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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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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缩短服役期限反而会有助于改善地方防备力量?

这个问题先放着,我们先来看目前的长时间服役带来的后果,由此切入,先简略谈一谈缩短服役期的必要性。

战国的兵役期极其漫长,对于少年时便离家参军的人而言,往往意味着大半的人生都要在军中度过。

首当其冲的严重后果,就是在长时间与社会脱离后,所导致年迈的退役军人无法融入社会集体的问题。

对于农忙时又会解散为农民的征兵而言,或许这个问题表现得并不尖锐,因为他们无论如何长时间服役,都有足够的机会构建家庭、操持事业,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有机会与家人团员,不会有多少与社会严重脱节的情况。

即便刚回家有些不适应,长时间的家庭生活,也能改善他们的人际交往等问题。

但对于目前昭国采用了募兵制的主力野战军队以及日后将会出现的职业军人而言,超长的服役期限将会导致他们彻底与社会隔绝。

尤其是底层兵士,他们老年退役后将没有足够的技能与财力来生存,也没有机会去娶妻生子组建家庭。

人道不人道先按下不表,单说这样的情况就会造成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无论是如今还是日后,大多数能够成气候的盗匪几乎都有军旅经验。这就是因为只会打打杀杀的退伍军人或者逃兵,根本无法融入社会。

如果不沦落为匪寇,他们可能连活下去的机会不会有。

即便在目前昭国严苛的法律以及强横的军事实力下,没有盗匪敢于扎根,但日后国土广袤,昭军力所不能及之处,难免就会有如此的社会问题。

严重时,甚至会造成国家动荡。

那么,缩短服役期限,让兵士在退役后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普通人一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显得必要且迫切。

于是扶苏在估算了国力需要以及当今风俗后,给了服役期限一个在他看来比较合理数字。

二十年。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对于十五六岁就参军服役的男子而言,顺利服役到35、6岁就可以退役,在这个年龄段上,他们完全有着充足的时间去组建家庭、娶妻生子。

周礼有“男子三十而娶”,意思是男子到了三十岁娶妻才是正理,故而又有“三十而立”的说法。

虽然在战国时因为国家需要大量人口维持耕战,因而各国纷纷提倡早婚,男子适婚年龄早已大大提前到了二十岁。

但实际上对于一个男子而言,35岁上下,正是一生中最年富力强且最有魅力的年龄。

有人说古人的平均寿命短,不过也就30岁左右,因此看起来到了35岁娶妻恐怕来不及。

这是只知其然的片面说法。

首先,平均寿命,并不意味着平均的自然寿命。古人与现代人的基因没有差别,因此自然寿命不会有差。

之所以平均寿命短,主要是由于古代医疗条件差,人又多营养不良,少儿早夭的情况比比皆是。又因为战乱频仍,一场大战下来,平均寿命就会被拉下几个点来。

而在军中服役之人自身身体条件好、免疫力强,吃食也有保障,只要不死于战争,活到35岁并不是难事。

而在目前这支从无败绩的大昭军队中想要活到退役,难度并不大。

其次,只论平均,实际上很多情况下都看不真切问题的本质。

昭人三餐,体质上本就强于列国之人,实际上在昭国,超过六十甚至七十岁的老人,多不胜数。

时间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需要解决的,就是财产问题。

结婚生子一事,需要一笔对普通人而言,十分充足的资金。在这一点上,古今亦然。

昭国是没有退休金制度的。

不仅昭国,不仅军队,整个天下的各行各业都是没有退休金制度的。

普通兵士想要在退役之后过得富足体面,一般而言只有两个途径。

第一就是努力杀敌封爵,每进爵一级,就意味着多出了百亩良田,这对于普通民众的生活来说,是极大的保障。

在财富都源自土地的时代,拥有土地,就相当于拥有了生产资料,根本不用担忧生计。

实际上直到18世纪,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仍然在《国富论》中将土地作为唯一的财富来源。

第二个途径,就是劫掠。

古代军队每下一城,将领大多都会选择给士卒数日时间去肆意劫掠城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军队给的微薄薪金,根本无法提供给士卒日后生活的保证,而杀敌进爵也不是谁都有机会的,因此为了能够在日后活得有尊严,或者至少活下来,在战争中劫掠一番,是各国上下都默认的“福利”。

昭军在入安邑之后,当然也有过系统性的劫掠,但扶苏并未制止,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只要不涉及杀人、强暴等事,虽然心中不以为然,扶苏也不会去断绝士卒们的财路,顶多会告诫一下士卒多去抢大户,并在事后想办法补偿一下魏人。

