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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六章 她失去了肾,可我丢的是你的心!(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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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岚拽着杨玉英倾诉许久,丝毫不见疲惫。

他追忆当年,追忆自己的父亲跟随他萧姨都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伟大事业。

“当年炎黄的土地上遍地焦土,战火烧灼,血流成河,好像神器封印被触动,以至于什么牛鬼蛇神都冒了出来,我爹和萧姨为了对付那些东西,带着七个家族的弟兄们浴血奋战,真是上天入海,什么玄奇险境都探过,我那时候年纪太小,大部分事都是听我爹和我叔叔伯伯们说的,哎,我是深恨自己没有早生十年。”

“后来萧姨走了,走得很急,也没交代几句话,只说让我爹和叔伯们,每隔几年别忘了去检查一遍天柱封印。她这一走就是几十年,毫无消息,直到我三十多岁上,才又见到咱们时盟的一个小伙子,他说自己是萧姨的小师弟。”

说到这个人,刘书岚脸上的表情又是欢喜又是怜爱又是生气,“那孩子本事很大,若不是他,我们几家早就没了,根本不会有今天,可那孩子真是把我坑苦了,当年选主事人,我们刘家本来排不上号的,我们家和那几家不同,人家都是世家大族,我们家可没那个底蕴,祖上是给时盟的老前辈们当马夫的,结果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操作了一下,莫名其妙就把我顶到上头来。”

“哎,这主事人的位置,我一坐就是五十年,眼看着一家家的都把当年的事忘了,要不就当传说,当故事,老一辈的想死抬脚就去死了,唯有我剩下来,连死都不敢死啊。”

“这两年,我是一想起自己后继无人,我就急得想打人。”

刘书岚叹气,“现在东西物归原主,剩下的事,我这个老东西可管不了了。”

杨玉英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些许愧疚,虽然前头那些事都不是她做的,但身为‘罪恶’的时盟一员,她不能不愧疚:“呃,恐怕这主事人的位置,老爷子您还得继续干。”

刘书岚:“……我八十三了!”

他站起身转了一圈:“我不是老妖精,我已经不是半截入土,那是大半截都入了土。”

杨玉英轻笑,把桌上的匣子推过去,郑重道:“感谢刘书岚刘先生多年来为这个世界所作出的贡献,您的功绩,将永远被这个世界铭记。”

“这些东西并不属于我,它们早应该属于刘家和另外十一个家族,请您随意处置……”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刘书岚一伸手抓起桌上的桂花糕塞住了她的嘴。

杨玉英说出功绩两个字时,他整个人都激动起来,双目湿润,似是要说什么,最终却只是长吸了口气,轻声道:“谢谢,谢谢。”

“萧姨他们都不看重钱财。”

刘书岚静了半晌,笑得十分温柔,“我们的父辈经历过那些事情以后,谁还会看重钱这种东西?”

“可我看重这个匣子,哪怕里面只是一根草我也看重。”

“这个匣子,是我爹的执念,也是我的执念,我想让萧姨的后辈们都看一看,他们没有信错人,几十年过去,时间没有让我们改变,金钱不能腐蚀我们的信念。”

“五十年前,那小子说,这些东西随便我们取用,留不留下都无所谓,没人会来追债,我现在就想告诉他,这不是追不追债的事,我爹,我,都是爷们,我们承诺的东西,死都要做到。”

“瞧瞧,我好好地把东西留到了现在,我好好地把东西转交给了你,孩子,我现在把这东西交给你,给的可不是钱,是我们一家子百年来执念。你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杨玉英一时无言以对。

刘书岚说话时,甚至是带着一点骄傲的。

这位老爷子到了这把年纪,一辈子坚守一个信念,面对泼天富贵却是毫不动摇,他难道不该骄傲?

