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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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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知道了这位孙传庭的来龙去脉,这家伙万历四十七年就出道了。按照年份算,跟袁崇焕是同科。跟袁崇焕一样,先是干县长。因为政绩优异,被简拔到京城当官儿。

可以说孙先生这辈子仕途相当顺畅,到了京城二话不说就进了吏部验封司主事。吏部也就是后世的人事部,想要积极要求进步,不跟吏部搞好关系是不可能的。

这验封司就更牛了,转管封爵!

当了一辈子官儿,恰巧又有了些军功。想要更进一步,给子孙后代弄个铁饭碗。就绕过不封爵这一关,孙主事的这个职位,实在是个放屁都能油裤衩的差事。

不过孙传庭相当有性格,又或者说是相当有眼光。传说是因为看不惯魏忠贤的做派,干脆辞官回家。不过李枭觉得,这货是看出来。东林党那帮家伙的做派,早晚引来杀身之祸。他的老师同学,不是东林党就是坚定的东林党。到时候想要独善其身,那可就难了。

不如现在官一辞,老子平安下岗。回家蛰伏个几年,如果魏忠贤倒台或许还能来个再就业啥的。

果然,孙传庭躲过了魏忠贤的大清洗。顺顺利利的在家安稳了几年,直到新皇帝登基这才出来活动。不过这家伙很奇怪,没跑京城去活动。却跑到了山海关来,结果被孙承宗抓了个正着。直接就拉进了李枭的队伍里面!

人才啊!

李枭觉得,这家伙绝对是个有眼光的。主动来投奔自己,都是有长远眼光的,李枭一直都是这么坚定的认为。

既然这家伙是孙承宗的学生,那干脆就扔给孙承宗好了。反正这老家伙年纪大了,也的确没有精力管那么多事情。

第二天一早,孙承宗就带着孙传庭走了。李枭心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越发认定孙承宗和孙传庭之间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孙承宗虽然走了,却把他的孙子孙之洁留了下来。说是跟着李枭历练历练!

又是自古以来的恶习,李枭知道老家伙这是在留人质。孙之洁虽然是孙承宗第七个孙子,但却是孙承宗最喜欢的。从小带在身边言传身教,李枭不认为自己这两笔刷子,能比孙承宗这只老狐狸要强。

这种事情又不能推脱,一旦推了老家伙会想的更多。

余秋雨说过,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

孙承宗就是个构思过度的老家伙,他总认为李枭把山东放心的交给他,他需要留下点儿什么安李枭的心。于是孙之洁留了下来,成为了李枭身边的又一个小跟班。

哀叹一声封建社会的糟粕思想,李枭让孙之洁跟李虎玩去了。都是十几岁的少年郎,相信他们很快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草拟了一封奏疏给皇帝,让老子出兵没钱粮可怎么行。老子的兵总不能饿着肚子打仗吧!

军粮先要二十万斤吃着,马料也得要上十万斤。银子先要五十万两,毕竟刚刚坑了皇帝八十万两,现在又狮子大开口,有些说不过去。什么火药啦,骡马啦,马车、牛车一类的东西,反正林林总总列了一个长长的单子。艾虎生列到了最后,李枭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就不是狮子大开口,这他娘的是鲸鱼大开口。

奏疏让人送到京城去,李枭就悠哉悠哉的回了长兴岛等消息。努尔哈赤刚死,皇太极刚当老大。后金内部的事情非常多,现在没人有心情向外扩张。还是回长兴岛,好好的休息几天。一天到晚东奔西跑的累得像条狗,也不知道这是为了个啥。

“老二,虎子的事情跟你说了?”昨天开始,就看到李休似乎不太高兴。现在乘着他的船回长兴岛,路上正是说话的好时候。

“说了!”

“你咋说?”

“他自己的事情自己看着弄。”李休点着了一根烟,长长的喷了一口烟出来。

“这么说你没意见了?”

“算了!咱李家的血脉才是最重要的,我说大哥,虎子那边都有动静的,你这怎么一丁点儿动静也没有。是不是!”

“滚!”李枭没好气的踹了李休一脚。

就知道这货最后把祸水引到自己这边来,是时候给这小子找个媳妇了。也是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了,该张罗张罗这事情。

不过李虎的事情解决了,也是一件好事情。回头跟巧姐说一声,让巧姐好好给张罗张罗。

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下船的时候小玉没有像以前那样扑倒李枭的怀里。而是远远的喊了一声大哥,那眼神分明就是……陌生!

对,就是陌生。李枭曾经许多次的见识过这种眼神!

