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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_三、快乐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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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快乐万岁

读者大概还记得,圣迹区有一部分是被新城的旧城墙围住的。从那时候起,城墙上的许多箭楼渐渐开始倒塌。其中一个箭楼已被流浪乞丐们改做寻欢作乐的场所。底层的大厅做了酒店,楼上几层派做其他用场。这个箭楼是乞丐们最热闹因而也是最丑恶的活动场所。它就像一个可怕的蜂窝,日夜闹哄哄的。深夜,乞丐王国其他人都已经睡觉,广场周围土灰色房屋的窗口已不再亮出灯光,那数不清的一窝窝一群群盗贼、娼妓、偷来的孩子或私生的孩子已不再发出一点声音。可是有一个地方却仍然人声鼎沸,吵吵嚷嚷,它的气孔、窗口和墙上的裂缝,可以说,它的每一个毛孔都透出猩红色的灯光。那就是这座箭楼。因此,地窖就是酒店。下去的时候,要过一道矮门,爬一道和古典亚历山大诗句一样陡峭的楼梯。门上画着几枚新币和几只宰好的童子鸡,令人赞叹不绝,底下写着谐音双关语——“献给为死者敲钟的人”,这就算是酒店的招牌了。

有一天晚上,巴黎的各个钟楼都已敲过宵禁的钟声,这时候,如果夜巡队被准许进入可怕的乞丐王国,就会发现在这个酒店里乞丐们比平时更喧闹,酒喝得更多,粗话讲得更绝。在外面的广场上,人们三五成群,低声交谈,似乎正在策划什么重要事情,到处有人在石板地上磨生了锈的刀。但是,在酒店里,为了排遣那天晚上的心事,乞丐们拼命喝酒,拼命赌博,因此,从他们言谈中是很难猜到是什么事的。只是他们的神态比平时更兴奋,每个人的*都夹着一把武器,闪闪发光,有镰刀、斧头、长剑、旧火铳等,不一而足。

这个酒店呈圆形,非常宽敞,可是桌子一张挨一张,喝酒的人又很多,所以里面的一切,男人、女人,板凳、啤酒瓶,喝酒的、睡觉的、赌博的,健康的、身残的,全都堆在一起,杂乱无章,就像一堆乱糟糟的牡蛎壳。桌子上点着蜡烛。但是,真正照亮酒店的还是炉火,它在这里起着歌剧院里大吊灯的作用。地窖非常潮湿,常年生着壁炉,连夏天也不熄灭。壁炉很大,炉台上雕刻着图案,炉膛内竖着笨重的铁柴架和一些炊具。炉火烧得很旺,由木柴和泥炭混合做燃料;在乡村的铁匠铺里就可以看见这样的炉火,夜晚,熊熊的火光把铺子窗户的红色魔影投到街道对面的墙壁上。一只大狗庄严地坐在炉灰里,正在炭火前翻动一把挂满烤肉的铁叉。

尽管屋里乱糟糟的,可是一眼看去,仍能分辨出这里主要有三部分人,各自围在三个人物身旁。这三个人物读者早已认识了。其中一个穿着东方式样的华丽而俗气的旧衣服,他就是埃及和吉卜赛公爵马蒂阿·亨加里·斯皮加里,这家伙坐在一张桌子上,跷着二郎腿,举着一个手指头,扯着大嗓门,正在宣讲他的黑白魔术。周围的人个个听得目瞪口呆。

另一群人围聚在我们的老朋友、骁勇顽强的五法郎银币王身边。克洛潘·特鲁伊夫全副武装,神态庄严,正在低声指挥人们“抢劫”装满了武器的大桶。桶底已经大面积敲开,从里面倾倒出大量的斧头、刀剑、头盔、锁子甲、砍刀、矛头、箭头、各种各样的弓箭,就像从丰收角里源源流出苹果和葡萄似的。每个人从中挑选一件武器,有的拿头盔,有的拿长剑,有的拿十字柄短剑。孩子们也武装起来,甚至连没有腿的残废人也披甲戴盔,看上去就像大金龟子,在酒客们的大腿之间爬行。

