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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化墨 第五十三章:承道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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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一家奢华酒楼,高有六层,客房近百,却只住了一户客人,就是西地不夜城来的一个姓曲的娃娃。

这姓曲的娃娃自然就是那曲天琴,曲天琴也是无奈,侯爷到底是哪根神经搭牢了,竟然要自己带着这么两个风尘货色换家最上档次的酒楼客栈。换就换呗,还要图个清静,让自己去城中产业要钱,包下整间酒楼客房,也就是让这酒家来客只能吃饭没法住店。

这可就苦了曲天琴了,和这么两个女人住在一道。更苦的是,每日都会有先生上门,不是指点她汉人礼乐,就是教她经营算账,当真是用那句话来说,脑壳疼。

那个小的琴姬还算安分平日里就弹弹琴唱几曲,那个红发老娘们就令人窝火了,打不过自己还一而再再而三想溜出去。

突然听到街上人群突然喧嚣不止,曲天琴这爱凑热闹的性子怎能安静。立马探出头去,只见墨盘星空流星醉落,画面梦幻,竟难将双眼收回。

而在六楼的那两位美人同样探出头去,琴姬也不由眼睛睁圆,直直看着满天星辰坠落。而那红发舞姬却愣住,这,这,这······

什么样的人才能引动天地共鸣?

红发舞姬双指合一,指尖闪出烛火般的微亮红光,在空中来回笔画,好似符咒。

等她完事,那东北方向的夜空竟是暗夜一道天雷落下,其光芒之甚当真人世罕见。

“姐姐,那是什么?”

琴姬不由问道,这丫头不过门中下等,怎会知晓即便是凡人,修为到了一定境界也能与天地共鸣。那漫天星辰坠落是一人,那暗夜割破天际的冰蓝天雷怕也是一人。

“这是怎样的修为才能做到?”

舞姬愣愣看着,那道天雷姑且不提,那使得漫天星辰坠落的人必定是在这金陵城中。可会是谁呢?

是仲西侯吗?

舞姬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已经有几十近百的高手去试探过这西地蛮子的本事,修为的确高深,但怎么也不大可能会是能引动天地共鸣的存在。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这十六个字看上去颇为唬人,可又有几个人不知,这十六个字不过是幼-童必学文章《千字文》中那最开头的十六个字。

曲天琴想想,觉得无趣,莫不如天亮了去珠宝行溜达溜达,说不准还能遇上些好玩的。再不济,也得去摆摆自己身份,自个儿现在可是金陵城多家商号的大掌柜,不走动走动,那哪行啊。

小厮在那嘀咕着:“奇了怪了,一会儿下流星雨,一会儿又晴空霹雳的,这金陵城是要变天了么?赶明儿是不是还来个六月飞雪给人伸冤啊?”

同样没过多久,小厮就因为自己的乌鸦嘴给了自己几个耳光,还跪在祖宗灵位前忏悔了小半个时辰,就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发自内心忏悔,比如不该偷酒喝,不该偷看小娘子洗澡,如此如此······

有位客人进了酒楼,另一迎客小厮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酒楼被包了,空暇是空了,可闲银子也少了,不知算喜还是忧。再过半个时辰就该打烊了,这时候来了位客人,看衣着,不差,或许还能捞点铜子。

这客人吧,人异常精神。他只是用一根亚麻色带子把头发扎了起来,穿的,却是一件料子顶好灰白相间的宽松袍子,两只手一直插在袖子里头,摆在肚脐位置,显得异常儒雅。

这客人该多大年纪?三十出头?差不多了吧?可给人的感觉却又异常沉稳,不似才过三十的人,更好像已经不惑之年。可同样的,四十来岁的人长这模样,那保养得也忒好了。

小厮一下来了精神,把打瞌睡那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笑脸逢迎:“这位爷,来,这座位好,您坐这儿。”

客人顺着小厮坐到了长条木凳上,环顾了酒楼一番,对

着小厮微笑点头,小厮明白,这是要点东西了。

“小兄弟,给我一壶清酒,一些清淡吃食。”

“好嘞,您看,一小壶竹叶青再加一个荤菜两个素菜,再给你添一碗白饭,这样如何?”