这一刻李枭的心里无比的沮丧,这几年东奔西跑的都在干嘛。陪小玉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两个月,即便是在长兴岛,也是整天和渔老、稻富佑直这样的钢铁直男在一起,鼓捣那些杀人武器。

小玉在想什么,小玉又喜欢做什么。李浩学习好不好,上学有没有人欺负他。郑森拜在自己门下,可跟汤若望在一起的时间远多过于自己。

忙活了半天,自己现在成了大明的山东巡抚。起居八座开衙建府,一省的封疆大吏。可又能怎样,在自己的妹妹眼里,居然看到了陌生。

李枭恨不得重新活一遍,一定照顾好小玉,一定照顾好李浩。这种照顾不只是吃穿,更要有心灵上的陪伴和关爱。

虚岁十一岁的小玉已经是大姑娘了,身上穿着桃红色的长裙。脑袋上不再是髽髻,而是少女模样的发式。跟电视剧红楼梦里面的非常像,五官虽说算不得一等一的大美女。但也是绝对的清秀可人!

一双灵动至极的大眼睛眨呀眨,如果不是肩膀上那只不断叫嚣的鹦鹉,绝对是一个大家闺秀的标准模样。

李浩还是那样的胆小,总是一副做错了事情的模样。站在小玉的身边,脑袋垂着偷着眼睛看李枭。这动作,出了猥琐李枭想不出更好的词儿来形容。

“老二,明天把老四带到你船上吧。或许和大海搏斗,会让他多一分男人的气概。在岛上这样待下去就废了,现在李家可不敢出窝囊废。”

“大哥!小浩今年才十一,是不是再等两年。他的性子就那样,都是咱兄弟,就算窝囊些,咱养着就是了。”李休愣了一下,没想到李枭会忽然说出让李浩上船历练的话。

“他娘的,谁敢欺负小浩,老子拧掉他脑袋。”李虎瞪圆了眼睛,恶狠狠的看着李浩身边的人。

“你可以自裁了!”李休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欺负李浩最厉害的其实就是李虎。这货总是看胆小怕事的李浩不顺眼,很多时候说不上两句话,大脚板就踹了上去。

“你刚跑船那年,也就像小浩这么大。让他在海浪里面摔打几年,或许会好一些。看看现在成什么样子,窝窝囊囊的今后怎么娶妻生子。如果娶个贤惠的倒也罢了,如果娶一个悍妇回来,咱家这日子还过不过了。”李枭说完,率先走下了埠板。

“回来啦!回来啦!”别人么说话,那该死的鹦鹉就先叫喊了起来。声音大得像是用了扩音器,李枭觉得这货适合在大型阅兵的时候喊口令,绝对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都听得见。

“这傻鸟倒是会说两句人话。”

“三傻子回来啦,三傻子回来了。”李枭回头看了一眼李虎,虎爷有种清炖鹦鹉的冲动。

家宴愣是吃成了国宴的感觉,李枭说话,小玉和小浩哼哼哈哈。李虎瞥一眼小白,然后跟李休碰杯。李休自顾自的喝酒,一句话也不说,像是个闷油葫芦。

气氛诡异至极!

“小玉,陪大哥走走。”吃完了饭,李枭也没了心思去找德川千姬。

兄妹两个漫步在海边,海风吹着小玉的裙角猎猎作响。李枭忽然发现,小玉已经长到了自己肩膀高。大姑娘了,按照这时候的传统。再过些年,就应该找婆家嫁人。也不知道哪个好命的,能娶到小玉这样的好丫头。

“大哥这些年都忙,没有时间陪你们。怪大哥么?”李枭决定不再重复那些没话找话的问话,如果是那样的话小玉只会嗯嗯的答应,多说两个字都难。

“大哥都是在忙大事!”小玉低着头,海风吹动着发辫。无奈的小玉只能双手拽着发辫,不让发辫扫到脸上。

“哎……!自从大哥带着你们逃难出来,这也是一步一步被逼着走。有时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就是逆水行舟。走错了一步,那就是万劫不复。

现在的大哥,不但是自己。还有这么多跟着吃饭的人,还有数十万的老百姓。当然,对大哥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你二哥、三哥、四哥、还有你。我们是亲人!

有时候我也会感觉到累,可是没办法。每天一睁眼睛,就要管好几十万人的吃喝拉撒。身后有朝廷的人瞧着你,前面有凶悍的鞑子盯着你。说实话,大哥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或许是在海边,莫名的李枭就有了几许哀伤。

“大哥!”小玉的手拉着李枭的衣角,就好像几年前那个很冷的夜晚一样。

搂着小玉的肩膀,李枭感觉到斗志好像又都回来了。不为了别人,也要为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们好好的跟那些王八蛋们斗。这是一场零和博弈,迎了的人可以通吃天下,输了的人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大哥,再给小玉讲讲喜洋洋的故事吧。”

“好!话说轻轻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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