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镖咯!”
“合吾!”
“李副镖头,一路平安,这趟镖路程七百余里,途中不知有何风险,千万小心了。”
“请总镖头放心。出发!”
一只威风凛凛的镖队,从姜州城中走出,这次押送的是一批古玩,从姜州城送往国都中京,百里镖局副镖头李敢当亲自带队,随行三十余人亦尽是镖局好手。不一会镖队便已走远。
城门处还站立着两人,目送着镖队远去。其中年长之人一眼看上去不怒自威,确实是一眼看上去,因为他只有一只眼睛,一身武者长衫,虎背熊腰,精神抖擞,赫然是百里镖局总镖头——百里严,另一个年轻人同样也十分强壮,这是他十六岁的儿子,百里朚。
“爹,你不觉得这一趟镖略有蹊跷吗?”
“你也察觉了,朚儿。”
“是的,镖货贵重,交付之地竟然是在中京城外的十里坡,镖货也并未作保。”
“嗯,所以这一趟镖,我们得做两手准备,不能让我们百里镖局好不容易重新树立起来的名声再度毁于一旦。”
百里严一个响指,身边突然出现了一名病恹恹的老年人,此人面黄肌瘦,身形矮小,感觉比姜州城里的乞丐强不了多少,但在场的百里朚却对他十分尊敬。
“朚儿,明日你便和你郑雄伯伯骑快马出发,很快能追上镖队,然后尾随他们,随时策应,以备万全。”
“是,父亲,但为何我们不立刻出发。”
“这不是废话,你没看前两日阴雨绵绵嘛,我痛风犯了,你让我歇一天,尊重一下老人家。”病恹恹的老年人没好气的说道。
“出发之前,你去余家找你余伯伯,找他借个人和你同去。”
“谁啊?”
“余重!”百里严一字一顿的吐出了两个字,他深感这一趟镖或有不妥,可又不知究竟会发生什么,自己必须坐镇姜州,镖局又实在派不出更可靠的人,只能派出儿子去策应,郑雄是镖局里的老人了,武艺虽不高,但却颇有些机巧,江湖经验丰富,有他和百里朚同去,本该是足够,但朚儿毕竟年轻,武功和江湖经验都尚浅,余重的武艺在同龄人中已是出类拔萃,加上郑雄的辅佐,两个年轻人同行,三人互补,应该能让事情更加顺利。
百里家,曾是南汉国武林世家大族,族中高手辈出,开设的百里镖局遍布南汉国各大城市,交付给百里家的镖货,从无失手,因为以百里家的金字招牌,江湖中已无人敢觊觎,然而这一切,都在三十年前,封州城失陷的那一刻,皆成泡影……北宁数十万大军压境,南汉国精锐均已丧失殆尽,封州城被围困三十余日,内无粮草,外无援军,原本过百万人口的国都,仅剩十数万军民绝境坚守,在此国家存亡之际,正是百里家号召武林人士,齐聚封州,为国尽忠。
那一战,天地变色,乾坤倒转,封州城十数万军民与城池共存亡,让北宁军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百里家千余精锐高手,皆死战而亡,唯有年轻的百里严,失去了一只眼睛,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来到了姜州城,只因百里家在姜州城的镖局并未由百里家人直接掌控,而是由百里家的女婿,也便是现在的副镖头李敢当的父亲老李镖头打理,也实在是老李镖头武艺不精,所以并未参与封州城一役,这反而为百里家保下了这最后的一点复兴的产业。老李镖头死后,这姜州城百里镖局也就名正言顺的交还到了百里严的手里。
每每百里严午夜梦回,都会梦到当年那个血雨腥风的日子,所以他自小便严格教育自己的独子百里朚,不要忘了国仇家恨,有朝一日一定要复兴百里家,助南汉国夺回失地,振兴国运。
去往中京的路上,破庙内。
熊熊燃烧的篝火旁,郑雄和衣而睡,两个年轻人却在窃窃私语。
“那这得生多少孩子啊?”余重听完百里朚讲述自己振兴家族的心愿,若有所思。
“你如此认真的思考,竟是这么滑稽的问题吗?”百里朚望着余重,在想自己父亲为什么千叮万嘱的让自己带上他,他总觉得余重脑子哪里回路和别人是不太一样的。简单地说,就是脑子有病!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不是么,振兴家族,就得有很多人啊,那你就得娶很多老婆,生很多孩子,孩子再娶个七房八房的,我算了算,也不远,大概你孙子那辈,你的愿望就实现了,你还看得到!”余重一脸认真的拍了拍百里朚的肩膀。
“我这次出门带上你我可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
“百里老弟,可别这么说,没我你肯定会很无聊。”
“有了你我更无聊,你不觉得你的笑话都很冷吗?”
