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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漠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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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路途还是比较远的,而且西域这边出了伊犁就是沙漠,骑马不方便还要改骑骆驼,所以吴为隋三两人约定早早就起床出发。

天还蒙蒙亮巴拉尔就来喊二人起来吃早饭,这也是昨晚吴为吩咐他这么做的,怕两人都睡过了站就不好办了。

两人起床洗了把脸,巴拉尔已经准备好了早茶和馕饼,两人好久吃饭没这么早过有些不习惯,随便吃了两口。

“巴拉尔,让你准备的骆驼准备好了吗?”

“啊,喂好草料了,牵着就走!”

好,吴为和隋三站起身来,把长凳拨弄到一边,这就要从后门走了,骆驼拴在了后面。

“等等”,卓玛吆喝了一声,递给两个一个长包裹,“这里有头巾,还有些馕饼和熟牛肉,若是遇到风暴把头罩上,若是饿了可以吃。”

吴为挺高兴,还是女人心细,这老板娘对顾客服务还真周到,“卓玛,我们晚些就能回来,如无意外晚上还回来吃饭。”把长包裹接了过来,感激的冲她点头。

“二位,骆驼身上有水囊,你们可以喝。”巴拉尔嘱咐道。

“知道了”,吴为冲他挥挥手,两人就离开了。

骑上了骆驼,吴为和隋三往城门走去,正走着,吴为突然想起个事来,“隋三,你朝前走着,我去办点事,一会儿城下会合。”隋三不是个多话的人,答应一声自己头前走去。

原来吴为看到了街上的当铺想起个事儿来,敌人在暗,自己在明,残龙令带在身上终有不便,还是找个稳妥的地方安放为好,所以他想到了当铺。

此时当铺还没开门,不过看来店主吃住都在当铺里,也许当铺的后面就是他的住宅,因为他看到后面的房子烟囱正在冒烟,也许店主在做早饭。

“咣咣咣,咣咣咣。”吴为拍着门山响。

一会儿里面传出动静,“没营业呢,等半个时辰再来”,听口音是中原人。

吴为也不跟他客气,继续“咣咣咣,咣咣咣。”

一会儿店家来开门了,边走嘴里还嘟囔,“敲什么敲,催命呢?”

店主是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一脸忠厚,带着文士巾,应该是个文化人,吴为还是很客气的,歉意的一笑,“不好意思,老板,打扰你了,是这样,我着急赶路,有件东西要寄存在这里,您看?”

中年男见吴为是个后生,听口音也是中原人,便多了几分亲近,“小兄弟,好说,可是你知道我这里是当铺,一切都按规矩

来,你把东西给我,我先给你估个价吧。”

“老板,实不相瞒,这东西虽然不是什么宝贝,确是祖上传下来的信物,对我意义重大,我兜里不缺钱,其实就想让你帮着保管几天,你看行不行?”

老板一琢磨这事对自己怎么也不吃亏,自己又不用掏银子,白得件东西,何乐不为,“好吧,我把东西手下,给你写个字据,买卖人以诚信为本,以后你拿字据找我来赎回去就行。好吧?”

“行啊,老板,我再付你些保管费,让你多费心了。”

吴为把残龙令拿出来,给老板过了目,又用黄绫子小心包好,递给了老板,老板接过来,刷刷点点写了个字据交给吴为,这事就算办完了。

吴为把残龙令妥善安置以后,来城门下找隋三,隋三正翘首企盼,等了大半天了,有些着急,见人来了才放了心。

两人出了城一直朝东而去,骆驼毕竟没有马快,50里路走了得有大半天,这一路上西部美丽壮观的景色一直震撼着吴为的心,连绵起伏的黄土丘陵,一眼望不到边的无垠大地,时常有雄鹰在天空鸣叫着飞过,黄羊在远处跑跑跳跳,一会儿不见了,在这跑死马广阔无边的大地上,让人的心胸不禁更加开阔,吴为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觉一股豪气油然而生,提起鞭子来催打了骆驼几下,可是骆驼小腿倒腾了几下,还是跑不起来。终于到了中午偏下午的时候,两人来到了奶牛场。

