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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龙驹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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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驹寨名为寨,实际上是一座小城,此时一队队衣甲鲜明的官兵,正驻扎在这控扼陕东南的要津小城里。

城头处有一座大院子,本来是当地富室的府邸,此时已被几位官军将领征用了,暂做督署之用。参将郑国栋和都司艾国彬两人,便都住在这座府邸里,府邸的原主人,反倒是干起了管家的活计,给二位将军跑前跑后地伺候着。

郑国栋体格高大,面上风霜不少,穿着一件没有环臂铁手的扎甲;艾国彬则比郑国栋看起来年龄再大一些,体型也要富态不少。

这二位军爷,正在惬意的用着下午茶,茶点是三道精致的小菜。

头一道是小碗的炖羊肉,用一块纱布裹着八角、桂皮、香叶、花椒等香料,反复熬煮,汤色泛黄,肉色嫩红,上头热气腾腾,看着便让人暖了几分;第二道是汁明芡亮的鱼肉切片,将时鲜的鱼肉切成芙蓉片状,与蛋清和在一起下入油锅中,再加笋片、清瓜片一起滑溜出锅,口感软烂、色泽清丽;第三道则简单些,是将火腿精肉和黄芪、党参、山药、当归、红枣、藕节同炖,极为滋补,也很适合这个初冬季节食用。

郑国栋用小勺先喝了两口羊肉汤,口里哈出热气,感叹道:“秦军将士一日两餐,有时都不能俱全,怎么能把饷银都花费在这些小菜上面呢?”

“哈哈,郑大人,您追剿流贼,已有数日未解甲了,滋补滋补,也是应当的。”艾国彬用筷子夹起两片剔透明亮的鱼片,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何况这些菜色,都是本地良绅犒军送来的,与饷银无干涉啊!”

“艾都司说的也是,”郑国栋郑大人想到本地良绅如此懂事,也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咱们追剿流贼,是解君父之忧,良绅们犒军,那也是为大明的君父着想啊!”

“是极、是极,郑大人处处思及圣上,实乃我辈所不能及也。”艾国彬官位毕竟比郑国栋低了些,话里话外,都用一种近乎肉麻的态度套着近乎。

他们同为延绥镇边军出身,互相其实都知根知底。郑国栋对艾国彬印象还好,知道他这个人,吃相虽然是难看了些,但手底下颇有一支战斗力不错的劲旅此前扫荡商州和兴安一带流贼的时候,艾国彬手下这营人马的表现,就很不错。

也因此,郑国栋也总是照应着艾国彬一点。对于艾国彬贪墨饷银、大吃空额的做法,他没有兴趣管,而且要是有谁多管闲事,想去管一管的话,他作为秦军的同袍,肯定还会设法捞上艾都司一把,再怎么说,大家伙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嘛。

正吃饭说话间,郑国栋的一名家丁送来了丹水南岸流贼最新的军情。

郑国栋点点头,示意他的家丁汇报一下情况。这名家丁体格威猛,只是说话很不通顺流利,也没有陕北口音,而是带着很明显的蒙古人口音这一点也不奇怪,明军之中,特别是九边边军当中,蒙古人的数量极多,边军将领更是有专门收蒙古人做家丁、打造所谓“夷丁突骑”部队的爱好。

“河对岸新到的那股流贼,看动向正往东面疾行,应当是要往商南,和劫取富水堡的那股流贼汇合。”

“嗯……”参将郑国栋听得蒙古家丁的汇报后,颔首沉思,他此次出兵,首要的目标就是擒斩商南那股流寇,至于从漫川里渡口新近涌入商州的这股流贼,他还没考虑好怎么处置。

那边艾国彬却信心满满,他自恃兵强,对新到流贼完全不以为意,大咧咧说道:“郑大人,我看我们干脆便先行渡过河去,将这股新到流贼全部擒斩后,再去攻灭商南之寇。”

“两股流寇,相互之间或有联系。”郑国栋则比艾国彬想的深一些,他感到从漫川里北上的这股流寇,很可能本来目的就是要同商南寇汇合的,“郧西寇与商南寇,分据龙驹寨东西两面,颇成犄角夹攻之势,若流贼以此兵法攻我,那还有点棘手。”

“郑大人过虑了,我看按家丁所说,自郧西而来的这股新流贼,兵不过五六百人,而商南流寇,兵力也不过四五百而已。”艾国彬还是信心满满,这次杨嗣昌征调各路援剿兵马南下围堵献贼,自己却被留在商州,错过了立功的好机会,可不能再放过这股流贼的军功了,“以我官军千余精兵之威,不过狮子搏兔,流寇岂有反手之力?”