杨玉英伸手接过这一匣子的钥匙,郑重道:“刘老先生,我代表时盟,再一次感谢你的奉献和功绩。”

转瞬间便见刘书岚脸上露出孩子般灿烂的笑容,杨玉英的心情越发复杂。

她——其实对找外围组织,没多少真心。

虽然是任务,可杨玉英更看重的其实是杨明哲这个姑娘的未来人生,她见过银角村,她知道在那样的时代,坚守在岗位上的外围成员是什么样子。

所以,她觉得在眼下这样和平的时代,催生不出那般有信念的人,所谓的外围组织,恐怕早就不复存在。

时盟的规定,超过二十年不联系,那么就默认外围组织已经变质,守望者再过去,没必要的话,就放任这些外围组织的成员融入当下的世界,绝不会随便打扰。

他们曾经立下过功勋,时盟却绝不会要求他们世世代代都为了某个目的去奉献,他们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人生。

杨玉英也是这般想,她甚至做足了准备,不去打扰这些人。

可今天,见到招牌上的时盟标识,见到了刘书岚刘老,杨玉英一下子就尝到了后悔的滋味。

她应该早点来。

时盟已经让这位老人等得太久。

一个人信守承诺,与时代无关。

杨玉英从袖子里取出银色的时盟勋章,递给刘书岚,刘书岚怔了一下:“这是?”

“奉献勋章。”

杨玉英略一抿唇。

她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会觉得,勋章这种东西有点中二,但是——

“是,我认识。”

刘书岚脸上的激动和喜悦反而收敛起来,双手微微颤抖,半晌才接过这一个小巧的,只有三厘米大小的天平样式的勋章。

“我见过,我爷爷有一枚,后来陪葬在他的棺椁中了。我也能有一枚?”

刘书岚的眼睛,亮得不可思议。

杨玉英站起身,替他佩戴好,看到他的眼神,那点不好意思和尴尬就一扫而空。

风扑打着窗棱,有只拖着长长的黑尾巴的喜鹊立在枯枝上长叫。

杨玉英和刘老爷子聊了许久,天色都渐渐暗淡,张温酒抬起手腕看了一眼便起身,转头出门。

“算了算了,我虽然好奇,可这会儿似乎不大好打扰老爷子。”

刘思萧快走两步,追在张温酒身后一溜烟没了踪影。

高爵遥望二楼,也沉默地牵着李思思跟了出去。大概谁都不知道他正在想什么。

甚至高爵自己都不知道,刘老为什么认识杨明哲?在那个偏僻的,落后的,除了黄土孤石,再无其它的山坳里,杨明哲看到了什么?

一个乡下长大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有杨明哲这般的气质,这般的手腕?

高爵从来都以为,一切在他的掌控中,他看周围的人,就像在看一群傻子,但此刻,他忽然觉得这些傻子们,可能都在跟他演戏,那是种说不出古怪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心慌感。

眨眼间人就走完了,唯独剩下导演和道具师两个傻了吧唧地大眼瞪小眼,光这么等着也不是一回事,许春来正打算告辞,就见博古斋的服务人员笑盈盈过来:“我们先生正同明哲小姐说话,还请两位在博古斋暂时休息一下。”

两个人就茫然无措地领到客房去。

“明哲和刘老到底有什么关系?”

许春来躺在屋里翻来覆去睡不着,“难道我这剧组,还能招一尊大神进门?”

他拿出手机,想了想还是放下,这种事,上哪里问都不好。

刘老爷子八十多岁了,明哲刚十七,到不怕传绯闻,可有些事涉及到这些高门大户,学不会缄默不言,就容易惹麻烦。

许春来已经过了总不经意间惹麻烦的年纪。

作为一只娱乐圈社畜,最该学的技能就是万言万当不如一默,保全己身。

第二天。

许春来从卧室里出来,吃完了早饭,和杨玉英联系好,正往会客室走,就听见远处隐约传来脚步声,说话声。

走到会客室门前,迎面撞见一个服务员,对方似乎神游天外,他问了两次,才回过神,干干巴巴地道:“请进,杨小姐在会客室。”

许春来点点头,一边进门,一边多看了他一眼。

听说博古斋的服务员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学历至少也要本科,相貌英俊,能说会道,都是一等一的人才。

他昨天也觉得这些工作人员们都挺有素质,工作处理得不错,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没精神。

进了会客室,许春来一下子愣住。

会客室里站着十好几口子人。

西装笔挺,气宇轩昂,个个都是精英,所有人都和声细语地说话,听口气,应该都是律师。

“导演?”

