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豹提出的这个问题,让邓夏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感性上,邓夏是不愿意相信美国这样司法健全的国家,居然会存在这样的事情,到时候要是打官司,梦工厂绝对是会站在有利的一方,谁想要这样做,都会付出极大的代价。
但是理性上,邓夏却明白李明豹这样的担心,不是不可能,只要梦工厂的发展按照之前李明豹规划的那样前进,早晚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到时候别的公司就算是花费极大的代价,也会公然的侵权,因为那样有利益。美国的法律的确健全,但是不要忘了司法这一块,在美国从来都不是有理者的天堂。这其中最重要的一块筹码,并不是司法,而是资本。
要是那些巨头公司真的舍得花费长年累月的时间,来强行对梦工厂侵权,到时候李明豹不但不会在梦工厂上面得到利润,还会不断的损失自己的资金,和巨头公司拼消耗,李明豹还不够那样的资格。美国又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样被巨头公司拖垮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还很多。作为一个律师,更是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到底有多少。真要让那些巨头公司们下本钱和李明豹在司法上面打擂台,李明豹输是百分百的。毕竟李明豹的资本,和那些公司,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再加上多方围堵,李明豹要是不想让自己的心血白流,那就只有拿一份白菜价乖乖的回去...舔伤口。要不然,李明豹的本金,都会被官司给耗死。
美国为什么律师阶层会那么富有?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美国土地上,有长年累月的官司要打,赢的公司固然是赚大了,但是中间过手的律师,同样也是赚钱的一方,这点不管事赢的一方,还是输的一方,都得给律师大价钱,要不然官司都没有办法进行下去。
想明白这里面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邓夏的冷汗也流了下来。本来关于这一块的危机问题,是她的本职工作,但是这样的本职工作,她自己却没有想到,而是让自己的老板给想到了,这绝对能算是失职。要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是绝对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出问题,肯定会比李明豹更早的想到这个大漏洞,并且提出合理的建议。
“老板,关于这个事情,是我失职了,我是真没有想到,梦工厂的发展居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作为老板你的私人律师,我不称职。”邓夏带着哭腔说到。
“你失职的问题,是肯定的。所以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法务部门,还需要扩充。尤其是那些经验丰富的律师,我们公司是十分需要的。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有错误,在最开始的时候,我想要搭建的公司框架,是一个由年轻人组成的有活力的团体,这样能够跟上我的思维。
但是我却忘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老律师固然是跟不上我的思维,但是他们的经验,却是可以让我少走很多弯路。年轻人,就像邓夏你这样的,固然工作态度很积极,并且吸收能力也很好,但是经验的问题,不是靠勤奋就能够超越的。
所以以后公司的法务部门,需要更多经验老到的律师来填充。当然,也不是说以后我就会解雇和你的关系,你依旧是我的私人法律顾问,毕竟和那些老头老太太打交道,实在是太费劲了,还是看着你这样活泼可爱的女士,比较符合我的观点。但是你的业务水平,还需要继续历练,关于一些恶意收购或者打压的案例,你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年轻的公司,关于漏洞方面的问题,应该是相当多的,以后关于法务部的业务,主要就是在这些方面展开。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问题了,现在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加强我们公司在北美的安全实力。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不假,但是关于安全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打造出一个独立于他们公司之外的安全防护网。
在这个问题上,该投资的就得投资,该下本钱的就得下本钱。要不然公司肥得像绵羊一样,却没有任何保护的措施,这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体现。”李明豹对于邓夏的失误,倒是没有过多的苛求。
