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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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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也不记得是什么具体日子。

今天是见老大的日子,听老大很年轻,还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几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尽量让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来,抽根烟!”

“叫我石头吧,会里兄弟就不见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见过的老实人还憨厚——起码外观上我认为他更适合做饭馆里的师傅。

我,无名卒,或者,只是某些人眼里吃饱了没事干的所谓新新人类。

为了让自己那突奇想的能有个更直观的生**验,我“毅然”选择加入隔壁街区的那伙人,也去潇洒一次,看看这“打、砸、偷、抢”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镜给扔了,换了隐型的,不过这段时间某知名品牌“隐型眼镜清洗液”闹出的风波让自己戴着有不塌实。

然后,锻炼了几天的眼神和表情。听大凡出来混的人,脑子可以笨,但表面气势可必须够,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要学会“用眼睛杀人”,很明显,自己以前眼镜带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计注定只有当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实在话,我还真担心今天的事儿。因为我的直属上司李兵要带我去见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么林熙明。

某些题材的电视电影也看了不少,估计这个林老大也该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伙人一起他们的老大就个个肃然起敬。

“楞什么,走这边!”石头拍了下我的腰。

我觉得腿肚子有哆嗦,总觉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实挺后悔当初这个打算的,我写什么不好,偏偏打算写混混!?其实我该写种马文的,这样的话,估计为写作寻找素材的生**验就会更丰富些……

……

……

会面的地方是另一个平民会成员的家,很旧,一走进去就一股子陈年老袜子的酵味,家具脏得都可以刮下一层泥,角落里的拖鞋有一支没一双的。

看样子阳气很盛啊,是个不错的地方!这个环境已经让我酝酿出了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伦希尔来了,这子还行,挺讲义气的!”

石头在为我贴金了。所谓的讲义气,不过是这几天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费都是我掏的钱。

为了打入敌人内部,这牺牲我是懂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抽烟吗?”

对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继续去看电视。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万八千里。

年纪,最多十七八岁。宽松的牛仔服,号运动鞋,瓜子脸,大眼睛,外加鼻子嘴的,一头略微零散的头比我的长多了,几乎快要到肩。好象现在都流行男的留长了,听叫什么“中性气质”。

声音,很轻,很柔,也很细,就好象青春期育前的大男孩。该死,又不知不觉地去想以前学的专业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脑子里莫名其妙出现这样一句评语。罪过,幸亏没出来,不然会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间里还坐着其他几个平民会的成员。

我现林熙明手里玩着一把匕。我就弄不明白这锋利的刀怎么就如此灵活地在他几根细指间拨来弄去的。要换做我,我愿意那是支笔。

“老大,您叫我伯伦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赶紧回过了神,掏出了这几日让这群混混都争抢的高档香烟。很贵的,六十多块一包,平时我都只抽十块的。

“伯伦希尔……伯伦……”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握着刀,好象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难道你也听过这个名字的由来。我很想声明一下,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而已,真的……

“听起来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终于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评价,不过就这一句,我都快化了。

真娘的感动啊,原来我也是文化人!以前我都把自己当流氓的,所以立志写篇混混文章来自我陶冶挖掘下这方面的潜质。

不过想想也不对,好象社会上也有个法——最卑鄙无耻读书人。希望林熙明不是冲这一句来“表扬”我的假名。

“满十六了吗?”林熙明例行公事一样问着,我递上的香烟他似乎很满意。

“回老大,我弟弟今年二十六了……”我笑得特别真诚,因为我相信老大绝对也是个聪明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如此放松,我直觉判断林熙明并不会对我的戏谑回答生气,因为他给我的感觉很阴柔,深不见底,但并非让我害怕。

而且,我的年纪应该比他大十岁,他不会如此气计较我这个“老人家”吧?

“为什么出来混?”果然,林熙明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悠然吐着烟圈。

我突然现自己很喜欢看一个人吸烟,有种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觉。为什么,我也不上来,反正我父母最反感我吸烟,更别评价我吸烟的摸样了。

“自由。”

半秒的时间里,我琢磨了好多单词,最后还是激昂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潇洒的词汇字。听混江湖的都把这个描绘得特别浪漫豪气。

反正我再怎么大胆,也不会给他我想挣稿费或是体验生活……

林熙明看着我了,那如黑色清泉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我觉得自己脸上的肉在跳,但绝不是在笑。

“以后你就跟石头了……”林熙明笑了。

他笑得真好看。我也笑了。

其实我想跟你混的。这句话我忍了,因为石头在拉我的袖子。

……

……

“老大年纪不大,但已经在道上闯了很多年了。”

我和石头蹲在楼梯间里抽烟。我想我现在应该是接受他的入会洗脑阶段了。

“是啊是啊,老大英明神武,英姿飒爽,所谓英雄出少年……我伯伦从今以后一定跟石头哥和老大学习!”

不经意间,我习惯性的调侃就出来了。我知道我用错了词,不过身边的矮胖子也未必能全懂,他只是在笑。

“我警告你,老大不喜欢其他人接近他的私人生活,除了他专门请大家吃饭。”石头的表情很严肃,“还有,你刚才用什么眼神看老大的?”

“崇拜!”想都没想,我就丢了这句。

“你真会话,刚才老大出门前偷偷给我你是有文化的人,我还不信……”石头又伸出了两根手指,“你那烟再给我一根。”

骂我!绝对的骂我!我想反驳,但我没勇气,我凭直觉相信假如我把心里想的出来的话,林熙明听到估计不会什么,但这矮胖子绝对会打我。

“石头哥,就最后几根了……”我苦着脸,希望他能理解我现在的痛苦。

“真是的,以后我还要教你手艺呢!”石头二话不,抢了我最后的那半包血汗。

手艺?哦,其实时候我偷父母搁在床头衣柜上的糖盒也挺有经验的……

……

……

接下来的几天,我算是了解了平民会的许多“规矩”,在拍胸膛誓遵守的同时,我也觉得奇怪,因为林熙明所制定的规矩和我想象的混混生活行为相差太多了。

不过有一我倒是一不意外,就是必须孝敬自家的老人。

至于不准强*奸女人的规矩,我更没话了,拿枪逼着我我都不会做的。这年头,像我这样俊的有为青年,走夜路要真碰上个单身漂亮女人,还不准谁强*奸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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