客人点了点头,小厮转身正要去准备,客人轻轻咳嗽了一声,小厮回头,睁大了眼。

这,这,这······

就见桌子上多了一小块金子,对,就是金子。小厮的腰更加弓了,脸上弧度也更夸张,恨不得这时候就给这客人跪下讨赏银。可这儿是金陵,王公贵胄无数的金陵城啊了,可不是他们乡下老家。

“爷,您这是······”

“饭钱,剩下的算与你的赏银。”

小厮心里嘀咕着,这么一块金子,去官府的钱庄兑换后怎么说也该有二十几两银子,自己刚才给这客人点的东西不到三百文。为难啊,为难。

一下子遇到这么大一个金主,小厮犯了难,人都是贪心的不假,可他的胃口还吞不下这么多。

客人好似也看出了小厮的为难,眉头微微一蹙,自然也只是一瞬,是他忘了,这里是金陵城,再繁华,也终究是金陵城,不是帝都京州。

“付了饭钱,剩下的你就代我行善,每日在这门口施粥积德。”

小厮一听,连连点头。转头一溜烟就去了后厨,他也不傻,有钱傻子才不要,这客人是不是傻子可不关他的事。怀里揣着这么一块金子,心里美滋滋,没想到他胡有财还有摸到金子的一天。

客人看着窗外徐徐而落的飘雪,自娱自乐一般开了个玩笑:“这老龙王的金陵城难不成有能令天地异像的冤情?”

小厮怕金主无聊,跑至后厨交代完事情,立马捧着店里最好的陈年竹叶青和一碟椒盐蚕豆就匆匆跑了过来。才过来就听到金主在感慨这夏日飘雪,也是应了句:“估摸着是别地儿有冤情,雪飘到我们金陵城来,来找老王爷伸冤来的。”

边说边翻转酒碗给金主满上,酒香四溢,闻着就令人不由暗自咽下几口口水。这金主不过一个动作,却吓到了这小厮。金主将手从袖子中伸出,也拨正一个碗,示意小厮给自己也倒上一碗。

吓人的正是这金主的这只手,他这手,手掌至小臂三分之二,这一大截,都是血红色,再往上部分同常人无异,有些偏古铜色。

金主好似也习惯了常人的这般反应,嘻嘻笑笑,顾自拿起酒碗一饮而尽。小厮强作镇定,这一个多月来他也不是没见过各色各样的江湖人,或许有些武功高深的人就是会有那么些许的,特别?

对,只能是如此。

“年轻时候来你金陵城伤到的,到现在整双手都是红斑,可把小兄弟吓到了?”

金主这么温和,小厮哪敢再将畏惧写在脸上,眼神询问了一番,征得同意后便坐在了金主左边位置,小心脏依旧扑通扑通,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连连呛了几声,总算稍稍平复。

再看金主这只手,除了颜色吓人外,也没什么特别。那要是说古时那位武圣将军,那还不是用脸把人给吓死?

金主同小厮一直谈天侃地,从二十年前的金陵城讲到了前些日子有个破烂和尚踩着凤凰飞过金陵城上空。金主还笑说是小厮在诓他,小厮有些醉意的红脸眼神坚定,正色道:“那和尚还来过我们这儿,问掌柜的要水喝呢,我给他水给他馒头,他都不要,一定要掌柜的给他倒水喝······”

金主还要再说什么,耳朵微微一动,眼神示意另几位小厮过来,明白了金陵城的物价就不再犯傻,这次掏出了十几个铜子给那几个小厮,示意他们把醉酒小厮抬回去。

突然,这金主就有些嘀咕了,其实,铜子放在兜里的感觉也挺不错的。

他身后大门,有位佩黑剑的黑衣中年缓步而

入,看着金主的背,不动,也不语。

金主闭上眼,深吸了口气,这天底下,也就只有你明白自己是谁,自己的真正身份也就你知道。

这金主也是明白了过来,天底下到了他们这种修为境界的,虽能修为通天地,但要做到破封时候夏日飞雪这等场景的,除了来人,怕也找不出几个了。

自然,他自个儿,也算一个。

“墨桑好友,多年不见了。”

