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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那楼来—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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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万大军正在朝着大单于王庭进发之时,在维京的边境线上,奥斯曼帝国和维京的先头部队已经相遇了。

对面是两万奥斯曼帝国的纯步兵混编部队,重装步兵弓箭手长枪兵队伍中间还有少量的牧师。

维京这边是一万两千余纯骑兵,可以看出双方皆是精锐,因为这一万两千的维京骑兵,每个都带着半身铁甲,而且样式都一样,要知道维京帝国中能够全军装备铁甲的部队,除了大单于和铁帽子王王爷们的私人武装,不会有他人。

这些都是大单于和王爷们精挑细选出来的维京勇士,开玩笑,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谁会让他白白拿俸禄,放他们会自己牧场还得年年向自己纳贡呢。

大单于和王爷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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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两千匹健硕地战马,一万两千柄斩马刀,一万两千个嗜杀的灵魂,一万两千个悍不畏死的维京勇士,两万四千个赤红的瞳孔。

他们开始是排的品字形阵势,在和敌方遭遇后,40秒内居然就结成了箭头方阵,这是何等的默契。不少维京勇士用嘴叼住手中的斩马刀,伸出手抚摸自己胯下的战友,安抚它,胯下地底战马很快感应到主人的冷静,不再打响鼻摇头,四蹄安分的立定,要说马术没有一个西部国家敢跟游牧民族一较高低。

这些维京勇士抬起头,清冷的注视着对面的入侵者们,只等将军一声令下,就扑上去将敌人撕成七份,用最小的一份拿来煲汤壮阳(大家懂得)。

而对面的奥斯曼帝国大军,气势毫不示弱,他们是奥斯曼帝国五年前出动的南伐大军——南伐一个精灵帝国,攻下对方都城,获胜后仅剩的士兵们拼凑出来的,真正的百战余生,请记住在战场能活下来地并不一定都是贪生怕死之辈,弱者除非你运气特别的好否则是不可能在惨烈的大战中幸存下来的。

这两万人都是些老兵油子了,一个个脸上带着不羁的匪气,就是这样的部队这样的士兵才最有战斗力。

战争是一个大筛网,把那些残次品和运气不好的统统筛掉,剩下的都是最适合杀戮的生物。

奥斯曼帝国人口4亿,有近300万常备军,80万的预备军!这还只是他的本**队,奥斯曼还有三大殖民地,两个精灵小国和一个地精大国的军队随时可以参战,这场遭遇战只是开胃菜。双方加起来都还没到5万。

面对对面的维京箭头形冲锋阵势,奥斯曼帝国的两万步兵,也在一分钟内,从原来的行军队列,瞬间变为了较为密集的防御阵型,手持金属巨盾的重装步兵在最前沿,把重盾直接插在土里,双手紧紧握住金属巨盾里面那层用来减震的厚棉絮和牛皮垫子,身子整个斜顶住盾牌,这样做基本就可以抗住普通骑兵的冲锋了,只要不是维京这帮野蛮无知的国王,那些高近5米的猛犸骑兵来冲锋,绝对没问题。这群站在最前排重装步兵身上的重甲和手中的盾牌,是他们活命赖以依靠的根本。

紧接着身穿锁子甲的长枪兵,也迅速的朝前挪动,将手中那根三米长的长枪从前排重装步兵间的缝隙里伸出去,此刻奥斯曼帝国的阵型就像一个长满尖刺的乌龟壳一般,坚硬而又危险。

三百名身披略重甲手拿一短剑一小圆盾的奥斯曼底层军官,穿插于长枪兵和重装步兵两者之间的缝隙,随时可以对于冲进来的漏网之鱼进行狙击,并且可以及时给与前排的部队下达最符合实际的命令。他们移动迅速,手中的短剑比一般制式的帝国武器要锋利,所以可以轻易地砍断冲破第一层防线的维京骑士的战马马蹄。

再往后是手拿双手剑的士兵(大剑士),他们也穿锁子甲,背后那柄一米五长的阔剑已经拔出,严阵以待,森冷的剑锋直指对面的野蛮人。

在围成个圈的大剑士层层保护下的才是奥斯曼帝国最精锐最烧钱的部队——穆斯林弓箭手,他们每人都背着七壶箭矢,每壶里面16根箭矢,而且根据箭矢的长短粗细,还分为了重箭、穿甲箭、毒箭、铅头箭(一种向空中疾射出去,后由于铅很重会自己垂下来,杀伤敌人,可用来杀伤在敌后方的单位,一种很考量箭术的箭矢。)等等。

他们穿着皮甲,头上戴着金属的头盔,每个人的拇指和食指都带着扳指,背背四壶箭矢,左右大腿还各绑着一壶,腰上还别着一壶,他们经过近乎苛刻的选拔,和非人的训练后,可以在听到长官的命令第一时间条件反射的抽出相应位置,的相应箭矢。

可以这么说,穆斯林弓箭手的选拔和训练不亚于骑士了,只是装备比较便宜而已。

啊!!!!!

