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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非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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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山,在新丰县南,秦代是骊邑,在西周之时,名为‘骊戎国’。

著名的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据说就发生在骊山。

从南陵前往骊山,还是有些远的。

若是徒步跋涉,起码需要走两天。

所以,吃过早饭,张越就背起行囊,辞别嫂嫂与赵柔娘,踏上了前往骊山的路途。

走出家门,张越就感受到了从周围左近的邻居,纷纷将视线聚焦到自己身上。

张家所在村子,名曰甲亭。

看名字就知道了,这是长水乡第一个设置的移民村。

甲亭的居民来源很复杂。

有像张家这样的豪强之后,也有官吏、贵族的支系,但更多的却是游侠!

老刘家的天子,生平最恨两个群体。

第一,游侠,第二赘婿。

游侠们,统统被认为是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而予以严厉打击!

那些地方有名的游侠,倘若地方官觉得,自己hold不住了,就把锅甩给中央。

中央对付这些刺头,方法很简单——迁来关中。

迁到关中后,这些人立刻就会被监视起来。

胆敢再跳?

廷尉、执金吾和三辅大臣,都会笑的合不拢嘴。

当年,河内豪侠郭解在地方何等嚣张?

连朝廷命官都敢杀!

但是,被迁到茂陵,不过一年,就被拖到市场腰斩弃市了。

大将军卫青想给他说情,反而加速了他的灭亡!

至于赘婿们……

比游侠还惨,游侠们哪怕被迁到陵邑,被监视起来,至少还有自由,只要听话顺从,乖乖给刘氏当狗,甚至还可以混成官宦。

但……

所有的赘婿,一旦被发现,只有一个下场——修地球。

而甲亭的人口结构中,有大半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豪侠之后。

只不过呢,这些曾经叱咤地方,一呼百应的豪侠后代,现在都已经被汉室的专政铁拳,磨平了棱角。

没办法,刘氏对付游侠,特别有经验。

元朔年间,国家开发朔方、九原,一口气丢过去数万刺头。

世界顿时清静了。

恐惧戍边的游侠之后们,一下子就老老实实。

到现在,整个甲亭的居民,基本都已经被转化为忠厚老实、勤恳顺从的顺民。

但也有例外。

这个世界,总有些人是不怕死的。

“张家二郎……”

张越没走多远,就听到有人在身后喊着。

他回过头,就看到了那人,张越笑着拱手道:“原来是李大郎……不知大郎有何贵干?”

那人大约三十来岁,生得极为粗壮,四肢孔武有力,乃是长水乡之中有名的游侠头子。

据说,他还有个大佬,极为有名。

在整个关中都属于顶级游侠,连公卿都要以礼相待。

但,这年头,所谓游侠,根本就没有任何武侠小说之中的侠义之风。

韩非子说: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

形容的再正确不过!

自有汉以来,关中大地曾经此起彼伏,出现了无数名震一时的豪侠。

他们中的佼佼者,甚至有官拜两千石,可以影响国政的。

然而,他们的存在,却是关中百姓的最大噩梦。

因为,几乎所有游侠,背后都站着一个或者几个大人物。

说白了,这些人,只是公卿和贵族的黑手套,专门干脏事的。

就像当年,朱家是跟着夏侯婴、陈平等大佬混的。

季心背后是袁盎。

就连卫青这样的老实人,都需要招揽郭解当打手。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

张越知道,此人恐怕来者不善。

“二郎,听说你去了一趟长杨宫?”李大郎笑嘻嘻的问道。

“嗯……”张越笑着回答:“大郎有何见教?”

“嘿嘿……”李大郎憨笑了两声,凑近张越,低声说道:“俺听闻二郎于长杨宫之外,怒斥权贵,不畏暴力,甚是佩服……”

“嗯?”张越看着他,瞳孔猛然放大。

怒斥权贵?不畏暴力?

呵呵……

“大郎究竟想说什么?”张越轻声问道:“莫要拿那些哄骗三岁孩子的话出来欺骗于我……”

“二郎多疑了……”李大郎嘿然道:“好叫二郎知道……旬日以来,有昏官走狗,意图构陷二郎,与钦犯朱安世有勾连……”

张越听到这里,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上。

朱安世?

