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大文学移动版

m.dwxdwx.com

第172章 你听说过迷彩服上有个特字的部队吗?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老迷糊第一年打工的时候,平时省吃俭用,除了留下一点维持必须的生活支出外,全都去邮局汇到了老家。

年底的时候,在南方打工的老迷糊拿到了一笔过年的奖金,将他缝在衣服的里子中打算直接带回去,毕竟汇款的时间太长,人回到家,钱还有段日子没到,过年没了这笔钱,也就没那么滋润了。

等到了火车站,老迷糊一看广场上黑压压的人头,寒毛都倒竖起来。

好不容易排了一天一夜的队才买到了一张火车票,却又要等36个小时后才能上车。

为了省钱,他只能在火车站的角落里找个地方,就着自己带的面包和水对付一下。

等到了夜晚,老迷糊忽然觉得身上有一双手蛇一样在滑动。

他惊醒了,却看到了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地痞。

“把钱交出来!不然给你放血!”

看着面前这几张丑陋的脸,老迷糊欲哭无泪,他明白了,自己这是遇上抢劫的了。

看看周围,刚才还睡在一旁的几个滞留的旅客早早就溜了,没谁愿意招惹这种亡命之徒,更没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

“别想着喊!告诉你,等警察来了,老子早就在你身上开几个天窗了!”

为首的一个歹徒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晃了晃手里那帮明晃晃的弹簧刀。

老迷糊毕竟只有十六岁,当场就吓得浑身筛糠一样。

他陷入了绝望。

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没人可以帮自己。

这帮抢劫的歹徒估计是老手,早已轻车熟路,翻了几下老迷糊简单的行李包,就知道钱不在那里,首位的劫匪手一伸,摸到了老迷糊肋下缝了钱的地方,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是你拿出来,还是我帮你拿出来?”他说。

“求求你了,这是我过年的钱……”老迷糊舍不得那平时攒下和过年发的拿笔奖金。

“少特么啰嗦!”

匪首一把将他推倒,伸手就去拿钱,发现取不出来,直接就用刀子割开。

嘶啦——

清脆的布料割裂声让老迷糊忽然清醒过来。

他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用力超强一冲,撞在了匪首的身上。

匪首猝不及防,被撞了个四脚朝天。

人穷,钱就是命。

老迷糊猛地朝外冲去,大喊着,救命啊!抢劫了!

“拦住他!干死这个小子!”

在匪首的一声令下中,老迷糊被追上来的一名歹徒一脚踹在了屁股上,直接铲倒在地。

他翻过身,看到朝自己扑来的四五个持刀的歹徒,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正当老迷糊闭眼等死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暴喝:“住手!妈了个巴子的!想干什么!?”

几个歹徒停住脚步,起初以为是警察,一看,是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

老迷糊挣扎着,转过头看到了那个士兵。

用他对庄严的话说,他这辈子都记住了那个伟岸而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觉得,迷彩服穿在人的身上,居然可以这么好看,就像天神一样威风凛凛!

几个歹徒见是当兵的,放松下来。

匪首说话了:“臭当兵的,关你个毛事,一边去!不然连你一起给捅了!”

那个当兵的也不说话,慢慢地走过来。

一步一步……

一步一步……

几个歹徒忽然发现,自己正被一种巨大的压力震慑着,就像有一堵十多米的巨浪慢慢地朝自己压来。

匪首和自己的几个手下都在冒冷汗。

他们第一次看到面对自己这些亡命之徒如此镇定的人,一般的人,看到那几把弹簧刀,早就吓得瘫软在地,要么就拔腿逃跑。

而眼前的这个兵,却一步步朝他们走来,脚步坚定,目光锐利如刀,仿佛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可以杀人的凶器,而是一把把学校周边玩具摊子上一元一把的塑料玩具。

咕嘟——

匪首吞了口唾沫。

“干死他!”

他已经骑虎难下,在自己的手下面前,自己不能怂。

江湖上,说的就是狠。

要狠,底下的人才会服!