在前排维京勇士的一声响彻整个战场的嘶吼下,全部一万两千名维京勇士皆,跟着嘶吼起来,个个状若疯虎,边嘶吼,边用尽全力的敲打着自己的胸膛。狂暴和野性令敌人胆寒。

胯下战马本来安静,但感觉到马上自己主人骇人的战意,和嗜血的灵魂,也跟着再次不安起来,四蹄不停地交替着击打着地面,嘴里喘着粗气。

最前排一骑,慢悠悠的走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十分英俊,难能可贵的是他不光英俊,而且有着和他这个年龄所不相符的男人味,按理说他这个年纪应该是正太,奶油小生的年纪,直接否定,这个少年骑着一匹金棕色战马,人和马都是那么的耀眼,他也是披肩发,和汉尼拔一样一根根的小辫。上嘴唇有着稀疏的胡渣,很野性很男人的一个少年。带着那么股子放荡不羁和叛逆的劲儿。

这个少年身穿一件古朴的金甲,头戴着只有荒原皇室才有资格带的小王冠!做工精细的皇冠在他黑色的披肩发上显得是那么的璀璨,他就是维京帝国的皇储,大单于最喜爱也是唯一的儿子——那楼来-骑枪,没错只有荒原的皇室才有资格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武器作为副姓,那楼来王子并不像童话故事里的那些王子,优雅而又绅士,他很粗鲁,很叛逆也很暴躁,更加野心勃勃。

这个混小子,十二岁时,就看中了一个,他父亲也看中的女人(比他大4岁),大单于对他太过宠溺了,笑了笑,居然把那个女子赐给了他,当晚这个狼崽子就用匕首把那个可怜的女孩给活活解剖了,把那个女孩的字宫献给了自己的父亲,维京的大单于,说他不能夺走父亲的女人,但是也不能拒绝父亲的赏赐,所以他娶了那个女孩,但是那个女孩的字宫将永远属于自己的父亲。

大单于接过血淋淋还带着体温的女孩字宫时,一把抱住那楼来,在那楼来满是鲜血的脸上亲吻了十几口,他太为自己的儿子骄傲了,这就是游牧民族,**裸的血腥与永不磨灭的亲情并存。

那楼来站在箭头骑阵的正中央,用最大的音量开始说话,语气是那么的让人着迷,声音是那么的磁性,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带着戏虐:“维京的勇士们,这个世界变了!”

说着一脸轻蔑的指指自己身后对面的两万奥斯曼大军:“羊!羊居然开口咬狼了!”

维京骑阵里响起一阵毫不掩饰的狂笑。

继而带着迷人而粗狂的笑容道:“像个娘们怀里的羊羔一样的西部佬,居然敢主动打上门来,要知道!我们是狼他们是羊!每次都是我们去劫掠他们,这次反过来了!”

“还有没有天理?”

“维京帝国的勇士们,你们是游牧民族的后代,是战神的子民!是不可战胜与阻挡的,当你们发起冲锋时记住我——那楼来王子,维京帝国的皇储,就在你们身边!我的马刀会和你们一起挥出,我的战马会和你们并驾齐驱,你们的左右将由我来守护!”

站在前排的那楼来话说得很轻,却不可思议的传遍了敌我双方的每一个士兵耳朵里,声音就好像在他们的耳朵边上发出的一样。

一万两千维京勇士胯下的战马,一个个居然人立而起,马上骑士身上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一个个攥紧了手中武器发出骇人的野兽般的吼叫!

啊~~~~~~~~~~~

那楼来从马鞍一侧,拿下自己的马刀,环视自己对面的一个个兽血沸腾,分分钟都要择人而噬的维京勇士。

“那么现在请你们告诉我,你们愿意为了我,为了你们的王子去死吗?”

维京勇士再次发出骇人的野兽般的吼叫!

愿意………………!

“很好!很好!不过现在不需要你们死,因为你们是维京帝国最精锐的勇士,我要你们活着,我向你们保证总有一天我会亲自率领你们,侵入对面那些西部杂种们的地盘,踏平他们的国土,辱尽他们的妻女,杀光他们的亲人,活捉他们的皇帝,让他们的皇帝每天带着枷锁给我切草料倒马桶!把他们皇宫所有妃子和公主变成女奴封赏给杀敌最多的勇士!”

“我维京帝国的皇储那楼来——向你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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