第三群听众最热闹,最欢乐,人数也最多,把桌子板凳挤得满满的。中央有一个尖嗓门在高谈阔论,骂骂咧咧。说话的那个人从头盔到马刺,全身披挂,身子几乎完全消失在战袍下面,只露出一个红红的滑稽可笑的翅鼻子、一撮金色鬈发、一张微微发红的嘴巴和一双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睛。他腰带上插满了短剑和匕首,腰侧挂着一把长剑,左边放着一张生了锈的大弩,面前摆着一个大酒壶,右边还有一个衣衫不整的胖妞。他周围的人都张大嘴巴在说笑,在喝酒,在咒骂。

除了上述三个主群体外,还有二十个小群体,有头顶酒罐子来回奔跑的男女侍者,有蹲着玩弹子、下三子棋、掷骰子的赌徒,这个角落里有吵架的,那个角落里有亲嘴的。把这些加上,读者对那天晚上酒店里的景象就有个大致的印象了。壁炉的熊熊大火一闪一闪,照亮了这幅图景,使酒店墙壁上到处舞蹈着无数巨大的怪影。至于声音,简直就像一口大钟敲到最响时你置身于那口大钟里面所产生的感觉。烤肉的油脂雨点般地落到滴油盘中,不停地发出噼里啪拉的声音,填补着大厅里乱哄哄说话的空隙。

在这片喧闹声中,可以看见一个哲学家坐在酒店里首面向壁炉的凳子上沉思,两只脚放在炉灰里,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没有烧尽的木柴。他就是皮埃尔·格兰古瓦。

“大家快点!赶快武装好!一小时之后我们就出发!”克洛潘·特鲁伊夫对他的子民们说。

一个姑娘低声歌唱:

晚安,我的父亲和母亲!

最后走的人把灯火吹灭。

两个玩牌的在吵架,争得面红耳赤,吵得最凶的一个扬起拳头说:“奴才!我要给你打上梅花印记,让你代替梅花J去参加国王陛下的牌局。”

一个鼻音浓重的诺曼人吼道:“喔唷!这里就像卡伊乌维尔小教堂的圣像那样拥挤。”

埃及公爵扯着假嗓门,对他的听众说:“孩子们,法国的巫婆去参加群魔会,不骑扫帚,也不骑牲口,身上不涂油脂,只念几句咒语。意大利的巫婆家门口总有一只公山羊在等候她们。不管是法国的,还是意大利的,都必须从烟囱里出去。”

一个从头武装到脚的青年大喊大叫,声音盖过了全场的喧嚣:“太妙了!太妙了!今天是我第一次拿到武器!乞丐!我当流浪乞丐了!基督的肚子!给我倒酒!——朋友,我叫磨坊的约翰·弗罗洛,我是贵族。我认为如果上帝是警察,他也会当强盗的。弟兄们,我们就要进行一场漂亮的行动。我们都是勇士。我们去围困圣母院,冲进去,抢走美丽的姑娘,把她从法官和神甫的手中解救出来,捣毁修士的住所,把主教烧死在主教府内。做这些事,比一个镇长喝一勺汤的时间还要快。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我们要抢劫圣母院,一切都会顺顺利利的。我们要把卡西莫多绞死。小姐们,你们认识卡西莫多吗?你们在圣灵降临节见过他骑在大钟上喘大气吗?上帝的角!那真是美极了!就像一个魔鬼骑在虎口上。——朋友们,听我说,我从心底里就是流浪汉,我灵魂深处就是讲黑话的。我生来就是诡计多端的乞丐。我过去很有钱,我把财产吃光了。我母亲要我当军官,父亲要我做副助祭,姑妈要我成为法庭顾问,奶奶要我做国王的大法官,姑奶奶要我当短袍司库,而我却当了流浪乞丐。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父亲,他把我骂得狗血喷头,告诉我母亲,老太太又哭又闹,就像这柴架上的柴火。快乐万岁!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比塞特尔。女老板,我的朋友,再来点酒!我还有钱付账呢。不要再给我絮雷斯纳酒,那玩意儿呛喉咙,还他妈的不如吞一只篮子舒服呢。”

听众爆发出一阵阵笑声和掌声。大学生看见周围的喧闹声越来越大,惊叫道:“啊!多美的声音!疯狂的民众,民众的疯狂!”