“冷吗,这么大火苗子窜啊窜的,要不我再给你添点柴火?”
“添你大爷。”
“我没大爷,我有二大爷。”
“那添你二大爷。”
“很好,回去我就把你诚挚的问候带给他老人家,不过我二大爷家余戎这孩子脾气挺爆的”
“……你能闭嘴吗?”
“不能,长夜漫漫,我睡不着!”
“所以你便不让我睡?”
“好像是你先跟我谈人生谈理想的。”
“我错了,我们还是聊聊这一趟镖吧。再过两天就该到十里坡了。”
“哎对咯,你爹让你带我来,就是让我帮衬着你,你武功这么差,再带着那个病大爷,真碰见什么意外,还没打你们就输了。”
这时,郑雄翻了翻身,嘴里还嘟囔了几句。吓得余重伸了伸舌头,以为几句吐槽的话都被听见了,毕竟是长辈,还是要有些分寸,人前不能说人坏话,人后嘛……
“我想了一路,有一点我很在意,这趟镖为什么托镖之人不作保?”余重调侃了一夜,终于进入了正题。
“没错,我也在想,要么就是托镖之人十分富有,要么就是这批货来路不正?因为如果是要作保,一定会有官府之人在场,签字画押公证。”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我有一个顾虑不知当讲不当讲。”余重说了两句正经的,便又开始没正形儿了。
百里朚已经快被余重逼疯了:“话讲到这了,我说不当讲你真的会不说吗!”
“哈哈哈,好吧,我想说的是,对方不作保,是不是因为他们知道一定会有意外?交货的地点那么奇怪,十里坡,进中京本不应该路过那里。”
“余大公子一语中的!”郑雄突然睁开了双眼,嘴里蹦出一句话。
“我滴个亲大爷,您这是一直醒着呢?合着刚咱俩小屁孩儿聊天您都听见了?”余重想确认一下刚刚吐槽的话有没有被郑雄听到。
“行走江湖多年,我有一个习惯,只听当听之事,不当听的我听不见。”
“得,还是被听到了,这大爷不会哪天在我饭菜里下毒报复我吧。”说了人坏话,余重心里暗暗寻思。
“百里少爷,你说的有一点也很对,这一路我也在想,这批货一定是来路不正的,而且一定会出意外,地点就在十里坡,我随老镖头走镖多年,那地方我知道,附近有个村子,后来发生了人瘟,人都死光了,那地方也就成了乱葬岗,从此杳无人烟了。”郑雄行走江湖多年,习惯便是不说废话。
“叔,这话聊到这可就有点瘆人了。”余重对郑雄的称呼也改了。
“那咱们更应该加快步伐,赶上李副镖头,对他多加提醒。”
“你俩放心,李副镖头江湖经验丰富,他自会多加留意,此时我们还不便露面,你怎知不会有人和我们一样,跟在镖队的后面?”郑雄说完这几句话,眼皮便又耷拉下去,不一会便鼾声如雷了。
“哎,老人家就是睡得快,咱俩也快睡吧,估摸着后天咱们就到十里坡了,明日我们也得做些准备以防意外。”百里朚说完,两个年轻人也便也倒下睡了。
只留下一团篝火,噼噼啪啪的。
翌日清晨,三人喂饱了马,继续起程追赶镖队。一路风尘仆仆,入夜前赶到了距十里坡二十里外的一个小镇,此时他们已经追上了镖队,镖队住在镇上的福满客栈,余重三人为了不引人瞩目,选择了镇上的另一家客栈住下。
“赶了一天的路,肚子都饿的咕咕叫了。”余重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小二,上一些拿手的饭菜,再泡一壶上好的茶来。”
“好嘞,客官您稍坐,这就来。”店小二忙招呼着三人坐下。
邻桌坐着一个清秀少年,一身天蓝色罗衣甚是贵气,桌上宝剑上镶嵌着一颗红色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余重不免多看了两眼,不一会那少年便上楼去了。
水足饭饱。余重和百里朚回到了楼上房间内,郑雄则神神秘秘的不见了踪影。
“咚咚咚。”敲门声。屋内的百里朚打开房门,是郑雄。
“二位公子,明日便到十里坡了,我刚趁夜去见了一趟李副镖头,告诉了他我们明日会在暗处跟随他们前往,让他不动声色,自己知道就好,我先回房了,二位公子也早点休息。”说完郑雄便退了出去。
