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只被范德威射死的野鸡或者野兔子,伤口都只会出现在那细细的脖子上,放在火上烤熟之后,在普慈公主的眼中,那就是极品美味,简直令人垂涎欲滴。
“你们在外面露营的时候,就是吃这些东西吗?”普慈坐在李盛的身边,一边啃着一个鸡腿一边问李盛,这些天以来,她的心情渐渐地好了起来,实际上,事到如今,眼瞅着就要到了陇右的地盘,她就是着急也没有用,只能步步为营了。
李盛将刚刚啃完的鸡腿骨头仍在一边,怜悯地看了一眼普慈公主,轻叹一声,又将目光转向了远方,说道:“可怜的女人啊,我们现在吃的这些野味都是最简单的食物,根本就不值一提。如果你有机会来我家里作客,你就会发现,我家里的食物是你根本就无法想象的,且不说像溜肉段、锅包肉那些你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的大菜,就连一些各式各样的面点都足以让你眼花缭乱,例如包子,油条,蛋糕等等,这些都是早餐,别人家里都吃不到,我敢保证,就连你父王都没吃过。”
说到这里,李盛不由得有些想家了,接着说道:“不说别的,就说包子吧,有很多种馅,有三鲜馅,猪肉大葱馅,还有牛肉馅的……至于包子的做法也有很多种,有蒸包子,灌汤包,还有油炸的包子。将来,你要是做这种生意肯定赚钱。”
此刻,李盛的身边已经挤满了人,虽然他们一个个都端着碗,碗里都有几块野鸡肉或者野兔子肉,可是,听了李盛的话,他们都似乎忘记继续吃饭了,一个个流着口水,向往着李盛所说的那些美食。
普慈公主也被李盛的话感染了,脑子里全是李盛对他描绘的美味,那样的生活也不错啊,在成都买下一个酒楼,每天早上起来,洗漱之后就尝尝热气腾腾的包子,雇几个厨师,把那些特色菜作为招牌菜,可以想象,那样必定会生意兴隆,到时候,她自己就可以自食其力,不用再依靠任何人,也不用看父王的脸色了。
董洋洋喃喃地说道:“我也听礼琳姐姐说过,您家里的包子很好吃,只是,她只吃过猪肉大葱馅的……至于您方才所说的那些大菜,她就没有福气品尝了。”
李盛吞下去一大块野鸡肉,笑着说道:“你姐姐确实是没有那个福气,不过,你算是有福气的,等你到了我家里,我可以教你做饭,将来,你也可以自己开酒楼,那也算是个合法的营生。”
听了李盛的话,董洋洋深有感触,低下头继续吃着碗里的饭菜,其实她很向往那种平凡的生活,她仔细地回忆着自己的过往,还是认为跟着李盛混的这些日子,才是她感觉最温馨的生活,至少她不用再像以前那么整日里提心吊胆了。
方才,众人在野外埋锅造饭的时候,李盛特意吩咐董洋洋去做一些具体的事情,其实,董洋洋的心里原本是有些抵触的,不过,很快她竟然乐在其中,喜欢上了做饭这种事情,她也明白,厨艺本来就是一个女人应该做的事情。
花姑给普慈公主端来了一碗桂圆殷米粥,这是蜀中的传统特色食品,有一种爆米花的香味,李盛在前几天也曾经品尝过。所谓“殷米”就是将糯米蒸熟之后再晾干,储存起来之后可以做到经年不坏。吃的时候,只要将殷米拿出来简单加工一番即可。殷米粥大概可以算是最古老的方便快餐了,而且很有滋补的功效。
相传,在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粮食稀缺,百姓生活困苦。在四川眉山境内,有一个殷氏人家,长年为地主当长工,由于地处丘陵山地,所种的多为早季作物,稻米甚少。年终,所产稻米又多用于交租,剩下的都是红薯、玉米之类。
有一年,风调雨顺稻米丰收,殷家人交完租后尚余半斗糯米,他们极为珍惜,不舍得食用。春节期间,有客人来访,他们便以糯米蒸饭款待。客人离开之后,尚余两碗米饭,他们还不忍心食用,便用火将那剩饭慢慢烘干,储存在一个小壶里面,上面用皮封口,藏在地窖里。第二年,客人又来拜访,他们便将那些糯米取出来,用油炒过之后,又辅以白糖和鸡蛋煮粥,客人品尝之后大声赞赏。此法广为流传,蜀中百姓都善于制作;由于发明者姓殷,世人遂称这种糯米为“殷米”。
李盛甚至向花姑特意请教了“殷米”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难,就是以糯米为原料,经过淘洗、蒸煮、晒干即成;成品后可以密封贮存在坛罐之中。食用时,取出一些放在锅里用油炒,然后加水发胀,也可以根据个人口味加入盐或者糖,或者鸡蛋、腊肉,即可成为各式美味的“殷米稀饭”。在蜀中,无论官宦人家还是寻常百姓都将殷米粥视为佳肴,更是蜀人逢年过节用于招待客人的传统美味。
李盛看着那晚香喷喷的桂圆殷米粥,咽了一下口水,笑着调侃道:“公主殿下,多吃点。这种粥有补气的效果,喜事将近了,你应该好好地滋补身体,眼瞅着就要到兴元府了,据说,他们的迎亲队伍就在兴元府,你可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啊,要是你看起来面黄肌瘦的,你那位新郎官一气之下会把我们全都砍头的。”
普慈公主的眼神闪过了一丝迷茫,瞬间又转为愤怒,三两口就喝完了这碗粥,将饭碗放在一边,神色一肃,斩钉截铁地对李盛说道:“如果想要得到目的,我们就不能直接去央求岐王李茂贞,不妨先去拜见李茂贞的长子李从曮,此人的口碑还算不错,他性情善良温和,甚至有几分懦弱,他擅长书画,却不善于行军打仗,据说,他的下人犯了错误,他都不会笞责,顶多是斥责一番罢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