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惹恼了彭成,就把这个王强给打了一顿,打人的,是舒明亮纠结的几个混混,也正因为有了王强这个事,公司一些小职员,都不太敢招惹彭成的。
而彭成这人也算精明,不跟他找事,平时又不像吴启发那种,那么爱占小便宜,吴启发那贱人,那就更贱了,他不敢打人,但是做人是真的贱,睡了陶芸,说安排工作,结果反过头,又不给安排,把人家给睡了,白睡!而公司的人,很多都被他占过便宜,而且那老不死的,还贼他吗的SE,贱的要命的。
所以对比下,彭成那个人呢,他提拔的人,都挺怕他,也听他的,相对听他的,没有跟吴启发打交道那么吃亏。
这男人也就有点拉帮结派的能力,平时,他也没有吴启发那么贪得无厌,做人,就跟黑社会老大那样,认了哥们,敢不认账,彭成就会报复,但是呢,做黑道的大哥,小弟听话了,这家伙,其实也不会太占小弟的便宜,不会像吴启发那样,唯利是图。
其实彭成不是不贪,是不贪图小便宜,他也不屑睡公司一些普通小职员,他眼光很高的,对女人,都讲究漂亮的,像陶芸,感觉不够漂亮,他还没兴趣,钱上的,小钱没感觉,像方琴那样,可以主导一个公司大半业务的,关乎公司几百上千万利润的,他不贪心才怪了。
根据舒明亮的供述,彭成是想在售后搞事,把陆雨晴搞的焦头烂额,让陆雨晴在挫败中泄气,而陆雨晴这个女人这么好强,彭成就算定,一旦陆雨晴挫败了,很泄气,就会去 求他,那时候,彭成就为所欲为了。
他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而且他也不觉得一个女人能翻天,认为自己吃定了陆雨晴,哪知道,陆雨晴这个大美女,不仅美的要命,做人还真深藏不露,长远的算计上,也是把事情掐的死死的,彭成精打细算,结果陆雨晴根本没当个事,事情才刚搞,感觉就被陆雨晴给掐住了名命门了,整个事情,就感觉流年不利。
舒明亮为什么会跟彭成关系好,这又设计到另外一个关系,舒明亮是混混,最怕的,是官府,而彭成,是公司的高级白领,他舅舅是市检察院的,反正是跟法律诉讼有关的一个公务人员,具体官职可能不大,但是关系重要啊,这不,舒明亮就怕他,虽然具体的,舒明亮也没跟他舅舅接触,但是人家舅舅是在检察院工作,这就让舒明亮有点想讨好彭成的意思。
反正彭成也没要他做好大的事,打架,装流氓,是他们做混混的日常工作,做点日常工作,能跟政府的人拉近关系,肯定愿意,而且彭成也没亏待他,大家相互帮助嘛!
彭成怎么认识舒明亮的,这卷宗调查上写了,是彭成犯事的时候,被人起诉到检察院去了,是彭成帮他摆平的,彭成为什么会帮舒明亮,因为当时彭成想升职,也就是从星辉分公司的普通职员,升职到主管,而升职的过程中,被前任人事部足管给挡道了,而且前任人事部主管,还不爽彭成,导致彭成想报复他,就有意去接触舒明亮这样的人,而且是通过他舅舅认识的。
但是他舅舅从来没露面,这只是舒明亮自己推测的,彭成说了,要他帮个小忙,他就可以帮他把事情摆平,彭成自己也说,他舅舅在检察院工作,所以找到舒明亮,很可能是他舅舅给的信息。
至于彭成的舅舅是哪位,卷宗没写,这涉及到公务人员的事,如果要调查,就得交给曹晔的那个梁叔叔去查,就是在如仙茶楼,老板娘给唐飞介绍的那个大叔级别的人,他就是纪委的,专门负责查处这类问题,也就是公务人员的廉政问题,但是作为警察,却没资格查这个事情的,警察只查社会违法乱纪的事,公务人员的廉政问题,是纪委的事。
事情差不多理解了,唐飞也看了看卷宗,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清楚了,而剩下的,还有一个事,确实要曹晔帮调查的,唐飞倒是认真的道:“曹警官,我们来,还需要你帮忙查清楚一个事。”
“说吧,反正是我分内 事,是警察可以管的范围内的事,有事就说吧!不过我职权之外的事,我就无能为力了。”
“这个,应该也是你职权之内的事!”随即,唐飞认真的道:“彭成既然犯法了,我想,你可以拘留他吧!”
“这个肯定可以,他有涉嫌唆使殴打、威胁他人的行为,并且故意制造混乱,扰乱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按法律来说,是可以给他判罪的,他教唆殴打人的行为,虽然没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也是要拘留五日,而且罚款,而教唆黑社会分子,在公众场合闹事,破坏公众秩序,是可以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就是说,他教唆舒明亮,在售后闹事,是可以判他一年到三年有期徒刑的,自然我可以现在就去拘捕他。”
“那还有呢!曹警官,之前我也跟你说过的。”说着,唐飞就掏出张照片,也就是森马科技公司那个业务主管方琴的照片,然后认真的道:“就是调查彭成有没有涉及到商业犯罪,虽然这件事,他威胁的不是我们公司,但是对我们的商业发展,却会造成了很重要的影响!”
曹晔无奈的道:“这种商业犯罪,应该是需要当事人来报案的,作为第三者,可以代替别人报案,如果双方是自愿的,是不涉及到犯罪,我们警察就没办法管,也不能私自去调查人家商业机密上的东西,这是政府的原则,你也无法确定,这个女人,是自愿听从彭成的,还是真被威胁!如果她是真被威胁,我自然可以帮你查,但是如果是自愿的,这是人家的隐私,就算他们是情人关系,沆瀣一气,那也是人家的隐私,我去调查人家的隐私,那是我自己犯法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