这奶牛场其实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沙漠里的绿洲首要条件就是有水源,这里就有一个大湖。这个大湖也不是很大,不过湖边的水草十分的茂盛,湖边的土壤也比较肥沃,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草。沙漠上的青草品种生命里旺盛,一点水就可能发芽生根,若是水源充沛长势更是喜人,所以这里被开发成牧场也不奇怪了。

说是奶牛场,其实这里的羊羔比较多,而且都是一群群的,有几只狗狗在后面赶着,牧人倒是一个没看到。也难怪,这里荒郊野外的远离镇子,加上民风朴实也不怕有人来偷羊,再加上狼都是夜晚活动,白天也没什么危险,中午头正是最热的时候,牧人们多在屋子里躲暑吧。

方圆十里一眼望去,吴为看到不远处并排三间木头房,那里应该有人。

吴为和隋三提马过去,木头房前有个简陋的院子,其实就是打扫出来的一片空地,把石头挑出来,地弄平了而起,空地左边竖的桩子上拴了四五只白骆驼,旁边还有个旗杆,上面飘着面旗,该是吐蕃这里的图腾旗。右边一个短木桩上还拴了只藏獒,像头小狮子,见有生人过来,大声咆哮起来。

屋里人听见狗

叫了,咒骂了几句,说的是土话,叽里呱啦的,吴为也没听懂,一会一个高大壮硕的人走了出来,吴为一见,这人身高该有九尺,穿着当地土人的衣服,脸庞如斧劈刀削,留着山羊胡,眼睛透着强悍和刚毅的神色,他看见吴为和隋三跟着一愣,叽里呱啦的问了几句,吴为他们听不懂,也说了几句,意思是不懂,用手跟着比划。这人好像明白了吴为的意思,做了个手势意思的让两人屋里坐,进去说,吴为和隋三把骆驼拴好跟着进去了。

这人还挺热情的,给两人让了座又给两人倒上了甜茶,然后连说带比划好像意思是出去一趟,可能是出去找什么人回来吧,吴为是这么理解的。

高个走了留下吴为和隋三原地傻等,没事打量一下这个屋子,这个木屋修葺得有些简陋,家具基本没有,一张床,胡乱散着被褥,一张小矮桌,上面胡乱放着用具,盆盆罐罐啥的,屋子的角落里也堆放着一些工具,锤头斧头啥的,总之就是一个字乱。

墙上挂了张兽皮,看样子是狼皮,还是白狼,这个很难得,大漠没有凶猛的野兽狼就算老大了,白狼更是狼中之王,能杀死狼王的人就是英雄,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高个所为。

对面一个墙上挂了副弓箭,这弓出了号了,比雄阔海当年那只弓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里的男人身强力壮,能拉开这样的弓也不奇怪。

两人正看着,甜茶也喝完一杯,隋三还不客气的自己加了一杯,终于人回来了。这次高个男人不是自己回来的,后面跟着一个小孩,这小孩有些害羞,躲在高个的腿后面,高个笑哈哈的把他从后面拉了出来,一指吴为他们,叽里呱啦的问这小孩。

小孩看样是名明白了他的意思,怯生生的问道,“多桑叔让我问问你们,你们来这里什么事?”

原来这小孩是翻译,这事好办了。吴为心里想。这小娃娃哪不成是个汉族小孩?

小孩大概10岁左右,圆圆的小脸,红的像只小苹果,小麦色的皮肤,头发很短的一层,像是刚理过,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透着聪明劲儿,唯一就是有点害羞。不过看打扮又不像汉人。

吴为笑着问道,“小朋友,你是汉人吗?”

小孩摇摇头,“我不是,我妈妈是。”

原来他是汉族和土族通婚的小孩,看来汉语是跟他妈妈学的。

“你跟这位多桑叔叔说,我可以问他几个问题吗?”

小孩扬起小脸跟多桑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句,多桑点了点头。

“你问他,他可知道烈火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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