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怜穿好鞋,拿好包,从门口的柜子里拿了一把折叠伞出来,推开房门,幸好公司离家不远,上班走路半个小时,时间很充裕,所以爱怜一直不慌不忙的。
稳稳当当迈步出门,口中笑着和父母告别,转身就要关门下楼,却迎面赶上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刚刚回来的样子,左手甩着手中伞滴下的雨水,右手正拿着钥匙要打开对面的房门。
爱怜的目光陡地一冷,身体也停顿了一下下,对面男人听到开门的声音,也回过头来,看到爱怜时,也是一愣,随即脸上挂上了和善的笑容,打着招呼道:“小怜,这是上班去啊?”
男人正是刘昌旺,中等身材,不算胖,但有着中年男人的啤酒肚,因为谢顶,所以剃了个光头,眉毛有些少,双眼皮儿,眼睛很大,眼袋也很重,眼球微凸,鼻梁不高,鼻头有些圆,嘴不大不小,只是笑的时候,牙齿焦黄,有着烟垢,微方的脸型,脸颊有些下垂,因为一直挂着笑,把他本有些凶恶的相貌改善得柔和了许多。
也正是这伪善的笑容,把原主给骗到了,在悬崖边儿上的两母女背后,又推了一把。
但爱怜并没有表现出来,她忘记是谁说的一席话了,说的是:如果你很讨厌一个人,或是很恨一个人,千万不要表现出来。有招儿,盘外使,阴人,还要让他们不知道是谁阴的他们,恨都找不着人,还把你当成好人,这才是聪明人该做的,能怜不只是讨厌刘家父子,更觉得这种人简直是恶心极了,但他有一个有些怪异的儿子,所以她也不想把自己暴露出来,当然提防他是肯定的了。
丁父、丁母健健康康的,就能够给女儿最大的保护。
报复吗?那是一定的,只是她需要摸清楚他那个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才能动手,她有一万种方法让他死得无声无息,但她并不急。
“是啊!”爱怜挂着虚伪的微笑,向他点了点头,便关上门,转身下楼,强大的精神力已经可以看到身后刘昌旺的笑容渐去,深深地看了爱怜一眼后,开门进了屋。
爱怜心中冷笑,老早这老东西就打上了女儿的主意了吧?只不过,家中一直有丁母看着孩子,而且十分精心,所以才没给他什么机会。
半个小时的路程,爱怜的裤脚已经湿了,可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如何小心,这也避免不了。
上班还是照旧,没什么变化,不算太忙,她还可以偷偷地编写代码,自己一个办公室就是这点比较方便。
现在她的时间比较紧张,所以只能抽时间来做这件事,好在,她还有时间。
爱怜今天请了假,提前走了两个小时,她去药店买了一堆的中药回来,一大袋子,很沉,爱怜拎着回来,快到家时,胳膊都酸了,她没舍得打车,现在经济还不行,能省还是省点吧,等她赚钱的,包辆车,啥也不干,游车河。
吭哧吭哧进了小区门口时,她却看到了刘建宏,这个身高只有一米六十七、八,快瘦成一道闪电的普通的二十六岁宅男。
他单眼皮,估计是随他那早逝的母亲了,一点儿不像刘昌旺,脸上都是青春痘留下的痘印,圆鼻头随了他爹,唇型也随了刘昌旺,不大不小,不算好看,但也不难看,发际线偏后,估计三四十岁时,也得随了他爹,谢顶。
爱怜差不多与他一齐进的小区,内向的性格,让他从头至尾都没有和爱怜说过一句话,或是打个招呼。
即使看到爱怜累得额头上全是汗水,口中也喘着粗气,但是他一点没有要帮忙的意思,跟没看见似的,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
当然爱怜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刘家父子,她都不想理。
再有,住楼房大多也是这样的通病,一个单元的住户都形同陌路,除非性格特别外向的,才可能与看着脸熟的邻居,或微笑、或打个招呼什么的。
爱怜让自己的步子慢了点,落后刘建宏两步,精神力观察着他,尤其是表情和眼神,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宅男而已,身体亚健康状态明显,眼底有黑眼圈,明显经常熬夜,身高还没有他爹高,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意外,找对象都不太容易。
但就是这样一个落人堆里,都没有会多看一眼的人,前世里,居然个子又长了二十厘米,脸上的痘印也没有了,皮肤越来越光滑,人也似乎一步步进行了微整一样,越来越帅,瘦弱的身材,居然也变化巨大,越来越有型,最后居然都赶上职业模特一般了,宽肩细腰、八块腹肌、大长腿,女朋友一个接着一个,环肥艳瘦,各有千秋。
小说的霸总和种马,好像具现在了生活中一样。
不知什么时候起,他还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而且越做越大,完全没有了当初宅男的一点点影子。
这一切太奇怪了。
哪有一个二十出头的人,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成了一米八十五、六的大帅哥?而且还能从一个三本勉强毕业的宅男大学生,用几年时间便创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讲故事都没这么离谱的,当然曾经她到是看过这样类似的网络小说,脑洞大开的那种,不过后来,这种种马式的霸总,越来越不太招人喜欢,也少了许多这样题材的小说。
想不到,这个小世界便出来这么一个。
爱怜不知道他有什么金手指,但目前来看,这金手指还没出现呢,因为他起码外型上一点没变化。
两人各开各门,各自回家,全程零交流,这也是爱怜希望的,这对父子,爱怜讨厌得不行不行的了。
晚上吃饭时,女儿吃得比原来多了些,但大家都知道,有个前提,那就是,这饭是爱怜做的才行。
丁母感叹着,自己做的饭被孩子嫌弃了,但还是十分高兴外孙女能多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