金主回过头,睁开眼,盯着黑衣中年的剑看了几眼。不由皱眉,可皱眉也不过刹那,又舒展眉头,好似明白了过来。

来人的确是墨家当代掌剑人墨桑,他一身黑色武者劲装,配了把难掩锋芒的黑剑。这的确是把好剑,却不是他墨家世代传承的莫语剑,这让金主有些奇怪。

墨桑坐到了原本小厮坐着的位置,自顾自翻正了一个酒碗,金主替他倒酒。

墨桑一饮而尽,随后道:“好友,久见了。”

金主戏谑一笑,问:“当真想通了?”

墨桑此刻却是满脸苦涩,笑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一姓皇帝也不过八百年,我墨家,该知足了。”

金主表情未变,依旧那般,他又问:“既如此,你墨家可当真或会灭门啊。好友非我仙门中人,自然不知凡人与修仙者的差别。修仙者的确不得随意杀戮,可好巧不巧,你墨家,却独独例外。”

墨桑仔细盯着这金主,随后问:“若此行成了,可当真能庇佑墨家香火再传五百年?”

金主笑了,哈哈大笑,笑止,他又问:“好友方才不是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么?”

墨桑自己倒满了一碗酒,还是一饮而尽,用手背擦去嘴角残酒后叹了口气,随后才缓缓道:“好友兴许不知,我墨桑除了茗儿,还有一个儿子。那柄剑破封的日子近了,我也想通了,不该为了墨家传承,苦了一个孩子,却又害了另一个孩子。可当真,有的时候,觉得列祖列宗或都盯着,一代一代如此,若是我墨桑破了老祖宗的规矩,死后无颜啊。”

金主又是哈哈大笑,道:“列祖列宗么?若世人知晓了我祖父所谓真正的目的,那就不好说是对视错了。”

墨桑也不去好奇,这位好友时长提到自己的祖父,父亲,却从不说明白他们是谁。只道是猜谜一般,你猜得对了就是对了,错了就是错了,但答案么,那纸上可不会写。

见墨桑依旧苦闷,金主也不再调侃,随后先给墨桑倒满了酒,又往自己碗里添了点,道:“前几日卜了一卦,说我命不久矣,你看,我这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都无所谓,你有这么优秀儿子的人,又何必神神叨叨呢?还是那句,儿孙自有儿孙福。承道之行,旁人可为护道人,却无法代之而行。好友,此行过后,功成功败,也都该放下了。”

墨桑又喝了一口酒,吁了口气,继续道:“有时也是不知,好友这般的燕云骑大人物,竟会收我临城子弟为徒。”

金主哈哈一笑,也喝了口酒,随后道:“小子天资这般,如何令人不爱惜。倒是好友你,墨家掌剑人除了剑术了得,铸剑术也是不差,一辈子只打一把剑,你不把这把剑留给门生子弟,最后还不是便宜了我那个乖徒儿?”

墨桑一听,顿时阴云扫去几分,心情舒畅几分,道:“若不是我墨家族规不可违,我当真想传授他莫语剑法。不过好在好友惜才,没浪费了这么一个好苗子。”

“儿孙自有儿孙福,你看我,明明知道八斗先生那个老妖婆会对我的弟子无礼,我还不是装作糊涂人,不去理会。雏鹰要飞,不可拦。若我今日替不顾燕云骑的颜面,收拾了八斗先生,那再来个九斗先生,一升先生,小娃娃又该如何对付?”

墨桑本打算再说,话到嘴边,顿住了,随后动作再简单不过,举碗与好友一碰,一干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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