于是,他唱了起来,眼睛仿佛沉浸在狂喜中,声调像是教士在做晚祷:

多美的圣歌!多妙的乐器!多动听的歌声!这里歌声不绝,旋律动人心腑!乐器奏出甜美的赞歌,这是最优美的天使旋律,是赞美曲中最值得赞美的!

忽然,他不唱了,大声喊道:“魔鬼的老板娘,给我拿晚饭来。”

接着,吵闹声平息了一些。这时,就听见埃及公爵的尖嗓门在教诲他的臣民:“……黄鼠狼叫阿杜纳,狐狸叫蓝脚或跑树林的,狼叫灰脚或金脚,熊叫老头或大爷。——戴上地精的帽子,别人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受洗礼的癞蛤蟆应该穿红色或黑色的天鹅绒,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脚上也要挂一个铃铛。教父托着头,教母托着脚。——只有魔鬼西德拉加索姆才有魔力让姑娘们赤身裸体跳舞。”

“以弥撒发誓!”约翰插话说,“我宁愿是魔鬼西德拉加索姆。”

与此同时,流浪乞丐们在酒店的另一头继续选择武器,一面叽里咕噜,窃窃私语。

“可怜的爱斯梅拉达!”一个吉卜赛男人说,“她是我们的姐妹呀。一定得把她救出来。”

“她一直在圣母院吗?”一个长得像犹太人的破产商人说。

“当然啰!”

“那好!伙伴们,”那个破产商人喊道,“我们到圣母院去!那里面的圣费雷奥尔和圣费吕西翁小教堂里有两座神像,一座是圣让-巴蒂斯特的,另一座是圣安托万的,全是金子塑成的,一共重十七金马克零十五埃斯泰兰,镀金的银座共重十七银马克零五盎司。这我知道。我是金银匠。”

这边,有人给约翰端来了晚饭。他靠在身旁那个姑娘的胸脯上,大叫大嚷:“我以圣武特-德-吕克(民众叫他圣戈格吕)的名义发誓,我真是高兴极了。”我前面有个傻瓜瞪着眼睛瞧着我,脸蛋像一个大公那样光溜溜。左边有个家伙,长长的牙齿盖住了下巴。此外,我就像吉埃的一位元帅围困蓬图瓦兹时那样,右侧靠着一个小山丘。——穆罕默德的肚子!伙计!你看上去像个卖网球的商人,竟然坐到我身边来了!我是贵族,朋友。商人和贵族是水火不相容的。快滚开。——喂!你们这些家伙!别打架了!怎么,嚼小鸟的巴蒂斯特,你有很好看的鼻子,想拿它去碰那个蠢货的拳头呀!你这个傻瓜。不是人人都有鼻子的。——你真是绝妙无双,咬耳朵的雅克琳,可惜没有头发。——喂,我叫约翰·弗罗洛,我哥哥是副主教。让魔鬼把他抓走!我给你们讲的全是真话。我做了流浪乞丐,心甘情愿地放弃了我在天堂里的住所,我哥哥原答应分给我一半。Dimidiam domum in paradiso。我引述的是原文。我在蒂尔夏普街有一块采邑,所有的女人都迷恋我,这些都是事实,正如圣埃洛瓦是杰出的金银匠一样,鞣革工、轻革矾鞣工、皮带工、皮头饰制作工和油鞣工是巴黎市的五大行业,圣洛朗是用蛋壳烧死的。我向你们发誓,伙伴们:

我要是撒谎,

一年内滴酒不沾!

