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博士带庄睿所要去地方,是偏离了那处已经被发掘过的遗址的,茫茫戈壁滩和沙漠,向来都是人类的禁区,不是熟悉地形经验丰富的老向导,是不敢进入这些地区的。
而面前的老刘头,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在外人看来神秘莫测的沙漠,在他眼里也就是稀松平常,方圆百里之内,老刘头几乎都用双脚丈量过。
任博士说完话后,突然见到老刘叔脸上露出迟疑的神色,不禁奇怪的问道:“嗯?老刘叔,怎么了?这一趟走下来,对您老人家来说不算什么吧?”
老人摇了摇头,有些歉意的看向任博士,摆了摆手说打断了任春强的话,开口说道:“这要是放在两年前,还真是不算什么,至于现在……老刘叔老喽,小强子,别给你老刘叔戴高帽了,我这都七十多岁的人了,从去年到现在,就没有再进去过,这胳膊腿不行啦……”
老人脸上也有些失落,在去年的时候,老刘头在一次带团的时候,遇到沙漠风暴,当时团里的一个女孩没按照老刘头的吩咐躲在骆驼身旁,而是大喊大叫的去拍摄狂沙卷起的景观,当时老刘头为了救她,被埋在了沙子下面,差点没命。
从那次以后,老刘头的身体是每况愈下,如果不是还留恋着这块从小生活的土地,老刘头早就去城里儿子家里享福了。
看到任春强一脸失望的样子,老刘头突然笑了起来,说道:“我去不了,我儿子可以去啊,你猛子哥可是这方圆几十里有名的沙漠向导,不过他带团出去了,要晚上才能回来,小强子,你们在这住一天,明天清早去吧……”
“嘿,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成,就让猛子哥跟我们进去,费用什么的都好说……”
任博士听到老刘头的话后,顿时大喜,他们这次在沙漠里要待上好几天,有老刘叔的儿子跟着,就完全不用考虑向导体力不支了,而且猛子在这个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向导,并不比老人差多少。
“行,那就这么说了,晚上猛子来你自己和他谈,我去杀羊去,晚上咱们吃全羊宴……”
老刘头也不和任博士矫情,做向导本来就是要赚钱的,交情再好,总也不至于冒着生命危险,带他们穿越在大沙漠之中吧?
不过生意归生意,人情归人情,家里来了客人,那是一定要招待的,老刘头让几人在院子里休息后,就兴冲冲的去抓羊去了,虽然不能深入大漠,但是这些小事做起来,老刘头还是游刃有余的。
“任哥,请导游一般都是什么费用?”坐在院子里有些无聊,庄睿和任春强聊了起来。
“这个不一定的,有时候一个导游带10几个人进入沙漠,每人100块钱的话,一天就能赚1000多,要是人少了,几百块钱也有人愿意干,不过老刘叔的儿子可以远近有名的向导,你小子可别舍不得花钱啊……”
任博士和庄睿开起了玩笑,这一路上众人连吃带住的,已经花去庄睿五六万块钱了,任春强也知道庄睿不在乎那几个小钱。
“嗯,那就一天2000块钱,先请五天吧……”
庄睿点了点头,从这里到北戈壁,差不多有方圆百里的地方,原先都是有人居住的,即使庄睿拥有眼中异能,想勘测完这么大一块地方,没有几天的时间也是不可能完成的。
……
猛子也住在这个小镇上,不过和老刘头是分开住的,到了晚上七八点的时候,猛子才带着媳妇和小孩来到老刘头家里。
和老刘头干枯瘦小的身材不同,猛子长的很强壮,一米八左右的身材,年龄在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说话的声音很大,为人很是豪爽,见到家里来了客人,屁股连板凳都没沾,马上又去家里杀了一只羊拎了过来。
院子里升起了篝火,两只全羊被串在铁条上,架在篝火上面烤着,火焰舔在羊身上,不住的发出“滋滋”的声音,猛子的媳妇来回翻滚着羊肉,在上面撒着各种调料,猛子的两个小孩围着篝火嬉闹着,老刘头蹲在地上抽着旱烟,不时训斥小孙子几句,脸上却全是幸福的笑容。
“猛子哥,我们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是请你做向导来了……”
刚才任博士还没来得及说来意,猛子就跑去忙着杀羊了,直到这会才有功夫和猛子说起请他做向导的事情。
猛子闻言愣了一下,开口问道:“什么时候?能晚两天吗?我今天回来的时候答应了个客人,明后两天要陪他进沙漠的……”
“什么?我们也是明天就要进沙漠的,猛子哥,这……这怎么办啊?”