“今夜我们都早点休息吧,明日还要赶路,养足精神才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当然最好是我们想多了,余重,你干什么,我不要和你睡!”百里朚话还没说完,看见余重已经脱了衣服钻进了被窝。
“好啦,你别那么讲究了,谁让只有两间房了,难不成你想去和郑大叔睡,我还想抱个小妞睡呢,条件不允许啊。”
“哎,对了,百里,你说晚上大堂那蓝衣少年,是江湖人还是官家人?”余重这时突然想起那少年了。
“怎么,你什么时候喜欢男人了,你和我睡一起不会是有所图谋吧。”
“我看像官家人,而且一看就没什么江湖经验,那一身罗衣就不是寻常人家的穿着,我们江湖人也不会这样打扮啊,太容易引人注目了,不过长得真的挺俊的。”
“……你晚上别靠过来就行。”
虽说百里朚十分不愿意和余重睡一块,但白天赶路也着实有些乏了,不一会,俩人就睡去了。
春天的天气总是多变的。
“这早上出门还阳光明媚的,这会儿便阴沉沉的了。大家走快点,前面不远就到十里坡了,交了镖,我们也好开始往回赶了,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就要下雨了。”李敢当看了看天。
“是,李副镖头!”众镖师答道。
众人行不过半里,道中间忽然出现了一道拒马。
见状,李敢当叫停了队伍,环视了下四周,双手抱拳,大声喊:“不知哪路英雄在此摆设香堂,还请现身出来。”
此时道旁出现了一队人马,数十人俱是粗布衣衫,手拿兵器,皆面相凶狠之人。领头的一个大汉漆黑的皮肤,络腮大胡,右脸一道刀疤使得本来就凶悍的长相变得更加丑陋,更显的不是好人。
李敢当先行一步抱拳行礼:“当家的辛苦了,不知当家的吃的谁家饭,烧的是几炷香。”
“掌柜的辛苦了,我并非剪径的贼人,我是来接镖的。”大汉高声回到。
“若是如此,当家的就应在十里坡等候。”
“哈哈哈,你把镖车交予我便是,哪里来那么多废话,反正你们一个也走不了了。”大汉说完便拔出了刀,一群人将镖队团团围住。
“兄弟们,亮青子挡风。”李敢当和镖师们也立刻亮出了兵器。
“原来你们百里镖局和地龙帮沆瀣一气,盗取前朝古墓,今日我还不人赃并获!”一个蓝衣少年忽然从天而降,站立在了两帮人马的中间。
“哎,百里,你看,昨天那少年,我就说他是官家人吧。”此时,余重三人正在暗处观察着一切。
“我们还不出去吗?”百里朚见余重和郑雄一点都不着急。
“看来这少年也一直跟着李副镖头他们。”郑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我们且看他是什么来历,不要着急出去。”
“对啊,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仨就是黄雀。”余重得意的说。
“没想到这接镖之人竟是地龙帮之人,若真如那少年所说,镖货尽是些明器,这次咱们百里镖局可是做了帮凶了。”百里朚已然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见这少年孤身一人,大汉大笑道:“哈哈哈,这又是哪里来的毛头小子,敢来坏爷爷的好事,兄弟们给我上。”大汉一声令下,手下们凶神恶煞的扑向了少年和镖局众人,混战到了一起。
要说这地龙帮也不算什么大的帮派,不过专做些阴损之事——盗墓。所以也为武林人士所不齿,这大汉便是地龙帮副帮主程大器,人称鬼脸,擅使一把鬼头刀,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李敢当与他交手不过几回合便被他的刀震的虎口发裂,兵器都飞了出去。
但没想到这蓝衣少年年纪轻轻,武功并不低,与程大器交手起来并未落在下风,反而稍稍占了一点上风。只见少年一把长剑游走起来如灵蛇一般,程大器一身蛮力,竟也无从发力,如此这般缠斗下去,迟早是要败于这少年之手。
暗处观察的郑雄还在摸着他的胡子:“这少年的剑法,颇有点御华山无尘师太的韵味,但是这老尼姑什么时候收男徒弟了?”