“迷人的姑娘,今天有月光呢。你从那个窗口往外瞧瞧,风把云彩揉成什么样子了,就像我揉你的颈饰一样。——姑娘们!给孩子们擤一擤鼻涕,把烛花剪一剪。基督和穆罕默德!我吃的是什么呀,朱庇特!喂!老淫婆!你那些娼妓头上找不到头发,在你的炒鸡蛋里倒有头发了。老婆子!我要吃不长头发的炒鸡蛋。让魔鬼把你变成塌鼻头!——真像是魔鬼别西卜开的旅店,娼妇们用叉子梳头!”

说完,他把盘子往地上一摔,声嘶力竭地唱了起来:

我以上帝的血发誓!

我无法无天,

无家可归,

不信国王,

不信上帝!

这时,克洛潘·特鲁伊夫已发完武器了。他走到格兰古瓦身边,可是诗人脚踩在一个柴架上,似乎正在沉思默想。

“皮埃尔朋友,”五法郎银币王对他说,“你在想什么鬼心事?”

格兰古瓦向他转过脸,忧郁地笑了笑,说:“亲爱的老爷,我喜欢火。不是因为火能温暖脚,或是能煮饭,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而是因为它会冒出星光。有时我一连几小时观看火星,从黑洞洞的炉膛里冒出的火星中,我发现了无穷无尽的东西。那一颗颗火星也是一个个世界。”

“我要懂你的话,就遭雷劈!”乞丐王说,“你知道现在几点了?”

“不知道。”格兰古瓦回答。

于是,克洛潘走到埃及公爵身边。

“马蒂阿伙计,时机可不好,听说路易十一正在巴黎。”

“那就更有理由把我们的姐妹从他的魔爪中救出来了。”那位老流浪汉说。

“你说话像个男子汉,马蒂阿,”五法郎银币王说,“况且,我们会速战速决的。不必担心教堂里会有抵抗。修士们都胆小如兔。而我们人多势众。明天,高等法院的人来抓她时,肯定扑个空。教皇的肚肠!我可不想让那位漂亮的姑娘被绞死。”

克洛潘到酒店外面去了。

这时,约翰用嘶哑的嗓子叫道:“我喝呀,我吃呀,我醉啦,我是朱庇特呀!——呃!屠夫皮埃尔,你要是还像这样看我,我就用手指头弹你的鼻子了。”

至于格兰古瓦,刚才他被克洛潘从沉思中喊醒后,开始观察周围狂热喧嚣的场面,低声嘀咕:“酒是一种淫乐,喝醉酒就会乱吵乱闹。唉!我不喝酒是明智的,圣伯努瓦说得好:酒甚至会使哲人背弃学说。”

这时克洛潘又回到屋里,声如洪钟地喊道:“午夜到了!”

就像正在休息的部队听到“上马”的口令一样,所有的流浪乞丐,男女老少,一窝蜂地冲出酒店,兵器相碰发出巨大的响声。

月亮已钻进云层中。圣迹区一片漆黑,没有一点灯光,然而并不冷清,一群男女在低声交谈,可以听见他们嗡嗡的说话声,还可以看见各种武器在黑暗中闪闪烁烁。克洛潘爬到一块大石头上,高声说道:“乞丐王国的人列队!埃及人列队!加利莱王国的人列队!”

黑暗中一片骚动。大队人马好像排成了一路纵队。过了几分钟,五法郎银币王用更大的嗓门喊道:“现在,大家安静,准备穿过巴黎!口令是:短剑在闲逛!到圣母院后才能点着火把!出发!”

十分钟后,夜巡骑兵看见一长列黑糊糊静悄悄的队伍穿过菜市场周围弯弯曲曲的大街小巷,朝换钱桥走去,吓得仓皇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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