毕竟李明豹的思维,还是带着很强的东方思维,虽然他对美国这个地方没有高看,也没有低看,以符合自己逻辑的眼光,来看待美国。但就是因为他压根就没有真正的融入美国这个国家,所以对于一些很明显的问题,他都完全没有考虑过。就想着美国这个地方的司法健全了,别人侵权不容易。
却没有想到美国这个地方侵权的确不太容易,但并不是说不能侵权,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你想要怎么办,就能怎么办。面对着一个价值几亿,以后还会上十亿美元的公司,就算是恶意侵权,获得的利益也相当不小,资本家的手段,从来都是恶意满满,把资本家当成绅士,和把自己送到鳄鱼的嘴巴里面,没有任何的区别。
李明豹虽然没有怪自己,但邓夏也明白她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好过,虽然她的能力在他这个年纪阶段来说,算得上是非常出色的,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她这样的新手,就算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是那些老辣律师的对手。
以后这群人要是进了公司,她的位子,就未必能够坐得那么安稳,要是让李明豹发现她的成长速度不够快,导致公司法务部门的发展没有公司的发展快,并且还吃一些苦头,她现在的位子,早晚都得退位让贤。
虽然最开始被李明豹聘请的时候,邓夏很是自信满满,她相信以自己的能力,完全能够把李明豹手上的法务问题,给全都搞定。但是事实从来都是很残酷的,年轻人的冲劲确实不容小觑,但是经验问题,始终是个硬伤。她邓夏能够处理一些比较常规的问题,但是一些非常规的问题,她却压根就不擅长。连老板这个对于法律没有多少了解力的人都能看出来的问题,她这个专业人士,却是一直都把问题视而不见。
“如果现在就要对保护措施入手,那购入电视台,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是电视台,也并不是那么好经营的,在美国,如果没有什么王牌的节目,无线电视台的运营成本,是老板很难承受的。并且会因为无线电视台的节目不行,丧失收视率,影响力会更低,如果不能好好的经营电视台,那么购入电视台,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错误的问题。
以我们公司目前的情况来说,宁愿是从其他方面入手,商界或者政界找退路,都不能够收购电视台,毕竟就我们这些人,都对电视台不了解。甚至就算是六叔这样在香港掌握了无线电视台的人,在美国电视台行业,都不会有多大的成绩。所以电视台对于能够经营好电视台的人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武器,但是对于电视台陌生的我们来说,那不过就是一个持续放血的工具而已,完全达不到我们想要拥有的效果。”虽然明白自己在业务上有缺陷,但是对于李明豹购买电视台的行为,邓夏还是本能的阻止。
这并不是邓夏想要在李明豹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权威,而是因为电视台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简单的玩意。在美国的电视领域,和香港完全就是两个概念。香港的电视台,总共也就只有那么几个而已,而其中的无线电视台,也就只有两家,一个无线,一个亚视。
虽然亚视一向是被无线弄得比较悲惨,但是香港的电视台竞争,本质上来说,真算不上有多么的激烈。虽然香港的人口不算多,也就是五六百万人而已。但是无线压根就不可能把亚视的收视率全都抢去,最多也就只能占据优势,所以亚视再惨,也真心惨不到哪里去。
但是在美国,电视行业的情况,却和香港完全不一样,虽然美国的收视基数很庞大,上亿人口,怎么说电视台都会有活路,毕竟人太多了,捡点残羹冷炙什么的,也能活着。
但实际上美国的情况,却比想象当中的更加壮烈一些。美国的收视人群不少,这的确不假,但要知道美国的电视台数量,同样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无论是有线电视,还是无线电视,都不是一个小数目。
并且美国的电视台,和国内的电视台,完全就是两个概念。国内电视台,讲究的是政治,美国的电视台,更讲究的是商业性。并且电视台和电视台之间,也有很大的差距。单打独斗的电视台,收视也就仅仅是某一片区域,完全不可能做到像央视那样霸道,全国都可以看到他们的信号。
美国的商业电视台,一般就只能覆盖某一个区域,要是想要别的区域也收看到自己电视台的节目,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收购更多的电视台,形成一个商业电视台网,就像什么cbs、abc、nbc、fox一类的电视台,这些电视台,其实压根就不是一个无线电视台,而是一个无线电视台网络。
也就只有这样的电视台,才能够在全美范围之内,让所有人都能够收看到你的节目。单独的某个无线电视台,想要在美国达到这样的目的,压根就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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