那名士兵一看这个匪首,居然是直握刀,动作滑稽可笑,属于典型的地痞流氓握刀方式,居然还直接朝着自己的胸口刺来,不由得自己都笑了。

这不就是送上门让自己空手入白刃的吗?

士兵一个侧身让过刀,左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扭,右手一掌把刀打掉。

匪首大惊失色,手腕感到一阵剧痛,抬都抬不起来,有种脱臼的感觉。

他想想抽回手,但是被那名士兵两只手牢牢抓住,然后一个跨步移动到他右侧,将匪首的手翻过肩膀,肩部顶着他的手肘,然后两手用力向下一折——

“啊!!!!!”

匪首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他的手,竟然被生生从关节处折断了!

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士兵有多大的本事,他更不会知道,这是典型的部队格斗术——出招非死即伤!

士兵顺势将他的手又扭回来,用膝盖对着他的肋部狠狠来了个膝顶!

咔——

这一下,匪首直接疼得翻起了白眼。

士兵松开手,匪首像一条死狗似的瘫倒在地。

整个过程没用到三秒钟……

老迷糊整个人都惊呆了!

当然,惊呆的还不止是他,还有旁边几个持刀的歹徒。

他们根本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没见过这样疯狂的人!

一招!

老大就趴下了!

“滚蛋!”士兵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

几个歹徒战战兢兢靠过来,扶起那个已经晕厥过去的老大,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那天晚上,老迷糊一整晚都跟着那个士兵,他甚至咬牙从自己的钱里拿出一部分,买了条烟,要送给那名士兵。

不过,别人没要。

直到第二天,士兵也要上车了,临走之前,老迷糊一直缠着要别人的部队番号和地址,不过对方总是笑笑不说。

最后,只告诉他一句话:“如果你要见到我,那就去当兵,也许你有本事进了特种部队,就能见到我了。”

说罢,笑着离开了。

老迷糊一直没搞清楚什么叫特种部队。

但是,有一点他记得十分清楚。

那个士兵虽然穿的迷彩服上没有任何标识,直挂了个四条杠的上士军衔,可他的迷彩服右臂小口袋上有一个白色的油印的特字,不过可能是磨损的原因,看起来已经十分模糊。

“庄严,你知道有没有什么部队的迷彩服右臂口袋上有个白色的‘特’字吗?”

庄严摇头,撇撇嘴道:“鬼知道,我这是第一次当兵。”

老迷糊说:“入伍之后,我一直都在问别人,后来有老兵告诉我,那是军区的特种大队士兵,他们日常训练装上有这种标记。”

庄严说:“啊?你还想去特种大队啊?”

老迷糊说:“为啥不行?我告诉你吧,我都打听了,特种大队偶尔会在我们部队招人,当然,一般是在侦察连,可是每年的集团军大比武,他们也会留意比武场上的尖子,一般第二年和第一年兵都有机会,第三年兵就没机会了……”

庄严忽然想起了什么,瞪着大眼问道:“你绑沙袋练障碍,想去比武为的就是这个?”

“嗯!有这个意思。当然了……”老迷糊的神色稍稍暗淡下去,说:“这样的机会很渺茫,我也知道,老七的那年兵,新兵的时候特种大队来我们这里招过人,可是之后一直没来过,已经两年了……”

庄严忽然觉得老迷糊这人还真的很有理想,别说平时打枪有些迷糊,可是人家心里还就有个奋斗目标。

自己呢?

啥都没有。

就是一个混字!

他混觉得脸上有些发热,觉得脸红。

和老迷糊一比,自己似乎太烂了点。

“老迷糊!”他重重拍了拍老迷糊的肩膀,“你一定会成功的!”

老迷糊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就连笑都像石头那么朴实,“行!成的那天,我请你去老油店里好好搓一顿!”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玄尘道途信息全知者反叛的大魔王我只有两千五百岁奸夫是皇帝你老婆掉了绝对一番终末忍界五胡之血时代盖世双谐
相邻小说
从诛仙开始复制诸天白狐之诛仙伏魔录诛仙弑神魔最强妖锋我不做阴阳师了诸天万界之大拯救诸天万界之房车剑仙在此重生之大唐中兴让梦做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