任春强没想到这中间还有个截胡的,不由有些着急,要是在这鸟不下蛋的地方等上两天,憋也把人给憋死掉了。
猛子想了一下,站起了身体,说道:“这样吧,反正我也没收他定金,我这就去二蛋家说一声,让二蛋陪他们进去好了……”
“行,行,猛子哥,那人出多少钱,咱们给你双倍的……”任博士这是在慷庄睿之慨,反正花多少钱都不是他的,而庄睿也不会在乎。
“嗯,那倒是不用,回来再说吧……” 猛子摆了摆手,径直走出了院子,这事关做生意信誉的问题,早点给别人说,也好让别人另外找导游。
镇子上一共就几十户人家,前后不过七八分钟的时候,猛子就回转过来,招待庄睿等人吃喝起来,不过让庄睿等人不好意思的是,他们四个大老爷们,居然没能喝过老刘头爷俩,最后全被放倒在地,都不知道自个儿是怎么睡到床上去的。
第二天一早五点多钟的时候,庄睿等人就被叫起来了,猛子牵着十匹骆驼,来到停车的地方,这十匹骆驼有六匹是供人乘坐的,而另外四匹,则是装放物资用的,并且在紧急时候,也能用于乘坐。
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把三辆车上的帐篷工兵锹还有饮用水等各种物资,都搬到了骆驼驼峰两边的篓子里,这将是他们在沙漠中的所有后勤物资,也是几人在沙漠中的生命线。
每个人的脸上,不管男女,都围上了纱巾,带着帽子,这是防止沙尘吹在脸上,在沙漠中几乎人人都是这种装扮,本地人早已习以为常了,只有那些外来的游客看着庄睿等人在指指点点的。
“走喽……”
随着猛子粗犷的吆喝声,六个人端坐在骆驼上面,晃晃悠悠的向茫茫沙漠深处走去,清脆的驼铃声在沙漠中飘荡着。
和骑马不同,骑在骆驼上十分的稳当,骆驼的足部长有肉垫厚皮,很适合在沙漠中行走,耳朵里浓密的毛,能阻挡风沙进入,双重眼睑和浓密的长睫毛,还可防止风沙进入眼睛,就连鼻子也能自由关闭。
这些特殊的“装备”,让骆驼在沙漠中如鱼得水,看到骆驼在沙地上走的平稳,渐渐的庄睿等人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猛子一声吆喝,十多头骆驼突然小跑了起来,让骑在上面的众人发出一声声尖叫。
在沙漠里走了将近两个小时之后,远处眼力可及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排排低矮的城墙,走近之后,庄睿发现,这片残破遗址占地面积还真不小,从里面建筑的颓垣断壁可看出昔日街巷的布局,并且在遗址外面,还有着田畦沟渠的残存痕迹。
这里的土质尚未完全沙漠化,从一些墙角处还能看到土壤的存在,一株株低矮的植物在遗址中顽强的生长着,给这残岩断壁处平添了一丝生机。
这里距离邱家窝并不是很远,来回只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所以并没有人留在这里住宿,庄睿等人还是今天第一批到达这里的游客。
“到了,这里就是遗址了,强子兄弟,你们要不要下来看看?”猛子伸手拍了拍胯下骆驼的脖颈,骆驼很温顺的伏下了身体,刚好能让人的脚沾到地面上。
庄睿也学着猛子的样子,拍了拍骆驼的脖颈,从骆驼上走了下来,说道:“都下来看看吧……”
任博士走到庄睿身边,看着这块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说道:“庄睿,这里沙漠化的程度不深,基本上房屋断壁都是露在外面的,当年基本上都已经被发掘一空了……”
“嗯,这里发掘的价值不是很大了,对了,猛子哥,您在这里长大的,有没有听说周围还有什么遗址啊?”
庄睿围着遗址走了一圈,用灵气感应了一下地下,有些失望的走回骆驼处,虽然在这半沙半土的地下,还遗留着一些带有灵气的陶瓷瓦罐,只是那些物件都很普通,并没有什么发掘的价值。
猛子听到庄睿的话后,很努力的想了一下,有些不确定的说道:“遗址就没听说过,不过听镇子里的老人说,在靠近北戈壁的地方,好像有一座佛寺,在上个世纪初的时候,敦煌经常有和尚道士去那里的……”
PS:下午的火车回广东,要20多个小时,估计今明两天只能一更了,这章还是熬夜写的,好像双倍到今儿中午12点,还有四个小时,大家要是有月票的话,支援下黄金瞳,谢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