杨玉英坐在真皮座椅上,手持钢笔,飞速签名的间隙,抬头对许春来道,“导演你等我一会儿,等我签完了文件就回去。”

她说话时,屋子里所有人都很自然地停下工作抬头注目。

许春来:“……”

他呆立足五分钟,才总算弄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书岚刘老爷子准备把大笔的产业赠送给杨明哲。

许春来:“哦,赠送产业啊,那我等一会儿……嗯!!?”

他被招呼着坐在椅子上,听着律师们平平淡淡地说着那些如雷贯耳的公司名字。

别的公司他不知道,但是偶尔听了一句——“……州牧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七……”

这家公司他可清楚得很。

前年他和他老婆摇号买房,就盯着这家公司的房子来着,可惜没有摇到。

这公司在房地产行当里那是相当有名气,就算都说最近房地产的生意不好做,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家公司还是一等一的优质公司。

等了足足两个小时,杨玉英签完字,刘书岚才从旁边的椅子上起身,笑道:“这两年我把不少产业都给处理了,不过都换成了理财金条,现金没留下多少,一共是三亿八。”

“另外就是这些公司的股份,几家交叉持股,这些股份不好轻易出手,而且现在出手也不划算。”

“房产我留下的不多,萧姨最喜欢的老房子都留下了,在首都有两套四合院,都是我们当年的产业,这些年来始终保持原样,你说个时间,抽你有空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

“其它房产加起来有二十几套,还有三座古堡。”

刘书岚左看看,右看看,心中着实有些满足,大手一挥,笑道,“对了,你不是说现在拍戏需要行头?还是道具什么的?现在领你去看看你的藏宝库,喜欢什么随便挑!”

明明一夜未曾安眠,可刘书岚精神极为旺盛,红光满面,杨玉英轻笑,也不推辞。

现在这种情况,也应该让刘老好好显摆一下他的成果。

而且谁不喜欢看藏宝库?

杨玉英是个俗人,肯定是相当喜欢。

远处的看不着,但有一座库房就在博古斋。

既然是去选道具,杨玉英就叫上了许传来,许春来整个人都晕晕乎乎,如坐云端。

副导演一连给他来了十几个电话,他回过去时,张了张嘴,一时感觉自己现在解释什么,都会让自己像个妄想症患者,也只好简单交代几句,让副导演先带B组拍着。

博古斋的仓库在半地下,连地下带地上,共三层,拥有相当先进的防盗系统,整个环境比博物馆仓库的环境还要正规,温度,湿度都保持得十分恰当。

进入仓库,刘书岚拉着杨玉英的胳膊,穿过一层一层的古董文玩摆件,直奔二楼,猛地推开大门,灯光打开,刘书岚笑道:“看看,喜不喜欢?”

许春来猛地闭上眼,半晌才小心翼翼地睁开。

荧光灯下,玻璃楼中,镶嵌了一圈祖母绿的王冠,每一颗都是九厘米以上珍珠串成的珍珠项链,三十克拉的粉色钻石制作而成的项链,成套的鸽血红首饰……

不是一件两件,珍宝首饰们被安置在巨大的百宝阁样式的玻璃楼中,轻轻旋转,宝光四溢,震动人心。

“一般每年十月九号我和老伙计们就去挑一件喜欢的放进来,虽然我以前每次都输,哼哼,但是现在,最好看的珠宝都是我买的。虽然萧姨看不到,可是明哲你来了,你戴给我们这帮老家伙看,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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