“我也觉得这剑法就是女人练得的嘛!”余重看的津津有味,仿佛自己只是个看热闹的,丝毫不理会百里朚在旁边急的跳脚。
此时混战仍在继续,地龙帮的人数毕竟占优,镖队这边已经力敌不过。
而少年依旧和程大器你来我往,战在一起。这程大器却似乎渐渐不敌这蓝衣少年,开始露出了败退之相,蓝衣少年剑势更加凌厉,丝毫不想给程大器撤退的空间。这时只见程大器突然身形一晃,左手一抬,一道黑影从袖中飞出。
原来程大器阴险至极,见力敌不过,卖了个破绽,少年岂能放过机会,右手一剑刺出,直取程大器要害,却没顾及到自己也空门大开,程大器左手袖内暗藏一套袖箭,一抬手也直奔少年胸口而去。少年见状右手反手收剑,凌空翻了个身,但终究是躲避不及,被袖箭划破了衣袖,左臂的鲜血浸透了天蓝色的罗衣。程大器见暗器得手,右手鬼头刀顺势直取蓝衣少年。
“不好!”余重和郑雄异口同声的大喊了一声,余重已经似离弦之箭一样飞了出去,剑已出鞘,银色的剑光直奔程大器而去,百里朚和郑雄随后也跟上杀进了阵中。
只见余重径直飞入程大器与蓝衣少年之间,反手一剑挡住了程大器的鬼头刀,内劲一催,震的程大器顿觉手臂发麻,跳开了去,余重顺势左掌轻轻一推,将少年推入了身后的百里朚怀中,紧接着转身一跃,已将程大器笼罩了在剑气之下。余重平生最恨阴险狡诈之徒,见这程大器比武不过竟暗器伤人,已经是怒火中烧,一出手便是杀招,余家的三一剑法本就不是这江湖蟊贼能抵挡得过,这程大器本来已稳操胜券,哪里料到竟斜刺里又杀出三个人,一时之间也慌了手脚。几招便被余重击飞了兵器,跪地求饶。此时郑雄率众人也已将其余匪徒制服。
“余公子小心。”郑雄忽然大喊。
只见这程大器故技重施,跪地求饶时左手一抬,三道黑影直奔余重面门,眼见余重躲闪不及,一道银光飞过,将三道黑影击落在地。余重一脚将程大器踢翻在地,转身一看,原来是那蓝衣少年手中之剑,救了自己一命。
“这样我便不欠你们了,但是你们与地龙帮盗窃古墓之案,还需跟我回姜州城交代……”,蓝衣少年话还没说完,竟晕了过去,百里朚一把扶住,少年的发髻突然掉落,一头秀发散落下来,一股幽兰的香味扑面而来,百里朚脸顿时通红,说话也结巴了起来:“余……余重,她……她是……是个女的。”
“公子爷,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暗器有毒!”郑雄捡起地上的袖箭,端详了一会,只见这袖箭在闪着暗蓝色的光芒。
余重听见,又踢了一脚地上晕死过去的程大器,啐了一口唾沫:“这混蛋,真想一剑捅他个透明窟窿。”
“这样,我们兵分两路,还烦劳李副镖头先把这地龙帮诸人交予地方官府,再将镖车押回姜州城,既是脏物,还是需与府衙交代清楚,我和两位公子爷一路,先找一处地方给这姑娘疗伤逼毒,再一同返回姜州,这姑娘想必与姜州府衙有些干系,我等也不能见死不救,如此这般安排可好。”郑雄思索了一下,做出了安排。
“好的郑副镖头,那这位受伤的姑娘便交予您和两位公子爷照看,还请尽快上路,人命关天,这里便交给我们来处理吧。”
人道江湖多诡计,初出茅庐显英雄。
本来阴云密布的天空突然又放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