹......好的,孩儿知道了。”
花鸳听宋子君竟如此说,无论是否真心,都是伤害了她的心。
于是花鸳气氛难当,留下一张字条给了宋子君,原本是气话,意思是说不杀光你这百花城里的一草一木,老娘就不过南江和西北的大山大川,这正是“飞羽不破百花城,不渡南江不过川”!
没成想后来许多年,这一句话不胫而走,却成了百花城抗击鸟人的铁证。
看没看到,百花城把鸟人欺负成什么样了,不打下百花城,她们都不敢飞过南江西北山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