“这也有一些道理……”郑国栋沉吟片刻,终于下令道,“来人呐,先将这几道菜撤了。然后传令下去,下面各营人马,收拾器械,咱们便先行渡河,剿灭新来之流寇,再携战胜之威,直捣商南,为我大明君父,扫靖此股流贼!”

“是!”

小小的龙驹寨城中,多达一千余名的明军官兵渐渐开始行动了起来。由于许多官兵在城内都是住在别人家的民房里,此时骤然要集结起来出兵,也颇为费事更别说还有些官兵,正赖在某些百姓家中的温柔乡里咯。

这一番征调动员,还没打起仗呢,龙驹寨城里便出现了一派兵荒马乱的气象。一些士兵听说要过河打仗了,都很不耐烦,在城内又很是放肆了一番,甚至还有几十名官军士兵,成群结队、露刃抢劫的。

这样大动干戈之下,磨磨蹭蹭,从下午调遣到晚上,官军出城作战的事宜都还没安排好。眼看着月上柳梢头,夜色又到了,参将郑国栋也只能把即刻出兵的计划放一放、缓一缓,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再行出征了。

不过即便如此,郑国栋和艾国彬两人还是信心满满。官军兵力优势这么大,而且甲仗器械胜于流寇不知道多少倍,这仗不用打,就已经知道胜负了。

艾国彬看今天出兵应当是没什么希望了,便在几名家丁的拥簇下,到城门处,解散已经聚集起来的本部兵马从这点来看,艾国彬手下的秦兵,确实是一支比郑国栋所部更加厉害的劲旅,起码他们现在已经整顿好了队伍,随时可以出发了。

这支集结在城头的秦兵,阵列看起来倒十分整齐。他们人人手持长枪,似乎是一种纯阵队伍。明军之中,素有纯队与花队之分,像在南方山地作战的部队,例如戚家军,便是以灵活、繁复的多兵种花队为主,而在北方边军当中,相对来说器械、兵种就都要更单一、纯粹一些。

不过像艾国彬这支队伍,几乎都是长枪纯队的样子,即使在北方边军之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连艾国彬自己,对这支兵马的实力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支队伍本是米脂本地的乡勇,艾国彬看他们训练齐整、阵伍森严,便使了些手段,将乡勇的首领全部搞掉以后,把这支队伍夺到了自己手中。

这之前在渭南平原同流寇的几次作战中,艾都司手中的这支长枪纯队,都展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也因此,他才被参将郑国栋所看重,可以一边肆无忌惮地吃空额,一边升官发财。

他看着整齐列队成一排排的长枪纯队,再对比郑国栋手底下乱哄哄的那群兵马,面上笑意满满,心里头更是觉得,这次扫清商南流寇以后,自己也是时候去总兵那里好好整整郑国栋了。他郑国栋算个什么鸟东西,居然爬到老子的官帽之上。

他让家丁传令过去,命这支已经集结起来的兵马,再各回各屋去。今天夜色已黑,不便于出兵作战了,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便是自己斩获军功的好日子了在之后,便是跟郑参将斗上一斗的日子。

听到命令的官兵们,大感失望,这来来回回的调遣准备,简直像玩闹一般,成什么体统。那些米脂来的乡勇,又想起了以前将他们训练成伍的那个小少年,人家办事可比艾都司可靠多了。

解散的官兵们,三三两两的返回城内住处。这些原是乡勇的官兵,此时也渐渐浸染了官军的风气,入乡随俗,也强占了许多民宅,用于居住。

他们也沉醉在大明官军的威严里,更用这种威严,为自己的方便牟利。

只有在集结列阵的时候,他们出于身体上的本能反应,还表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气质来。此时一经解散,看起来便和其他官军,毫无区别了。

街道上还有许多由于自家房屋被官军士兵强占,而无家可归的百姓。他们流离失所在家乡的街头上,甚至流离失所在自家的门前不过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应该感谢,官军们起码没用这些老乡的脑袋去领一个军功,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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