那可是当今天子的头号通缉罪犯。

此人外号阳陵大侠,曾横行于关中,有一呼百应之能,显赫之时,出入公卿之府,列为上宾。

可谓是继郭解后,关中大地上最有名的游侠头目。

但,在刘氏天子眼中,游侠越出名,就越该死!

除非这个游侠是自己的狗!如高帝之时的游侠头子朱家。

很显然,朱安世没有吸取自己的前辈的教训,显赫风光后,越发张扬,行事肆无忌惮,终于惹恼了当今,被列入钦犯名单,命令三辅大臣以及丞相、太常、执金吾全力缉捕。

这朱安世也是神通广大,面临着汉室暴力机构的追捕,竟然一下子就人间蒸发,消失于茫茫人海中。

很显然,此人就藏在某个奉命抓捕他的大臣家里。

这不奇怪。

当年,季布被高帝通缉,于是藏到了朱家家里。

托朱家的关系,与时任太仆夏侯婴到高帝面前说情。

后来,季布的弟弟季心,杀人犯罪,为太宗追捕,季心于是藏在了袁盎的马车夹层之内,逃亡关东。

至于郭解为今上所拿,就有大将军卫青出面说情。

历史很清楚的告诉张越,很可能这位当今的钦犯,就藏在某位当今的心腹大臣宅邸。

而朱安世的同党、同伙,却从此成为了地方官们巧取豪夺、敲诈勒索的王牌。

打着抓捕钦犯同党、同伙的名义,关中大地,数月以来冤案四起。

官僚们靠着钦犯朱安世,吃的满嘴流油,大腹便便。

居然有人曾经打过在自己身上栽一个‘钦犯同党’的罪名?

张越手心紧握,已然全是汗水。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西元前的世界的黑暗与混乱。

更是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是何等的卑微与渺小!

别人要对付他,都不需要亲自出手,一二胥吏,既可让他家破人亡!

进入大牢,六木之下,他还能有什么作为?

喊冤?

笑话!

自杨可以来,天下冤枉之人,如过江之鲫,似大河之沙。

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张越重新看向李大郎。

作为一个曾经在国企之中沉浮了数年的老油条,张越当然知道,此人绝不是随随便便,无缘无故的跑来告诉他这个消息的。

他更清楚,自己到现在,还没有被胥吏拿走,投入大牢,肯定是有缘故的。

但对方却再没有说话,只是拱拱手,对张越道:“二郎啊,今日俺还有些事,等过几日,俺再来找你……”

说完,便呼啸一声,几个小弟牵着一匹马过来,他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张越目送着他离开,然后,转身向前。

这人虽然看似什么都没说,但是,他递过来的话,却是实实在在的。

很显然,他说‘有昏官’要构陷他。

但为什么没有来?

原主卧病在床十几日,所谓的‘昏官’一直在旁边看戏?这是不可能的。

很显然,有来自高层的手,压住了一些人的作为。

那么是谁在帮他?

张越不知道,对方更不会傻到告诉他‘啊呀,张二郎你命真好,某某给你撑腰……’这样的话。

但是,一定有人出手了!

那么是谁?

朝中蛰伏的反儒势力?

还是……

公孙贺的政敌?

仰或者……

更直接的,来自于宫廷深处的某个大人物?

张越根本猜不到,但他知道,对方派此人过来,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过河的卒子,勇往直前吧。

胆敢后退一步,坏了他的兴致,那就去死!

那个人,帮自己,绝非好意。

考虑到如今波云诡异的政坛形势,张越很清楚,自己可能连对方的棋子都算不上。

很可能,仅仅只是原主在长杨宫外,公开怼了公孙氏或者儒生们,对方随手就保了一下自己。

纯粹只是想恶心对方,娱乐自己。

张越的生死,他根本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是张越能给他的敌人造成多少伤害。

想到这里,张越便哑然失笑。

继续向前,不过数十步,一辆马车从远方的驰道行来。

马车装饰的富丽堂皇,车门之上,都用着金箔包边,可以想见主人是何等的豪富。

赶车的车夫,一身劲装,满脸横肉,让人看着有些发怵。

一个包裹从马车上丢下来,丢到张越的脚前,包裹砸在地上,破裂开来,满当当的五铢钱,撒的遍地都是。

“张二郎,这五千钱,是我家主人赏给你的!”从马车中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快点捡起来,谢我家主上之赏!”