由劫掠而导致的军纪、治安等问题,并不是此番建言的重点,因此想了想,扶苏还是决定先揭过不谈,只重点在信中表述了如何应对。

应对的第一策也十分简单:发钱。

在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财富自然是土地,但是土地不能直接发。

自商君变法以来,土地就与爵位严格挂钩,无爵之人再有钱,也不能购置土地,如果分发给无爵的退役士卒,会违背类似于宪法的商君之法,并不可取。

因而只能发钱。

至于发多少合适,扶苏也给了一个数字。

十年的薪金之和。

那么具体是多少呢?先来说说普通昭军士兵的收入情况。

昭国募兵的薪金是各国最高的——其余各国只有补贴——“年薪”却也只有20石。

20石是个什么概念呢?以如今的经济水平做个比较的话,大概相当于年收入2400元左右,这应当说是十分微薄的。

因此如果不偷不抢不立功,普通士卒的年奉是难以养活自己,更枉论家人的。

这样的年奉即便乘以十,也只能勉强维持日后一个并不体面的生活而已,并不如何诱人。

因而扶苏提倡的改革,首先就是大幅提高士卒薪金,提高的幅度是一倍,达到年薪40石。

这个数字虽然也算不得太过丰厚,却已经超过了普通咸阳手艺人的年收入,接近第一级爵位——公士的岁奉了。

在此基础上分发的退休金,除了进行嫁娶绰绰有余外,还足可以在普通城镇购置一处合适的院落,以及进行一些生产活动。

如果能够在参军期间获得赏赐甚至爵位,退役后的生活应当是非常舒适的。

然而只发钱的话,就好比只授人以鱼,退伍士卒很容易坐吃山空。

于是扶苏还有第二策:转业。

这是借鉴了古罗马与后世中国的经验结合而出的策略。

士卒在军队中所学到的知识,大致而言分为两种,第一种自然是杀人术,而第二种就是建设。

修路搭桥、建造营帐、挖掘壕沟,这都是需要大量士卒进行劳作的土木工程。

这样具备集体建设能力的士卒,在古代大多数人缺乏建造知识的情况下,是十分珍贵的人才。

前面说的进行生产活动,也主要是集中在让他们进行生产建设上来。

扶苏所要采用的,是“国有企业”与“私人承包”相结合的手段。

简单来说,就是由国家成立机构,牵头进行巨大的土木工程事业,比如修建阿房宫、长城、骊山墓等等。

然后将这些工程分包下发给退役士卒,再派人引导与协助。

如此,在实现了士卒的转业之后,还能盘活全国的经济,使得修建大规模工程不但不劳民伤财,反而成为生财之道,甚至还能大幅缓解一直压在昭国人肩上的沉重劳役。

而如果不愿意进行辛苦劳作,扶苏也有办法安置这些退役士卒。

于是我们终于说到了加强地方防备上了。

退役士卒的主要能力,当然还在于他们成熟的杀人技术,这样的人才如果不利用在地方守备上,才是巨大的浪费。

扶苏要做的也很简单,就是将已经退役,却还身体强健且年事不高的退伍士卒收拢到郡兵中,从而汰撤那些没有真正上过战场,因而战力普遍低下的征召民兵。

不要小看退伍老卒的战斗力,同样装备下集合成战阵正面接敌,在役的普通士卒还真未必是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卒对手。

能够从战场上活下来的,谁手下能没有真功夫。

另外,类似缉盗、乡啬夫这样的位置,也可以逐渐都换成有经验的老卒来做,有集体组织经验的他们,怎么都会比乡勇们做得更好。

相比于如今需要两三千人才能基本维持的郡县治安,扶苏预计只需要一千老卒,就足可以维持一郡安稳。

甚至在有大军保障国境安全的情况下,内部地区对于治安的需求,只需要五百人左右的建制便可。

当然,这样的郡兵也是会发给薪水的,但对比服役期,当然会有大幅度下滑。

因此相比于成为“包工头”,做一个郡兵当然诱惑力不足。

没关系,对于这个,扶苏也有办法。

那就是屯田。

不能分发土地,那就不分发,但是让别人耕种国家、或者自己的土地,是很正常的。

在昭国,要想获得额外土地就必须有军功,要获得军功就要参军,有爵之人自己身在军中,自然无法耕种自己名下的土地。

留在家中的老人与妇女儿童,未必有能力耕种全部土地,但是闲置土地的话,又会被官吏斥责甚至收回。

于是为了保证土地保持耕种,代耕制度在昭国盛行已久,扶苏所要做的,只是将这个制度移植到国有土地上来而已。

而提供给退役士卒耕种土地的位置,就是国家说了算了。

以魏国为例,消灭西魏政权以后,原本土地的主人自然就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西魏国土统归昭国,准确说是统归了始皇帝所有。

而在分发有功之士后,还会有大量土地闲置,这原本是用来吸引移民的,现在只需要改一下作用,用来吸引退伍士卒即可。

一举多得。

不需要大量人口的迁出,只要有足够老卒在占领土地上扎根,根本不用担忧当地治安以及统治根基。

没有大量人口的流失,关中就依然是那个足以成为帝国根基的地方。

此举同时也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退伍兵士的生计问题,提高人们的参军欲望,变相提高军队战力。

当然,代耕土地的规模必然要与爵位挂钩,否则有可能引起军人不愿杀敌,只求自保的情况。

这样的分级,也符合昭国军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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