张越看着那马车,又看了看地上散落的五铢钱,嘴角溢出一丝冷笑:“敢问尊驾主人是?”

“这你不需要管,总之,拿了这五千钱,你就去南陵县城东城门的袁宅,给我家公子谢罪,就说:区区南陵张子重,敬拜公子,公子学识,敬佩不已,足令吾汗颜,愿为公子门下牛马走……”那人用着命令的口气,非常霸道的说道。

“我若不从呢?”张越淡声问道。

“不从?”那人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哼哼哼的狂笑了好一会,似乎在他眼中,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敢在他的主人命令面前,还敢说不的人。

“五千钱不够是吧?”那人停顿了好一会,道:“那就五万钱!”

说着五个金灿灿的金饼被丢到了张越面前。

黄橙橙的黄金,耀花了他的双目。

汉代黄金,通常以金饼的形式存在,一个金饼标准重量两百五十克。

这五个金饼就是一千两百二十五克。

哪怕是在后世,张越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黄金摆在自己面前。

那人透过车帘,看着张越,笑着道:“怎么样,这下够了吧!”

这个世界,有钱能使磨推鬼!

国家连死罪都可以出钱赎命,甚至,当今天子还立个叫武功爵的东东,给钱就给爵位,钱货两起,童叟无欺!

至于人命?

长安九市之中,每天都有无数的亡命之徒,守在集市之中。

只要给钱,有的是人愿意卖命!

命在现在,不值钱!

张越低着头,看着地上的金饼和五铢钱,眼中平静。

“你们都以为我不过是蝼蚁罢了……无足轻重……”他低声说着。

就在方才,那个李大郎,带了不知道是谁的命令来找他,让他硬顶,不能退缩,话里话外都在威胁,胆敢服软认输,那就死!

现在,又有人派了个狗腿子来,拿着钱,肆意的羞辱他。

在这些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蝼蚁。

随手就可以捏死。

但是……

张越抬起头,一字一句的告诉自己:“我非蝼蚁!”

“迟早有一日,今日之辱,百倍奉还!”

然后,他便一脚踢开了自己面前的五铢钱和金饼,大步向前。

“年轻人,不要不知足,不要贪得无厌……”马车中的那人的声音传来:“你最多只能值五千钱,能给你五金,已经是我家主上开恩、抬举!”

“哈哈哈哈……”张越听了,放声大笑:“我辈黄老之士,生平不食嗟来之食!”

“少年郎,莫要自误!”那人冷笑着道。

“哈哈哈……”张越抬步向前,大步走去,一边走,一边做歌唱道:“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之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歌声远播,声闻数里。

马车之上,一个大腹便便的富态中年人,正坐车中。

“阁下……要不要……”赶车的车夫低声问道。

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握住了自己腰间的短刀。

于他而言,杀人,算不得什么。

哪怕是光天化日之下,也是如此。

长安九市之中,有的是愿意为钱而帮自己顶罪的亡命之徒。

三五千钱,就足够让一个人去官府自首。

中年人握住自己的绶带,摇摇头道:“不必了……”

把玩着传到耳中的歌声,他笑了起来:“大鹏一日同风起?也好,且看汝能飞得几丈高?”

他这一生,跟随自己的老主人见过无数人,也见过无数大风大浪。

“或许,这是一颗不错的棋子……”他在心里想着。

但……

能不能当棋子,得看这少年郎,能不能过的了现在的关隘。

“反正……无所谓……”中年人笑了起来。

他眼中,世人于金钱之前,皆蝼蚁!

而他的老主人,钱多的已经发霉了。

…………………………

远方,长水河对岸。

一辆马车停在渡口,在等待渡船接驳。

一个老者,端坐于马车之中。

远方的歌声传入耳中,老者睁开了眼睛:“宣父尤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咀嚼着歌词,他笑了起来。

这歌词,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年轻之时。

那些放浪不羁的岁月,那些不被外人理解的志向。

“来啊,去寻那做歌少年,与吾一见……”老者吩咐下去。

“诺!”左右随从立刻恭领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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